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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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九,今天想去潮州么?”从顺德回包家过了几天,上身短袖衬衫下身西装短裤的包不屈又来相约,显得很是洒脱爽利。

    “想去,潮洲也是个好地方啊。”奉九笑眯眯的,一副期待的样子。两人都很自然地忽略了上一次奉九没有回应包不屈的提议一事。

    奉九很喜欢广东的风光和民俗,也听了潮汕地区是个极特别又有趣的。但是,离广州有段距离,所以,还一直没来得及去。

    “不过,有件事得请你帮忙。”包不屈含笑望着奉九。

    奉九疑惑地看着包不屈……

    “要我做伴娘?!”奉九大吃一惊,原来,包不屈的一个堂妹要办婚礼了,新郎新娘都是潮州人,也都曾在英国留学,并在那儿认识和恋爱的,新人决定采用半中半西的婚礼形式,所以需要伴娘。

    可在当地想找到四个符合新娘苛刻条件的:包括个头、容貌、家世,当然最重要的是未婚,也并不容易凑齐,所以关键时刻包不屈想起了奉九,他在电话里拍胸脯给堂妹保证,肯定会带回来一个合适的伴娘,当然,他自己也得充一下伴郎。

    正好,他去送亲来回也得一星期,而奉九还没有去潮州玩过,所以,机缘巧合,就有了这次潮州之行,不过,作为伴娘伴郎,也有不少事情需要帮着新人处理,这次就没法带奉灵吴妈她们了。

    因为需要提前一天到达潮汕,所以一大早他们就坐着火车出发了,大约得大半天才能到。

    因为没有年龄大的和年龄的跟随,所以包不屈也没带下人,反正如果需要人手,潮州有的是。

    一路上满满的岭南风光,让人迷醉,奉九和包不屈还本着学术研究的精神,探讨了一下当初苏东坡到岭南的惠州做官时写的名诗:“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是不是有误?

    奉九:“我也曾吃过你们这儿的荔枝,大如鸡卵,果肉滑溜溜的,甜到齁,我一天吃五六颗嗓子就受不了了,如果不喝点龙井茶,第二天一早嗓子就得肿起来。”

    包不屈:“你得对,荔枝火大,还那么甜,一天三百颗,还不得得‘消渴病’?”“消渴病”也就是糖尿病的古称。

    他顿了顿,接着:“我听的,是这么回事——苏东坡到了惠州,当地人告诉他我们这有句俗语——‘一啖荔枝三把火’,是提醒他荔枝再好吃也不能多吃,但他一个四川人,也听不懂岭南话啊,还贪嘴,所以就留下这么句诗了。”

    原来如此,我们可爱的通才苏老先生的确是很享受口腹之欲的……也不知他嗓子肿了没有。

    奉九笑着叹道,“有理,讲得通。”又:“其实我不大爱吃荔枝,但这句诗的前一句是‘罗浮山下四时春,芦橘杨梅次第新’,到了广东我才知道,原来芦橘就是枇杷,嗯我更爱吃枇杷,甜得刚刚好。”随手拿起放在一个竹编篓里的枇杷,仔仔细细剥起了皮。

    包不屈静静地看着奉九,枇杷是广东开春最早成熟的水果,现在正是好时候,杏黄鲜嫩,香甜多汁,金丸一般在奉九嫩白纤长的手指间翻动着。

    包不屈早就发现,奉九不象其他女子那样,认识她一年多了,就没见过她涂抹指甲。她的指甲是天生的肉粉色,形状椭圆,泛着自然的柔光,健康又洁净,十指尖尖,在女子里并不算,但也是这么漂亮。

    现下这漂亮的指甲正尖起来,在枇杷薄薄的外皮上滑动、挑起再轻轻撕开……

    包不屈喉头动了动,忽然觉得一阵燥热,他扭头去看火车窗外慢慢掠过的青翠欲滴的春山,漫山遍野挂满了金黄果实的枇杷树和还没结果的杨梅树。

    奉九剥好了一个枇杷,递给包不屈:“包兄,吃枇杷。”

