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安置月璃
除了这些,卖铅笔也是她的主业之一,她作为外人眼中的“发明者”,铅笔的“生产”和“售卖”基本上都是由她负责。
当初交订金的那些人差不多都拿到了,每一个买铅笔的人,她都有仔细交代过注意事项,这笔发出去,众人用过之后,果然收获了大批的好评,口碑也因此建立起来,
现在,几乎每日都有不少于十根的铅笔出售,有些时候甚至能在一日里卖出数十支。甚至,还有邻镇的人慕名前来。
这都是一个好兆头。
近日,也有神秘客人找上门来,是想同她合作,她出货,他卖,盈利的部分,两人四六来分。
来人很是神秘,带着斗笠也看不见脸,但是张口闭口的就想和她上万两银子的大生意,若不是这人来了不止一次,她还真以为,这人是来耍她玩的呢。
不过,她当初想的是,低价给人代理出去,人家那样也能赚个差价,而不是直接提供货物,彼此之间再分一分。
那客人着实神秘,不管孟橘络怎么问,也不肯透漏丝毫自己的来路,连问他是不是住在镇子上,将来打算卖往何处,也拒不告知。
这倒是棘啊。
如此不坦诚的合作伙伴,她也信不过啊。
四六分的话,一根铅笔若是卖了五钱银子,她便能得三钱银子,除去大概一百八十文的成本,大概能得个一百二十文。赚的是少了不少,但是不用出店面,也不用愁卖,只需要定期供货即可,不多不,这样的合作确实省心,她也是有点心动的。
但是他张口就是十万的大单,来路去向又不肯,想她答应,也实在为难。
“我想这么大的生意,一般做主的人定然不会亲自来与我谈,只是从你这里,我看不出来什么诚意,你们有条件,可以,但是货毕竟是在我这里,我也是有一定话语权的,告诉你背后的主人,拿出点能打动我的诚意来,我兴许就同意了。”
那戴斗笠的男人见她不肯答应,心中自是不悦,不过她有句话倒是的很对,她里有货,那她不点头,这个买卖确实没法做。
“你要想清楚,铺子我们出,东西也是我们卖,还答应跟你四六分,你可不要太得寸进尺。”
“我还真的是想的很清楚了,我这铅笔是因为成本高,才定这么高的价,我本意是想普及它,让更多人的人用得方便能用得起,挣钱只是目的之一,不然的话,我大可以提高价格,还有,目前这笔我无法大批量生产,你那十万两的单子,我就算是接了,也得等着。”
孟橘络趴在桌子上,没好气的着。
谈个生意,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吗?非要在这种封闭的地方来,连窗帘子都不拉,搞什么神秘呢。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这人约她在外面见的,循着地址一路找来,才发现这并不是什么茶馆酒肆,反而是一间普通的民居,看的她转身就想走。
要不是这人近乎蛮横的拦住了她,她铁定是不肯进来的,这架势看着就跟拐卖人口一样。
她现在心中其实也有些忐忑,生怕,生怕生意没谈成,这人恼羞成怒,一下子扣住她,不让她走了。
“喂,还谈吗?不谈我可就走了。”孟橘络皱着眉,为数不多的耐心显然已经告竭。
带斗笠的男子还是不肯放她走,门外,不知道是谁家养的鸽子,咕咕的叫了起来,像是等待喂食一样。
那男子突然变了性,挥了挥,示意她离开。
临行的时候,幽幽来了句,“姑娘慢走不送,在下还会再找你的。”
呵呵,那还真是不稀罕。孟橘络咂舌,赶紧离开了这个一个诡异的地方。
今日还和月璃约好了,去接它来着,他现在的人形逐渐稳定的,是时候找个理由把它弄回家了。
孟橘络一走,那斗笠男也转身出了民房,在下一个街角快步一转,人就出现在了另一家不起眼的房子里。
这房子的陈设简单,除了一张桌和一张凳,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不像是个常住人的地方,异乎寻常,却又异乎干净。
斗笠男子身前,站了另外一个人。
那人背对着他,负而立,身上着一袭华贵的紫袍,衣领处绣着一只无爪的蟒,无爪,但其凶恶程度旁人直面去看,仍是觉得胆寒不已,这蟒栩栩如生,北坪镇上最巧的巧匠都不能及。
他的腰带上镶了一块好大的白玉,白玉旁边又悬挂着一块上好的玉佩,通体为紫黑色,像是紫葡萄一样的眼色,下面的玉穗是金丝制成的,耀眼的很。
