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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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天鹤,我们还会见面的,武林大会嘛,就不知道到时分开后,此生是否还能相遇。

    “没事,武林大会时,自会相见。”兰舞仿佛看穿了好友的心思,暧昧打趣。

    囧!

    林婉扶额:“你还真以为我俩能怎样啊?面都见不到几次,也就是想想而已,我可没时间天天去围绕着他打转,正事要紧。”村长还等着他们去救,小石头的病不得不治,朋友们的未来生活需要得到保障,比起这些,爱情都不知道排到第几位去了。

    耸耸肩,不以为意:“谁说的?武林大会完了还有幽冥谷,他不是也要去吗?到时候又能见到。”

    兰舞不说还说,这一说,某女更觉得自己以后想想就行了,不要太奢求,尼玛,现代有句话叫距离产生的不是美,是小三,见一面需要时隔一年半载,还是在追求阶段,啧,莫强求,莫强求!

    又等了一个时辰,才看到林子尽头出现了大批车队,距离太远,不知是不是冯华他们。

    即便是等到他们走近,可骑马之人里面没有冯华,难道是在马车里?一定是的,没看秋韵儿已经站起来了吗?可气的是,她居然把头偏开了,深怕冯华会去看她一样。

    真想拉着她去现代看看心理医生,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害怕的?害羞也得有个限度。

    前方小厮眼尖的向后面禀报:“公子,秋姑娘!”

    秋韵儿闻言立马垂下脑袋,双手抓着衣料用力蹂躏,白净小脸煞白煞白的,因为她发现还是不敢喊出口,面对别人还好,她能鼓起勇气,可冯华……怎么办?这是她最后的机会了。

    听说他这一去,可能再也不会回来,怎么办?老天爷,求求你,不要这么残忍,求求你了。

    冯华掀开帘子随意看了一眼就放下了,没有回话。

    小厮只好继续加快行驶,等最后一个下人走远,秋韵儿才攥着拳头盯着地面哽咽着歇斯底里的大喊:“冯华!”末了,泪疯了似的滚落,低声呢喃:“求你!”

    马车停了,但秋韵儿没再说话,林婉那叫一个着急,看看那一队人,冯华不下来,秋韵儿不动作,那么后果只有一个,冯华继续离开,秋韵儿再也没机会,因为那男人已经误会她是来给秋靖雪说情的。

    没办法,咬牙走了过去,站在女孩儿身后,深吸口气,淡漠凝视:“死你都不怕,那还有什么是更可怕的?”

    秋韵儿吸吸鼻子,梨花带雨的迎上这个无时无刻不再鼓励她的姑娘,是啊,死都不怕了,她还怕什么?实在受不住,大不了就是再死一次,吞吞口水,开始小步走去。

    “公子,秋姑娘过来了。”小厮继续禀报。

    帘子掀开,男人一跃而下,眼里并无多少情绪,颇为不耐的望向那个扭扭捏捏的女人,小短路,非得走出几里时间来,干脆主动上前。

    男人动了,秋韵儿便不再挪动,脑袋不断的压低,恨不得能埋进土里去,但这次她没有转开身,就那么正面相对,脸上没有红润,越加苍白,双手颤颤发抖,紧张非常,还是不愿逃开。

    看着她这样子,冯华是不太能接受的,甚至充满厌恶:“你们秋家到底想怎么养?上次不是说过了吗?我是绝对不可能娶她的,而且如今已有未婚妻,来年成婚,秋韵儿,若不是看在当年的情分上……”

    “我……喜欢……喜欢你!”

    刹那间,万物俱籁,男人清俊的脸上出现了一丝裂痕,是气愤,是憎恨,而女人则依旧低垂着脑袋念经一样喃喃自语:“我……想……和你……在一起……我……喜欢……喜欢你……我……”

    一段话,反反覆覆,如同一整天在脑中不断重复那样,脸色变得越不正常,仿如已经病入膏肓,即将逝去,可重复的话没有停止。

    林婉一直注意着她的情况,发现相互交织的手越来越无力,我擦,她不至于紧张成这样吧?

    冯华自然是听清了那些话,她说喜欢他,想和他在一起,但正常人面对心爱之人说这话时,都是双颊绯红,可她却那么不情愿,好像跟他说这些是件多么耻辱的事一样,提高了些许音量:“看着我!”

    上下蠕动的小嘴合住,始终不肯抬头。

    “这么不情愿吗?”说着就要走。

    “我……”秋韵儿立马仰头,嘴唇已经转紫,舌尖舔舔干涩唇瓣,终于,终于她又看清他了,而他也正看着她,这一幕有多久不曾见过?她已经记不清了,分隔多年,物是人非,唯有这颗心始终不变,知道他想要什么,盯着那双思念了几年的眼睛继续说:“我喜欢……喜欢……”视线越来越模糊,好想有什么要从嘴里流出来,流出来了:“喜欢你……我想……”

    “天呐!”林婉见女孩儿的嘴角一直在淌血,立马冲过去推开冯华抱着逐渐瘫软下的身子:“秋韵儿你怎么样?”后转头怒吼:“冯华,你就是个混蛋,她有社交恐惧症,有交流障碍,你就非得这么逼她吗?”

