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琼林刺杀
试期将近,举子们或是用心苦读,或是点着准备进入考场使用的行李。
不管是贫还是富,是睡在破屋里的还是睡在锦绣帐的,全部都要在条件艰苦,四面空空的考棚里过上三天,
没吃没喝,自己带。
没铺盖没被子,自己带。
没有笔墨纸砚,自己带。
这些还不是最难熬的,最难熬的是看到试题之后绞尽脑汁的破题,也不知道要写出什么东西来,才能让阅卷官满意。
更多的人是在忧虑自己能不能得偿所愿,寒窗苦读能得到丰厚的回报。
考前综合症越发的严重,
有几家客栈里,主要客源就是这些举子,半夜三更的不睡觉,点灯熬油,就连睡觉的时候,枕下怀中都是书,也许能得到神仙托梦,兴许就梦到考试题了呢?
有睡得着的,还有睡不着的,睡不着的除了自己关着门窗在屋里看书的,这几天还出现了会爬到屋顶上嚎叫的。
“昨天半夜你们听见了吗?”一大早,凑在一屋吃早饭的举子们就在交流昨天晚上的可怕嚎叫。
“可不么,我刚梦见孔圣人跟我,你如此勤奋,就给你透点题吧,题还没看见,就被那声嚎叫给惊醒了。”对于没有看到圣人的题目,举子痛心疾首,至于嚎叫,哪里有马上就要考试这件事可怕?
都是为考试所苦的人,大家当个笑话讲讲,也就过去了。
就在大家快要吃完饭,回屋看书的时候,才有个人姗姗来迟。
有认识的跟他招呼:“哟,惟正兄,你怎么这会儿才来?是不是昨晚读书太辛苦?”
这个名叫赵惟正的书生,笑着与在座熟识的人招呼,慢条斯理的给自己先倒了一壶茶:“不才自幼身体孱弱,比不得各位,只能早睡晚起。”
“那赵兄定是天纵英才,早已通读经史。”
赵惟正笑着摇摇头:“非也,非也。不才天资驽钝,比不得各位,过去的十年寒窗,只怕最多是各位的一两年之功罢了。”
又不聪明又不勤奋?
众人面面相觑,只道他不过是谦虚,不然千里迢迢跑到京城来做什么?总不至于是为了看一眼今年的试题长什么样吧?
赵惟正也不多做解释,自顾自的吃了起来。
众举子同情的看着他,摇了摇头,考试不仅是考脑子,还要拼体力,一连三天,只怕病秧子是撑不下去的。
别人纷纷起身告辞,回到自己的房间继续看书备考,
赵惟正吃完之后,也回到房间,
先开一本书,翻了几页,又合上书本,似在背诵,不过背了几句,就卡壳在嘴里,
再开看了一会儿,再合上,再背,再卡,
他起身,从包袱里层层翻出一只白色的瓷瓶,开瓶塞,往手里倒了几倒,却没有任何东西出来,
“这么快就吃完了?”赵惟正转身出门,,穿过热闹的大街,站在一间药店前停下了。
“赵公子,明天便要进考场,今儿您怎么还有空来我这店逛逛?”掌柜的认出赵惟正,热情的招呼着。
赵惟正低声:“那种药,能不能再多给些?吃完了。”
掌柜面露为难之色:“哎哟,赵公子,那药,可不能多吃啊,对身体不好。”
赵惟正皱着眉:“不就是想要钱,要多少?”
“瞧您的,要是能赚钱,谁还会把生意往外推呢?”掌柜的摇摇头。
“一百两!”
“赵公子,这……”
“二百两!”
“真的不行啊,您已经吃的过量了。”
“三百两!”
“万一您吃出个好歹,可让我们怎么交待。”
“四百两!”
“您先前已经吃了那么些,应该已经起效了,何必急于求成呢?”
