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演出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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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演的第一场演出就来了很多的人。

    而且,由于之前乐队已经提前放出风声,会在这一场演出中唱他们新出的那首超长新歌[Crazy Never Die],所以,除了忠诚的歌迷外,还有一部分想看行星乐队现场的乐评人和音乐记者。

    但后头的这部分人和歌迷们不一样。

    歌迷们在观看表演的时候,是什么都不管,全身心沉浸在音乐中的,从不会胡思乱想;而他们是背负着任务来的,在观看表演的同时,脑子里大概还要不停地思考着,想一些‘我回去能写一点儿什么呢?好的,坏的,引人注目的,吸引读者的,总之,要让我可以更出名的东西’。

    很讨厌。

    可必须承认,这也是音乐世界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组成。

    兰斯总是很在意那些外部的评价。

    从被人称赞的他有着较高的自尊心和微妙虚荣心,偶尔会升起患得患失的脆弱心思。

    相反,从患有阅读障碍,还没人发现的詹姆斯反而内心强大,对外界一切击都能坦然面对。

    他一向的态度是:“听我的,别去理。”

    所以,两个人在后台时,完全呈现出了不同的状态。

    詹姆斯随便套了件印着P,画着几颗行星的乐队周边T恤,再忍着不耐烦,任由化妆师在脸上涂涂画画了几下后,就悠哉游哉地站一边抽烟了。

    可兰斯却开始紧张。

    他一紧张就会犯病,各种没完没了地挑剔和找事,对着镜子照半时后,就去和巡演团队中的一名化妆师沟通什么眼线长点儿好还是短点儿好的没用问题,然后,接着和专门准备演出服的那个服装助理进行了一番关于白衬衣袖子是卷起还是放下的傻逼对话,等这些都闹清楚了,看着手指上的戒指和发型又不满意了起来。

    詹姆斯从很久以前就巨嫌弃他这些很娘炮的矫情操作。

    于是,一时没忍住,大大咧咧地冒出来一句:“你可够了吧,兰斯!你他妈的是上舞台弹吉他,又不是穿婚纱去嫁人。”

    兰斯瞬间转头,一双蓝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他:“你再一遍!?”

    詹姆斯立刻机智地来了个急转弯似精彩改口:“操!别误会,我的意思是……你他妈的是兰斯温菲尔德啊!你根本从来就不需要考虑那些问题。那些问题应该是像我这样的丑八怪才需要去考虑的。你哪怕是不梳头、不洗澡、不化妆,穿得像个衣衫褴褛的乞丐站在舞台上,也没人会比你好看了。真的,相信我,不会有人不爱你的。”

    兰斯那双本来一下子仿佛万里冰封的蓝眼睛瞬间解冻,肉眼可见的春暖花开。

    他终于露出了微笑,明明很高兴,却又特别虚伪矜持地谦虚一句:“你夸张了,吉米。而且,你也不丑啊!”

    詹姆斯悄悄地松了一口气。

    他真不想在快上舞台的时候,还把自家吉他手给惹毛了。

    鲍德温坐在角落里,被两个队友的这段互动逗得不行,连紧张感都快笑没了。

    西奥直接过去拍了拍詹姆斯的肩膀,在兰斯看不见的地方,给他竖了个大拇指。

    接下来,兰斯总算不再去管什么衣服、配饰、发型什么没用的玩意儿了。

    但他又开始折腾吉他,那把宝贝很久的落日色吉他拿过来,先背在身上,慢慢地调整着肩带,又拨了下琴弦,再来回走动着,去一点点儿调整成最舒适的姿势。

    但这时候,詹姆斯注意到他脚上穿的那双黑色马丁靴侧边装饰用的鞋带开了。

    他什么也没想地把烟叼在嘴里,没有丝毫犹豫地走过去,先拍了拍自家吉他手的肩膀,然后,在兰斯回过头,满是疑惑地注视下,非常自然地蹲下去,低下头去认真帮他系鞋带,甚至为了照顾对方一天到晚瞎讲究的自恋心理,特意系了个挺整齐的蝴蝶结。

    兰斯微微一怔,脸上流露出一种不出的柔和表情。

    他视线向下地注视着詹姆斯,心地伸出手,用指尖轻轻地碰了碰那头漂亮的金发。

    这一幕,同样被默默拍摄着的盖导给记录在了镜头中……

    叼着烟的痞气金发主唱,在主动低头给吉他手系鞋带时,神色却出奇地耐心又平和;而容貌非常英俊,可总有些冷漠,带着强烈距离感、十分不好接近的黑发吉他手的脸上,此时也浮现出了一抹不自知的浅浅笑意。

    在化妆室内那种明亮的冷色光照射下,两个人明明一站一蹲,彼此间却有一种奇妙的互相吸引的牵引感,像是磁铁的正负两级。

    而透过定格的镜头中看,这又太像是一幅再也容不下任何多余元素的完美画作了。

    导演心满意足地端详了一会儿,决定作为纪录片的重要场景之一:主唱和吉他手深厚友情的证明!