    冯华方才回神,根本顾不得那姑娘是干嘛的,粗鲁扯到一边,接过呼吸急促双目无神的秋韵儿,弯腰将她平方地面,大手在那胸口不断抚顺:“韵儿……韵儿你不能有事……对不起,都是我不好,你不能有事。”

    林婉揉揉刺痛手臂,这男人就不能绅士一点吗?疼死了,看秋韵儿的眸子渐渐恢复清明才转身走向兰舞,唇角扬起,冯华那么担心,可见还喜欢着,自己这个红娘是成功了吗?

    秋韵儿,愿你后半生不再经历苦难,也希望冯华能治好你的心病,变成个敢在太阳底下欢笑的人。

    “韵儿……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生病了,对不起,以后就算你不愿意,我也不会再让你离开我了。”虽然不知那姑娘说的病是什么,但他知道韵儿与常人不同,交流障碍,是无法跟人说话吗?

    可她还是来找他了,以前每次找他就是想说这些吗?而他非但没认真听过,反而一再让她难看,颤颤巍巍将女孩儿嘴角的血液抹去,后悲痛搂紧:“对不起!”

    秋韵儿眨眨眼,嘴角弯起,这个怀抱她真的好怀念,那位姑娘说她生病了,想想,可能是吧,以前就不怎么敢跟人谈话,整个府里的人都排斥她,疏离,冷落,不知不觉她就不爱说话了。

    后来母亲死后,她变得不知所措,那一刻真的好狠,狠秋家每一个人,都拿着药到了锅子前,还是没有放进去,因为那是她爹啊,再怎么养她也不能杀自己的爹,痛苦了几日,还是选择了死亡,那是她唯一的解脱之路。

    可是那一天,冯华出现了,他就像一道阳光,照耀在她身上,非常温暖,更不嫌弃她卑微的身份,他说要娶她,当时高兴得几天几夜睡不着。

    奈何天不从人愿,冯家落魄,他也走了,但她不愿再嫁,因为心里,冯华已然是她的丈夫,只是从那以后她再没开口说过话,一个字都没有,随着时间蔓延,连人也不敢看了,每次秋靖雪他们打她的时候都不再觉得痛,以为就要那么行尸走肉一辈子,而他又出现在她眼前,可是已经陌生得近乎不认识,他总会拥着不同的女人寻欢作乐。

    每次全身都痛得撕心裂肺,生不如死,却再未想过轻生,只因他说不可以再那么做,是承诺。

    “我喜欢……你……当年……都是假的,他们说……若我执意跟你一起,就……要你家破人亡,我害怕……不敢去村里找你……他们神都干得出来……冯华……不要丢下我呜呜呜呜。”把脸深深埋进男人胸膛,再也不要分开,再也不要分开了。

    冯华越听越恨不得给自己几个耳光,做梦都没想到她是这么想的,刚毅的脸上同样滑下经营,拚命点头:“不会,永远都不会,以前喜欢你,现在喜欢你,以后还喜欢你,这辈子,冯华只喜欢你,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是他太笨了,没想到这些,害得她如此痛苦,当年他再三问她,她都说不想嫁得比她姐姐差,因为被秋靖雪欺负了一辈子,就指着找个夫家压过对方,让人不得不信,后面回来了,以为她会找他。

    也却是经常去大门前徘徊,秋靖雪居然告诉他,是他们让她来帮忙说情的,还每次看都不想看他一眼,以为她是觉得羞愧,原来是他太愚蠢,太愚蠢了。

    不知过了多久,就在顾曲用眼神催促下,林婉和兰舞准备离开时,发现冯华正拉着脑袋低垂的秋韵儿前来,立马站好,她也很想嘱咐冯华一些注意事项,秋韵儿有心理疾病,这种人需要耐心开导,总能康复的。

    冯华很是感激的向那两位姑娘弯腰敬礼,大手紧紧攥着失而复得恋人,笑道:“谢谢你们,否则我就是死一万次也难以赎罪。”

    兰舞摆手:“呵呵,跟我没关系,都是林婉的功劳,你谢她一个人就够了,那什么,看样子你还喜欢着她,既然这样,就不要再辜负,她活得很幸苦,秋家人全都欺负她,连个下人都不如。”

    果然,冯华听到这些,俊脸开始沉下,他当然知道韵儿不被秋家人待见,也气恼过她为什么如此卑微,如今才知她生病了,不懂得去反抗。

    “更夸张的是前几天秋靖雪为了折磨她,硬生生从她手臂上剜下一块肉给秋老爷熬药。”林婉透过冯华,看向后面头都不敢抬的女孩儿,面对她和兰舞都如此,更何况是别人了,爱情的力量真伟大,永远都无法忘记刚才她撕心裂肺那一声冯华。

