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白殇殇失眠了。
徐家的家宴让她受宠若惊。徐静之女朋友多归多,倒还没有人享受过见家长的礼遇。她原本的计划,也不过是与徐静之风花雪月一场,到时候赚套豪宅做分手费,不想竟是新媳妇上门头一遭,回来的时候都还觉得很不真实。
徐老和徐夫人对她很满意。徐静之之前找的女朋友,那都是些什么人呐!蛇精脸,整容怪,站在一起根本分不清谁是谁,老人家看不上,也不喜欢。她成了矮个子里的那个高个子。她身家清白,一张脸清清爽爽,还是个女作家,这个格调就跟那些卖衣服的网红不一样。为人处世又伶俐,做徐家的少奶奶,传出去也好听。
白殇殇抬起手臂,借着月光辗转手腕上的玉钏子,徐夫人褪给她时:“这是我进门的时候我婆婆给我的,现在送给你了。”话里话外都是要把这门婚事定下来的意思。
幸福来得太突然了,白殇殇手足无措地望向徐静之,徐静之瘫在沙发上游戏,跟队友们大呼叫。
结婚这桩事,徐静之既不积极,也不反感,主要是他爹妈年纪大了,他哥又走得早,爹妈想叫他早日成家立业、传宗接代。他觉得白殇殇挺好的,聪明伶俐,跟她在一起很舒服。
吃饭的时候,徐太太笑着夸赞白殇殇:“你啊,长得漂亮又有才华。前段时间静之还给我带了几本你的书,把我看哭了。”女人不论多大年纪都喜欢看言情。
“写点情爱,登不了大雅之堂。”白殇殇表面谦虚。
“不过写太辛苦了,总是日夜颠倒,对身体也不好。女人呐,一辛苦就容易老得快。我们呢,是希望你们两口早日定下来。我们年纪也大了,等着抱孙子呐!”他们已经找人算过了,白殇殇比徐静之大五岁,属相特别合适。最好今年就结婚,明年生个孩子,那就是个猪宝宝,一家子都不冲,和和美美。
白殇殇听到家长们连什么时候结婚什么时候生孩子都安排得清清楚楚,有点手足无措——她还没有这个心理准备。
徐老也威严道:“以后有空了写一写。”作为连城集团的少奶奶,白殇殇要更多地承担起家族门面的功用,跟徐静之一起参加社会活动,提高他的个人形象。有了家族的责任,她注定要慢慢淡化她自己的作者身份。
如今白殇殇躺在徐静之的臂弯里,没有功成名就、尘埃落定的喜悦感,反而一直回荡着度他山的话:“你对爱情的看法,你对男女关系的理解,真的是你文中所展现出来的吗?男尊女卑,有权有势之人可以随意玩弄无权无势之人的身心。”
当然,她这样想并不是责怪徐静之一家,徐家上下都是好人,他们那么平易近人,没有门第之间,没有因为她出身平平就对她别有成见,可是世界是灰色的。
白殇殇心烦意乱,起身走到书房里开了电脑,算写一会儿脆皮鸭压压惊。可是一开word文档,度他山的话就钻进了她的耳朵里:“你的故事没有意义。”
白殇殇悬停在键盘上的手停住了。
“你是否是真诚的?”
“不是,从来不是。我在现实中是个虚伪的人,下笔也一样。”白殇殇心想。
她缩回了手,大半夜的发微信给庄墨:“度他山的文章发布在哪里?”
庄墨不一会儿就把他的网易博客链接传了过来。
白殇殇开,目录很长,深黑色的背景,适合一个人在夜晚阅读。
“我倒要看看你写的怎样。”她裹上了毯子,把腿缩上了椅子,抱着膝盖滚动鼠标。她跳过了所有长篇,只挑短篇看,她是个没什么耐心的女人。
“什么嘛,那么土。”她看了两三篇,翻起了白眼。
度他山是个纯24K死直男,这从他的文风可见一斑。男作家都很土,度他山是其中的佼佼者。都21世纪了,他的女主角还叫丽丽。
他喜欢写底层人民的生活,所描绘的场景大多在他生活过的B市,具体到某某区某某街道。这种对精确地名的执念,充斥着乡土文学作家那股子严肃劲儿。
“不过他的文笔倒还可以。”白殇殇看着不费劲,但也提不起多大的兴趣。问题出在他的创作题材,他的创作题材,就是你一眼看过去就不想看的那种。
比如他有个短篇,题目叫《危机》,讲的是一对农村老夫妻去xx医院看病。老爷子的病不算严重,但任何一个85岁老人的病也不会太轻松,陪他一起来的是他的老伴儿,一个比他一岁的不识字老太太。他们的孩子们都在外地工作,照顾不上,他们凌坐车到B市,在排队窗口站了一宿,幸运地拿到了号。
老头老太太见到了医生,医生做了仔细的诊断,要他们下去缴费拿药。关于药品,他有事叮嘱。两人一合计,老头在原地等着,B市的每家医院都人山人海,找个座位可不容易。不识字的老太太要去完成一个艰巨的任务:付款,取药。
这对老太太来是一次历险。医院里到处都是生老病死,医生和护士忙得脚不沾地。而各种数字化的机器树立在墙边,对于年轻人来方便快捷,对于她来,却是一道无形的屏蔽。她一个字都看不懂,也不会用。
还有电梯。电梯上永远都有这么多人,好不容易挤上一辆,他们跟她这是上行,她晕晕乎乎地出来了。电梯还有单双号。
所有在正常人眼中方便快捷的流程,在老太太眼里都是恐怖与未知的。她转了大半天,用捂在塑料袋里的钱换回了药,却始终没能找回她的老头,医院是一个巨大的迷宫。最后,天黑了,所有人都回家了,她一个人蹲在终于空出来的扶手椅边,崩溃地捂着脸哭了。而那个老头儿还在上一层等她。
完。
这篇竟然写得很紧张刺激,节奏也好,悬念也罢,能吸引白殇殇一直看下去,可是看到最后,她心里直发堵,这是什么玩意儿?!
