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 结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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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皇的年号是明德。按例, 新皇登基往往并不立即改年号, 至第二年新年过后,才会用新年号。但徒祺宇是个例外,他登基的第一年便奉太上皇之命改了年号。

    太上皇一般是皇帝父亲的称呼。徒祺宇登基为帝的时候,原本要给祖父令上尊号的。然新皇登基, 祖父尚在的毕竟是少数。群臣们翻遍史书典籍,终于找到一个先例,便是齐后主。这位鼎鼎大名的齐后主名叫高纬, 在历史上的名声不太好, 荒*淫奢侈,是个昏君。高纬在大兵压境时仍在寻欢作乐、视战争为儿戏,导致战败都城沦陷, 为推卸责任便禅位给才七八岁的儿子, 没多久又让儿子禅位给一个宗室, 自称无上皇,以示地位更为尊崇。不过他这个无上皇没当几天北齐便亡国了。

    太上皇不屑与一个亡国之君使用同一个尊号,因此不用, 仍称太上皇。

    不过是一个称呼而已,他并不在意。

    孩子的成长是飞快的, 球球从整天睡整天吃的婴儿状态, 到蹒跚学步, 再到迈着短腿稳稳当当的走路,不过用了一年时间。

    这一年时间,对于徒祺宇和林忆昔来, 不可谓不艰难。

    这对年轻的夫妇掌控着一个偌大王朝的运行,初上手时,要学的东西很多。偏偏第一年的年成又不好,加上先皇帝和楚王的残余势力尚未处理干净,多有落草为寇滋扰乡农的。下半年又逢数十年难得一遇的大寒天气,江南地区被暴雪覆盖长达月余,棉服短缺,后来又闹起饥荒,冻死饿死者不知凡几。

    徒祺宇一面调集兵勇剿灭盗匪,一面派钦差前往受灾地区赈灾。身为一国之母,林忆昔带头将往年储存的布匹捐出,带领宫娥内眷们缝制棉衣。为节省布料,将宫内繁复的拖地长裙简改成堪堪能盖住脚踝的不坠地的裙子。一时间,宫内妃嫔、宫娥纷纷响应,并迅速波及到宫外。

    在君臣、百姓的共同努力下,帝国战胜了寒冷的严冬 。然后便是风调雨顺的第二年;这一年朝廷新任命了一批县令,共有二百余人,几乎覆盖敌国的大半疆域。县令是百姓的父母官,县令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百姓们的生活好坏,朝廷极为重视。林致远和周忠经过层层挑选,最终挑出二百六十八人,徒祺宇亲自考核这二百六十八人,逐一问话,又淘汰了三十八人。最后留下的二百三十人俱是才德兼备的人才,对百姓也有一颗悲悯之心。

    县令任命下去不久,便见了成效。各地奏报新县令们禀告执法,解决了不少冤假错案,多有被百姓们称为青天的。百姓对朝廷的拥护和向心力空前加强。

    第三年又是一个好年成,几乎家家都有了存粮,百姓们的生活渐渐富足起来。也是在这一年,朝廷出兵西南,彻底解决了西南经常骚扰的戎狄。

    到徒祺宇登基的第五个年头的时候,他几乎可以做到垂拱而治。朝廷各部相互协作,运行良好,大臣们也都十分能干,几乎不用他操什么心。周忠已进内阁。他为人谨慎,加上公正廉明,爱与读书人交往,成了天下读书人的偶像。林钰、林铮在朝堂上的地位也越加举足轻重,林致远倒是有想隐退的意思。尚书之位也不肯担了,只担了一个太师的之位,时常往来宫中,教训几个外孙。

    到这,便不得不这几年林忆昔的生活。

    明德元年三月,她被诊断出来有孕两月有余。算算正是登基大典前一天那次让她羞*耻的不愿想起的行为之后有的。大儿子还,原本她没算那么快再生孩子的。但是既然怀上,总不能不要罢。御医诊完脉走后,徒祺宇凑在她耳边,十分自得的:“我就再给娘子添个女儿,果然没错吧。”

    林忆昔一把将他推开,顺带嗔了句“没羞没臊”,其实心里倒蛮期待这胎能生个女孩。在现代的时候,她就比较喜欢女孩。想着女孩子多好看,又暖心又可爱,到时候自己再把她扮的漂漂亮亮的。在现代,每每出去玩或是逛商场超市的时候,见到可爱扮美美的女孩,她都有抱一抱的冲动。若是自己也生个女孩,便可一了多年的夙愿了。

    结果盼了八*九个月,生下来竟然是个儿子。徒祺宇安慰她下一次肯定是女儿。林忆昔刚生完孩子,还沉浸在生孩子剧痛的阴影之中,没好气的:“疼都疼死了,谁还要再生!”

