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夜半的夏风从鬓下抚过,在单薄的肩角上掠起一阵涟漪似的凉意。
吴议揉了揉生疼的脑门,这身子果真是不济了,这么昏昏沉沉下去,这辈子指不定就真的交代在了这个无人问津的院。
惊梦之余,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也渐渐浮现在脑海里。
这一年,是总章二年。
就在这一年,唐的疆域达到了建朝来的最巅峰,从雪岭到汪洋,从天顶到幽谷,连绵纵横数千万里的每一寸土地都朝向西边那座伫立的长安城。
这一年,唐高宗还是英明神武、杀伐决断的睿智君王,而武则天还是母仪天下、安居后宫的一国之母,泱泱中华还是万邦来贺、举世无双的绝代盛世。
这一年的繁华壮丽穿越千年的风雨而毫不褪色,依旧内敛而深沉地向后世面昭示着自己如梦似幻的荣耀与英灵。
而相比于风光无限的伟大帝国,这原主的生平却简单得像一张没有瑕疵的白纸,还没有来得及着下只言片语的笔墨,就已在病魇的侵蚀下失去了原本该有的模样。
他就如一株自生自灭的野草,在这座萧索的别院漠然地迎接死亡的降临,正房的那一位甚至懒得腾出手来收拾他,时不时在菩萨面前掐弄着佛珠,暗自盘算着这个倒霉催的庶子是不是到了该上路的时候了。
次日,江氏便又谴了吴九来。
“哎哟,少爷,怎么起这么早。”吴九没料到和他撞个正着,皮肉僵硬地扯出个笑容,“夫人老念叨你的身体,你这也实在是太不爱惜安康了,要是出了院子受了风寒,旁人还要夫人苛待你这个庶子了呢。”
着,佝偻的老腰往门口一挺,作势要拦住准备出门的吴议。
一个奴才,也敢如此在主子面前如此装腔作势,原主在家里的地位可见一斑。
吴议睡了长长一觉,精神头也养足了,昨日的恙色一扫而空,淡淡地回视吴九一眼,透出一股截然不同往日的冷意。
“母慈子孝是天道人伦,母亲既然如此关怀我这个做儿子的,我又岂能不在堂前尽孝?你今天把我拦在此处,难道是想陷我于不孝不仁之境?”
吴九万万倒没料到少爷还有还嘴的一日,几乎以为自己听错了,在凉风里傻愣了片刻,一时竟也挑不出他话里的错处,只得讪讪道:“少爷此言差矣,所谓福至心灵,凡事未必要亲力亲为,只要您有孝心,夫人自然感知得到。”
“既然福至心灵,你又何必替夫人走这一趟?”吴议冷哼一声,神色肃然,“你的意思,是夫人虚情假意,对我这个继子,虚与委蛇了?”
吴九本来就是个狐假虎威的纸老虎,被吴议劈头盖脸地反问两句,早就站不住手脚了,不由自主地往后退了一步:“少爷可是病糊涂了,这种话岂能乱……”
“我看我还没病糊涂了,你倒先老糊涂了!”吴议笑意愈深,愈显得那双病火森然的双眼深邃清寒,“主子话,什么时候轮得到奴才指手画脚了?”
在吴九眼里,吴议不过是只早已失势的病猫,何曾想过这只人畜无害的东西也有雷霆动怒的时候?
——甚至几乎要被那股凌人之上的气势压得大气乱喘,只有嘴上还哆嗦着不依不饶:“少爷大了,也对会老奴耍威风了,老奴,老奴这就去禀告夫人,看来少爷是嫌腻老奴了!”
岂止嫌腻,吴议巴不得他即刻就滚。
“那就不送了。”
“哦?他当真这么?”
吴九捣蒜似的点着头,把吴议的一言一行都添油加醋地复述了一遍,恨恨道:“老奴在吴家待了几十年,太爷在的时候就在眼前伺候了,如今那一位要摆少爷架子,老奴怕是不敢再留了!”
如今正是仲夏的天气,花园里的紫薇正开得得势,粉薄的花瓣累在枝头,压得树底欲燃欲烈的一丛山茶都失了三分颜色。
江氏颇为怜惜地拈过那株山茶,放在手心拨弄了两下:“如今的花匠可真是有心,紫薇喜阳,山茶喜阴,他就把山茶种在紫薇底下,好叫这两种不同时令的花一齐开放。”
吴九左右没猜透主子的意思,只好跟着赔笑:“那也是夫人慧眼识珠,不然这花匠哪里有施展功夫的地方呢!”
“山茶开得再好,毕竟也是仗着紫薇的阴凉。”江氏放下掌心的花枝,轻轻掸了掸手心的粉末,“到底是个不合时宜的东西,总不能长久的。”
言罢,微微叹了口气,瞧向吴九:“你觉得那花匠工巧吗?我反倒觉得那花匠违逆伦常,心思太过,叫人看了就生厌。”
吴九立即乖觉道:“夫人不喜欢花匠,叫人辞去就行了,不喜欢这山茶,老奴就替您,拔了去。”
着,便要伸手去挖那株碍眼的山茶。
“不必了。”江氏嘴角含笑,眼里却是一派恹色,“辞了花匠,人家必然要议论我待下刻薄,除了这花,不知道的又以为我性情乖张,我叫你时常去瞧瞧那个不懂事的孩子,你看,这倒好,他反倒当我拘着他了。”
“夫人的意思是……”
“他爱出门活动,也是好事情。”江氏懒怠地了个呵欠,日头还大着,她赏玩了半日,也腻歪了。
吴九见状,伸手虚扶住她雪白的一截臂膀,听她垂首低声道:“他这么半死不活地熬着,我这个做娘的看了也怪心疼的,但毕竟我是嫡母,他是庶子,做多错多,你明白吗?”