    包不屈感激地一笑接了过来,忽听得对面的佳人惆怅地:“杨梅我也爱吃啊,不过,等它结果的时候,我已经回奉天了。”包不屈神情一黯,已经进了嘴巴甜如蜜的枇杷,也变得苦涩了起来。

    剩下的旅程,两人除了不时交谈几句,就是一起看着窗外的风景,在以后的生命里,包不屈也始终觉得,从广州到潮州的这段火车之旅,是他一生当中,最安宁、最幸福的“Quality Time”,也就是美国人总爱讲的“黄金时光”。

    当后来因为战争在困境中挣扎,到了夜晚无法入睡时,他就会无限珍爱地让这段尘封的记忆像画卷一样徐徐展开,他还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天拂过耳畔的清风,带着枇杷的果香,连着少女时代的奉九那美好如雕塑般的侧影,一起陪着他在梦境里,随着火车哐啷哐啷的节奏,缓缓滑过,抚平他无尽的焦虑和悲伤。

    到了潮州,包不屈带着奉九到了新娘家,也就是自己的堂叔家。

    潮汕人极重传统和亲情,所以家族里有事,大家都会互相帮忙。

    新郎也是本地屈一指的大户人家的嫡亲子弟,包不屈先作为娘家人送亲,再充数做新郎家的伴郎出席婚礼。

    他们很快到了新娘住的院落。

    新婚夫妻一共请了有四个伴娘和四个伴郎,伴娘们现下终于到齐了:都很年轻,不是亲戚就是同学,而且都是广东人,除了奉九一个不知如何归类的。

    新娘家给每个伴娘都置办了湖蓝色素绉缎做的短袖袄褂,外面别出心裁地罩了一层半透明的白色乔其纱,下面配珠灰色百褶裙;听伴郎则是一水儿的黑色香云纱长衫,奉九赶紧去屏风后换上了伴娘服。

    包不屈跟奉九交代了几句,跟堂妹点点头,就出门赶到新郎家去了。

    剩下一屋子人笑笑地等着新郎迎亲。

    又等了一阵子,门口终于有了动静。

    包不屈在半路上碰到了新郎迎亲的队伍,于是掉转头跟着一起回来,不忘在汽车里换上了伴郎服,并把新郎家人交到他手里的一对色彩斑斓绚烂的长尾野山鸡转交给了堂叔。

    伴郎们大多是活泼的,他们理着清爽的发型,抹着发蜡,看起来颇有些玉树临风,在婚礼上除了负责帮新郎接亲、挡酒,就是负责耍宝,这在各地都一样。

    按照惯例,新郎来叫门了,里面不给开,外面就塞红包;伴娘刁钻,出问题难为新郎;伴郎奋起应战,你问我答,各种歪解得不亦乐乎,背古诗词的,做对子的,考莎士比亚台词的,甚至还有做微积分题的,不一而足;到后来伴娘终于满意了,闹哄哄地门终于开了,于是迎亲队伍总算可以往新郎家赶了。

    到了新郎家,等着前厅举行仪式,于是这个八个伴郎伴娘都站在一个回廊处待命。

    来了两个月,奉九的粤语又有进步,听得懂这些人话是不成问题的,因为只有她与其他人不熟,所以她一直不出声,保持着微笑的表情。

    只不过,她的脸越来越红,他们,尤其是伴郎们,时不时转过脸来注视着她,对她的容貌议论得没完没了不,还开始听她的身份了……

    为了怕他们接下来不定会出什么肆无忌惮的话让大家难堪,奉九主动用粤语跟身边一个圆脸大眼睛的伴娘聊起了天儿,如是,其他人这才很愕然发现这个今天在场的唯一一个非广东人,居然听得懂也会自己的家乡话,可刚刚他们嘴最没把门儿的一个了点过火的话,这可如何是好?

