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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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成朝越远了声招呼,就跟着汉如歌进了房间。他的房间不大,却收拾得很整洁,和外面的客厅形成鲜明的对比。一张不大的梳妆台上摆满了护肤品,看得出来他很爱惜自己的脸,也很喜欢保养。床头柜上是几本码得很整齐的时尚杂志,最外面那一本的封面就是一个剃着和郑成一样发型的帅哥。

    房间里只有梳妆台前有一张椅子,于是郑成没有坐,而是站在了床边,问:“你那个室友不上班吗?”

    “他是酒吧的调酒师,上夜班。”汉如歌这才脱下了制服外套,示意郑成坐椅子,自己则坐在了床上。继续,“还有一个室友是漫画家,天天宅在房间里画画。”

    他完从床头柜拿起了最上面的那本杂志,在手心随便翻着,:“该你了,和我为什么心情不好?”

    汉如歌问话的口气就像一位长者,这让郑成心里有些好笑,明明他比自己两三岁,长得也一副未成年的模样,起话来却很善解人意。

    “我们导师想让我去英国当交换生,时间是一年半。”郑成怕汉如歌不明白交换生是什么意思,解释,“就是让我去英国一所大学读一个硕士学位,研三的时候再回来,国新这边的硕士学位也照给。”

    “那你毕业后就有两个硕士学位了,而且还是海归硕士,成成哥哥果然很厉害。”汉如歌没上过大学,但平时接触了不少的大学生,聊天过程中多少有些了解。又问,“不是出国留学很贵么?”

    “这属于公费交换,那边不需要交学费。”郑成回答,“住宿费和生活费需要自付,但可以申请奖学金。”

    汉如歌明知故问:“这么好的机会,你还烦恼什么呢?”

    “你知道的。”郑成看向窗外,不远处就是很高档的区,高耸入云,在他眼里就像一个手心大的模型。他回过神来,有些自相矛盾地,“其实我也不知道。”

    “你舍不得你家羊腿啊?可是你和他只是朋友啊。”汉如歌用调侃的语气,“如果我是你,我会选择去交换。相比待在这里为不可能的人烦恼,还不如去一个新的地方,去寻找更优秀的自己。不是英国同性恋很普遍么,还可以结婚。不定你去了那里能找一个金发碧眼的帅气哥哥呢。”

    郑成不确定,轻声呢喃了一句:“寻找更优秀的自己?”

    “是啊!”汉如歌把手中的杂志竖在郑成面前,,“我刚来北京那会儿两三年的时间都浪费在了男人身上,现在我只想成为一名知名的造型师。虽然梦想遥不可及,可至少不会觉得空虚了。”

    “你的梦想一定会实现的。”郑成觉得话像孩子的汉如歌其实比自己还理性,让自己不由地很信任他,开始实话实,“我舍不得他,就算只能做朋友,我也好想每天都能看到他。我不敢和他实话,至少现在还能做朋友。

    他每天从我身边经过的时候会喊我一声成哥,会约我一起吃饭。会和我抱怨他的日常,他的师哥很严厉,总是派很多任务给他。他虽然嘴上不满,做的时候还是很认真。

    我和他篮球的时候很有默契,他知道我一定会把球传给他,我也知道他一定能投中。可即使这样,他也只把我当做他的好兄弟成哥。我试探过好几次,他单纯得好像都不知道世界上还会有同性恋这种人存在。

    我对他永远没有办法开口,也不会开口。真想就这么到毕业,不得不各奔东西的时候,我也不用再纠结这件事了。”

    “gay圈里估计找不到比你更纯情的了。”汉如歌看着郑成泛红的眼睛,避重就轻地了一句,“书读得多了,都会变得这么专一吗?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

    郑成无奈地笑笑,要是可以,他更希望自己不是一个同性恋。像他这种不由控制地喜欢上一个人,又不敢出来,才是最懦弱最可悲的。

    “我也不想这样。一直以来,心翼翼地隐藏自己的性向。不敢轻易和男生走得很近,就怕自己会喜欢上谁。”郑成有些绝望地看着汉如歌,“你有什么办法吗?可以改变这样的我。”

    汉如歌放下了手中的杂志,站了起来,看着郑成:“现在就有一个愿意和你交往的对象站在你面前,你愿意试试吗?”