    徒祺宇握着她的手连:“好好,不生不生。”

    林忆昔当时的不过是一时气话,并没有以后都不生孩子的意思。没料到徒祺宇真去找御医问避孕方法,把一帮子御医吓得不行。当然,再诧异在不合常理,皇帝问出来,他们也不敢隐瞒。

    一次完事后,徒祺宇按林忆昔身上一处穴道,是可以让他的子子孙孙流出来,这样便不会有孕。他见林忆昔生了两次孩子,每次都疼的撕心裂肺,孩子生下来她自己跟死了一回似的,都心疼的不行,不想让她再受这种苦。至于孩子么,已经有了两个儿子,也可堵住那些好事之人的嘴了。

    这让林忆昔大大的意外,古人重子嗣,尤其是皇家,更是子子孙孙越多越好。大臣们早不止一次进言,让徒祺宇广纳嫔妃,多多的为皇家开枝散叶,都被徒祺宇顶了回去。他虚设后宫独宠自己一人,也是顶着很大的压力的。也就是自己已经生了二子,所以那些大臣们才没话。没想到他竟然还能体谅自己帮自己避孕,委实是有心了。

    然而,三个月后,林忆昔还是有孕了。

    徒祺宇虽然心疼,但是怀上了又不能不要。这一次夫妻俩满心盼着是个女儿,却又一次失望。这是第三胎,第四胎也在三儿子半岁的时候怀上了。林忆昔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是易孕体质,对别人都有效的避孕方法对她统统没用。

    毫无意外,第四胎还是个臭子。到最后徒祺宇、林忆昔夫妇都不对自己能生出女儿报什么希望了。因此,每次林黛玉抱着自己一岁多一点的女儿进宫的时候,林忆昔都稀罕的什么似的。

    先不这个,如今的四个皇子。

    长皇子,也便是球球朋友,已满五岁了。二皇子四岁,三皇子两岁多快三岁,四皇子才八个月大。林致远的主要工作便是给长皇子和二皇子开蒙。三皇子有时候跟着两个哥哥玩,也便顺便教教他,记不记得住不要紧,有个印象就行。

    虽是同父同母,三个皇子的性格天差地别。

    大皇子头脑清晰,十分稳重,有些少年老成的意思;读书十分用功;他天分也高,几乎过目成诵,三岁的时候便将三字经、千字文等背的滚瓜烂熟,识了几千字在心里。二皇子则是呆萌可爱也很乖那种,教了一年只勉强学会三字经,还磕磕绊绊的;对兄长倒是十分亲密,几乎成了大皇子的跟班,一要他手板便躲在哥哥身后,闯了祸也找哥哥解决。三皇子虽还不到三岁,却是猴儿一样,调皮的不得了;最喜欢玩一把木剑,常常跟内监玩仗游戏,长大要做大将军。

    三个性格迥异的孩子常常让林致远觉得头疼。不过都是自己的外孙,他看哪个都喜欢。每次从宫里回家,虽然累得腰身酸疼,心里还是十分乐呵的。

    自三岁略微懂事之后,球球朋友便极力反对有人再喊自己的名,嫌听起来不够威严。当然,能对皇子直呼其名之人也没有几个,无非是皇帝、皇后、太上皇这几人。他抗议归抗议,众人该叫还是叫。直到五岁的球球极力争取自己身为男子汉的尊严,一再强烈要求,众人才答应只在私下里叫,有外人在的时候叫他大名才罢。

    这日,球球朋友昂首挺胸的走进大殿,身后跟着贴身内侍,捧着一个红漆盒子。球球恭恭敬敬的给林忆昔行了礼,请了安。林忆昔问盒子里是什么东西。球球开,尽是些孩玩的玩意儿,风车、泥人等等。球球从来不喜欢这些玩意的,林忆昔觉得奇怪询问之下方知是给太上皇请安的时候太上皇赏的。看来太上皇也觉得这孩子过于老成,没有个孩的样子。故赏他许多玩具,希望他能也玩玩这个年纪该玩的东西。

    “皇兄……皇兄!”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二皇子迈着短腿跑了进来,一头扑在球球怀里。

    “皇兄,你去哪了?我到处找你都找不到,母后也不知道你在哪,你出去为何不带着我,我好想你啊皇兄……”着已经七手八脚的缠在球球身上。后者皱着眉将他拉开,有几分嫌弃的样子,斥道:“怎么如此没规矩!见了母后都不知道行礼的么?”