    好在奉九只是好脾气地笑着,一副根本没在意的样儿,于是大家也都松了口气,气氛慢慢热络起来。

    奉九听着大家的问话然后认真地回答,她的粤语发音虽然还不是非常地道,但也足以另其他人刮目相看,尤其得知她到广东不过才两个来月。

    仪式快开始了,伴郎们先出去帮忙,过了一会儿,奉九也和其他伴娘一起,陪着新娘从闺房出来,穿过九曲回廊,到前面宴客的花厅去。

    此时,新郎家的园子里已经站满了前来观礼的人,人声鼎沸,热闹非常。

    忽然从新娘身后冒出来一个个子高高的伴郎,一身黑长袍,戴着一副自从退帝溥仪戴后就风靡全国的黑色圆形水晶金丝边太阳镜,和着院子中央留声机里播放的歌曲的轻快节奏,一边扭动身体跳着舞,一边转过身子一个下腰,用嘴咬了回廊里随处放着的广口水晶玻璃瓶里的一枝红玫瑰,叼在嘴里,再舞到奉九面前,又是一转,那腰强韧得像把弓一样地拉开,带得身体向后仰去,顺势把头伸到奉九的手边,头也率性地一甩,示意她接过去。

    这首歌正是全国流行的《玫瑰玫瑰我爱你》。

    满园子前来观礼的大部分是年轻人,大家看了这个情形,纷纷起哄,要奉九接受这枝花;奉九拗不过,羞红了脸,只好心地避开这个伴郎的嘴巴,把长长的玫瑰花梗拿在手里。

    离得老远的人群中有轻轻的“咔擦”声,有人拍下了这个场景。

    包不屈在全场“唏溜唏溜”的口哨声和热烈的掌声、叫喊声中直起身,微笑地望着奉九,雪白的牙齿和唇边若隐若现的酒窝,更显得魅力十足,瞬间迷倒了不少年轻女子。

    即使是多少年后,也有很多人仍然记得这场婚礼,记得婚礼上的这一幕。

    很快,这张照片被洗了出来,和奉九在广东其他的照片一起,坐着航空邮政的飞机,三天后,已经被放到红楼的桌子上了。

    一双骨节分明指节修长的手沉稳地拿起照片,一双不带什么情绪的幽深的墨色眼睛一张张照片慢慢地翻看着,忽然这双手停在一张照片上,不动了;把这封厚厚的加急特快信函送进来后,正在旁边待命的支长胜很有技巧地偷偷踮起脚尖,伸长脖子,不动声色地努力向前看去,只可惜除了看到一张貌似是倒着的奉九笑得春花烂漫的脸外,什么也看不清,忽然“啪”地一声,他被吓了一跳,这张照片被狠狠地拍到了桌面上。

    支长胜又抖了一抖:这两个月以来,这宁军团长近侍的差事,真是越来越不好做啊。

    忽然听到宁铮:“查查我的行程,最近十天,是不是没什么要紧事?”

    支长胜赶紧从兜里掏出一个硬皮本,连翻了几页,快速浏览完毕,“是,长官,最近各系各派都在整饬军队,购买军火;或出国考察。没有什么更紧急的军务。”

    “准备一下,我要出省。”

    宁铮起身就走,支长胜呆了一下,赶紧跟上。

    ……………………………………………..

    铺陈了半天,仪式终于正式开始了,八位伴郎伴娘整齐地分列在新郎新娘后面,下面乌央乌央观礼的人的眼睛都不够用了,看了这个看那个的,但到了最后,目光都齐刷刷地看向奉九。

    被这么多眼睛盯着,奉九再落落大方也难免被看得有点羞郝……

    她听得懂底下在什么:“这个女仔好靓啊,不是我们这边的人,看这又高又白,倒像是东北那边的;不过这脸盘,又像是江南的。”

    中西合璧的婚礼果然不同凡响,这边新娘新郎不但交换了戒指并接受了一位穿着牧师袍的英国牧师的祝福,那边一转身还得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才算礼成。

    仪式结束了,观礼的人们跟着涌进了婚房,蓦地看到一个肉乎乎的彩衣童子正躺在婚床上呼呼大睡,可能因为伤风了鼻子有点呼吸不顺畅,所以还着呼噜。

    啊?新郎的乳母赶紧从后面挤过来,抱起孩子,胖子被吵醒了,睁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到这么多人,胖嘴儿瘪了一下,随即拉开架势就要开嚎,被乳母眼疾手快一把捂住,接着连连道歉。

