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五章 目的达成
“且慢!”
一道突兀的声音响起,是那贾姓男子发了声,只见他义正言辞,指了指月,又看了看台上的评审,不忿道。
“凭什么决定是他,这对他人也太不公平了吧,刚才在香燃尽的时候,他的诗还没有做完,按照规定,擂主还是我,他这并不算是攻擂成功。”
此言一出,台下一片哗然。
有些人同意他的法,毕竟这人出现的太匆忙,来的时候香就快燃尽了,不过因为他做的诗太过惊艳,这才让大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但是大部分的人并不支持贾姓男子的法,输了就是输了,不过是因为自己没有进入前三,失去了最后的角逐会,这才开始想要咬人,明眼人一看便知,他的诗与这银发少年的比起来,差的远了。
贾姓男子的意思,就是必须要讨个法了,他挡在陆铭钰的面前,不让他回去,丝毫不顾念昔日的情分。
这一举动,也惹得陆铭钰十分不快,刚才明明是在香灰还未落下的时候,那少年把诗写完的,这已经算是来得及。
只不过依面前这位的意思是,此刻评审并未宣判这少年攻擂成功,便也做不的数。
其实做不做数的哪里还重要,真有做出这样诗的人出现,那规则哪里要紧,破例也得让他入围,只是眼下面前这位非要拿规则事,这不是非要找事吗。
怎么以前没有发现,这人竟是个如此喜欢挑事的性子,那次聚会也是,如今也是,实在是个不讨喜的,当初他还与之相熟,当真是瞎了眼。
碍着面子,陆铭钰没好意思直接斥责他,只是强板着脸,生硬地告诉他,这是评审们一致的意思,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再执着于这细枝末节的事情,实在没有意义。
“你赶紧哪来的滚哪去吧,没看见这都决赛了,没你的事了,还赖着不走?你这种人我看见的多了,无非是自己没取得名次,心中不忿呗,在这里提公平,实力就是公平!你若是现在立刻马上做出来一首比那少年做的更好的诗来,你也能拿第一。”
陆铭钰不他,自然有人替他。
好巧不巧的,温织月今日也来了,还是头一回在家人的首肯下,光明正大的看诗会的。
诗会是个正经地方,她爹还是希望她多少能受点熏陶,还是颇为鼓励的,再加上这诗会可是应簌离主办,陆铭钰亲自当评审的,她自然要来捧场的。
这个人她以前就看不顺眼,没想到今日又遇见了,真是个讨厌鬼,一个万年老三,想当第一想疯了吧,处处都想争个高下。
她早看出来了,陆铭钰是看着昔日的交情懒得他,她可不同,她和这人可不熟,难听的话,她来,当这么多人的面,若不压压他,这厮还想上天呢,她可是县令千金,岂能怕了他。
“你蛮妇,愚昧无知,这里岂有你插嘴的份。”被温织月如此羞辱,这贾姓男子脸涨成了猪肝色,指着她,毫无风度地回骂道。
温织月黛眉竖起,不甘示弱地回瞪过去,“你我?”
她指了指自己,不可置信地,“我没听错吧,你我是蛮妇,我愚昧无知,我爹可是县令,身上是有官职的,也是一路科考走到了今日,我是他的女儿,你我愚昧蛮横,意思就是他教的不好咯。”
“你仗势欺人!果真是非女子与人难养也,我是不过你。也罢,今日我贾某便将这些虚名送与你们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是串通一气的,哼!若是人人都如你们这般行事,那天下再无公平正义可言。”
这贾姓男子变脸也快,看着温织月身边的护卫对着他摩拳擦掌的,当下就不该再半个针对她的话。不过,临走的时候气不过,还是含沙射影的骂了他们几人。
只可惜,他的话只给了他自己,别人,没人听他什么。有名气怎么了,那也是借着应簌离,陆铭钰这两个人的名,他这个逐梦老三才有点人知晓,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物,在这里叫嚣。
这种场合,大家巴不得他赶紧走呢。省的耽误接下来的比试,他们还等着看那彩头是什么呢,还想看看刚刚那个做出奇诗的少年会点什么。
和那银发少年比起来,他的意见没人想听。
仗势欺人这块,关键时刻,她可是把气质拿捏的死死的,真是个有胆的,就接着骂好了,也好让她看看,他的那份勇气。
人也走了,台上又安静了下来,无人敢同月比试,自然,这第一的名次就轻而易举的落在了他身上。
剩下的两个人又比试了一场,决出了胜负,第二名就是那个瘦弱的男子,看着也不起眼,也是个无名之辈,却做了黑马,击败了另一个久负盛名的男子。
终于到了最重要的时刻,也就是揭露彩头的时候,讨个好彩头才是诗会的意义,这东西不管是值钱还是不值钱,都是有意义的,得了它相当于是得了声望名气,甚至,引来一些赏识和遇,也不是不可能的。
总之,这是一个露脸的会,谁都不想错过。
奖品是应簌离亲发的,铅笔被放在一个精致的木匣子里,还用红绸包着。
他双递过,月亦双接过,按照孟橘络的意思,他没有拿了东西就走人,也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获奖感言,而是当着众人的面,缓缓打开了木匣子,把内里之物展示给台下的所有人看。
“是一支笔?!”
