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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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脚步刚落进门槛,一阵酥香的味道便扑鼻而来。

    李璟鼻子一抽,循香而动:“胡饼!”

    萧氏才从厨房忙活出来,端出一笼金黄油亮的炸饼,饼子都还没晾凉开,就被李璟半路劫,偷偷摸走两个。

    李璟嘴里叼着一个,另一个大方地给分吴议。

    被李璟心心念念牵挂的胡饼,通俗地讲,就是包子。

    只不过唐朝的包子还保留着胡人剽悍豪爽的风格,厚实的面皮里塞着满满当当的大块羊肉,在滚烫的油锅里炸得皮脆肉软,油滋滋地一锅捞出来,吃一个酣畅爽快。

    这种胡风美食固然别有风韵,但吃两口就腻得喉咙发油,萧氏早有准备,把胡饼放在桌上晾开油气,另从厨房端出一道清爽解腻的茼蒿蛋花汤。

    “这道汤还是在长安时宫里时兴的,多年不做,恐怕是没有从前的味道了。”萧氏虽是贵族女子,却也很有苦中作乐的精神,把李璟抱在膝上,垂首细语讲着那些大明宫里的趣事。

    “这道菜还有个故事呢,当初御厨于三海在宴会上陈上这道汤,被那些王公大臣嫌弃太素净,于三海却,‘天下大旱,民生疾苦,唯有茼蒿耐寒耐干,还能端上平常百姓家的饭桌,这道菜正是陛下心系万民,与天下同甘共苦的决心’。”

    “然后呢,陛下有没有生气呀?”

    “没有,陛下听了非常高兴,于三海讲的正是他的心思,还给这道汤赐了御名,叫‘千秋雪’。从此以后,千秋雪就在长安时兴起来了。”

    吴议咬一口胡饼喝一口汤,听故事听得比李璟还要津津有味。

    武后实在赫赫有名,她的丈夫李治反被显得过于仁弱,但从这个时代的老百姓看,这个爱民如子的皇帝还是非常可敬可爱的。

    一桌人正吃得有滋有味,一家之主才姗姗来迟。

    萧氏替他拂去肩角的落叶,李素节在妻儿面前素无架子,随手捡个位置坐下,不讲究座次。

    “茼蒿有菜里君子的美誉,因为它耐得严寒,凌得风霜。”他抓住机会就要教育李璟,“你要学习它这样的品格,知道吗?”

    李璟一张脸被塞成硕大一个包子,两只耳朵呼啦一扇,听不见听不见。

    冬天里还有一地窖白菜呢,也没见谁称赞白菜有傲雪凌霜的风范。

    吴议在心底微嘲一句,这果然是个连菜都要看脸的时代。

    吃过晚饭,天色渐渐黯淡下去,满天繁星从夜幕中一闪一闪钻了出来,如一双双睨着的眼睛,悄无声息地俯瞰着人间晚色。

    吴议和李璟并排坐在李府院里的台阶上,淡淡星辉落地便结成一地寒霜,吴议在上头横一笔竖一笔,歪歪扭扭画出个北斗七星。

    “你画的是什么呀?”李璟撑着下巴,抬头望望天,又低头看看地,最终不解地望着吴议。

    “这个嘛……”吴议自己也知道这印象派的画作实在入不得眼,笑眯眯地往后一躺,“这是神仙舀汤用的勺子。”

    李璟有样学样地往后一躺:“那神仙都吃什么呢?”

    “当然是吃丸子啦。”吴议有模有样地编下去,“你看旁边的那枚星星,就是神仙的眼睛,他只要看到你这样皮肉嫩嫩的孩,就伸出勺子一舀,然后喂进嘴巴里……”

    “不要不要,我不要被神仙吃掉!”李璟马上一咕隆滚到吴议身边,紧紧挨着他的手臂,大一副要死一起死的壮烈架势。

    吴议给他逗得嘴角一颤,强忍着没笑出来:“你要不被神仙吃掉,就只有快点长大啰。”

    “我有办法叫神仙不吃我!”依偎在身边的团子马上跳了起来,从地上抹上一手的灰,往自个儿脸上左右一涂,得意洋洋地叉起腰。

    “你瞧,我现在这么脏,神仙肯定不想吃脏东西!”

    借着清朗星光一量,李璟白乎乎的脸上猫爪子挠过似的,左三撇又三撇,还挺对称。

    嗯……这个思路虽然清奇了点,好像也不能反驳。

    脏猫歪着脖子和天公斗智斗勇了一会,很快给磨光了精神头,缩成一团偎在吴议腿上,睡眼朦胧地望着靛紫的夜空。

    眼皮都上下架了,嘴里还迷迷糊糊地念着“别吃我”。

    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可以照相的玩意儿,不然把这场景拍下来,李璟绝对能一睡成名。

    吴议把手掌盖在李璟的眼睛上,学着长辈哄孩的童谣:“呼撸呼撸毛,吓不着……”

    很快,便传来一阵水泡似的鼾声,吴议揭开手掌一看,家伙嘴角挂着几颗口水豆子,不知道梦里又在吃什么好吃的了。

    ——

    日头在渐冷的秋风里渐渐缩短,吴议日日护着李璟去上学,闲暇时便趴在窗柩上偷学一二。

    袁州官学窗柩上的灰尘很快被他的食指挨着擦遍,一划盖过一划,孔夫子的大道理和神农氏的百草论笔画交织,也唯有吴议自己还能看出其中的文字。

    四书五经、医科典籍常用的字大多都烂熟于心,其余生僻怪字就只有遇一个学一个,遇到先生也不会读写的,就只有认字认半边混过去。

    唐朝用的字典基本还是许慎那本《文解字》,只是价格颇为昂贵,吴议摸摸包里那几颗祖传的银碎,还是按住了躁动的手指头。

    这一日,吴议方把李璟送进学堂,便听见远远传来一阵车马喧嚣的声音。

    几匹神气十足的黑马拖着一架马车慢慢碾过来,后头遥遥跟着一队人马,马蹄和车轮几乎都要把路旁的野草踏平。

    一位锦衣玉带的年轻武官骑在前头,翻身下马,对吴议一扬下巴:“命医科官学的夫子出来接见博士。”

