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狂狼(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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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城区,天荣医美。

    装潢雅致的前台大厅弥漫着一股浓郁的香气,是各种化妆品护肤品以及香水混合在一起的味道,时而令人精神振奋,时而又令人昏昏欲睡。

    光洁的地板上不时响起高跟鞋的声响,“嗑嗑蹡蹡”。对在医美这一行工作久了的人来,单是听脚步声,就能判断来者的身份、适合推荐哪个档次的套餐。

    午休刚过,正是疲乏的时候。朱玲珑在卫生间补好装,整了整自己的珠光白套裙,状似精神抖擞地回到前台,脑子却一直想着别的事。

    她是这家在冬邺市颇有名气医美里的接待,负责笑脸迎人,对客人做初步引导。

    这工作没有多少技术含量,应聘时HR考察的是脸够不够美,皮肤够不够好,身材够不够曼妙,微笑够不够甜美,反应够不够快。

    她都通过了。

    刚大学毕业那会儿她的室友还在背地里嘲笑她,正儿八经本科毕业的人,怎么沦落到去整容院当接待。但这话现在也没人了,因为她虽然只是个接待,但工资并不比她那些“996”的白领同学们低,还能时不时享受一下美容福利,成天将自己扮得美美的,将自个儿的美展示给客人看。

    总之,对这份看似“低人一等”的工作,朱玲珑十分满意。

    不过这几天,她的心思实在是无法集中在工作上。

    又一阵高跟鞋声响起,一个盘着头发,颇有气质的女人喊道:“朱,把韩女士刚才填的表格拿过来。”

    朱就是朱玲珑,但她像是没有听到,木头一样站在前台里,双眼发直地看着前方。

    “朱?”女人的声音带上了显而易见的不满,“朱玲珑!”

    同在前台的柳莹赶紧声提醒:“玲珑!玲珑你又在发什么呆?陈经理叫你!”

    “啊!”朱玲珑这才回过神来,连声道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这就来!”

    一刻钟后,搞定了陈经理,朱玲珑轻手轻脚回到前台。

    此时暂时没有客人来做咨询,柳莹八卦心起来了,“玲珑你这阵子是怎么回事啊?老是心不在焉的。我上午叫你,你都没理我。”

    朱玲珑叹了口气,习惯性地摸着自己花200多块钱做的指甲,“我也不知道怎么跟你。”

    柳莹道:“同时有好几个男人在追你?你不知道怎么选择?”

    “想什么呢?”朱玲珑轻轻捶了柳莹一拳。

    “你男人缘一向很好,同时有好几个人追你不奇怪啊。”柳莹。

    朱玲珑摇头,问:“你对密室感兴趣吗?”

    柳莹困惑道:“密室?”

    朱玲珑问:“唉,‘天韵潮都’新开的那个‘第九战场’你知道吗?”

    柳莹赶紧摇头,“你想约我去啊?我可不敢,我时候进过一次鬼屋,给吓傻了。”

    “不是要约你去啦。我前几天不是跟你换了一回班吗?”朱玲珑:“就是去赶‘第九战场’的开业庆。我是密室爱好者嘛,很多密室我都去过,一些真人游戏我也玩过。不过当时进去之后,我就觉得很不舒服,到现在还心有余悸。”

    柳莹没听太懂,“是因为害怕吗?”

    “不上害怕。”朱玲珑轻拧起眉,“里面的密室基本都与虐杀有关,血腥程度超过我的想象,而且非常逼真,当时我总觉得,如果我继续在里面待下去,我自己也会被虐杀。”

    柳莹天生胆子,了个哆嗦,“听着就觉得怕怕的。”

    即便只是回忆,朱玲珑也起了一片鸡皮疙瘩,“我以前去再恐怖的密室,即便是通灵主题的密室,也没有这种感觉。”

    柳莹:“不过这也明那密室设计得很好吧。唉对了,你刚才你还玩过真人游戏。什么真人游戏啊?”

    闻言,朱玲珑眼中的不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不加掩饰的得意。

    柳莹笑道:“哟,眼睛都亮了!”

    “出来你可能不信。”朱玲珑微微抬起下巴,“我和湖影玩过真人狼人杀。”

    柳莹先是没反应过来,三秒后惊声尖叫:“什么?”

    “声点!”朱玲珑连忙捂住柳莹的嘴,“你想把陈经理叫来啊!”

    “骗人的吧!”柳莹激动道:“那个湖影?不可能!”

    “真的。”朱玲珑眼中的得意更盛,“好几年前了,我当时还在念大学,参加了一个野外游戏团,湖影就在里面。他那时还不是艺人,也可能是不红,反正我不认识,只觉得这人长得真帅。”

    柳莹:“快给我看照片!”

