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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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书走后,村里恢复了往日的安宁,就连梁发财和花春两人晚上都不吵架了,一时间每逢固定时间,村里人没有听到他们的吵闹声时,还有些不习惯。

    而最高兴梁书不在村里的一人,是一位三十几岁混吃等死的刘姓男子,此人身材矮,浑身干瘪,表面来看,绝对猜不到他的岁数。

    相比于村里人还算温饱的生活,这人家里已经揭不开锅了,连黄米也都没有,就更别油盐酱醋茶了,到处在村里人各处蹭饭,蹭完饭就去镇上找酒喝,喝个烂醉后,还调戏人过往的姑娘,一般深夜才会回到村里。

    梁书在的时候,平日里见他就,只因为他一次去偷人家里挂着的腊肉时,被他逮了个正着,暴脾气上来,不由分追着他,一直到他不敢去人家里,就连靠近都不敢,这才放了他。

    后头只要梁书在时,他都不回村,满满算有两个月都不在村里了。

    梁家出事那几天,因着他了一些好听话,酒馆喝酒的官家大老爷赏了他好几坛,喝了之后睡了好几天,白天回来听消息时,就看到梁书出村了,可把他高兴的了,只差没高声欢呼。

    当刘贵见到金香玉时,暗地里,深深吸了一口气,那是花骨朵儿开了的香味,他,闻到了!

    “嘿嘿,香玉儿,露儿,我回来了!想我了吧,别急,我这就来见你们。”

    刘贵这人吧,名是个好名,人却不怎么样,家里亲戚都因他好吃懒做远离了去,懒得同他交情,只恨为什么当时爹和娘生下他时,怎么没把他摔死,让他这么个祸根留了下来,祸害刘家名声。

    别人一想起刘家时,不记得刘家大儿子有多能干赚钱,不记得刘家二儿子有多么好的手艺,能在镇上做起客栈大厨,不记得三儿子有多么发达去了长安,而是偏生记得这个最的,无赖,好色的儿子,活生生把自己发病的娘气死,还毫无悔改之意。

    刘贵在伴溪村待了三十几年,看中了两个姑娘,朝露和金香玉。

    朝露的家他去过,还没踏进去一步,就被姑娘了出去,不让他进门,不为别的,就因他拿了人辛苦挣来的铜币,朝露转个身也没关门,就去了灶房给当时还在的婆婆端药,就见他鬼鬼祟祟的出了门,手里还捏着她刚赚来的钱。

    朝露凶狠的瞪着他,转身就去了灶房,拖了个斧子出来,“把钱给我放下!不然我劈死你!”。

    “哎哎哎,别别别,我这就给你,嘿嘿。”

    刘贵这人狡猾的很,装作要把铜币还的样子,实则溜得很快,一溜烟儿就冲着院外跑去。

    朝露人,追了一段距离都没追上就放弃了,喂给婆婆药之后,又出去多做了一份工,将丢失的铜币赚了回来。

    长大了,朝露在理院的时候,在院外围了竹栏,不为别的,就是防这人。

    刘贵看中的两个姑娘,连带着把人院子什么地方都熟悉了个遍,第一次在朝露家拿了铜币之后,后头只要去了,他都没有好果子吃,不是棍棒等着他,就是斧子和刀,反正没好脸色。

    “不就是看你比□□长得好看了那么一些,才盯着你,敢对我下狠手,以后有你求饶的时候。”

    后头他想方设法想要取了姑娘贞洁的时候,奈何一次都没有成功,朝露压根就没有上过当,也苦于香玉整天都在家里刺绣,他对于这两个姑娘都没有得手。

    如今回来,他自然要准备动手了。

    先是观察了好几天,金香玉那头依旧没有什么动静,除了郁雪海时不时在家,与往常一样没什么区别,他要下手的时机,肯定是要等人不在的时候。

    倒是远远看见朝露身旁一直有人时,心里不住的唾弃,“真是个□□,还以为你有多高尚呢,这么快家里就有个男人了,我呸!看你跟镇上美仙院里的姑娘也没什么两样。”

    “嘿嘿,不一样的,不过是人伺候的多,你伺候一个。”

    老牛要吃嫩草的刘贵,看着他看中的草已经属于了别人,发怒的同时决定了今晚就对朝露动手,让她尝一尝他的厉害,这就是背叛他的下场。

    在刘贵的眼里,他看中得就是他的,不允许任何人来抢夺。

    深夜,为了壮胆喝了一瓶酒的刘贵,偷偷摸摸拿着梯子来到院外。

    脚踩上落叶时,房里压在被子上的血云,瞥了一眼外头,整个人消失在了屋内。

    “露儿,我来啦,你可想死我了,”刘贵美美的爬上梯子,站到竹栏上。

    这时血云的身影出现在了他的背后,眼神无波看着他自自话。

    月光下,两道身影的影子落在地面上。

    刘贵低头,不经意间看到身旁忽然多出来的影子,倒吸一口凉气,咔吧咔吧转头,“兄、兄弟,我什么都没算做啊,没算进去,我这就下去,这就下去。”