    众人看着胖子的憋屈样和乳母急的满头汗,都不禁大笑起来。

    奉九翻翻袖子,掏出一个秋千的木头人儿递给新娘,这是刚刚包不屈抓空给她的,他也是在刚刚迎亲路上遇到的,想着奉九能喜欢,百忙之中还不忘买了。

    玩具一递过去,本就是新郎侄子的胖子立刻不哭了,好奇地摆弄起来。

    “这是安床童子,寓意自然是早生贵子,本来躺一下就行了,估计刚刚是忙活忘了,硬是让他睡着了。”旁边有人给从外地赶来观礼的客人解释起来。

    奉九莞尔,在奉天没有这样的习俗,但扔一床的枣子莲子是有的。

    接着就是宴席和听戏了。

    宴席不用,潮汕大户人家娶亲,自然不俗,奉九跟着见识了广东与东北席面的不同,也是大开眼界。

    饭后,戏台已经开场,奉九认真地听着——除了热热闹闹的皮影戏,她一向不大喜欢其他传统戏剧,总觉得佶屈聱牙之感。

    可能是这几个月心绪起伏很大,她现在也能安安静静坐下来听几曲了,戏台上演着的,正是著名的粤剧《乐昌分镜》,讲的是南朝陈乐昌公主与驸马徐德言破镜重圆的故事,众多红船弟子用白话唱出,没有时候去苏州听的昆曲那么清丽婉转、精致纤巧,但显得颇为轻快流畅、新颖多变。

    曾有文豪作诗这样称赞:“莫夸骑鹤下扬州,渴慕潮汕数十秋,得句驰书傲子女,春宵听曲在潮州。”

    奉九听了属于南戏一腔的“潮泉腔”的粤剧,颇有感触,忽然想到了老家的奉天落子,是不是也是被她忽视的瑰宝呢?绵密柔丽的南曲与劲切高亢的北杂曲的确不同,但各有特色,她现在觉得都有些喜欢了,待回家一定也要再好好听一听。

    转眼间,她已经出来两个多月了,虽然离着奉天三千多公里,可现在想起来,却觉得家乡离自己前所未有的近,这难道就是包不屈的,有些想家了?但就此离去,却还是有些不舍。

    奉九觉得自己跟广东,天生有缘。

    参加完了婚礼,包不屈和奉九又坐着火车回到了包家。

    今天包家也请了一个戏班子过来,奉九听完后,忽然起了兴致去后台看望粤剧演员,其中的台柱子是一个叫芙蓉秀女子,年纪不过二十,一身娇怯怯,刚刚表演时,琵琶铿锵,而她的歌喉则清丽婉转,让人心生欢喜。

    奉九对她的扮相很是眼馋,芙蓉秀于是笑着给奉九也妆扮上了,取的是她自己的花旦造型:先拍彩拍红,再上大白脸也就是定妆,最后扫红,奉九在家也没怎么化过妆,看着极是新奇,不免这摸摸那碰碰,芙蓉秀赶紧抓过她的手定在梳妆台上,顺便在她额头中间轻轻一点:“淘气。”奉九嘿嘿一笑。

    芙蓉秀接着给她画元宝嘴和眉眼儿,接着再带勒头带,这么一勒,眉毛眼睛就自然地吊起来了,奉九这才明白,怪不得各个戏种里的各色人物全是吊眼梢,居然是真的硬吊起来的。

    又给她贴了一对大绺七个弯的贴片,最后不免插了几支蔚蓝色的点翠头面,奉九知道点翠的金贵,怕弄坏了,想拿下来,芙蓉秀笑着制止她,让她不要在意。

    恰好包不屈拿着一架徕卡相机来找奉九,看到奉九难得地装扮上了,于是拉着奉九到了园子里,要给她留影,奉九甩着水袖一溜碎步地跟出来,后面芙蓉秀笑得弯下了腰。

    奉九倚在包家花园金湖边的栏杆上,包不屈离她更近了些,刚才拍的是全身照,现在想拍点半身照,最后才是面部特写,两人距离不到一米,正一边拍照一边随意地着话,忽然头顶传来一阵发动机巨大的轰鸣声,两人不约而同地抬头。