    朱玲珑:“我没拍。”

    “怎么可能!”柳莹:“看到帅哥不拍照?”

    “这种游戏团都是有规定的,不听真实信息,也不留影,玩完就散伙。”朱玲珑知道自己这么没什么服力,只得加上一句,“不信算了。”

    反正湖影爆红之后,她跟好几个朋友都过了,但没有一个人相信她,都觉得她是在哗众取宠。

    久而久之,她从最初的百分百确定那个叫“炎黄”的人就是湖影,到现在只有百分之九十确定了。因为炎黄当时一直戴着帽子,五官和现在的湖影还是有细微差别。她在医美这一行工作,知道大多数明星都会做微整,湖影应该是在还没有火之前做过整形。

    她觉得有些遗憾,想若是自己当时长个心眼,偷偷拍一张炎黄,或者跟炎黄要一个联系方式该多好。

    但又一想,炎黄是因为她才被淘汰,最后愤然离开。

    炎黄一定很讨厌她。

    唉,算了——朱玲珑只得自我安慰——我好歹是被湖影讨厌的人了,讨厌总比压根儿不认识好。

    ·

    因为脚底的圆锥形孔,明恕果断将李兆丰案与黄妍案做了并案处理。

    “李兆丰和黄妍,一个是购物中心的策划,一个是居民区里快递驿站的老板,职业看上去毫无关联,在我们目前已掌握的通讯记录上,他们也从来没有彼此联系过。”明恕:“这两人的相似之处在于,他们或多或少都和密室有一定的关系。凶手认识他们,他们彼此之间不定也认识。”

    方远航皱着眉思考,“认识,但从来不联系,这是什么关系?”

    “结合他们的爱好,我觉得他们有可能是同好。”易飞:“不过这种同好的性质和黄妍、蔡心悦那种不同。黄妍和蔡心悦相识在网上,见面的次数虽然不上多,但网络联系频繁,北城分局也是因此找到蔡心悦。但黄妍和李兆丰的通讯、网络记录上都没有彼此。同好的话,只能是另类同好。”

    明恕:“他们的相识不靠网络……”

    “我想起来了!”方远航:“我妈退休之后喜欢麻将,每天中午吃完饭,她就去隔壁区的茶馆待着,茶馆老板凑齐一桌人,他们就可以开。他们也算是同好,但除了麻将,我妈和他们没有别的联系。假如只从通讯、网络记录来看,我妈和她的一圈麻友都是陌生人。”

    “所以黄妍和李兆丰的关系有可能类似麻友?”易飞想了想,“彼此不认识的中老年人聚在一起麻将是常事,但年轻人……”

    “桌游。”明恕:“桌游最初火起来时,很多桌游吧的经营模式类似茶馆——客人到店之后,被安排凑桌,只要人数够了,就能一起玩游戏。”

    易飞点头,“王隽确实过,李兆丰的爱好之一是桌游。”

    方远航激动道:“我来顺一下。黄妍和李兆丰在某个地方——比如桌游吧——认识,一起玩过一场或者多场游戏,这就是他们的交集,甚至可能是唯一的交集。他们认得对方的脸,但并不知道彼此的真实身份,更没有留联系方式。然后现在,他们先后被杀死,尸体上都留着凶手的记号。”

    易飞看向明恕:“那凶手的动机是什么?”

    明恕十指相对,闭着眼沉思片刻,缓缓道:“凶手想杀死那场游戏的所有参与者?”

    方远航站了起来,“黄妍和李兆丰参与的游戏给凶手造成了什么不可弥补的伤害?凶手在复仇?”

    易飞抱着手臂,在桌边走了两个来回,“现在我们既无法确定凶手的动机,也无法确定凶手的身份。如果事实接近于我们刚才的推断,凶手要杀的肯定不止黄妍和李兆丰。现在黄妍那边很难再挖出新的线索,但李兆丰这边还有待调查。王隽李兆丰爱玩,他们结婚之后,甚至之前,李兆丰到底玩了些什么,王隽不知道全部,也一定知道一部分。”

    “等一下。”明恕睁开眼。

    方远航问:“师傅,怎么?”

    “黄妍和李兆丰有没有可能产生别的交集?”明恕:“除了我们刚才想到的那一种。”

    易飞:“你是觉得刚才的推断过于草率?”

    “现在还处于侦查的初期,我担心一旦方向错误,后面会出现越来越多的问题。”明恕捏了下眉心,“必须谨慎再谨慎。”

    会议室一时陷入沉静,几分钟后,开口的还是明恕:“没别的思路了?”