    二皇子被他训了一句,“噢”了一声,垂着头放开手,转身跪下道:“儿臣给母后请安。”认真认错的样子,不由让林忆昔心疼,忙叫着他的名让他到自己跟前儿,对着球球道:“儿子啊,对你弟弟不要这么苛刻嘛。”同孩子们话,她尽量用柔和的语气,鲜少开口训斥,除非他们做非常过分的事。

    二皇子倒护着哥哥,不许林忆昔责备哥哥。

    还真是一物降一物。林忆昔笑了笑,细问两个儿子的课程。过了一会儿,二皇子发现大皇子身后内监抱着的红漆盒子,伸着手要,大皇子便接过来递给他。瞧见里面的东西,二皇子喜不自胜,拉着大皇子跟他一块玩。

    球球虽对那些孩子的玩意儿一点兴趣没有,但看见自家弟弟忽闪忽闪哀求的大眼睛以及兴奋的表情,终究不忍拒绝,陪着勉强玩了一会子。

    不一会三皇子睡醒,由宫女领着出来玩。

    球球跑到林忆昔跟前问:“母后,弟弟呢?”

    林忆昔摸着他的头笑了笑,“怎么,想你弟弟了?”

    球球将头一扭,便将自己的脑袋从林忆昔手下解救出来。这子,要不要这么酷,明明心里高兴,也很喜欢自己的亲近,偏偏要强作大人的样子。林忆昔想着,故意又摸上去,球球这次倒没躲,只是绷着脸。他长相随徒祺宇,五官很立体,眉毛很黑,微微在眉梢上挑,眼睛很大,睫毛也很长,的脸蛋一透露出一股英毅之气。他那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很萌很可爱,往往看得林忆昔心头砰砰跳,恨不能好好揉搓一番。偏这子不让她揉搓,摸个脸蛋他都要皱半天眉。

    “呀,是不是想弟弟?”林忆昔故意追着问。

    半天才听见他短短的“嗯”了一声,:“弟弟长的像母后。”

    “原来我的球球这么喜欢母后啊……”林忆昔故意拖长了语气,伸手去捏儿子的脸。后者却一下子跑开,嘴里喊道:“母后,儿臣去看弟弟了。”

    林忆昔忍不住捂着嘴偷笑,子害羞了,哈哈,这一次不仅是脸蛋,耳根子都红了。

    “母后,我也去看弟弟了!”二皇子喊了一声,紧随哥哥的脚步而去。

    “这子!”看着消失在视线中的暗黄色身影,林忆昔摇头,伸手向剩下的另一个豆丁道,“乖,到母后这里来。”

    宫女们忙着点新鲜水果,来来回回未曾发出一点声音。徒祺宇处理完政务,来至皇后寝宫,见摆了许多新鲜水果,问是怎么回事。林忆昔道:“明儿黛玉要带着诗岚来。”

    黛玉虽已是她的嫂子,但她还是习惯以名字称呼,黛玉也不在意。

    “我呢。”徒祺宇一把将林忆昔拉进怀里,故意沉了脸道:“她们一来你就热情招待,尤其是诗岚那丫头,被你宠的都无法无天了。上次把我最喜欢的一个玉璧给摔了,我也没要怎么样,你就先护着,孩子,不是故意的。”

    林忆昔哈哈笑道:“她就是嘛……”

    徒祺宇哼了一声,把脸凑上去,贴着林忆昔的,亲昵蹭了蹭,又拉开些距离。凑近了看,他觉得自家娘子更好看了,皮肤很白,还透着健康的红色,被他盯着,看的有些不好意思,微一垂眸,那情义便自然流露。只是,她心里若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便好了。有时候他也觉得自己挺无聊的,不止吃儿子的醋,现在连一个一岁多丫头的醋也吃了。唉,自己和昔儿怎么就生不了女儿呢。

    若是他们也有女儿,昔儿便不会整日盯着别人家一个丫头了。

    不行,他一定要生个女儿!

