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狂狼(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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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明恕将骷髅头交给肖满,让肖满看,王隽面上的愁容和慌张就更加明显。

    此时,听到肖满“这是人的头骨”,她一下子捂住嘴,声音颤抖:“你们什么?”

    肖满瞥了她一眼,点了下自己的太阳穴,硬邦邦地:“头骨,人的头骨。”

    王隽惊叫一声。

    明恕蹙眉问:“你知不知道,这个头骨是李兆丰什么时候拿回来的?从哪里拿回来?”

    普通人得知自己家里有人的头骨,恐怕都会吓得惊慌失措。王隽一时没站稳,后背撞在门上,“真,真的是人的,骨,骨头?”

    明恕道:“千真万确。”

    王隽惊恐难遏:“兆丰他杀人了?”

    肖满摇头:“这倒不一定。拥有头骨不代表杀过人,这个头骨完整,没有击造成的伤痕,头骨的主人是怎么死的暂时都无法判断,更不能断言是李兆丰杀了人。”

    听完肖满的解释,王隽镇定了些,但声音仍旧在发抖,“兆丰骗了我,他这是他花五十多块钱买回来的模型!”

    明恕问:“什么时候?”

    “去年!”王隽:“去年2月,他一个人去了一趟西南。”

    “那这些呢?”明恕指着狼头和凸眼面具,“这两样是他什么时候带回来的?”

    “我不知道!”王隽用力甩头,“但肯定比骷颅头早。我注意到它们时,它们就在那里了。我问兆丰,兆丰也不,只那些都是他的纪念品,叫我别乱碰。我……就算他不,那种东西我也不会去碰啊。”

    ·

    人头骨、狼头、凸眼面具都被送到了重案组,等待鉴定。

    最引人关注的是头骨,所有人都想知道,这是谁的头骨?它为什么会出现在李兆丰的家中?其背后是不是藏着一桩命案?而这桩命案会不会与李兆丰、黄妍的死有关?

    法医鉴定中心的一个房间里亮着灯,温度控制器发出极其微弱的声响。

    “我初步判断,这是一名男性的头骨。”邢牧戴着口罩,一边一边将头骨展示给明恕看:“男性的颅骨相较女性更大,并且更厚重粗壮,眉弓也更加发达。眼眶的上缘圆而钝,前额更加倾斜,颧骨较高较壮,枕外隆发达——这些特征这个头骨都符合。”

    明恕问:“年龄呢?”

    “从牙齿和颅骨缝来看,这名男性死亡时在28岁到30岁之间。”邢牧将头骨放在鉴定台上,“头骨形态完整,能够做颅面复原,不过我个人认为,这个头骨与命案可能没有太大关系。”

    “嗯?”明恕想了想,“因为它过于‘干净’?”

    “这是一个被处理过的头骨,它不是在野外环境中自然腐烂。”邢牧:“但处理的方法简单粗暴,是有人用坚硬度不够的刀片、圆弧状刮片,一点一点将皮肉、脑组织刮下来。另外还有一点。”

    着,邢牧指了指头骨的额部,“这里有一些不明显,也不规则的凹孔,像是被猛禽啃食过。”

    明恕一下子反应过来,“秃鹰?天葬?”

    “对,天葬唯一会保留下来的就是头骨。但在不同的地方,天葬有不同的细节。”邢牧道:“有的地方,天葬师不会专门处理头骨,让它们自然腐烂。但另一些地方,天葬师会像这样清理头骨,将它们交给死者家属,或者统一存放。在西部的高原上,头骨塔、头骨墙随处可见,有的甚至没有人看管。一些所谓的‘文青’走到这种地方,时常钻进头骨塔里拍照、合影。只要胆子够大,对鬼神缺少敬畏之心,拿一个头骨回来不算什么难事。”

    明恕支住下巴,“李兆丰确实有可能做这种事。”

    “以防万一,我还是会给头骨做颅面复原。”邢牧不禁感叹,“我们最近侦查的案子怎么都与民俗、迷信有关?这个李兆丰还是有些不正常的,正常人谁会把头骨往自己家里带?”

    “或许这也是他和黄妍的一个共同点。”明恕自言自语道。

    邢牧抬头:“嗯?”

    “正常人也不会供养‘鬼牌’吧。”明恕:“我现在更加倾向于相信,他们曾经有过某种交集。”

    另一边,凸眼面具和狼头的来路也在调查中。

    “面具是纯手工造,做工不够细致,可以算粗制滥造,我在市面上找不到任何和它做工相似的面具。”肖满:“所以我只能拿去给冬邺大学专门研究民俗的老师看。这位老师研究的就是西南地区的民俗。他,在西南邬厘州那一带,有不少民间艺人会做这种面具,做好后拿去公路上和水果、干粮一起卖给路过的‘驴友’。”

    明恕再次将面具拿在手中,翻来覆去看,“能卖多少价钱?”