掌柜的不经意看见赵惟正的双眼,只见他的眼底已微微泛红,如同充满了凶暴的戾气,整个人也不复刚刚进来时的模样。
“罢了。”掌柜的松口,命伙计到后面取出一个白色的瓷瓶。
赵惟正看见瓷瓶,扑上去一把抢过,扔下一张银票,好像怕掌柜的反悔似的,一溜烟的跑出门。
回到客栈,他从瓶中倒出四颗黑色药丸,就着桌上的残茶,一口吞下。
他闭了闭眼睛,又坐回桌边,开书本,刚才那些艰涩难懂的句子,一气读下来,不仅意思一读便通,更是过目成诵。
“那些嘲笑我的人,你们等着吧,待我金榜题名,高中状元时,再狠狠你们的脸。”赵惟正想象着自己自己穿着状元服时,曾经嘲笑过他的那些人,是如何的卑躬屈膝的在他面前讨好谄媚,忍不住从心底里冒出得意。
赵惟正原本家贫,五年前,他的父亲在田里挖出了一瓮银元宝,将家里房子翻新,又添了两头牛之后,还剩下一些,便想着将来要让儿子为官作宰,光耀门楣。
一个当了十五年文盲的人,忽然收到亲爹的要求,让他从会写自己的名字开始,五年之内,考中进士,否则“我们老赵家没有你这个丢人现眼的儿子!”
赵惟正实在是压力太大了,赵惟正也不明白,爹自己都做不到的事情,凭什么就非逼着他去做。
大恒皇朝的考试只有两级,
第一轮乡试,由于当天暴雨,许多地方的桥梁都塌了,很多学子没有赶到考场。赵惟正十分侥幸的以最后一名的资格挤进皇城试。
到了皇城,他本来还没有什么感觉,但是坐在茶馆里,听起来自全国各地的学子的谈话,
圣贤书中的典故信手捻来不,甚至还有更多的解读,
听那也是当代大儒的解读,相比自己的那点量,赵惟正忽然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只会写名字的懵懂时期,
想到自己备考的时候,家中父母与妻子真的把自己当凤凰供着,什么活也不让自己干,
如果不考中……
赵惟正不敢去想这个问题,如果当真没有考上,他也没有返回家乡的勇气了。
父亲让他带着那只瓮里剩下的金银财宝,换成了六百两银票,
这在乡下人眼里,已经是不得了的天价,
父亲让赵惟正到京城里买身鲜亮的衣服,万一金殿面君,也不至于失了礼数。
还让他走走京城里大官的门路,就算是乡下人,也知道,只要有钱,就没有敲不开的门,
只是,京城里大官的庭院,是他永远也想不到的深,
六百两,去掉盘缠与采买费用,只怕连赏门房的钱都不够,更何况,那些高官的府第,又岂是他这种毫无家世的普通人可以进来的。
连续不断的苦读与焦虑,让他病倒了,去药店抓药的时候,无意中听见有一个人向掌柜的推销一种“聪明药”,据那人,只要吃了聪明药,读起书来就会事倍功半,过目不忘。
药店老板见多识广,根本就不愿意相信。
而站在一旁听见的赵惟正,却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赵惟正忙主动上前,问道:“此药,果然有效?可容我一试?”
那位卖药的人见有人自愿试药,便免费给了他一颗。
服下之后,只觉得精神百倍,随手拿起药店里学徒正在背诵的《药典》,从来没有看过这本书的他,竟然随手翻了二十多页之后,再回忆,书的内容全部都在脑海里,如同背过了千遍万遍。
什么药,竟然有这样的奇效,
事出反常必有妖,这句话他不是不知道,
俗话,病急乱投医,赵惟正已经完全不想这种药是否合理,他只迫切的想要获得捷径,
他不想输,
也输不起。
他花了五十两银子,买下了十颗药。
卖药人,一天只要吃一颗就可以,吃多了,只怕精神绷得太紧,反而不好,
赵惟正当天就去书坊,几乎把那里与应试相关的书全部都搬了回去,一夜未睡,苦读诗书,
直至红日初升,他依旧精神奕奕,没有半点疲累的样子。
刚开始,赵惟正是听的,但是,第三天,他就感觉到,似乎只吃一颗,药效已经没有原来那样强了,到五更鸡鸣时,他的眼皮开始变得沉重,想要睡觉。
也许是身体已经适应了药性,没有第一次使用那么强了。
于是,他又吃下了第二颗。
他再次前去买药,药店老板看他眼下发青,好心告诉他,这种提神药虽好,却伤身,少吃为妙,赵惟正却只是笑笑:“如果考不上,我的命都没了,还在乎什么伤不伤身?”