    在情感方面,任何人都是自私的,皇帝也不例外。

    是日晚上,某人便开启了造公主的计划。林忆昔沐浴之后,只穿了一件蝉羽般透明的纱裙,歪靠在床上,执一书卷翻看。瞧着自家娘子粉红的脸蛋,婀娜的身姿,含情的双眼,他只觉得一股热流冲上腹,早飘飘然起来。一阵抵死缠*绵,林忆昔窝在徒祺宇怀里,嘟着嘴:“了不让你弄在里面,你偏要!”语气里带着控诉。百发百中的体质,已经让她本能的对夫妻间的那点事有了阴影。她是防了又防,往往还防不住。

    徒祺宇贪恋的抚摸着她光*裸的身躯,不一会便又蠢蠢欲动。林忆昔刚被折腾一番,身子都快散架了,发现一点苗头,便要逃,被他捞回,终究没逃掉。

    “我累了。”她道。

    “娘子不用动,只管享受便是。”于是驾轻就熟的开启第二轮冲锋。待雨收云散,抬眼一瞧,林忆昔已昏睡过去。命人备了热水,沐浴更衣后,才餍足的抱着妻子美美睡去。

    翌日一早,皇帝陛下神清气爽的起身上朝。皇后娘娘扶着腰坐起来,还要准备待客事宜,未免觉得心里不平,暗道以后绝对不能纵容他折腾那么多回。

    诗岚遗传了林黛玉的样貌,精致的眉眼,巧的鼻子,十分可爱。黛玉时常带她进宫,故认得林忆惜,一见面便伸着手要抱抱,口里喊着“姑母”。声音也是软软糯糯的,跟人儿一样,几乎将林忆惜的心给暖化。

    “岚儿,可想姑母了?”她捏着侄女的脸问。哎呀,手感太好了,滑滑的,软软的,还透着一股子奶香味儿。自己若是生个女儿是不是也这样呢。

    “想”女娃才一岁半,会的话不多。但这一个想字,比千言万语都让林忆惜觉得熨帖,喜得抱着侄女拿好玩的好吃的哄她。

    丫头最喜欢吃水果,而且只要是水果,完全不挑,一次吃一大盘仍吵着要。林忆昔可不敢让她一次吃太多,那么的孩子,肠胃还很脆弱,万一吃坏肚子可不是玩的。只好用玩具吸引她,使她忘了水果的事。谁料玩了一会子,她又想起来了,林忆昔便黛玉一起带着她去御花园玩。

    正好碰见球球竖了个靶子练习射箭。诗岚冲着便摇摇晃晃的跑过去,一把将人抱住,叫道:“哥哥,哥哥……”缠着要球球陪她玩。偏偏球球是那种一旦开始做某件事,绝不会半途而废的性子。他射箭射到一半,突然被人断,心里便老大不乐意。但耐不住诗岚嘴一撇,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也唯有长叹一口气,认命的放下弓箭,去当丫头的玩伴。

    球球是外冷内热的孩,别看整日外边酷酷的,对弟弟们和表妹却都是十分关心照顾的。这不,诗岚将他身上板正的衣衫拽的满是褶皱,他也没发脾气。要知道,平日他可是十分注重仪表的。

    诗岚很喜欢球球,一直拽着他玩了很久。直到福保来传旨,圣上召大皇子殿下过去,有几句话要问,她仍不肯放手。最后众人好歹劝着她松开手,球球一走,她便哭了。

    到傍晚时分,林黛玉才带着女儿出宫。

    晚间,徒祺宇突然对林黛玉,“昔儿,今□□堂上,大臣们又催立太子的事了。”

    “怎么的?”林忆昔转头,眉毛微挑。

    “还能怎么。大皇子聪慧好学,兼为嫡长子,当立为太子。”伸手抚上妻子的肩膀,揽着她走到坐榻前,扶她坐下,他接着,“五年前我立球球为太子,你孩子还,看不出将来的性情,不宜过早立为太子。怕他长大后无意于皇位,或是没有经邦治国的本事;前者会苦了他,后者则对不起百姓。如今他也长大了,几个孩子里,数他最为聪慧稳重。今日我问他将来的志向,他长大后想像父皇一样,为百姓做事。三岁看老,可见,他是最适合那个位子的……”

    徒祺宇的也十分有道理。这几年,林忆昔看着,几个孩子里,也就长子最适合。想了想,她:“这倒也是……”

    “这么你同意了?”徒祺宇脸上有些喜色。

    “我有什么不同意的。”林忆昔道,“之前,不过是孩子们都还罢了。”

    徒祺宇笑着在林忆昔脸上香了一口,道:“你放心,球球将来会是一个好皇帝的。那孩子外冷内热,最重亲情,将来待弟弟们也不会差。”

    林忆昔突然想起什么,问:“这事,你可跟皇祖父商量过了?”

