第122章 大侦探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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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本书就是推理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的系列推理。原着全书共包括4部长篇和56个短篇故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夏洛克福尔摩斯(erle,亦译作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不仅刻画了福尔摩斯这位饱含人情味的私家侦探形象,还以离奇曲折的情节和推理的严密性引起读者的兴趣,从而开创了侦探推理的先河。

    福尔摩斯探案集更是被誉为侦探领域的“圣经”,一百年内被翻译成5种语言,在世界范围内畅销。

    福尔摩斯成为了名侦探的代表,他与华生的合作模式以及“神探”的典型形象对后世的侦探推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上一世中的西方,除了圣经之外,阅读量最大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在全世界,福尔摩斯探案集的销量,更是稳居第一位。其作者柯南道尔更是被誉为“侦探之父”。

    除此以外,福尔摩斯探案集还具有高度的社会性。在这本系列中,作者把社会犯罪与社会现实结合起来,从侧面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

    这不仅突显了作品的社会性,也充分显示了作者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其次,还塑造了一系列鲜明的文学形象,为世界文学宝库增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典型。

    再次,福尔摩斯探案集还创立了侦探推理的严谨结构。每个故事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更是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得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入胜。

    最后,福尔摩斯探案集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推理独特的风格。

    有人曾经过,在西方,没有任何曾在历史上享有这么大的声誉,这也反应了福尔摩斯探案集在西方文学界的地位。

    对于推理爱好者来,这本的影响力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越了推理本身。

    李卿云打开电脑,指飞快的在键盘上翻动,她现在正在写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

    其实在全部故事中,这篇血字的研究并不算出彩,当时这个故事仅仅花了柯南道尔大约三个星期的时间。

    但是当这个故事完成后,却很难找到愿意出这个故事的出商,后来虽有出商愿意出,但柯南道尔只得到了25英镑的稿酬,而这也是柯南道尔从血字的研究中得到的唯一稿酬。

    可能这样不够直观,不如换一种法吧,这篇血字的研究作为福尔摩斯的开局第一案,总共获得了两百三十块钱的稿酬。

    似乎所有的伟大事物都是从平庸的起点开始的。而这部名为血字的研究的故事之所以能够成为福尔摩斯系列中相当知名的一篇故事,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它是福尔摩斯的第一案。

    当然,就算它在所有故事中并不太出彩那也只是对比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其他故事,本身的质量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血字的研究有着复杂的叙事技巧,叙事法堪称完美。从叙事布局上看,这个这篇故事共分为两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各有七章。

    第一个部分的叙事顺序为:华生结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的推理方法——命案发生——巡警陈述经过——疑似凶出现——警察的查案陈述——凶落。

    第二个部分则为:回溯往事(即杀人动)——华生补记——福尔摩斯讲解推理过程。

    案发前,即第一、二章内容。这是人物出场的章节。但是主人公福尔摩斯却“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始出来”。

    华生最初是从一个朋友口中得知福尔摩斯的,朋友用简单的几句话对福尔摩斯的性格做了极好的概括,如“他就是想法有点怪是个很正派的人他的研究很杂乱对科学未免有点太执着”等等。

    这位朋友的作用是初步向华生和其他人介绍福尔摩斯。在华生和福尔摩斯相识并决定合住之后,这位朋友就退出了舞台,消失在荧幕之前。

    之后,介绍福尔摩斯的任务就落在了华生的肩上。故事的视角巧妙地转换,华生通过展示福尔摩斯的知识表现、与他的争论以及对陌生人身份的推理等一系列事件,生动地描绘了福尔摩斯的神奇之处。

    整篇故事的视角也很有意思,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故事视角大部分是以华生展开的。

    这部中绝大多数的故事,都是以福尔摩斯朋友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三个时过后,李卿云揉了揉有些僵硬的腕,看了一眼外面漆黑如墨的天色,打算明天再继续。

    第一篇故事血字的研究并不算短,她写了三个多时剧情也不过刚刚展开。

    李卿云这会有些后悔了,她感觉自己有些太着急了,因为现在杨戬——人生长恨水长东还没有完结,她就另外又开了一本书。

    她叹了口气,感慨了一声,她就是天生的劳碌命,一点也闲不下来。

    现在这两本书压在里,也不知道这个暑假能不能将两本书都完结。

    但是,这会李卿云后悔已经晚了,毕竟牛皮都已经吹出去了,咬着牙也得往下写了。

    第二天,李卿云起床后照例先上传了杨戬——人生长恨水长东的新章节。

    这本一如既往的虐,从头虐到尾,但是偏偏一众读者居然没有一个舍得放弃的。

    上传完了,她就又开始进行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码字之旅了。

    终于,又忙活了大半天之后,这本书的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写完了。

    第一个故事也是第一案总共十余万字,篇幅可不算短。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