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初现人形
救过了段老爷,做了回江湖侠客,便算报了恩。一日捱下来,饥肠辘辘,衣衫不整,浑身恶臭,更要命的是,枯藤老树昏鸦,桥流水,无人家,她今晚依然无处可去。
如此下去,并不是法子啊,如有什么惩罚的措施能够叫她回去,她宁可写十亿行代码,绝不会叫楚流星代写。穿越时空可以用计算机逻辑解释吗?只怪现代的自己不学无术,写代码技艺倒退,如果楚流星在的话,那就好了。
她想起那尊在古墓中挖出来的兵马俑,当时,四目相对的时候,她身体酥酥的,好像一股强大的电流在身体中穿过。
“白,回去百里府看一下,这里面一定有法门。”
如果能够穿来这个时空,自然也可以穿回去,不是吗?而百里初晴全然不知的是,白马每天都在带她穿越时空,它眨了眨睫毛长长的眼睛,抬腿就跑。
百里府随着夜色暗了许多,没了烛火的庇佑,这里冷冷清清,而百里初晴也已经在马背上睡熟了。白腾空一跃,她便摔了下来。
“哎呦!”她揉着屁股,这周围的每一处都仿佛在嘲笑自己是个落魄姐了。
但这些都不重要,这古代的身份地位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她朝着后院跑去,在桃花树下有一个新翻过的土包,她慌了神,跪着地上,扒拉着黄土,即使手指头破皮流血,她都毫无知觉,只看见,兵马俑的尸体已经碎成八瓣儿,才停了手。
“楚流星,楚流星,我知道是你,我要回去!你快出来!”百里初晴这时候像个泼妇在找老公。
可这些破石头丝毫没有响动。
她继续问道:“你告诉我,计算机语言可不可以解释时空穿越这种鬼东西?”
破石头巍然不动。
“你个杀千刀的,曾经天天给你擦屁股,现在你死哪去了?”百里初晴的记忆每分每秒都在恢复,连楚流星在现代天生爱捣乱的事情也想起来了。
这时,百里府后宅突然亮了烛光,兵器的声音随之而来,脚步声逼近着,有人喊:“指挥使,有贼!在那边!”几个黑影透过烛光在对面的墙一跳一跳。
“抓住他!”指挥使嘶哑中带些口水的音色很容易分辨。
冤家路窄!这群盗墓的竟住在了百里府中,但如今身单力薄,无法抵抗。
“白,快来,我们得走了。”
见桃树旁有个麻袋,她急匆匆把碎裂的兵马俑包了,飞身上马,白马跳过后院的篱笆,消失在夜色。
这群盗墓贼白天还是一副不怕死的性子,现如今不知是喝醉的缘故,有些泄气了。
“没有人啊,你们什么耳朵?”指挥使大怒,刚刚叫了几个姑娘陪酒,却扫了兴致。
“有,我刚听见,有人话,还很大声!”这人应该没怎么喝。
“算了,这府中也没啥可偷的了,安心吃酒吧,明天还要继续逮那个百里姐。”指挥使无心逗留。
“是,指挥使得对,这百里姐才是药引子,没了她,什么墓都不开。”
“还是你懂我。”指挥使对着那个喜欢捧臭脚的瘦子。
脱离危险地带,百里初晴吐了一口长气,慢慢把兵马俑废料麻袋绑在马背上,继而趴在白马身上酣睡,任凭这匹白马去哪里都好,总比死在土匪窝好。
它在夜空中飞奔,划破长空,像一颗流星,如果另一个时空的人看到这颗星,定会急忙许愿。
“白,你心点,我会摔下来的,刚才你都把我摔疼了。”
白马想着:“还不是你贪睡,要不然你怎么醒?难道我要把你吻醒吗?你是什么货色,我还没有验过,亲你是不可能的。”
百里初晴睡死过去,它才轻轻落地,幻化成了人形,翩翩公子,出尘脱俗,一袭白衣随风轻盈,冷风之中,旷野之内,天地间拉开黑色帷幕,这白马大仙冷冷地于夜空中划了一道荧光弧线,便有了悬空的玻璃屋顶,再画地为牢,便有了藩篱之内的安宁,点了两笔,便有了一盏盏烛光。
回头望去,一个女子平躺在半空,一双玉手,已经沾满血迹,浑身泥巴,白的洁癖犯了。
“哎,我真不想管这丫头了,她就是姐的身子,被宰的命。”
“再了,谁叫白这么土的名字?我叫潘离好吗?”