    方远航抓了下头发——前两天时间稍微空余了些,他赶着去理了个新发型,遗憾的是重案组的兄弟们除了他师傅,没一个注意到了,而他师傅虽然注意到了,也没有夸他一句。

    “我暂时没有。”他:“师傅,我要灵光一闪了我马上告诉你。”

    明恕笑了声,“你去剃个光头,不定马上就能灵光一闪。”

    “那怎么行?”方远航十分珍惜地拍拍自己的额角,据刑警当久了,发际线就堪忧,他现在头发还相当浓密,剃什么都不能剃头发,“局里有规定的,不能剃光头。”

    易飞:“明跟你开玩笑。”

    明恕拿起文件,在桌上敲了敲,“行了,暂时按这条思路先走着,时间耽误不起,把侦查的重点放在李兆丰身上。”

    ·

    青江苑居民区。

    王隽面容憔悴,但情绪已经不像此前那样崩溃。她和李兆丰4岁的女儿怯怯地站在卧室门口,懵懂地看着来到自己家中的陌生人,心翼翼地往后退了一步。

    她知道自己的爸爸死了,但还无法理解“死了”到底意味着什么。

    “这是我那天捅他的刀。”王隽右手发抖,将水果刀递到明恕面前,“我还诅咒他,盼着他去死。如果知道他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我就算是拼了命,也要把他留下来。其实……其实我们也有过得很开心的时候。”

    明恕将水果刀装进物证袋,细细观察几个房间,最后走进书房,转身问:“书房平时一般是李兆丰在使用吧?”

    王隽抹着泪点头,“对的,他总有的工作需要带回来做,但我观察过,他待在书房时,几乎都在游戏。”

    正在往手上戴乳胶手套的肖满闻言看了王隽一眼。

    因为李兆丰脚掌上的孔,王隽的作案嫌疑现在基本已经被排除了,可她的言行以及反应仍旧耐人寻味。

    前一句话,她还在表达对于丈夫遇害的悲伤,以及没能阻止丈夫离家的悔恨,后一句话,她又开始抱怨丈夫的不是。

    短短几秒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情感就能产生这么大的波动。

    肖满轻轻耸了下肩。

    身为不婚主义者,他无法理解夫妻之间那种彼此依赖又彼此憎恶的心情。人是最会撒谎的动物,夫妻之间更是如此。

    还是证据好,客观地呈现在那里,永远不会对痕检师谎。

    察觉到肖满的目光,王隽不太愉快地皱了皱眉,跟在明恕后面进入书房。

    明恕没去管电脑,开一旁的书柜,视线在并不多的书籍上扫过。

    书柜占据着一面墙壁,是书柜,其实更准确的法应该是储物柜——它由一块厚实的木板分为上下两个部分,下面空间很大,放着数床棉絮,上面一共有四层,最底下一层放的是王隽的教学用书和键盘、鼠标等工具,第二层放着游戏资料册、各种卡牌、户外工具书、旅游图鉴、体育杂志。

    “这些都是李兆丰的东西?”明恕问。

    王隽看了一眼,声音又哽咽了,“是。四层里我只占一层,其余三层都归他。”

    明恕取出一本旅游图鉴,随手翻了几页。

    这不是书店畅销的那种旅游类书籍,介绍的也不是大热景点,而是十分众的、没有被开发的自然风光或者偏僻村寨。

    书号倒是有,不是旅游爱好者自己印刷的,但面向的显然是个群体。

    “李兆丰喜欢去偏门的地方旅行?”明恕问。

    王隽点头,“兆丰喜欢自己找路线,总是能发现有意思的景点。我当初被他吸引,和他谈婚论嫁,就是因为他身上有一种活力。和他在一起,我觉得好像自己都变得年轻了。”

    明恕一边翻看李兆丰的书,一边听王隽讲述。

    “刚结婚时,兆丰带我去过很多地方,西南、西北、东北,都不是有名的旅游胜地,没有游客,除了当地人,就只有我们俩。我当时很庆幸,嫁了一个这么有意思的人。”

    “可是后来,我们有了孩子,我父亲又瘫痪在床,家里的经济负担越来越重,我们之间的摩擦也越来越多。”

    王隽肩膀颤抖,“宝宝出生后,他再也没有带我一起去旅行过,也不再顾家,将我们看做负担,有空就玩游戏,一个人到处跑,还私下存了一笔钱。要恨,我……我确实恨他。”