    一架银灰色的战机斜剌里冲了过来,机身漆着一头棕黄色底黑色横纹的东北虎,张着一张血盆大口,脑门儿正中间一个“王”字十分醒目,凶猛异常,威武不凡,正从他们头顶不到二十米的空中呼啸而过,带起一阵狂风,吹得奉九穿着戏服的长长的袖子和马面裙下摆都飞了起来,她“呀”的一声赶紧用手捂住,包不屈也一把抱住了奉九。

    战斗机画了一个圈,又飞了回来,奉九并不懂得,但包不屈已经惊讶地发现这居然是一架辽F1战斗机,也就是……

    包不屈知道宁铮去年已经在奉天组建了宁军航空处和航空学校,自己兼任校长,自行购买或其他国家赠送及从战场上缴获的最新式战斗机有三百架之多,去年上半年宁陆两军曾有过一次规模的战役,没想到杀鸡也用牛刀,宁军直接出动十架飞机从天而降,几颗炸弹一扔,效果立现,更别提宁军还有那么多飞机没有动用,战备优势一目了然,把陆系军队震动得无以复加,直接退兵了,一场大战消弭于无形。

    老帅龙心大悦、洋洋自得之余,也会肉疼花出去的海一样多的银子,所以宁军军部里的人发现老帅对儿子的评价总是在赞赏和痛骂之间来回摇摆。

    当时宁铮觉得既然自己既然负责了航空事宜,自己却不会开飞机实在没有服力,但老帅对于他自己要上天飞行一口拒绝毫无转圜余地。

    听他在做了多次模拟飞行和软磨硬泡未果后,趁着航空学校教育长万显章一个没看住,偷偷上去绕着奉天城飞了一大圈,吓得在场的所有人都汗出如浆两股战战,生怕出个什么闪失,老帅震怒,全体在场人员都得给他陪葬:毕竟即使是正规学员,第一次飞行也应该是在教练员的陪同下飞行才可以。他可好,以为自己是孤胆英雄么?

    正在这时,奉九忽然看到这架战斗机好象还冲着她扇了扇翅膀,最开始她以为是自己看错了,但没过一会儿,伴随着催心裂肺的震动,战斗机飞得更低了,低到奉九足以看清里面一张熟悉的面庞,虽然戴着飞行员头盔和护目镜,但露出来的轮廓一看就知道是谁。她同时感受到了正紧紧抱着自己的包不屈那坚实的胸膛里传来的激烈的心跳声。

    包不屈早已收了笑,并慢慢放开了奉九,只是静静地凝视着上空绕着他们转的飞机,脸色晦暗不明。

    包不屈忽然扭头看着奉九的脸色,举起双臂按在奉九的双肩上,郑重其事地:“你是怎么想的?如果你真的不想嫁给他……我帮你。”

    奉九怔住了,在广东的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她和包不屈越来越熟悉,她欣赏他的幽默和无微不至的关心照顾,更欣赏他与北方男人完全不同的细致温和,心眼儿里觉得比宁铮给人的感觉好太多了,毕竟宁铮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非常越格。

    奉九闭了闭眼。

    她还有这个决心抗拒这桩婚事么?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冷情的人,毕竟自从母亲郁郁而终后,她也曾经心里阴暗地想着让父亲痛苦上一辈子才好。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母亲去世的主因还是不能淡定地面对自己不幸的遭遇,如果母亲不爱父亲就好了,如果不爱……父亲又算个什么?