潘离就是中国的潘多拉宝盒,有神奇的魔力,单名一个“离”,也注定了他拆散人间姻缘的使命。
他捏着鼻子,又一次拂袖,清除她满身污浊和晦气,又给她换了身衣裳。潘离阅人无数,即便月光可人,但这女子长得毫无亮点:正常的双眼皮、正常的大鼻子、正常的樱桃口,路人的长相啊。
“这没姻缘的长相嘛,真不知道知焉上仙为何派我来捣乱,难道这世上还真有人爱她到死不成?”潘离摇着头。
本想一走了之,以自己的道行,想棒哪对随便挑,不想做的事情,也没人能强求。要不是知焉上仙送了自己几万坛子的梨花酿,他也不会接下这烂摊子。潘离上仙的时间可不是白白浪费的,那么多梨花酿,不喝,会长霉的吧?
他早已分析过,平时拆散的鸳鸯,男女都在明面上,只需要掐准时机动动手指头即可,如今,这百里初晴的另一半还没出现啊……要怎么拆撒?难道还要协助她找到另一半不成?天大的笑话,这种事情还真没遇到过。
如今也幻化了一间客栈,就算她在这留到几万年,都没人能寻到她,更别鸳鸯,如今不走,还等何时?赶紧把她送进去,自己便可一身轻了。
虽然已经给她洁净了身体,但潘离的颜控症又犯了,刚刚挽了挽衣袖,准备抬手抱她,又停下来。
“何必费力,这么臭。”罢拂袖,把她扔到大门口。又不忘整理下一身的洁白,抚平刚刚粗鲁举动留下的衣服褶子。
百里初晴又被摔疼了:“哎呦,又是谁?”
“怎么回事?竟然醒了?”潘离鲜少失手,催眠后还能自然醒的,五个手指头都数的过来。
“你是谁?”
“糟糕,被她看到了我的人形。”
潘离拂袖,一道金光闪过,百里初晴已经忘记了刚才的记忆。
“白,我们这是在哪里?”
潘离想着:“不妙,这催眠术必须间隔24时才能启用第二次,变成马的我……法力可是……”
“嘿,你怎么又摔我?是不是饿到了?你奔波了几天了,都没吃什么东西,我们去找吃的吧。”
“找什么吃的?我不用吃的,你饿了就直。”白马眯着眼睛,看着远方。
“驾!”
百里初晴何时飞身上马的?自从法力失手,潘离锐气大减,现在成了白马,只能俯首称臣了,启动飞奔模式。
这月黑风高的,哪有什么吃的?百里初晴好像刚睡醒一样兴奋,在凡人清醒之时,为不暴露真身,潘离不会用法力穿越时空,但如今所在的时空是夜晚,馆子都不营业了。
“这晚上确实也没什么吃的,如果在夜店,这时间也能营业。”百里初晴在和白话,但白是不了话的。
“夜店?哇,难道要去如烟阁这种场合看看?”百里初晴可不知道那是狼窝,去了就很难回来,她只知道自己快饿死了。
潘离本不想幻化成马,但知焉上仙过:“百里初晴武功很低,虽然能飞檐走壁,但天生爱睡觉,耐力很差,续航很弱。”
幻化成马就意味着,百里初晴去哪里,潘离只是个雷达,不能反抗。
潘离在仙界公务繁忙,也不懂儿女情长,但是如烟阁这种地方,他倒是经常来,主要目的是在如烟阁找一个货色不错的,成为男女主人公的三,顺利拆散,但古代三妻四妾的比较多,有时候一个三还不够用,而如烟阁不缺备胎,所以经常点拨这里的众生使坏。
夜色正浓,方圆百里内漆黑一片,如烟镇却灯火通明,乐活镇,从如烟阁街的这一头,走到街的那一头,恐怕也要一个时的路程。如烟镇内设街,街上男女暧昧,望去,都不是良家妇女,全是粉头,这一路张灯结彩,彩旗飘飘的,百里初晴早就坐不稳了。
“到了。”百里初晴飞身下马。
潘离的洁癖症还包括嗅觉,这芬芳刺鼻,他一点都不感兴趣,如果不是法力失常,弄得百里初晴黑白颠倒,自己也不会来这种鬼地方。
“白,我把你拴在那个石头上吧?”百里初晴竟在摸他的头?
“不然呢?我能变成人给你看吗?”潘离想着你把手放下好吗?
“你要好好的,不要到处乱跑。”百里初晴又摸了摸他的脖子。
“我哪敢,你要是死在这里,我无法给朋友一个交代啊!”潘离最讨厌别人摸他。
“那我走了哦!”她倒有些不舍得。
“嗯,最好活着回来!”潘离躲在马的身体里,早就憋死了。目送百里初晴远去的背影,潘离幻化成了人形,四处溜达,虽对女人不感兴趣,但进去逛逛也无妨,是不是?如果百里初晴死了 ,可以及时收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