“哪是笔啊,下面根本就没有毛啊,那怎么写,我看就是一根木杆子。”
“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看着不起眼的很,这一次诗会竟这么穷酸?送个这个灰头土脸的玩意。”
“你们急啥,这能作为彩头拿出来的肯定会是好东西,不定是个咱没见识的什么稀罕玩意。”
“对啊,那应簌离怎么也是应家的大少爷,应家啊,地主家,谁家也不能有他家钱多啊,他拿出来的东西绝对价值不菲。”
台下的人议论纷纷,各自猜测起了那木匣子里的物件,各式各样的辞都有,一时间,人声鼎沸,大家的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
这就是孟橘络想要的结果,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铅笔上,这么多双眼睛盯着,这不比日日摆摊的宣传力度大?至于后面的,就得看月的发挥了。
木匣子里的铅笔是削好的,作为系统的器灵,月对这东西再熟悉不过,取过那支铅笔,对着旁边那个得了第二的瘦弱男子沉声道。
“纸来。”
“啊,好好好,纸这就来。”
那瘦弱男子愣了一下,立马反应过来,一副受宠若惊的感觉,赶紧跑着去拿纸。
这纸专门有备好的,且还用木板垫着,悬挂起来,就是方面抄录下诗句方便台下的人看。
正好用这纸,月转身执笔,拿着那支铅笔在纸上写,他微微弯着要,一笔一划认真的写着。
很快,就在纸上写了几行字。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铅笔写的字色浅,且因为笔细,月把字写的很大,却依旧看不清楚,但这不妨碍前面的人看见,那支像木杆子一样的东西真的能写出字来,而且,没有蘸一滴墨水,就把一首诗抄了下来。
“我的乖乖,我没有看错吧,写一首诗,竟然不蘸一次墨,字迹均匀,看上去丝毫不受影响,莫非,这真的是笔?!”
“当然是笔啦,能写字的不是笔,还是什么,只是好神奇啊,这笔写的字很细,颜色很浅,但写出来的字均匀的很,似乎,可以不蘸墨一支写下去。”
“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果不其然,铅笔一出来,满座惊诧。
月夹着铅笔,灵巧的在上转了几圈,只见这笔在他指间舞动,却没有甩出来半点墨来,更证实了这笔事先没有蘸墨汁的事实。
“妙,此笔何名?”
月完美地扮演了一个不知情的托,面向应簌离,好奇地询问道。
应簌离无缝衔接,笑着回答,“名曰铅笔。”
月拿着笔,饶有趣味地把玩着,突然,他夹着笔,再次俯身,在纸上落下铅笔二字,问道。
“这是这两个字?”
“正是。”
“不错,很合我的心意,轻巧方便,携带在身上又不会被墨汁染黑衣袍,实在适合我这样喜爱穿素衣的人了。”
月把笔放在袖口,取出来,又放在怀中,又取出,仔细翻看,并无半点墨染的痕迹,末了,又在纸上写了写,表示这笔还能用。
“果真是个稀罕物,敢问这彩头阁下是从何处而来?”
应簌离笑了笑,不置可否,“自然是求知堂里的东西。”
“好,很好,如果还有,我愿出百两定金,预定住,这等奇物,不容错过。”
月露出满意的笑容,让台下离得近的那一个个地女子们都看痴了,纷纷露出傻笑,也都也跟风,也要出钱买那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