    但奉九深知宁铮对自己的执念,如果这两个多月的时间他明显减少了与自己的联系,可以当作是他对自己兴趣减退的话,那么居然从奉天千里迢迢驾战机飞来广州,并耀武扬威般地扇动翅膀这个让人目瞪口呆的事实,则让她立刻消了这个念头。

    民不与官斗,自古有之,更何况,这哪里光是官,这就是东三省最大的恶霸。

    其实老帅和宁铮在东三省的名声很不错,比如离开奉天前就曾发生了一件不大不的事:老帅三姨太十八岁的亲弟弟入了宁军,得了嘉奖,一高兴毛病就犯了,把赏金都拿去赌博,输个精光,气得连喝了两瓶老龙口,等他摇摇晃晃从赌坊出来,天色已黑,他心里不畅快,免不得张狂起来,仗着自己跟老帅的关系,掏出裤兜里的德国镜面匣子枪,边晃荡边把那一条街的路灯灯泡都碎了,吓得沿街房子里的居民各个人心惶惶,不敢入睡,生怕他一不顺心私闯民宅就手杀几个泄愤。

    第二天老帅听了勃然大怒,不顾一直很宠爱的三姨太在鹅卵石的径上跪着行了几百米,磕头磕得砰砰直响,满头鲜血直流,二话不到底让卫队长拉出去给毙了,直接导致了三姨太遁入空门。

    宁铮受过西方教育,又与基督教神职人员交好,再加上一副好容貌,好似一个标准的温文儒雅的公子哥,所以自从他回了国,除了开始的几个月很低调,随着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开始展露峥嵘,慢慢地在全国声名鹊起,赢得了好口碑。

    但这关头如果自己还要悔婚,不知道这内里霸道强势的他会怎么对付唐家?

    前几日父亲来信,他已经入主新成立的奉天边业银行做了首任行长,这是宁军的私人银行,由宁氏父子和唐家共同出资成立,宁氏八唐家二,共两千万银元,钱虽然不算太多,但这是一个态度,意味着父亲不得不与宁家高度捆绑在一起,成为利益一致的相关方。

    不用想也知道,宁铮一定是用了什么手段才逼得父亲不得不分出身来参与这个银行的运作,而这个银行成立的时机如此微妙,虽然父亲在电话里并没有什么,但只怕与自己滞留广东逾期不归脱不了干系,这是一种警告。

    她真的忍心拿整个唐家给她当垫脚石么?

    奉九抬起头,看着包不屈没话,但大大的眼睛里的无奈、哀愁和感激已是一目了然。

    包不屈失落地垂下了手,只能,他的对手是宁铮,真是奉九的不幸,也是自己的不幸:只要换一个人,背后没有宁军如日中天的势力,以巷包家的实力,胜负真是未可知。

    奉九忽然:“我有点累了,今天就照到这里吧。”

    包不屈沉默地表示了同意,他们都知道,过一会,就会有大人物上门拜访。

    奉九回到戏楼后台,芙蓉秀看着高高兴兴出去、沉默不语回来的奉九,再回想刚才突兀地出现在天空中的战机,心里好象明白了什么,只是默默地帮她卸妆。

    待到奉九那张清水芙蓉面一点点展现出来,奉九忽然握住了芙蓉秀的胳膊:“秀姐姐,你要是愿意,来奉天登台吧,我家在唐府武陵园,你放心,在奉天你肯定会有好发展的。”

    芙蓉秀心里一暖,这个初次见面的奉天女孩天真又爽利,与自己一见如故,这是难得的缘分,她感激地一笑:“好啊,到时候我一定去找你。”

    奉九拉着她的手轻轻摇了摇,两人挥手告别。

    奉九回到住处,为了平复心情,正好把这几天一直想画的几幅画画完。

    她铺素纸,调众色,先画了那个睡在婚床上的胖憨憨的童,又画了自己住的月波院及前面的湖,忽然想起在潮州参加婚礼时,包不屈向后弯着腰叼着花那洒脱帅气的样子,于是又画了一张他的影,正算在右上角落款,忽然记不起包不屈的字是什么。