这已经是他第三次买药了。
老板看着他夺门而出的身影,想着次日便要入考场,他以后,也不会吃这种药了,也许,考完之后,休养几日,便会没事了吧。
秋闱之试,国家选材之本,入考场之时,共有三道关卡,层层搜身,以免夹带,若是后两道关卡的人搜出被前面的关卡放过的人身上有夹带,则前面负责搜身的士兵一并以科考舞弊论处。
赵惟正很自信,他只觉得自己这次一定可以金榜题名,扬眉吐气。
连续三日的考试终于结束,
考官们日夜审阅,一致认为赵惟正文辞优美,博引广拾,观点又接时政,正符合新帝凤歌亲自拟下的题目:“农桑与百工,何为先”的答案。
遂点为探花
张榜的那一日,全城轰动,报喜的官员吹吹到了客栈门口,大声喜报:“请探花老爷赵惟正赐见。”
客栈里的举子和老板等了半日,也没见着赵惟正下来,莫不是出去了?
老板与伙计面面相觑,怎么可能,谁不知道今天是放榜的时候,谁不是迫不及待的想马上知道自己的结果,怎么会出去呢。
伙计也开了店门之后,并非见过赵相公出门。
老板寻思着,上楼去看看。
他敲了许久的门,赵惟正才把门开,甫一见赵惟正的脸,老板差点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赵惟正的脸已经瘦削到凹陷,双眼无神,整个人如行尸走肉一般,
老板不愧是见多识广的生意人,定了定神,又喜笑言开的对赵惟正:“赵老爷,您中啦!”
“中了……什么?”
“探花呀!全国独一份儿的呀!”老板搓着手。
赵惟正木然的点点头,忽然,向前一倒,就倒在老板的身上。
借着老板的胳膊扶了一把,才勉强站住,被这么一惊,他似乎也有些清醒过来:“是不是,报榜官还在下面?”
“可不吗,就等着您给喜钱啦。”
赵惟正点点头,他这才想起,身上的银票已经全部给了药店的老板,身上只剩下了几十枚铜钱。
报喜官看见铜钱,不由得大失所望,不过,这位好歹也是新科探花,谁也不敢把不满表现在脸上,赵惟正心里也是不快,却也没有办法。
报喜官正待要走,忽然听见门口有人朗声:“且慢。”
那人迎上来:“这位是我兄弟,家里估计着钱不够,特特送钱来,好在,没误了时辰。”
着从袖中掏出了两锭元宝,每锭竟有十两之足。
“两位辛苦了。”
来者目送着两位报喜官离开,便上前扶着昏昏沉沉的赵惟正:“哎哟我的哥哥,你怎么熬成了这样,快回房好生歇息。”
便将赵惟正扶回了他自己的房间。
客栈老板不疑有它,见当下无事,便让伙计散开,各自做事去了。
放榜之后的第二天,依例,新科前三甲,要去宫中进行最后的殿试,
有可能会维持原结果,也有可能会因为皇帝的个人爱好而改变名次,如果发现是身无才学的作弊之徒,则很有可能引起一场大的官场震动。
赵惟正从屋里再次走出来的时候,客栈老板抬头看了一眼,与放榜那天见着的病痨鬼样已经完全是两个人了,容光焕发,气质不凡。
“不愧是探花郎啊。”客栈老板这一声夸赞有八成出自真心。
金銮殿上,大儒分列两排,新科状元、榜眼、探花,站在大殿中间,凤歌则高居龙椅之上。
依例问了一些问题,状元与榜眼谨言慎行,回答的虽然不错,但是整个人的意态与神情都紧收着,僵硬如木。
凤歌知道他们是紧张,也没太在意。
但是问到赵惟正的时候,他却是侃侃而谈,无限的意态风流,令人可亲。
“你看见朕,不紧张吗?”凤歌忍不住问道。
赵惟正微笑道:“陛下是万民之主,是草民的天,是草民的太阳,草民每天都会看见天空与太阳,又怎么会紧张呢?”