    “我的傻娘子!”他笑着伸手在林忆昔脸颊上一刮,“皇祖父早跟我提过。不过是因着你,我才将此事一推再推。”

    “噢?”林忆昔道,“如此来,倒是我的不是了?”

    徒祺宇笑道:“自然不是,娘子怎么会有不是呢。”他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十分诚恳,很容易让人想起自己在现代一个闺蜜的老公。闺蜜是个女汉子,她老公是标准的妻管严。想着,林忆昔不由得笑了。

    三日后,立太子的诏书正式下达,并在九日后的一个吉日举行了册立大典。

    球球朋友穿着明黄的太子服正襟危坐接受群臣朝拜的高冷模样在林忆昔脑海里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直到许多年后,想起来仍是历历在目。

    一年后,林忆昔终于如愿以偿的生了一个公主,取名叫雪薇。

    公主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鼻子挺挺,嘴巴也是巧巧,长到三四岁的时候越发乖觉可爱,极得长辈、父母,及兄长们之宠。她日常喜欢猴在父皇身上,或是做哥哥们的尾巴,最亲近的人是母后,害怕或是不高兴的时候,必然要母后抱着才安心。

    明德十年,丫头四岁,见哥哥们都去学房读书,便闹着也要去。虽然历来没有公主跟皇子一块进学的先例,但架不住皇帝皇后宠女,硬是在学房为公主加了一套桌椅,也如皇子们一般,添了两个伴读,并四个伺候笔墨的宫人。

    明德六年,腊月,林如海因旧疾复发,咳嗽连月,一再请求致仕。徒祺宇挽留再三,谁料他定主意,只得应允。鉴于他侍奉多年,劳苦功高,除允他仍按原职领取俸禄外,令赐银万两、田庄两处。

    彼时黛玉有已女一子,女儿虽已出嫁,但两家相距不远,来往十分方便。况女儿女婿又都极孝顺,林如海在养病之余便以含饴弄孙为乐,倒也快活。

    徒祺宇仍是独宠林忆昔一人,早些年大臣们还时常劝谏皇帝选秀女充实后宫,一次又一次的碰壁后,便放弃了这个想法。横竖皇后也有四个嫡子,在子嗣上,倒也勉强够了。

    公主性子活泼,白天那是天不怕地不怕,时常还捉弄几个哥哥,但一到晚上却怕黑,常常要缠着母后睡。这点倒是随了林忆昔,她时候也是怕黑,每次都要亮着灯睡,一直到六七岁上了学之后才好了。所以对于女儿的怕黑一,她也理解,想着再大些应该就没事了。

    如此一来倒是苦了徒祺宇,只能趁这丫头不在的时候才能做夫妻间的亲密事。

    “父皇,薇儿要抱抱……”

    徒祺宇刚下朝回来,朝服尚未换下,听到女儿软软糯糯的奶音,看见那微微张开的胳膊,心里觉得暖暖的,忙过去将女儿抱起,在她鼻子上点了点:“调皮,可想父皇了?”

    公主重重的点头,很认真的“嗯”了一声。徒祺宇便拿自己的脸去蹭她的脸,丫头被蹭的疼了,使劲儿往外推,一面喊道:“母后救命!父皇又欺负你最爱的薇儿了……”

    林忆昔从里面出来,含笑双手在女儿的脸蛋上捏了捏。

    丫头气的哼了一声,“母后也欺负我,我找太子哥哥去!”

    徒祺宇抱着她:“父皇不放,你如何找你太子哥哥?”