    “便宜的100块,上不封顶。”肖满叹气,“你别看它做工不怎么样,博物馆里的凸眼面具纪念品都卖不到它这么高的价格。买的人图的就是所谓的‘灵性’、‘神性’——因为它们不是机器压出来的,是当地居民一锤一锤敲出来的。”

    明恕:“李兆丰有这种手工面具,明去过邬厘州,不过也有可能是从别人手中得到。”

    “我听邢老师,头骨大概率来自天葬者。”肖满:“天葬盛行于西南高原,最盛就在邬厘州。这么看来,李兆丰亲自去过邬厘州的可能性很大啊。”

    明恕点了点头。

    这一点从李兆丰的火车票购买记录就能看出。和王隽结婚之后,李兆丰几乎每年都会乘火车抵达西部的金城火车站,从那里中转去更加偏远的地方。但西部辽阔,很多地方不通火车,只能租车、坐大巴,这给调查带来了很多困难。

    头骨和手工凸眼面具显示,邬厘州应该是李兆丰的目的地之一。

    那狼头呢?

    明恕转过身,“狼头的来源查清楚了吗?”

    “这……”肖满尴尬道:“我也希望它具有特殊的指向性,但和面具、头骨相比,它是最普通的一个,只是狼人道具而已。前几年狼人杀火的时候,网上有很多店家都在卖这种头套。我对比了一些能够找到的商品,暂时还无法确定它的出处。”

    “李兆丰的网购记录里,没有这个狼头。”明恕突然想到向韬过,在“风波”密室俱乐部一个被废弃的场景中,看到过狼头道具,“我去一趟南城区。”

    恰是周末,“风波”密室俱乐部人满为患。

    前员工供养“鬼牌”一事已经在俱乐部里传开,市场部副经理许呈见到警察立即摆出配合的态度,表示“风波”对蔡心悦私底下的为人完全不知情。

    “我今天来不是因为蔡心悦。”明恕将狼头从口袋里拿出来,“你对这种狼头有印象吗?”

    许呈一惊,“这……”

    明恕敏锐地捕捉到他的情绪,“你知道它的来路?”

    “你等等。”许呈连忙起身了个电话。

    明恕听见,他是叫同事拿什么东西过来。

    “这可能是我们的道具。”许呈紧张道:“也有可能是我们卖出的周边。”

    明恕知道,自己这一趟来对了。

    五分钟后,一人推开门,将一个满是灰尘的狼头送了进来。

    两个狼头被放在一起,它们大不同,造型也有细微差异,但整体风格毫无疑问是一致的。

    许呈:“我们俱乐部现在主推密室,但以前其实做的是桌游。狼人杀最火爆的几年,我们设计了狼人主题的密室。定制工具时,我考虑到如果不批量生产的话,单个投下去的价格就比较高,所以后来随道具一起推出了周边。这样的狼头有一个系列,一共七款,还有狼牙、狼爪、狼牙棒。后来狼人杀过气了,这些周边我们就没有再卖过。”

    明恕问:“那这些周边,除了店里,你们还在哪里售卖过?”

    许呈摇头,“只在店里卖。我跟你实话吧,这些周边的做工不是很好,如果脱离这个氛围,其实根本不会有人买。”

    明恕陷入沉默。

    只在店里卖,基本明李兆丰是在“风波”得到狼头,那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与黄妍、凶手是在“风波”产生交集。

    他们一同玩过狼人杀?

    “你刚才提到氛围。”明恕问:“能不能详细一下,是什么氛围?”

    许呈想了会儿,脸上露出满足和怀念的神情,“那会儿来我们这里玩的分为两类人,一是朋友聚会,一桌全是认识的人,一是狼人杀爱好者,他们彼此不认识,在我们这里集中,不是为了交友,只是享受游戏。购买周边的大多是他们,有的客人玩得特别投机,还会组织线下的真人狼人杀。”

    明恕目光一紧,仿佛抓到了重要线索,“谁组织真人狼人杀?”

    “这我就不清楚了。”许呈:“我们本来尝试过举办真人狼人杀,但在项目预算上被否了,因为真正会参加的是极少数,不成规模,我们赚不到钱。所以客人们都是自行组织,和我们没有关系。”

    明恕又问:“浪人头套最后一次售卖是什么时候?”

    “两,两年前。”许呈完又补充道:“那时狼人杀就已经过时了。”

    “那在你们店里,狼人杀最火爆的时候是哪一年?”明恕:“客人自行组织真人狼人杀是哪一年?”