这样的回答,倒是让凤歌没有想到,她又问了一些关于朝政的问题,赵惟正对答如流。
虽然气质不错,不过,就回答的内容实质来,与状元榜眼相比,还是略显格局不足。
最终,三甲顺序不变。
只待赐宴琼林宴了。
华灯初上,琼林苑中灯火辉煌,宫娥内侍匆匆来去,手中尽端着的是时鲜瓜果,陈年佳酿,各色少见的吃食。
新科三甲,依次排坐在右手一侧,同时还有数位大臣相陪。
凤歌盛装而出,众人三呼万岁之后,被赐落座,
“众爱卿,今日琼林宴是为新科头三甲而设,各位不必拘谨,尽兴便是。”凤歌笑着。
刚开始的时候,大家还客气而恭敬的着套话,酒过三巡之后,便放飞自我,
三位幸运儿,被一轮一轮的敬酒,灌的七荤八素,很快,状元与榜眼便酩酊大醉,连椅子都坐不住,直接滑到桌子下面去了。
只有探花赵惟正还与众大臣谈笑风生,酒到杯干,十分豪气。
有心戏弄他,想要把他灌醉的吏部侍郎自己反倒先不胜酒力,瘫在地上,强忍着才没有呕出来。
众大臣只得歇了把新人灌醉,好看热闹的心思,以这人的酒量,只怕他还没醉,自己已经先倒了。
不过,今天被新人压了一头,这是自有本国琼林宴史上以来,从未有过的事,要是出去,只怕会被没来的人笑话,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探花,虽是第三名,但实则要求更高些,除了要有处理政务的能力,人还要长得俊秀,更要有诗文才情,腐儒是不堪探花之名的。”翰林院院正摸着胡子。
赵惟正静静的看着他,等他发难。
“不如就以今夜盛宴为题,请探花郎做一首诗,答谢圣上恩典?不如探花郎意下如何?”
还没等他同意,已经有人收拾出一张干净的桌子,连文房四宝都放好了,哪里还由得他不答应,事到如今,忆是推脱不得。
赵惟正略一思忖,手执狼毫,在砚上舔足墨,不假思索,便写下一首长诗。
周围的人都好奇的围过来,看着他一字一句的落笔:
“好,好的,有意境。不愧是探花郎。”
身旁的兵部侍郎首先夸赞道,那位起哄要赵惟正写诗的翰林马上怼过去:“这写的什么啊,连韵都不对,词不达意,更不要意境!”
“怎么,你的意思是,我是大老粗,不通文墨?”
兵部侍郎也是多喝了几杯,有些上头,与翰林纠缠起来。
凤歌摇摇头,她看见赵惟正有些不知所措的站在那里,看起来好像一个受惊的羊,本能的对他产生了同情,便安慰道:“将诗文呈上来,朕亲自看看。”
只见白纸上落着:
“玉盘朗朗十五色,清风阵阵萍末裁。紫云凌空御山河,凤舞九天探花来。”
凤歌还没看完,忽然听见身旁宫女尖叫,她一抬头,正看见赵惟正手中持着一把短匕,向她的心口刺来。
她本能的身子向后倾,同时,抬手掀翻了桌子。
身旁内侍大呼:“护驾。”
赵惟正还想要再出手,匕首却被一把长刀拦了下来,是沙通。
在沙通的身后,还有一大队匆匆赶来的大内侍卫。
一击不中,赵惟正便飘然远走,眼看着就要跃出琼林苑的院墙,却被一根凭空抽来的软索缠住了腰,硬生生的从墙上扯了下来,他还没有来得及转身,沙通已身如鬼魅般的到了。
两人战在一处,动作都很快,旁人甚至只能看见两人的残影。
赵惟正一着不甚,被沙通的刀子砍中左肩,身子一晃,差点摔在地上。
他强提着一口气:“你!”
