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6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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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厉胜白出现在身后,令李同凯吓了一大跳。

    他转过身正对着他:“厉先生。”

    “你好像对我的摄影室很有兴趣?”厉胜白含着笑。

    李同凯也回应出笑:“的确好奇,听府里的人,厉先生喜欢摄影,甚至有一间专门的摄影室。在鑫城能够有自己单独摄影室的非常稀少,忍不住想见识一下。”

    话到这份上,厉胜白却也没有邀请他进去看看的架势。

    “李先生用过早饭了?”

    “是的。”

    “不知道伤怎么样了?这几天在府里休息得还好吗?”

    “伤差不多快复原了。府里的招待很好。”

    “那就好。”厉胜白往前走,自然而然地带着李同凯一同,“李先生是毕业于华城大学吧,毕业之后主要做什么呢?”

    “因为家中二叔经商,父母让我跟二叔走走看看,学点经验。”

    沿着檐廊走,门前的庭院里都是各种草木,昨夜下了一场雨,此刻它们都在细微地反射着稀疏的阳光。

    “那李先生是算经商?”

    “还没最终确定呢。父母也想让我去做老师。”

    “老师倒是个很不错的职业。”

    走了七八分钟,便渐渐达到厉寻寻所住的地方。

    厉寻寻的房门口正站着一个人,捧着一大束百合花,他扶了扶眼镜,非常郑重而心地敲了三下门。

    厉胜白和李同凯便停住了。

    厉寻寻开门,伸出一个脑袋,眨了眨眼睛。

    刘管家咳了咳,终于用非常流畅又压抑着颤抖的声线:“寻寻姐,这是送给您的。”

    “谁送的?”

    “……”刘管家半晌才回答:“我。”

    厉寻寻盯着那花,眨了眨眼睛,紧接着露出极为惊恐的眼神,从花又移到刘管家身上,紧接着彭一声关上门。

    刘管家:……

    厉胜白:……

    李同凯:……

    门又突然开了,有只手从里面伸出来,迅速抢了花,刘管家推了推眼镜还来不及高兴,就见她因为太想关门,而把花夹在了门缝中,于是她又硬把花从缝里面扯了进去。

    花瓣被挤得碎落一地,在他的布鞋上……连同他刺啦刺啦破裂的心。

    ——百合啊,象征寻寻姐高洁无瑕、清纯美丽的白百合啊,他一大早去花店整整选了半个时。

    厉寻寻拿着一束光秃秃的花枝站在门后,极为惊恐:为什么刘管家知道她买的黄书书名就叫《百合》!里面是写一个名为百合的百合花精化人勾引不同男人的故事……联想到他刚推眼镜的时候眼睛下垂,面容阴沉(其实是脸红),镜片反光!

    ……他一定看到了什么,知道了什么?!

    好惊慌!

    厉胜白咳了两声:“李先生,我们走回去?”

    李同凯也转身:“好……”

    在原路返回的路程中,他们结束了对话。

    “对了,厉先生,我的伤已经差不多好了。下午想要回新月那边去。”

    “这么快。不再多留几天吗?”

    “留这么多天已经是叨扰了,岂敢再厚脸皮继续住呢。我也会向寻寻姐道别的,谢谢你们这段时间的厚待。”

    “哪里的话,我该谢谢你才对。他日若是有闲,必当亲自上门道谢。”

    “客气了。”

    两个人再寒暄了一下,李同凯便往客房走去。厉胜白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从口袋里掏出钥匙,开摄影室的房门。

    没过多久,刘管家也进来。厉胜白正点了一根烟坐着,刘管家站在他面前脸色阴沉。

    “你别往心里去,寻寻只是没那根筋。”

    “我知道。没关系的,二少爷。”

    厉胜白把烟按灭在烟灰缸里,其实他并没有很重的烟瘾,只是想事的时候喜欢点上一根。

    “二少爷,今天柯应又来了邀请函,请您吃晚饭。”

    “应下来吧。该见面了。”

    “好,那我安排见面。”刘管家扶了扶眼镜,“对了,二少爷,华城周家三公子周白齐也来鑫城了。据是陪同未婚妻梅若微探亲。”

    “华城商会会长的女儿梅若微,没记错的话,她的母亲是聂家人吧。”

    “是的。所以这次也会见到梅若微的舅舅,聂永振(鑫城市市长秘书)。”

    厉胜白按了按太阳穴:“周家真是快把鑫城整个政商界全通了。”

    顿了顿,他问:“邹眠那边知道吗?”

    “今天下午他去见了邹姐。”

    厉胜白笑:“看来他对这个妹妹还是有点感情的。”

    “二少爷,您给邹老师送花,是不是也想搭上周家这根线?”刘管家犹豫了一下问。

    厉胜白没有回答他,接着问:“账本的事呢?”

    “还在查。跟账本有关系的人都排查了,没有找到可疑的人物。”

    “世界上没有任何事不会留下蛛丝马迹。很多事情越明显反而越容易被人忽视。你把事情捋一捋,重新查一遍。”

    “好。”

    “之前抢劫你们的那几个混混呢?”

    “托柯帮那边的忙,已经找到了。他们的确是受人指使,据是一个姓常的女人找到的他们。我们已经找到她住的地方了。”

    “这三天,李同凯大概把我们府里的地形和情况都大概摸清了吧。”

    “是。他走了很多地方,府里的丫头对他也没什么抵抗力。”

    他隐约地觉察到了刘管家的一丝醋意,抬起头瞥了他一眼,又笑着垂下:“他的确是个人才,要是能再稍加培训一下的话。”

    这次轮到刘管家不再回应了。

    “我明天让寻寻跟你一起出去走走。”

    “不用了。二少爷。”刘管家,其实他有些忘不掉厉寻寻朝李同凯的笑,那时从来不曾对他有过的。到底是李同凯得了她的欢心,还只是她仅仅对自己会那么恐惧和厌恶。

    “这让我觉得我是在以权谋私,既然寻寻姐……不喜欢我的话,不必勉强她。”

    “你是要放弃了吗?”

    “不是。我只是在想,也许我该换一种方法。我决定向寻寻姐写情书!”

    “……”

    第二天一早,厉寻寻莫名发现自己窗台放着一封信。还略有湿气,仿佛是天刚亮的时候,塞进来的。雪白雪白的信封,上面写着:寻寻姐收。

    字迹她极其熟悉。因为每次她要申请钱买东西,都要经过府里某个管家的签字。

    “……终于要行动了吗?”厉寻寻幽幽地。

    好几天夜里,刘管家在油灯下面,对着十几张写废了的纸,绞尽脑汁,一句一字重复写下:

    寻寻姐:

    您是天上的月光,又是冬日的暖阳。您是早间的清风,又是夏日的井水;您是空气,是水,是阳光,是我见过最柔软的纸张,是夜间所有的星光,是我所度过最温柔的时间,是我见过最美丽的脸庞,在这世上,您是所有一切美好的总和。

    每每见您,我都心潮澎湃,欢喜不已。

    刘庆

    但因为太过害羞,总觉得写这些有些太直白太热浪,刘庆最终改成了:

    寻寻姐:

    您是……总和。

    匿名

    厉寻寻:?

    总和……总(zong)……和(he)……钟(zhong)?

    可怕,居然已经知道了她最新写的题材就是仿照《百合》那本书写的,家里的座钟成精,勾引来家里做客的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