    许呈:“是三年前。”

    ·

    东城区,天荣医美。

    “玲珑玲珑,咱们楼上开了一家健身馆,我刚才去听了一下,他们对同一栋楼里的商户有优惠诶!”柳莹兴致勃勃地将宣传单在朱玲珑面前扬了扬,“双人结伴,还有折上加折。我最近长胖了,想去锻炼一下,要不咱们一起吧!”

    朱玲珑接过宣传单看了看,笑道:“饶了我吧,我坚持不下来的。”

    “咱俩互相监督啊!”已经下班,柳莹脱掉套裙,想着反正更衣室里没有男人,便大大咧咧地将底衫掀起来,手指捏住腹部的肚腩:“看,这还没到春节呢,我就开始‘长膘’了,春节一过完,我岂不是得长成肥猪啦!玲珑,你就和我一起去吧!”

    朱玲珑眼中闪过一丝不悦——柳莹的声音在她听来太腻太甜,男人也许喜欢,她可受不了。

    不过这丝不悦很快被掩藏起来。朱玲珑将一件白色毛绒外套披在身上,一边裹围巾一边:“我真的不去了,吃苦和坚持这两项美好的素质我都没有。比起在健身房挥洒汗水,我还是更喜欢回去对着‘太阳’,吃我的自热火锅。”

    柳莹轻易被带偏,“你还吃自热火锅?不怕长胖又冒痘吗?”

    朱玲珑已经做好离开的准备,“怕是怕,不过女人不该对自己好一点吗?”

    柳莹噘了下嘴,“这倒是。那我不勉强你啦,我今天也回去买一箱自热火锅。”

    朱玲珑脸上的笑越发虚假,但柳莹硬是没有看出来。

    天荣医美在东城区的中心地段,天黑后华灯闪烁,如有光河在流淌。

    朱玲珑在如织的人流中向地铁站走去,表情越来越冷。

    一起办卡健身?

    开什么玩笑!

    学生时代,因为长了一张漂亮精致的脸蛋,朱玲珑一向是周围异性的焦点。在任何一张合影中,她都是最好看的那一个,“班花”这个名头从学一直跟随她到大学。

    和她相比,室友们都是丑八怪。而她也靠着这张脸和这出众的身材,得到了现在这份轻松的工作,明明是系里成绩垫底的一人,却拿着同学里中上等的工资,令昔日同窗艳羡。

    可她也有烦恼——

    过去她是自己圈子里最美的女人,而在天荣医美,她的美变得不那么引人注意了。在这个以“变美”为终极目的的圈子里,没有丑女,个个都天生丽质。谁是美中之美,往往取决于谁更有钱。

    朱玲珑看似毫不介意,内心却越发焦虑。

    她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倒是不穷,念高中时就开始使用很多人工作了才用得起的护肤品化妆品,现在更是将工资的大头花在保养上。

    可这根本不够!

    美容哪里有上限?

    此时已经过了晚高峰,地铁上的人不多,朱玲珑没有坐,即便很是疲惫,还是站在厢门边。

    有人朝她投来异样的目光,她懒得搭理。

    刚才她对柳莹,女人要对自己好一点。

    实际上,她对自己非常严苛——就连乘地铁,也要练习站姿,不愿意轻松地坐下。

    至于回家吃自热火锅,更是不可能的事。

    她根本没有买过自热火锅,晚上一般什么都不吃,实在太饿,才会吃一点低糖分的水果。

    她当然会锻炼,但和那些一跑步就发朋友圈的人不同,她从来不让别人知道,更不可能和同事一起办卡。

    地铁穿越半个东城区,在东城区的边缘地带停下。

    朱玲珑向地铁站200米外的“居山群墅”走去。

    那里是她的家。

    这个区名字里虽然有一个“墅”字,却并非别墅,只是中档次商品楼,其卖点在于它背靠绿凰山,区里有一条步道直通山上。

    房子是大学毕业时父母给买的,朱玲珑最满意的就是每天晚上能够去山里跑步。

    绿凰山是座面向所有市民的森林公园,但因为在城市边缘,爬山的人并不多。“居山群墅”和真正的山路之间有一道门禁,从门禁进山,实际上就已经离开区物管的监控范围了。

    山里晚上没有灯,但在城市的光照下,并非完全黑暗。朱玲珑刚住进来时不敢夜跑,但跑过几次之后发现,夜里山上根本没有人。

    她本就不是胆的人,连荒村都敢去,绿凰山更是意思。

    回到家,朱玲珑歇了口气,换上冬季夜跑的行头,戴上耳机,像往常一样在门禁处卡进山。

    每天夜跑时,是她一天中最为放松的时刻,没有人窥视她为了变美而做出的努力,不用虚伪地笑着去应付愚蠢的同事和顾客,天地仿佛都与她融为一体,清醒的空气铺洒在她脸上,有时她甚至会幻想,有清冷的月华掉落在了自己身上,她得到上天眷顾,是这方世界里的仙子。

    可是今天跑了半个来时,她忽然有种很不自在的感觉,仿佛有一双眼睛在暗处盯着她,紧紧追随着她的脚步。

    但是这怎么可能呢?