    该死!他还没进去呢,这人怎么就醒了,还到了他背后,跟个鬼一样,他刚刚心都蹦到嗓子眼了。

    血云看着眼前这个,衣衫破烂,头发成团,脸上污垢,顺着软梯向下的男子,身影忽地出现在了梯子下方,一脚踢去。

    梯子向着地下倒去,刘贵惊悚的看着自己也跟着落向地面。

    “啊啊啊啊!”。

    惨叫也避免不了落地被摔的生疼,刘贵抱着肚子满地滚。

    血云向前一步,一脚踢在了他腹部,这人飞向远方,撞在了一堆刺丛里,不知死活。

    男子飞身跃起,不管刘贵是死是活,进了院子。

    第二天清的时候,朝露醒来时,嘟嘟唇,下巴靠在他心口上,把玩着一缕红发,扫了扫鼻子,“昨晚有人来过吗?睡着的时候,恍惚间听到了声音。”

    自从跟血云一块儿睡觉以后,姑娘都睡得很沉,不似之前还有半夜醒来的状况,都是一夜好眠,睡到天亮。

    “没人,”血云回道。

    只要不踏进院子,对于男子来都不算是有人来过。

    红发扫过鼻尖痒痒得,姑娘笑眯眯转移目标,拿着红发凑到血云面前,扫过他的鼻子。

    只见男子一脸淡定,什么反应都没。

    姑娘来劲了,“不痒吗?快笑一笑,笑一笑。”

    “别闹,”血云低声道。

    朝露圆溜溜的眼睛转了转,又揪起两缕红发,编了个辫子,“嗯,真好看。”

    这里玩闹时,昏过去一夜的刘贵总算是醒过来了,全身疼痛,艰难的从刺笼里爬出来,脸上和手上到处都是血迹,“啊啊!血,怎么会这么多血。”

    遥想起昨夜被人踹飞,刘贵这时全身疼痛,连连咳嗽,爬起来都费了好大的劲儿。

    撑着到离朝露院子不远处时,他见到昨日搬来的软梯已经成了一堆破烂,这下想拿回去都没辙了,索性往回走,他要先去镇上看看能不能偷到一些药。

    养好伤之后再去金香玉家,既然朝露这个目标不行,只能换一家了。

    他好不容易回村了,一定要把两个姑娘中的一个给得到,那样他就有媳妇了,得手以后,看金武那厮还敢嘲笑他不,这一口气既然无法从金武身上讨回来,就要他女儿来替代。

    “嘿嘿,美人,等着我,过几天我就来。”

    刘贵今个儿运气还真站在他身边,偷鸡摸狗的事情做惯了,偷药也非常顺手,一下子摸了好几个上等伤药。

    他养好伤之后,已经是七八天后了。

    养伤的时候,他也听好了,这几天金武家有事,貌似有亲戚快来了,郁雪海和金鸣玉都会去镇上,家里只剩下了金香玉一人。

    这不正是给他的机会,大白天也无所谓,他很了解,郁雪海和儿子去了镇上,没有一两个时辰是不会回来的,缘故呢,也就是由于金鸣玉爱玩。

    机会来临,这一日。

    躲在暗处的刘贵,亲眼看着郁雪海拉着马车,后头坐着儿子从家里出发了。

    他左看右看,见到路上没人时,快速跑到了金武家前,趁着金香玉还没来出来关门时,溜了进去。

    过了一会儿,金香玉刺绣完成,来到院门口,朝院外路看了两眼,这才关上了门。

    “鸣玉又跟着娘去了,这家伙怎么那么爱玩呢。”

    离得近了,刘贵越发嚣张了起来,甚至探出半个头来盯着人姑娘。

    金香玉走哪儿,他就跟哪儿,看着人姑娘在院子里转几个圈,伸展着身姿,一个劲流口水,差点没扑上去。

    刘贵这人这会很明白,他只要一出去,那肯定会扰人。

    索性只等金香玉进了闺房,他再一把跟进去,那时候,就算是她叫,外头人也不一定能听得见。

    左等右等,都没见到金香玉想往屋里去,反而是对着手中一根竹签发呆,等得人都不耐烦了。

    就在他算冲出去的时候,金香玉动了,往闺房去了。

    刘贵跟在背后,一脸猥琐,“嘿嘿,香玉儿,看来你也心急了,等等我啊!”。

    来到闺房门前的金香玉推开门,不忘侧头往左一瞧,瞥见空空的转角,嘀咕道,“怎么感觉有人老盯着我。”

    刘贵从右侧悄然出来,摸上手。

    “十四五岁的姑娘,就是嫩啊!呼!真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