    茫然望着窗外的繁花好一会儿,她才终于想起,于是竖书“戊辰年暮春十一日佑安兄笑存奉天唐鹿微漫题”,鹿微是奉九给自己取的字。

    随即又从书桌里拿出到了广州后包不屈特意给她刻的一方闲章,用的是青田石里的兰花青冻,上阴刻着三个垂针篆技法的字——“奉来客”,她把色如幽兰、明润微透的寸方印拿在手里摩挲了好一会儿,直到印信已经发热,这才蘸红钤盖于左下角。

    正在这时,包家下人来通禀了,奉天宁铮宁先生到访。

    奉九慢条斯理地放下笔,洗干净了手,理了理辫梢和刘海,在下人的陪同下,出去见自己的未婚夫。

    她走到前院,高高的台阶之上,包家客厅巨大的四扇雕花大门洞开,宁铮和包不屈相向而坐,沉默相对。

    曾经两个肝胆相照的好友,居然相对默默无言。

    虽然已经有两个多月没见,但宁铮除了黑瘦了一些,并没有什么大的变化,也许就是一察觉到奉九到来立刻看向她的目光更锐利了些。

    他马上站起身,微笑着迎了出来,奉九在他面前停下,斟酌着刚要开口,没想到宁铮却是毫不避忌猝然伸手直接把她紧紧搂进怀里。

    客厅里的包不屈看到,停住了脚步,垂在身侧的双手紧紧握成了拳。

    宁铮左手禁锢住她,勒住她纤细的腰,把她略略一提,直到她双脚都离了地面,而奉九的视线终于与宁铮一齐;另一只手则平展成掌,紧紧抚住她的后脑,随之左边的脸颊也紧紧贴上了奉九的脸颊。

    奉九脸庞发热,使劲儿推他让他松开。

    宁铮却是稳稳地保持这个姿势不动,只是深深吸了口奉九身上独有的清幽体香,声音低沉略带沙哑地自言自语道:“回到我怀里了吗?”

    这声音里,没有得偿所愿的满足,却是有一种没有底气的悲伤,听得人心头莫名一酸。

    良久,宁铮才放开她,双眼片刻不停地在她脸上逡巡,随即微笑:“气色很好,看来,我的好友把你照顾得很好。”

    奉九这才终于挣开了他,纠正道:“不屈兄也是我的好友了。”

    ……不屈兄?比包兄还要亲热啊。宁铮的眼仁儿猛地一缩,嘴角浮起一个虚虚的笑:“是啊,我的奉九,自是人人喜欢。”

    奉九一听,满身鸡皮疙瘩,她不耐烦听他这么故作亲密的称呼,提着裙摆往客厅走,包不屈一手插兜,已经倚在门口观望了许久。

    宁铮如影随形跟上,紧挨着奉九坐在西厢。

    奉九这才勉强开口:“你怎么来了?”

    宁铮没回答,只是含笑看着她,包不屈也没有话。

    奉九瞪了他一眼,从见了面,他这双一向觉得还挺正经的墨眼,就好像突然变成染了桃花水儿的多情眼,都要把她的脸盯出洞来了,比蜜蜂见了蜜糖还要痴迷。

    这次宁铮总算开口了:“在外面时间也这么久了,该回家了吧?”

    奉九没话,心知肚明比当初的预期拖延了已有快十日,但也觉得,包家是不能再呆下去了,别再给包不屈招祸,现在宁系在全国的声势都气势如虹,老帅就这么几个月的时间,刚刚赢了第二次宁陆大战,老帅已经入主北平。

    当天晚上,宁铮就要求奉九包衣物,跟他一起住到他下榻的酒店去。

    奉九看他虽然面上不显实则态度强硬,知道如果拒绝又不知会闹出什么来。

    奉灵哭丧着脸,秋声也不那么雀跃,明明要回家了,但她们这几个月在广州过得实在舒服,居然都有意犹未尽之意,唯有惦记着家里的吴妈很是高兴,但看着其他三个旅伴的神情,还是压抑着兴奋之情。