三千漆墨发丝披散在脑后,只用一根朴素的竹枝固定着,发间的简,与穿着的繁,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又不让人觉得奇怪,仿佛他原本就该这样穿。
看不见正脸,只能瞥见一点下颚,如刀削一般分明,难以想象,这紫袍男子的正脸会是什么样子的。
“事办的如何了。”
紫袍男子的声线格外清晰,音色也是出奇的好听,让人直觉一阵清风佛过面颊,很是舒服的感觉。
可那斗笠男子始终紧绷着身子,听到他出言问,更是禁不住地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明明刚才在孟橘络面前,这男子还是一副生硬的形象,转而在了这人面前,气势上却显得无比羸弱,或者在这个人的面前他根本就没有气势,就像一条听话的狗一样,尽力把自己伏在最低。
“大人,那女子不满意我们的要求,想要清楚我们的来历和去向,被我拒绝了之后,她便如何也不肯再继续谈,还要我们拿出诚意,属下办事不利,请大人责罚。”
“哦,她拒绝你了。”
话人声音很淡,像是笑着出来的一样,但下一秒的话,却让人不寒而栗。
“那你就把她给解决了,给那铅笔换个主人,不就好了。”
“这人还不可杀,可属下调查过,那铅笔的制作方法只有她一个人知晓,属下那出去的人没有一个能找到她制作铅笔的地方,那笔就像是凭空出现的一样。”
“凭空出现?有趣,那把人带走,货不就有了。”
“大人有所不知,最近有位姓黄的巡抚来过,与这女子的夫家有些交情,这女子已然成亲,其夫是今年赫云的解元,据黄大人属意他做自己未来的女婿,这样一来,黄大人他来过北坪,若是近段时间出了事,定然会有察觉,属下是不想节外生枝。”
“你倒是会很会替我着想,黄姓巡抚?你是他啊,那给他找些事做,他自然管不到这些琐事,没想到,一个女子倒也能牵扯到一点来历,不过这都不重要,人日后提走也可,此处我来此处,最要紧的事还没办成呢。”
“大人是要找郡主生前留下的那个女婴吗?可是,这北坪镇据帝都,相隔千里,那女婴怎么可能会出现在此处?”
“你的不错,远在千里外,这里的可能性实在不大,但这么多年都过去了,迟迟找不到人,皇上现在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了我,我自然要尽力为之,郡主身前踏过的每一寸土地我都要翻个遍。”
那斗笠男子还保持着跪恣,听完紫袍男子的话,他便有了主心骨,和那女子的合作内容不变,她想要什么他都满足,待过段时日,直接把人带走囚禁起来,稍加点拨,她就能把那铅笔的制作方法全都了。
是啊,他也给过她光明正大的会了,可她不珍惜啊。闹到大人这里,她的下场能好?
月璃的存在好,以前月璃就是她身边的一只白猫,时常喜欢在外面鬼混,有些时候几天都不见踪迹,回来了也就知道睡。
这次离开的时间虽然久,但是也好解释,就它是贪玩儿不想回家了,一直在林子里野,只是后来在外面饿着了,开始想念家里的好了,回家一看,大石村里的他们都不在了,怎猫也就没了归宿,一直找,找到今日,在路上碰巧见了就又抱了回来。
这一番解释也算是合情合理。
至于月璃的人形,自然就是那个银发少年,她就,是请来给笔做代言人的,好吃好喝的伺候着,关键的时候亮相一下,就行了。
只是这银发少年在晚上又会变成月璃,为了避免他暴露,孟橘络特意在求知堂的附近给他租下了一间屋,晚上的时候他自己待在里面,是人是猫,谁也不知道。
本来觉得这银发少年是个麻烦,但上次因为是会的事情,让他积累了一票的粉丝,那首凉州词也是一夜闻名,据还传到主城成那边,引得无数文人才子争相传看。
要不是看着路途遥远,还想来北坪看一看真迹呢。
这倒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方面就是那日他展示出了不俗的速度,勉强就当成是轻功吧,这样的人放在应簌离的武校那边,应该也会有所作为。
再退一步来讲,养着这样一个人,没事儿让他跑跑腿送送东西,那也是极快的。比方镇东那家桂花糕,总是排队,可以让他去,靠着颜值帮她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