    “父皇欺负人!”公主哼了一声,挣扎着要下来。徒祺宇怕她伤到自己,忙把人放下。她脚一落地,便跑出去了。徒祺宇叫道:“你太子哥哥跟师傅读书呢,别去扰他。”

    公主住了脚,“噢”了一声回来,仰着头问:“母后,我什么时候才可以找太子哥哥。”

    林忆昔摸着她的头:“你玩一会子,能去的时候母后叫你。”

    公主很乖巧的点点头,由嬷嬷领着进了内殿玩耍。

    林忆昔帮徒祺宇退下朝服,换上一身轻便的常服。盯着他瞧了瞧。刚过而立之年的皇帝英俊不减,蓄起胡子,又多了些成熟的韵味。开始林忆昔并不喜欢男人蓄胡须,总觉得别扭。但在古代,男人过了三十如果还是面白无须的样子,便很奇怪。后来看习惯了,竟然觉得蓄胡须的男人还挺儒雅。

    又至年节,徒祺宇大宴群臣,林忆昔也要宴请一些重要的命妇。

    十年来,这些事她已驾轻就熟。接受命妇们的拜贺,然后赐宴,看戏,基本上形成了一定的流程。在前排的命妇中有一个人在起身的时候瞟了上位的皇后一眼。她身上穿着二品诰命的礼服,仔细一看,原来是同为穿越者的原邢国公府二姑娘。

    她没穿越前家境不错,看过许多穿越。刚穿越过来的时候以为自己便是主角,会有什么所谓的主角光环,然后有数不清的贵人上赶着来帮自己。后来经历的重重挫折让她认清事实,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什么主角。不过,她是幸运的,家族的败落并没有对她产生太大的影响,在当今皇后的关照下,她嫁了一个不错的夫君。她那个皇后姐姐——曾经被誉为家族的骄傲——如今虽是名义上的太后,日子却并不快活,不过困在一隅之地日日与青灯古佛作伴罢了。

    现在,她有疼爱自己的夫君,也有自己的儿女,她知足了。

    其实,仔细想想,能在古代获得幸福的生活,她何尝不是主角呢。不过,每个人的道路不同罢了。

    年节后便是元宵节。宫里张灯结彩挂满各色灯笼,十分好看,林黛玉特意带了女儿来瞧。诗岚已满六岁,跟皇子、公主们都相处的极好。当然,她还是最喜欢缠着大表哥。

    十岁的太子越发稳重,已经开始学习处理政务,做的井井有条,获得朝臣们的一致赞誉,却仍拿诗岚和公主没办法。诗岚这次进宫带了自己绣的荷包,因刚学,且是做的第一个荷包,样子嘛,有点,呃,不怎么入眼。她自己好辛苦,特意绣好送给太子表哥的。虽然极丑,他还是佩戴上了。而且一直戴了好几个月,直到端午节的时候诗岚又绣了一个送他,才将旧的换下。当然,这是后话。

    元宵节京城有盛大的灯会,皇帝、皇后也带领宗室们在门楼上赏灯。

    眼见火树银花,各色彩灯几乎将城池照亮,一条条光的道路,绵延到肉眼看不见的尽头。百姓们沿着街道行走,多数人都提着花灯,形成一条流动光河。林忆昔看着,觉得十分新鲜。垂了头,她想,自己好像已经许久未曾出宫,难怪看什么都觉得新鲜。

    正想着,福保到她跟前跪下,递来一个纸条。

    揭开一看,是徒祺宇的字迹,上书:昔儿,跟为夫来。

    扭头一瞧,徒祺宇正含笑看着她,嘴唇勾着,眼微眯,跟三儿子想做坏事的时候一模一样。然后,他起身,闪过屏风,往旁边供帝后歇息的一间屋子里去了。

    林忆昔也忍不住笑笑,跟了过去。

    徒祺宇接下来的话,让林忆昔有些惊讶。他要带她下去走走,不带随从,不带孩子们,扮成寻常百姓的样子。“我知你想过百姓的生活。”他道。

    和他牵手走在街上的时候,是她穿越以来最快乐最放松的时刻。这一刻,他不是皇帝,她也不是皇后,没有家国天下,也没有永远堆积如山的政务,他们只是一对很普通很普通的夫妻。若特别,也就是比一般的夫妻更加恩爱一点。站在一座高高的拱桥上俯视远方,河水在彩灯的映照下发出暖暖的红光,煞是迷人。

    回头,看看身边的男人。

    她甜蜜的笑了。这辈子,有他,足矣……

    作者有话要:  宝贝们,问问完结了噢。

    感谢每一位能看到最后的天使,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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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远爱你们的漠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