赵惟正的话还没有完,紧接着又是一蓬银色的针雨,是杜书彦赶到。
虽然勉强侧身躲开,却仍有几枚银针刺进了体内,针上抹了药,赵惟正膝盖一软,摔在地上。
眼看着就要落在侍卫手中,赵惟正手中短匕倒转,对着自己的心窝便要扎下去。
“留活口!”凤歌大声叫道。
比沙通和杜书彦更快的,是来自殿顶的一枝金箭,击飞了赵惟正手中的短匕。
接着,一条长长的蓝色绸带从漆黑一片的殿顶飞来,绸带末端的铁钩,卷在赵惟正的胳膊上,赵惟正反手握住彩带。
殿顶上的人发力,将他整个人凌空提了起来,半拖半抱着,在殿顶上三纵四跳,便消失在茫茫黑夜中。
“罢了,不必再追了。”凤歌摇了摇头。
刚刚还在喝酒作诗的新科探花忽然变成了刺客,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查清楚。”凤歌淡淡的用只有杜书彦能听见的音量,吐出了三个字。
杜书彦领命离开。
“臣,救驾来迟,请陛下降罪。”沙通第一个跪下来。身后大内侍卫更是齐刷刷跪了一地。
凤歌抬手示意他起来:“沙爱卿来的很及时,何罪之有。丹凤阁统领之职,正空缺,不知沙爱卿意下如何?”
“多谢陛下恩典。”沙通从神凤门侍卫,一下子成为了丹凤阁统领,简直是一步登天。
身后跪着的大内侍卫们投向他的眼睛,满满羡慕嫉妒恨。
破败的月黑堂旧址。
秘室。
“赵惟正”已是气息奄奄,他的上衣被解开,一个纤细的身影手里拿着短匕,对着他,重重插下去。
他额上滚满了冷汗,却是一声不吭,将呻吟压在了喉咙里。
“作死是不是特别有意思?”
“这根针再深一点,就戳穿你的肺了,你怎么就没扎在心口上呢。”
另外一边,有一个身材高大的身影出声:“明明担心他,让我去救,把人救回来了,为什么对他这样?”
“闭嘴!光站在那看热闹不干活,快把蜡烛给我点上。”不耐烦的女声。
牛油蜡烛,粗如儿臂,只一根,便满室的光明。
“都已经凑到人面前了,杀招也能失败,李墨一啊李墨一,你真是有负天殿殿首的虚名呢。叶死了以后,你们天殿真是越来越水了。”
金璜鄙视看着他:“人皮面具也做的没我好,这么难看。”
抬手就将覆在他脸上的人皮面具撕了下来,露出一张因失血而惨白的脸。
“你……”李墨一努力的挤出一个笑容,“真的那么想她死吗?”
金璜哼了一声:“那当然。”
“是吗,那你为什么,不等我使用玉碎昆仑?难道是舍不得我死?”
金璜眨眨眼睛:“因为舍不得你这匕首,这把寒玉匕,我喜欢好多年了,你死了不要紧,弄坏寒玉匕可不行。”
“呵呵。”李墨一微微叹了一口气,还想再什么,却是一口气提不上来。
“行了,闭嘴吧你,伤了肺叶,还想胡八道些什么。”金璜不耐烦的点了他的睡穴。
金璜拿起蜡烛,走向那个高大的身影:“你为什么会跑出来?”
“因为你啊,我美丽的姑娘。”
“真话。”
“在夜市吃饱了撑的,出来消食,忽然看见了一个鬼鬼祟祟的人影,忍不住好奇就跟了上去。”
这个答案虽然不中听,不过起码比较合理。
金璜挥挥手:“你该回去了吧,别闹失踪,到时候北燕人就有借口在京师里翻箱倒柜了。”
“草原上爱我的姑娘不胜凡几,为何你对我如此冷漠?”高玄武做痛苦的捂心状。
金璜对他这个酸文假醋的各种看不上:“因为你绑过我,我讨厌被人控制。”
“啊?”高玄武一愣,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可是,在我们北燕,那已经是对俘虏最礼貌的方式了,你看其他人,都是被锁在单薄的帐篷里,任由寒风吹毒日晒。”
“哦,那我还要谢谢你了。”金璜翻了一个白眼,“你不出去,我出去。”
罢,真就自顾自的离开了。
“这么野的姑娘,我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上你?”高玄武问自己,又摇摇头,随着她的脚步出去。
密室里,重归一片黑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