她倒是看的出来,度他山确实有想表达的,关爱老人嘛,可这真是没头没脑,颠覆了她对商业的所有概念。她从来没有看过类似的故事,具体剧情让她来写,可能三行字就写完了,但度他山长篇大论写了将近一万字!
白殇殇觉得很不满意,她睡前看可不是为了看这个的。她开新绘网看了会儿萌文,但再也看不下去了,关灯睡觉。
第二天起来,徐静之吓了一跳:“你这是在干嘛?”
白殇殇顶着SK-2面膜:“昨晚没睡好。”
她有女朋友的尊严,皮肤状态不好是不能让男朋友看到的。
“给我也来一片。”
白殇殇给他敷上,顾自低头摆弄手机。
徐静之又问:“你这是在干嘛?”
人类的本质不好,徐静之的本质一定是复读机和牛皮糖。
白殇殇愣了一下,有些难以启:“想给我爸妈买个保险。”她爸妈是二线城市的中产阶级,有养老保险,但她今早起来以后就觉得不太够,她知道这是拜谁所赐。
她转身问徐静之:“你觉得度他山写得怎么样?”
“牛逼!”
“他哪里牛逼?”
“这我哪里知道?!”徐静之只是一个读者,比最轻浮的读者好不了多少。
不想白殇殇点点头:“确实。”
初看之下,她也觉得度他山不怎么样。但是她一早起来,脑袋里全是她昨晚看过的篇章。度他山写得平平无奇,但后劲着实有点大。他的题材根本不是她喜欢的,他的人物也全是卖煎饼的,扫地的,最有传奇风范的就是一个偷车贼,但偏偏白殇殇都忘不掉。她能区分开他的每一个丽丽。
白殇殇不是徐静之,她是职业作家,不寻常处必有妖。她当天跟徐静之一起到了连城,找了台电脑,开度他山的博客,仔仔细细看了一天,越看越触目惊心。
她想,庄墨眼睛确实狠毒。
和徐静之不同,她是职业作者,虽然以趣悦市场作为自己的写作信条,但那不意味着她没有审美。稍作分析,她就能够看出度他山平平无奇的文本下可怕的实力。
她想到一句苏轼的话,特别适合度他山:“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
他几乎没有任何短板。
在叙事技巧这一项上,他随心所欲、炉火纯青,他所尝试的表述已经远超一般通俗,而是站在纯文学最前端,在探索新的表达边界;
他博闻广识,科幻、奇幻、悬疑、探险、恐怖甚至于爱情都有过尝试,不是只会写乡土文学;
行文看似普通,看不出特意修饰的痕迹,但文从字顺,很有后劲;
如果以上的几点,白殇殇觉得自己努力一下也许能够上,那接下来的几点,她就觉得,纯粹是老天爷赏饭吃。
度他山心理描写极强。人物塑造极强。感情剖白极犀利。
男作者一般人物塑造都很弱、很土,也不会写心理戏,这一方面是女作者更占优势。白殇殇自己就很善于写感情戏,恋爱中的男女会有很多心理活动值得深挖。
度他山就不一样了,他什么人的心理活动都挖,普遍人形总是能引起读者共情,所以他每一篇文都好看。这也是导致他的所有“丽丽”都不会互相混淆的原因。
而且,他真的写每一篇故事,都在表达他自己的想法,白殇殇服气了。他昨天晚上跟她那番话不是杠,至少他自己就是这么做的。
白殇殇回去的时候喋喋不休地跟徐静之讲度他山的。
“你之前不是他平平无奇的吗?”
“是平平无奇啊,扫地僧也平平无奇。度他山凭借他目前的实力去写一篇类型化的商业,没有任何问题。这种人不火,天理难容。”
“你也别只顾着看文,老头子给我们派活了。今天晚上我们去参加慈善晚宴;明天一早去参加Z大的捐赠仪式;下午飞凤河村做公益大使;后天回来还要和欧·米斯特先生吃个晚饭……数不清了,你准备一下。”
白殇殇知道自己理应高兴的,她这下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一脚踏入上流社会。
可是,度他山这么有实力,尚且全职码字,自己离他差远了,却要把大部分的时间花在另一重身份上。那她要猴年马月才能赶得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