    今晚让奉九跟宁铮单独住酒店也是不可想象的,再也没有奉九都走了她们还呆在包家的道理,虽然包家依然热情地挽留。

    她们还是迅速地收拾好了行李,准备跟他们一起离开包家了。

    等宁铮拜见了包老先生,并接受了包老先生晚间的宴请之邀后,奉九也来跟包老先生和其他包家人也正式道别了,包老先生看着宁铮这个北方的人中龙凤、天之骄子对自己未婚妻的着紧和急不可待,连一晚上都等不了地要把她纳入自己势力范围的做法,再看看自宁铮到来以后,一向跳脱张扬的孙子的话变得极少,不免暗暗叹气——红颜祸水啊,走了也好。

    宁铮已经上了汽车,而吴妈她们则坐进了了第二辆来接她们的汽车,奉九略一踌躇,还是又走回门口,送别他们的包不屈正站在那里,沉默注视着眼前的一切。

    看到奉九又走回来,本代替包老先生尽主人之责,肃立于大门旁的包不屈立刻迎了上来,眼里充满了关切,而已坐在后座的宁铮则是眉头微微一皱。

    奉九轻轻地:“包兄,这几个月的款待,感激之心无法言。”

    包不屈盯着她清丽的脸庞:“再跟我客气,我可要不高兴了。”

    奉九勉强一笑:“我给包兄画了一幅像,就放在月波院的书桌上,请笑纳。”

    包不屈微微点头:“有心了,多谢你。”

    奉九抬眼,看着眼前两个月以来,这张越来越熟悉,越来越有亲切感的英俊面庞,扯动嘴角,尽量欢欣地:“那再见了,希望能尽快在奉天再见到你。”

    她伸出手,与包不屈的手轻轻一握,包不屈浑身一颤,他深幽幽的眼睛里如点着两簇火苗,奉九的脸不自觉地红了,松了手,回身向汽车走去。

    待汽车驶离包家,她还是忍不住回头,看到包不屈长身玉立,双手插兜,浓黑英挺的眉头紧紧蹙在一起,一接触到奉九略显惆怅的目光,也只是略展了眉,嘴角扯出一丝笑,从裤兜抽出一只手来跟她道别。

    忽然一只带着粗茧子的修长的手掰住她的脸,略使力把她扭回朝向侧面的样子,视野里出现了宁铮那张俊秀却带着阴翳的面庞:“都朝夕相对两个多月了,还没看够?”

    奉九听他要找茬,也不想话,只能是使劲儿一扭头,让自己的下巴脱离他的钳制。

    一道湿润的呼吸跟着拂过她贝壳般的耳朵,随即有灼热的软软的东西舔舐了一下她的耳垂儿,跟着一道与前座开车的支长胜相隔的白色布帘被放下,他扭过奉九的脸,不由分狠狠地吻了上去。

    这是个饥渴狂躁的吻,奉九居然能体会到其中某些绝望的味道,现在她只庆幸得亏奉灵她们的车在这辆车的前面,要不从车后窗看到成何体统。

    她始终睁着眼,静静地看着眼前闭着双眼,明显痴迷其中的宁铮。宁铮忽然停下来,睁开了眼睛,盯着眼前冷静的奉九,忽然“嗤”地一笑,伸舌舔舐奉九的双眸,奉九条件反射似的闭上眼睛,立刻双睫潮湿,不知道他又犯了什么病。

    宁铮这才转而去吻这几个月一直想吻而刚才只是开了个头的嫣粉色的唇,唇齿相缠了好一会儿,他急促的呼吸才慢慢平稳下来,把额头紧紧抵着奉九的额头,两人不免都微微喘息着,一路上她仍然被牢牢地箍在怀里,一刻也不肯松开。

    到了位于长堤的东亚大酒店,宁铮把奉九一行让了进去,宁铮给她们定了三个房间,奉灵一看自己要住一间,有点害怕,但看着面色并不愉快的准六姐夫,也没敢吱声;宁铮简短地告诉奉九,因为军务紧急,明早八点,他会带着奉九坐客机回到奉天;而奉灵他们则由支长胜坐火车护送回家。

    奉九没想反抗,她看得出,宁铮的安排也是不容反驳的,她自然也不会象奉灵似的还有闲情去操心被他开来的战机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