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第一案
李卿云再三考虑,还是决定福尔摩斯探案集不要像以平常那样以连载的方式发布,那样会破坏故事的连贯性。
直接一次性发布一个案子,一周左右更新一个案子,这样也方便读者阅读。
李卿云也在的开头向读者特意明了一下这个问题。
肖子龙是一个推理的狂热爱好者,也是李卿云的粉丝,但是他喜欢的是她的歌,对于她的书肖子龙也买过,但是都看不下去,他对那些题材的实在提不起兴趣来。
当听到李卿云要写推理,他内心深处是非常开心的,但是更多的是担忧,担心李卿云会翻车。
因为作为一名推理的爱好者,他太清楚要写推理的难度了,这种不是你文笔好就可以的,它要求的是故事的逻辑性和严谨性。
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肖子龙还是抱着期待的心里的。
所以当星辰上李卿云的作者状态更新后,他就迫不及待点进去了。
作品以华生作为第一人称叙述。
故事的开头是华生因在作战中受了伤,又染上了伤寒,致使他形销骨立,羸弱不堪,准备找个房子修养身体。
恰巧,他通过朋友知道有一个叫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人也正在找住处。
于是华生见到了福尔摩斯,初次见面,福尔摩斯正在做一个关于潜隐血液检验的试验,只是瞥了华生一眼,福尔摩斯便很自信的:“我看得出来,你到过阿富汗。”
大侦探福尔摩斯自信的形象,随着这一句话便立刻表露而出。
肖子龙点了点头,开头质量还不错,他继续往下看。
接着的剧情,就是福尔摩斯和华生达成了合租意向,一起住进了贝克街22b号寓所。
这个时候的肖子龙还不知道,多年之后,随着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红遍全球,成为当之无愧的推理神作,这个叫做“贝克街22b号寓所”的地方,也成为了所有福迷心中的圣地。
剧情继续,福尔摩斯告诉华生,自己其实是一个咨询侦探。
看着这里,肖子龙才意识到:“原来这个叫做福尔摩斯的居然是一个侦探。”
以华生的视角,来写主角身边生的事情,这实在是有些出乎了肖子龙的预料,不过阅读起来似乎并没有什么违和感,肖子龙很快便忽略了这个奇怪的地方,继续看。
果然,喜闻乐见的破案情节出现了。
一天清晨,伦敦警察厅的侦探葛莱森来信邀请福尔摩斯帮助他侦察一起凶杀案。
案子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三号一所无人居住的房屋里。
死者衣着整齐,身无伤痕,从其口袋里的名片上得知,他叫锥伯,是米国人,而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e”,血字研究大概指的就是这个。
同时,还有人在现场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线索都交代的很清楚,而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最终得出了结论。
看到凶自投罗后,肖子龙有些措不及。但是看完整个第一案的故事后他又有些意犹未尽。
不清是什么感觉,但是却意外的觉得非常不错,虽然叙述方式有些奇特,但是故事的质量却非常高。
而且逻辑也非常严谨,不管从哪一方面来都是一个非常合格且优秀的推理了。
这时,其他的友也已经看完了这本的第一个故事了。
“故事非常优秀,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大大将背景放在西方的缘故,感觉上总差了点什么东西。”
“我反而觉得这样非常不错,而且出乎意料的严谨。”
“人物塑造上也非常有特点,跟卿云大大以往的风格非常不一样。”
“我是觉得可能是系列类故事的原因,所以最后感觉有点不太对,因为有些东西没交代完,可能下一个故事才能看到。”
“只是开篇的话我觉得相当厉害,但是总觉得剧情方面不够精彩,离精彩之处还是有一段距离的,不过还是非常期待后面的故事。”
“我倒是有不同的观点,我反而认为这个开篇相当精彩。”
上的友对第一个故事稍微有些争议,这也是在李卿云的意料之中的,因为福尔摩斯探案集的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主要就是为福尔摩斯的推理过程和探案法做一个详细的明铺垫。
也有一些友在担忧,因为第一个故事略显简单,不够让人惊艳,担心李卿云会因此遭到抨击。
其他更多的友则是在观望,第一个故事让大家清楚的明白了李卿云的确有写推理的能力,但是因为第一个故事还是比较简单,所以还看不出什么确切的东西。
李卿云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她现在已经开始着写第二个故事了。
第二个故事的名字叫做四签名,又叫四个签名。
如果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还比较简单,不够让人重视的话,那么第二个故事四签名就是真正的登堂入室之作了。
相比于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的故事情节更加曲折离奇,高潮迭起,读来使人欲罢不能。
所以在上一世时,这个故事一经发表,便立刻引起了轰动,福尔摩斯也从此彻底打响,成为了家喻户晓的人物。
更不用这个故事中提及的“基本演绎法”了,那更是名垂青史的存在。
至于基本演绎法到底是什么,这就要从大类型起了。
推理分为两类,一类是归纳推理,比如,经过人类的观察,现所有的乌鸦都是黑色,人们就得出一条归纳结果:乌鸦都是黑色的。
另一类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中频繁出现的演绎推理,它研究的是前提和结论间的必然联系,例如,大于b,b大于,所以大于,这就是书中所的基本演绎法了。
这二者集合,推理效果是很厉害的。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