    郑成几乎是反射性地抬起了头,脸上写满了惊讶,许久过后才苦笑:“别开玩笑了。”

    “我是认真的。你现在这个样子,就是缺乏了恋爱经验,才会喜欢上一个就无法自拔。”汉如歌认真地,“你可以尝试着和我交往来冲淡你对高扬的感情,你不试试怎么知道真的谈恋爱和暗恋的区别在哪呢?”

    郑成还是不能接受:“你在为了帮我牺牲你自己?”

    “我可没那么好心。我还挺喜欢你的,尤其是你的肉体。禁欲了这么久,每次看到你身体还是忍不住蠢蠢欲动。”汉如歌一笑,“我们交往也算各取所需,在恋爱方面,我也算是经验丰富的前辈了,你绝对不会吃亏。”

    郑成内心很矛盾,问:“一个月后我就得决定去不去交换,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你也愿意吗?”

    “我希望一个月后你的决定是去英国交换。”汉如歌又坐了回去,捡起那本杂志随便翻着,“如果你的决定是不去的话,我希望你是为了我选择留下来。”

    “谢谢你。”郑成默认了汉如歌的提议,心情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晚上高扬和郑成一起去篮球场的时候,一群人像是看到仙女下凡一样看着他。连马冯强都不知道他今晚会来,冲上去抱住了他:“扬哥,你终于来了,快两个月没在场上看到你了。”

    高扬一把推开了他,有些嫌弃地:“扯!上周学院联赛,我不是上场了吗?”

    “你是上了,我没上啊!”马冯强凑到高扬耳边,“你不在,有人很嚣张。”

    高扬不信,随口问:“谁啊?”

    “就是那个严飞,老是抢我的球。”马冯强声,“今晚你给他点颜色瞧瞧,他只服你。”

    郑成在一旁听到他俩的悄悄话,公正地:“严飞只是喜欢出风头而已,球技确实进步了许多。”

    马冯强这才注意到郑成,夸了一句:“成哥,你这个发型贼帅!扬哥,你觉得呢?你也可以试试。”

    “我已经夸过了。”高扬,“我驾驭不了寸头。”

    严飞在远处系鞋带,这才注意到高扬,喊道:“羊腿,好久没一起球了,今晚我和你一队,看看我俩的默契。”

    马冯强马上:“别和他一队,你要吊他,才能挫挫他的锐气。”

    “强,你怎么也变得这么幼稚了。”高扬拍拍马冯强的肩膀,先一步上了场。

    “成哥……”马冯强一脸委屈地看着郑成,想从他那里得到一丝安慰。

    “你是他的对手,他当然要抢你的球。技不如人而已,别难过了。”郑成拍了拍他的肩膀,跟上了高扬。

    第二天下午,汉如歌就给郑成发消息:

    “成成哥哥,今晚开始约会,一起吃晚饭!”

    郑成没想到他竟是认真的,而且干就干,他自己反倒有些退缩了。不知道这么做对不对,但好像是解决眼前困境的唯一办法。

    紧接着,消息栏又弹出一条消息:

    “不准退缩,我都已经换好班了。”

    郑成忍不住笑了,对方太了解自己了,就好像能隔空看到自己踌躇不定的表情。第一次去他那里理发,他一眼就看出来自己喜欢高扬。反倒是当事人总是看不清自己对他的感情,这大概是同类人之间的共通之处吧。

    他在电脑键盘上敲下几个字发了过去:“好,我五点过去找你。”

    郑成准时在理发店门口等着,汉如歌出来的时候没有穿制服,上身一件白色T-shirt,外面套着一件牛仔背带裤,看起来很很可爱。

    “成成哥哥!”汉如歌喊人的声音很甜,“晚上想吃什么?”

    对着汉如歌那张稚嫩可爱的脸,郑成的心情莫名很好,笑着回答:“你决定,我都可以。”

    汉如歌:“那就去吃韩式烤肉,我最近超想吃肉。这是不是代表我要长胖了?你觉得我胖吗?”