    肖满越听越觉得唏嘘。王隽比李兆丰年纪大,恋爱和刚结婚时,王隽觉得和李兆丰一起生活,自己也变年轻了,但多年——其实也没有太多年——的婚姻生活之后,事实大约反了过来,王隽不再觉得自己因为李兆丰而变得年轻,反倒是李兆丰觉得和王隽待在一起,自己在日渐衰老。

    婚姻是个不断互相消耗的过程。肖满来出个警,就又一次认为,还是孤独终生好。

    可他看了明恕一眼,发现明恕对王隽的话毫无反应。

    起来,他和明恕年龄差不多。早在两年前,他就被家里催婚了,这眼看着春节将近,今年春节如果没有案子的话,就得回家过年,回家过年意味着被全家逼婚。

    而明恕看样子也是条单身狗,并且短时间内似乎没有撒狗粮的可能。

    身为同龄人,明恕肯定也被家里催过。

    肖满决定抽个时间,和明恕交流一下单身狗“逃婚”的经验。

    暂时没有从旅游图鉴上看出任何不妥,明恕将书放了回去,手指碰到了旁边的卡牌。

    狼人杀。

    卡牌由一个还算精美的盒子装着,一看就是典藏品。书架上还有另一盒狼人杀,有用过的痕迹。

    一个喜欢玩桌游的人,家里有狼人杀的卡牌并不奇怪,毕竟这也是曾经流行的游戏。

    除了狼人杀,李兆丰还有另外几种卡牌。

    “李兆丰玩得最好的桌游是什么?”明恕问。

    “这个……”王隽瞥着书架,“狼人杀吧。”

    书架的第三层空着,没有放任何东西。

    显然,这个书柜设计得过大,而夫妻俩并没有太多东西将它填满。

    明恕退后几步,忽然看见书架的最上面一层放着一个白色的骷髅头。

    书柜的顶部与天花板齐平,每一层都比较深。骷髅头放在最深处,刚开书柜时,明恕没有注意到,此时注意到了,也需要搭一张凳子才能拿到。

    书房里只有一张电脑椅,明恕将电脑椅推过来,正要踩上去,手臂忽然被王隽拉住。

    “你要去拿上面的东西?”王隽眼中的悲伤淡去了些,一些与畏惧、惊慌有关的东西浮了起来。

    明恕收回手臂,“是有什么忌讳吗?”

    王隽摇摇头,“也不是,但不吉利,我平时都不愿意看到它们,才把它们放得那么深。”

    明恕还是站了上去,有一瞬间,他甚至以为在最顶一层的某个死角,藏着一套“鬼牌”。

    但下一瞬,他就明白这不可能。

    冬邺市拥有“鬼牌”的人已经全部查了出来,李兆丰不在其中。

    踩在电脑椅上,视野更加开阔,明恕看到放在最上一层的不仅有骷髅头,还有一个深褐色的凸眼面具、一个露出獠牙的狼头。

    它们正对着他,构成一幅极具视觉冲击的画面。

    “是李兆丰带回来的?”明恕问。

    “是。”王隽:“他有时一个人出去,就会带回这些东西,是纪念品。我觉得吓人,和他吵过,问他谁会买骷髅头这种纪念品……但他根本不听,我行我素。”

    靠得近时,明恕闻到了一股异味,非常轻微,但并非不可捕捉。

    明恕戴着手套,最先拿出的是狼头。

    这并不是真的狼头,只是用塑料、人造皮革、人造毛制作的道具头套,戴在成年男性头上正适合。狼的两个眼睛血红,眼皮上有一带狰狞的刀疤,獠牙森白,看上去像被什么激怒了的样子。

    单是这么看着,狼头倒是不吓人,但若是戴在头上,猛地出现在一个胆的人面前,还是能够将对方吓得够呛。

    肖满走了进来,“明队,给我看看。”

    明恕将狼头递给他,又拿起凸眼面具。

    面具是金属质地,拿在手中很沉,表面有一层污迹,缝隙里有灰尘,应该是很久都没有被清理过了。

    这种凸眼面具并不少见,源自西部一个原始族群对于眼睛、光明的崇拜。但市面上不少相似纪念品都是用塑料制成,用金属制作的不多,而且这个面具看起来不像是批量生产的。

    明恕将凸眼面具也递给肖满,最后拿起那个骷髅头。

    他本来认为,骷髅头和狼头、凸眼面具一样的,都是道具——有些人就是喜欢收集这些诡异的东西。但在拿起的一刻,他突然发现,这不是道具,是真正的头骨。

    李兆丰是从哪里得到这种东西?

    “肖满。”明恕从电脑椅上下来,“你看看这个。”

    作为痕检师,肖满自然比明恕更加专业,认真一看,道:“这是人的头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