    话音刚落,便听得马车里的人轻咳一声:“不可无礼,我们是客,自该我们登门。”

    那武官一边应了声“是”,一边往后一退,撩开帘子,心翼翼地把马车里的人请下来。

    吴议在旁悄悄望去,只见马车里慢慢伸出一支坚硬结实的红木手杖,生根般稳稳拄在地上,挺直的线条上闪过一丝凛冽的寒光,威仪万分地展示着主人不可撼动的地位。

    手杖的主人探出身来,周遭许多围观群众早已惊叫出声:“张博士!”

    吴议心下一震,脑海里顿时浮现出一个姓张的名字。

    东宫太医,张起仁。

    张起仁颇有涵养地缓缓一笑,侧身对那青年吩咐:“你去知会这里的夫子,我要亲自考查生徒。”

    青年领命而去,只一炷香的功夫,全体生徒便被赶羊似的吆进院里,时不时有人偷偷抬眼窥去,猜度着这位名满天下的老太医究竟是什么脾气。

    “《神农本草经》中经里对茅根一药是如何讲的?”

    低沉稳重的声音如萧瑟秋风里的一道高墙,把周遭数双仰望的目光与一院纷飞落叶分隔开来。

    一阵目目相觑的沉寂之后,终于有人缓缓举起了手。

    张起仁拿书点了点他的指尖。

    “茅根味甘,寒。主劳伤虚羸,补中益气,除瘀血、血闭、寒热,利便。其苗,主下水。一名兰根,一名茹根。生山谷、田野。”

    吴栩逐字逐句地背完,又略一思忖,补充道:“茅根一名地管,一名地筋,一名兼杜。生楚地,六月采根。”

    张起仁已经年逾六十,但炯然有神的双眼丝毫看不出老态,他颇有兴致地接着考下去:“你的书倒是背得一字不差,那我问你,若病人湿痰停饮发热,是否能用茅根?”

    “这……”吴栩顿了顿,声音渐,“茅根止呕去热,应当可用。”

    一边着,一边拿心翼翼的眼神量着这位高高在上的博士。

    张起仁眼里的光遽然冷落:“你叫什么名字?”

    “回博士,我是吴栩,家父是……”

    吴栩的话还没完,就被一记书卷狠狠敲在脑顶,他手一哆嗦,不敢去挡,只僵直着身子听训。

    张起仁又用力了两下,才重重道:“不求甚解!”

    接着低头看向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的学生们:“你们有谁知道,他错在哪里?”

    一阵蝉鸣,四下无声。

    “你们若是一个能回答的都没有,那全都不必来我这官学了!”

    底下一阵无声的攘动,这里面的医科生徒上至四五十旬,下至十数少年,有的在这里胡混了近十年,有的则刚刚跨进这个门槛,都用眼神彼此推脱着。

    张起仁暗叹口气。

    地方上的医科官学收尽官宦子弟,满腹倨傲的少爷们肯背背医经已经是不错了,更不能指望他们通达意思了。

    片刻,院宇的角落才远远响起一个声音。

    “回博士,湿痰停饮发热,恐怕是因为寒症。茅根性寒,如果用茅根止呕退热,是舍本逐末,药方大忌。”

    张起仁冷眼瞥过去,答话的是个身形瘦弱的少年,比刚才的吴栩看上去更两岁,稚气未脱的眉眼有着少年人独有的清俊隽秀,沉静的一双眼里眸光明朗。

    他不由松了脸色,带上点温和的语气:“得倒不算错,你这话,是因为背过《神农本草经》的经注了?”

    别经注了,就连《神农本草经》本经吴议也没有正儿八经地背过,只不过临床经验多了几年,虽比不上张起仁这样年资深厚的太医博士,吊这些初出茅庐的生徒还是绰绰有余的。

    他眉也不皱、眼也不眨,坦诚道:“未曾背过。”

    在场生徒无不倒抽一口凉气,在张起仁面前自己连书都没背,不是找吗!

    张起仁倒没有发火。

    他只蹙着眉淡淡地环顾一周,目光落定在吴议稍显瘦削的面颊上:“神农尝百草,方知毒药本是一家,华佗走遍江淮,才得出麻沸散的方子,这些圣人先师也是从无到有、上下求索才成行家。能从医经中得出自己的见解,而非死记硬背、墨守成规,在你这个年纪已属难得。你父亲是谁?”

    这话明面上褒扬吴议有先贤之风,深意却在鞭策在场的生徒学医之道。

    可惜场下的年轻人大多心浮气躁,先生的箴言左耳进右耳出,愣是没几个字过脑子的。

    作者有话要:

    唐朝的科举分为很多科目,医科也是其中之一,在中央官学有余的情况下,会从地方上选拔生徒,一般来采取的是“贡举”的制度。

    不过劝人学医,天雷劈,在唐朝医科也是个大冷门,很多地方都没学医的人,再加上科考本来就还不流行,所以这种考试制度非常理想化,实行度并不高

    野史中就有博士选拔生徒的记录,不过是不是类似于当时的男频就不得而知了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