    她已经在这半片山中跑了接近两年,即便是夏季也没有遇到过任何人,何况是寒冷的冬夜。

    一定是去“第九战场”的后遗症。

    那个密室的血腥程度令她十分不适。

    可不安在心中扩大,像一团浓重的黑雾,笼罩住了本该有的好心情。

    朱玲珑的脚步越来越慢,逐渐停下。

    她将耳机摘了下来,认真听着周围的响动。

    没有响动,只有她自己的心跳和呼吸声。

    她镇定了一些,缓慢地转身。

    后面是熟悉的路,浓密的树叶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没有人。

    朱玲珑咽了口唾沫,有些犹豫。

    这里已经是绿凰山的深处,但没有到她平时折返的地方,现在回去的话,夜跑任务就只完成了二分之一。

    而她私下底向来是极其自律的人。

    咬了咬牙,她重新跑起来,但因着心中的恐惧,而没有再戴上耳机。

    跑出一百来米,她清晰地听到了脚步声。

    心跳在这一瞬间飚到了峰值,她不敢再欺骗自己。

    有人在她后面,并且一直在尾随她!

    怎么办?

    她不敢停下脚步,也不敢再回头看,心乱如麻。

    是抢劫吗?还是谋色?

    身后的脚步声好像更近了,她不得不加快步伐,脑中胡乱地想着对策。

    呼救是不可能的,绿凰山她最清楚,山里没有人,而这个地方离所有出口都很远,她很难凭奔跑摆脱对方。

    “噗——”

    一个细微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一同感知到的还有后腰的闷痛。

    朱玲珑本能地停下来,手颤抖着摸向后腰。

    闷痛其实并不明显,只是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

    她再也忍不住,霍然转身,瞳孔在刹那间极速收缩。

    她看到了毕生最为恐怖的一幕,而这一幕又那么熟悉——

    晦暗的光芒下,一道身影立在她不远处,暗色的运动套装,项上不是人头,而是一个硕大的狼头!

    三年前,在荒村进行的那场真人狼人杀中,她抽到了一无是处的平民牌,当夜幕降临,狼人开始杀人时,她就只能逃命。

    那时,也有一个戴着狼人头套的人在后面追赶她,并在月光之下高高举起狼牙棒。

    但那是游戏!

    她已经很久没有玩过狼人杀,清楚地记得自己现在是在绿凰山上夜跑,而不是参加什么真人狼人杀!

    呼吸难以自控地变得急促,冷空气大量被抽入肺中,她想要咳嗽,却感到咽喉被恐惧生生抓紧。

    “狼人”缓慢却游刃有余地上前,手上没有滑稽的充气狼牙棒,只有一把在光线下滑过暗光的刀。

    朱玲珑几乎崩溃,腿一软跌坐在地上,眼泪夺眶而出,向蜗牛一般往后蠕动,“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狼人”没有回答,却抬起右手,亮了亮那把锋利的刀。

    朱玲珑疯狂摇头,“不!不!你别杀我!我求你别杀我!”

    “狼人”发出一声怪笑,闪至朱玲珑身前,一把抓住朱玲珑的顶发。

    朱玲珑看清了那张近在咫尺的狼脸——左眼血红,右眼被利器刺穿,獠牙如刃,吐露着嗜血的气息。

    她叫不出来了,她有种强烈的预感,自己今晚会死在这里。

    “狼人”掐住她的脖子,笑声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

    朱玲珑的眼泪淌到了“狼人”的黑色手套上,接着是比眼泪更温暖粘稠的液体。

    刀刃割断了朱玲珑的气管与颈部动脉,血液在压力下喷溅而出,滋洒在“狼人”惨红的眼睛上。

    “狼人”站起来,而尚未咽气的朱玲珑在地上挣扎抽搐。

    最后的求生欲望令她朝行凶者伸出了右手。

    几秒钟后,右手毫无生气地垂下。

    “狼人”俯视着尸体,几分钟后,在城市的背景光下举起手,将手中之物狠狠砸在尸体的头部。

    不久,“狼人”从尸体上离开,其身影渐渐与森林的浓墨混为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