    这时候,离演出开始的时间也越来越靠近了。

    外面的观众们纷纷入席,剧院里已经响起了嗡嗡的喧嚣人声、口哨声,还有尖叫的声浪。

    西奥还好奇地跑出去看了看。

    然后,他又兴奋地跑回来报信:“放心,都坐满了!”

    “Yeah!Yeah!”虽然票全部售出的时候就早有预料,可詹姆斯还是高高兴兴地欢呼着,开心地跑来跑去,和屋子里的每一个人击掌庆祝。

    与此同时,那些坐在前排,以前却没看过行星乐队表演的乐评人和一些音乐记者却不约而同地流露出了一抹疑惑的表情。

    他们不由自主地抬起了头,去环视周围左右,困惑地发现,很多观众,尤其是一些女孩子的脸上都表现出了极端兴奋和活跃表情,而且,在演出还没开始的时候,她们就开始不吝啬体力地喊叫了起来:“吉米!兰斯!行星!”

    大约又过了十分钟,观众们全部到齐,演出时间也刚刚好了。

    灯光一下子暗下来,除了出入口的荧光指示外,什么都看不清了。

    在黑暗中,喧嚣的人声终于渐渐减弱下来。

    观众们期待地望向舞台,等待着即将到来的演出。

    然而,当灯光重新亮起来时,舞台却只出现坐在架子鼓后面的鼓手和黑发吉他手两个人的身影。

    观众席响起一阵嗡嗡地声讨论,显然很奇怪这种情况。

    谁知,末排观众席处,却爆发出了一波更大的尖叫声。

    所有人齐齐循声转头望过去……

    只见,两个圆形聚光灯下,金发的主唱和帅气的贝斯手居然从最后一排的走道处神奇地出现了。

    他俩齐齐朝着四周观众礼貌地欠了欠身子。

    詹姆斯朝着四周满脸不敢置信的观众们更是灿烂一笑。

    然后,不等那些观众彻底反应过来,他与另一侧的西奥对视一眼后,两个人同时在响起的鼓声和吉他声中,一起朝着舞台的方向快速跑了起来。

    观众们激动地纷纷站起,情不自禁地向着两侧涌去,拼命地朝着他们伸出手臂……

    黑暗剧院中,一声声‘吉米,天!西奥’的喊叫,像是浪潮一般,一波接一波地涌上来,几乎没有停息。

    聚光灯追逐着两个人跑动的身影,直到他们顺利地跑过所有的观众席,重新站到了舞台上。

    这么精心编排的一幕果然先声夺人。

    整个场馆内的观众们,情绪立刻被调动起来。

    而行星乐队也没有浪费一分钟的时间……

    西奥迅速地站在了自己平时站的位置上,拿过贝斯,快速地背到了身上,在鼓声和吉他声响起的时候,稳稳地融入其中,一个音都没错;而詹姆斯静静地站在麦克风前,望着观众们,举起了双手,随着旋律起了节拍。

    那是一首无比熟悉的旋律。

    行星的歌迷们心中几乎是不约而同地浮现出了歌名:<她今年十六岁>

    演出曲目也是乐队精心准备的。

    所以,作为开场,这首最为大众熟知,同时具备着快节奏,和令人无法抗拒旋律的歌曲,显然是最合适的一首了。

    事实上也是如此,当詹姆斯唱出第一句‘她今年十六岁’的时候……

    无数观众们也同时在下面跟着喊出了下一句‘哥们,你懂我的意思’。

    詹姆斯的脸上立刻流露出一抹极为惊讶的表情,那双会话的绿眼睛瞬间明亮起来。

    他惊喜地望着观众,脸上透着完全真实的活力和开心,立刻从舞台的一边跑到另一边,时不时唱一句,又把话筒调转地对着观众席,引着观众们喜悦地跟着一起合唱。

    对他这种时不时就心血来潮的举动……

    兰斯微微抬眼望了望,也只能一脸无奈地摇摇头,不管了。

    而舞台下,那些乐评人和音乐记者却全都被这个合唱的场面给镇住了。

    他们还从没见过一开场就这么火爆的表演,正常演出在第一首歌选择上,多数会挑一些既有出彩之处(吸引观众的注意力),可又稍差一点儿(因为开场观众精神往往不够集中,选太好的歌反而浪费)的歌,然后,再一点点儿地引导着观众们,慢慢地渐入佳境。

    可现在,行星乐队一上来居然就是这么一首大热金曲。

    场馆中那一瞬间爆发出的火热气氛,简直像是在一锅滚油中浇了一盆水,立刻炸锅地油水四溅起来,让初来乍到的人既觉得刺激,却又有一种极不适应的惊吓感。

    作者有话要:为什么是西奥陪着吉米跑?

    因为兰斯觉得这么跑很傻逼,没有美感,并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