“老奴明白,明白了!”吴九到底是个老人精,江氏略一提点,他也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那病秧子总是要死的,他越是嚣张挑衅,江氏越得隐忍避让。
又不是好吃好喝地养着他,他还不信,就凭那二两骨肉,还能在这人世间苟活多久。
“奴才这就差人好好留意着少爷的动静,夫人且放心。”
江氏缓缓一笑,过了半响,才幽幽问道:“前些天老爷提过,今秋太常寺会派太医博士来各地遴选生徒,以补长安官学的空缺,可听清楚了,来咱们袁州的,是哪一位老爷?”
“都听清楚了,是张起仁张老爷。”吴九当然知道主子的心思,岂敢在这件事情上怠慢,早把其中关窍探清楚。
“咱们家太爷还在的时候,和张老爷位列同班,素有同窗之谊。如今太爷虽然已经去了,可选拔生徒之事,也命老爷协理襄助,又岂会不卖咱们家这个面子?我看,您可得好好给少爷拾掇拾掇上京的行礼了。”
吴家虽然子嗣旺盛,江氏膝下却寥有一子,不过这倒也不紧,尊卑有别,谁也不敢越过嫡子的头上去。
江氏这才心满意足地缓缓一笑:“这话倒是在理的,也罢,栩儿也该下学回来了,咱们回屋吧。”
袁州城,春林堂。
一个身着麻衣,头戴巾帽的伙计正挨在堂前,一脸难色地看着眼前形销影弱的少年。
“你的药材,咱们这里也不是没有,轻粉倒也罢了,这砒|霜……可是剧毒,没有医官的药方,咱们可不敢轻易卖人。”
“那蟾酥呢?”
那伙计憨厚地一笑,有些不好意思:“我倒是没听过这味药材,我们家业的,哪里用得到这些稀奇古怪的药材!”
唐朝的医疗体系没有吴议想象得那样落后,没有官学大夫的药方,他想要的药材根本不可能随便买到,而其余几剂不常见的辅剂,也是这里的伙计闻所未闻的。
吴议赶早地起床出门,当然不是为了去江氏面前磕头尽孝的。
江氏主仆仗势凌人,这幅身骨是给活生生灯枯油尽地耗死的,一个半大孩就这么孤零零一个人蜷在又冷又硌的床板上,到死都没喝上一口药。
好在他早故的亲娘还给他私藏了几个铜板银子,缝在腰带子里头,吴家的人嫌他病气重,谁也不愿意脏了手去搜他的身。
吴议握着手里零星的几点银两和八枚铜板,脑海中不由自主浮现出那位从没有见过的母亲的脸,如果她知道自己的儿子就这么被人凌虐致死,该是多么剜心断肠的痛。
他不由收紧手心,在心底慢慢研磨出一个至毒至命的方子。
头的一味药材,是砒|霜。
治疗白血病的中医方剂本来就是老先生口口相传的秘方,直到一千年后的科技时代才被正儿八经地挖出来研究,别这里的药铺伙计全然不晓,就连吴议也仅仅学过点皮毛。
砒|霜,蟾酥,样样都是能要人性命的剧毒,何况砒|霜治疗白血病的例子只出现于上世纪的寥寥几篇文献中,这个铤而走险的药方,连他自己也吃不准到底有几分把握。
反正都被逼到绝路,倒不如放手一试。
见他神色恍惚,伙计心里也有些七上八下,不明白这个古怪的年轻人到底要这些毒物做什么。
“那就麻烦你给我开些别的药材吧。”
“好嘞,你要什么?”
“西党参,全当归,生白术,生黄耆,怀山药……”
吴议负手慢慢背出一个熟悉的养生汤。
既然要紧的药材一时间凑不上,就只能拿益气补脾的汤药暂时吊着这条命。
尽人事,听天命,如是而已。
“您慢点,的捡不过来了!”伙计嘴上嚷嚷着,手里已经麻溜地把吴议要的药材称量包好。
吴议笑着道了谢。
“我看您颇通药理,难道您也在官学里学医?”伙计在这里跑惯了腿,对药材多少有些了解,“这方子虽不是我们这老字号里的先生开出来的,倒是幅保养延寿的好药方。”
吴议提好了分装好的药材,摇头道:“这叫慢白汤,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大夫研制出来的方子,并不是我的手笔。”
“慢白汤?”伙计喃喃地重复着吴议的话,将那方子在心里默记了一遍,再抬起头来,哪里还见着那人的身影?
十几天的时间一晃而过,日子就像火炉上静静沸腾着的药汤,在溢出的苦涩气味中蕴蓄着细微的改变。
年轻人到底生命顽强,几吊汤药灌下去,原本干瘦的脸颊看上去比之前倒红润了许多。
吴议暗自解衣,摸着一根根浮在皮肤上的肋骨,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自己养胖点。
刚放下衣摆,便听见门口一阵风吹落叶的响动,还没来得及问出一句是谁,只听见一个清脆响亮的声音颠颠扑过来。
“地公老爷!”
一根根浮在皮肤上的肋骨,琢磨着怎么才能把自己养胖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