    “不胖。”郑成知道汉如歌很注重形象,就像高扬很在乎自己的发型一样,“你太瘦了,应该多长点肉。”

    “这还瘦?”汉如歌把自己的手臂竖在郑成面前,扯着一块肉,“你看,全是肉。”

    “这点肉都没有,你难道想瘦成皮包骨头吗?”郑成看着眼前汉如歌的手臂,纤细得像未成年的孩子。他的皮肤很白,高扬去年冬天的时候也很白,最近好像不注意防晒有些黑了。郑成发现自己很容易就想到高扬,这对汉如歌是不公平的。

    他回了回神,把思绪拉了回来,希望自己能专注于身边的人。

    “你看我的手臂,有你的两个粗了。”郑成把自己的手臂露了出来,道。

    “你看我俩的身高差,我还能长高吗?”汉如歌在郑成的手臂上捏了一把,梆硬的,很结实,“全是肌肉。”

    郑成老实回答:“不用长了,你的身高和你的脸很搭。”

    “怎么个搭法?”

    “很可爱。”

    “除了可爱呢?我好看吗?”

    “也很好看。”

    两人吃过晚饭又去看了一场电影,非常普通的约会方式,却让郑成觉得无比自在。两人出了电影院,沿着马路缓缓地走着。

    夏天不知不觉悄然来临,研一的时光已经所剩无几。郑成心里感叹时间流逝之快,去年这个时候,他刚收到国新的录取通知书。这一幕就好像发生在昨天,可当时欣喜的心情却早已不知踪迹。

    汉如歌趁着夜色悄悄握住了郑成的手,他在恋爱方面从来没有这么胆过,但这次却无比地心翼翼,生怕郑成会把手缩回去。

    郑成感觉到自己的手被握住的那一刻,心里咯噔了一下,随即反握住了对方的手。汉如歌的手和他的人一样非常,手心有些冰凉,手掌因经常接触染发剂等各种理发用剂有些掉皮,摸起来一块一块的。

    郑成用大拇指在他的手心轻轻揉了揉,问:“平时会疼吗?”

    “刚开始的时候不仅掉皮,还会皮肤糜烂,头天晚上涂了药好了一点,第二天上一天班又坏了回去,经常疼得睡不着觉。”汉如歌用一颗平常心,“时间长了,就习惯了。我的手现在已经适应得差不多了,只是偶尔还是会掉皮,但不疼了。”

    郑成有些心疼,问:“不能带橡胶手套吗?”

    汉如歌回答:“上染发剂、烫发剂的时候可以。给顾客洗头的时候不允许戴手套,他们会觉得不舒服。你心疼我啊?”

    “嗯。你们理发师上班很辛苦,从早到晚都得站着,两只手得举着。”郑成看了对方一眼,汉如歌的眼睫毛很长,在黑夜里随着眨眼一闪一闪。他长得很好看,简直就像一个女孩子。

    “哪里比得上你们高材生,毕业后就能进大公司。”汉如歌揶揄道,“将来你要是富了,能包养我吗?”

    “嗯。”郑成知道汉如歌的是玩笑话,接过他的话,“你要是成了知名造型师,也别忘了我。”

    汉如歌笑着:“不会忘,到时候我想包养你。”

    郑成一笑:“好。”

    两人迎着晚风轧着马路,将近六月份的天气已经有些热了,路边的树叶被风吹得簌簌作响,轻轻敲着两人的心弦。

    郑成很自觉地送汉如歌回了家,到楼下的时候他才停下来,:“上去吧,注意楼梯。”

    汉如歌知道郑成不会跟着上去,很知趣地没有问,笑着开口:“路上注意安全!别被坏叔叔拐跑了。”

    “不会的。”郑成笑着,“我不值钱。”

    “谁的?”汉如歌调侃,“你在我这里还挺值钱的。”

    郑成笑笑:“回去早点睡。”

    “晚安!”汉如歌趁郑成不注意在他的脸颊上亲了一口,然后飞快地上了楼梯。

    等郑成缓过神来,汉如歌已经消失在了楼梯口,楼梯上的声控灯亮着,从楼道里传来跑上楼的脚步声。他用手轻轻摸了摸对方刚亲的地方,有一股淡淡的灼烧感,握着他的手心也是,似乎还能感觉到汉如歌那只脱皮却很柔软的手。

    天上的月亮已经升得很高了,郑成抬头望月,纵然隔着三十八万公里的距离,也觉得它近在咫尺。每个夜晚,它准时出现在天空上方,即使是下雨天,即使层云密布,它也从来没有缺席过。

    等楼道里的脚步声消失后,郑成才抬步往回走,一声几乎不可闻的叹息声轻轻吹散在了晚风里。

    他想,这未尝不是一种执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