    冯华不敢置信的瞪大眼,立即抓起女孩儿另一只都,掀开袖子,上面果然绑着纱布,眼眶一红,男儿泪再次落下,后阴郁眯眼,秋家,总有一天他会让他们付出代价的。

    某女很满意他的反应,就说吧,冯华一定爱着秋韵儿,深吸口气,点点头继续说:“她的病其实并无大碍,就是常年被精神压迫所致,全都疏离她,也看不起她,无人讲话,又终日被虐待,经历了太多太多泯灭人性的事,比如她母亲的死,还有你这个爱人落魄,没有一个人肯帮她,你需要好好开导,不要着急,一步步来,其实她很聪明。”

    “你放心,我不会再让她受到伤害。”冯华坚定允诺,并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递过去,面带和善微笑:“虽然韵儿表达得含糊,可我大概能明白你们的身份,虽不知为何你们要如此,但这些就当是一点小小心意,希望能帮到你们。”

    已经转身了的兰舞立马回头,当下眼睛就绿了,天呐,少说得有一万两吧?

    林婉也傻眼了,还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心甘情愿送她们钱,不需要费心费力的去欺骗,说白了,这是第一次在得知她是骗子后,还愿意送钱的,很想拿,但还是忍住了:“这个就算了,你只要答应我好好照顾她,我……”

    谁知一直不曾有动静的秋韵儿突然抬头,大力拿过银票,噗通一声跪地,埋头将银票高高举起,盯着地面沙哑喊道:“请您收下!”并不知道有多少钱,她会用一生好好照顾冯华来帮她们偿还的。

    林婉骗爹爹和姐姐,无非就是为了钱,能帮多少是多少。

    这……某女无奈了,她帮他们,真不是为了报酬。

    兰舞看好友明明盯着银票眼睛都直了,还在苦苦挣扎,立马伸手接过,再将女孩儿拉起:“收下了收下了,快起来吧。”

    秋韵儿再次退到冯华身后,小手紧紧拽着他的袍子不放,脸蛋绯红,还是不敢抬头看人。

    “呵呵!”对于两个女孩儿的反应,冯华忍俊不禁,边护着后面的秋韵儿边叹息:“真是世事无常,但我心所向,此生只有一妻,非韵儿莫属。”

    林婉瞪了一眼要数银票的兰舞,你个没见过钱的财迷疯,哪能当着人家的面数钱?太没礼貌了,听了冯华的话,干笑:“有你这番话,就不枉我连日来一番奔波,冯华,这个青楼……你还是少去的好。”搔搔头,这是人家的私事,秋韵儿也知道,却还要选择跟他。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不该管的,但真的希望他俩能白头偕老。

    男人抬手抵住鄙夷,一脸尴尬,轻声解释:“其实那些都是逢场作戏,并未真的与人苟且过。”语毕,转身抚摸秋韵儿泛红脸颊,眸光柔和:“以后再也不会了,我爱她,无人能取代,今天开始,无论将来富贵与否,都不会再放开她的手,即便再落魄一次,我同样会带着她,生死不离!”

    逢场作戏啊……林婉倒吸冷气,欣喜的弯腰从下到上打量秋韵儿已经羞得通红的脸蛋:“你听到了吗?虽然你命运多舛,一生都在苦水中挣扎,可是比起你姐姐,你才是最幸福的那一个,因为有一个男人愿意为了你肝肠寸断,以后有什么话就说出来,实在说不出来就用笔写,但必须要让他知道你的想法,否则容易产生误会,你知道误会多可怕的对吗?”

    秋韵儿偷偷瞄着林婉,重重点头。

    “呵呵,这就好了,不管以后谁来威胁你要搞冯华,你都不用听,对于他而已,你比显赫家世更重要。”直起腰,睨着冯华:“你要去云中城,我们也要去,不如同路?”

    冯华摇头:“不了,虽然以后也会带她过去,但有些事还需要去办,暂且无法离开,你们一路顺风!”虽不至于把秋家怎么样,毕竟是韵儿的爹,可婚礼必须在新月镇举办,还得风风光光热热闹闹的迎娶,他要让那些昔日轻视她的人都知道,从此后,韵儿是他的妻子,谁敢欺辱她,他会不惜一切代价。

    “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先走一步了,告辞!”拱拱手,拉着兰舞赶紧撤离,已经耽误不少时间了,若秋家这个时候追来,还真挺麻烦,只要离开新月镇,鬼知道他们去了哪个方向?

    秋家的势力也没大到能全国搜捕,进了云中城就更不用担心了。

    目送着几辆马车远去,冯华才温柔抱紧佳人,闭目轻轻吸纳着她发间清香,再也不会放手,再也不会了。

    秋韵儿则始终斜望着林婉他们离去的方向,即便眼眶泛泪,嘴角也带着浅笑。

    林婉,谢谢你!

    竹林深处,鲜红身影极其夺目,眼里划过谑笑,还当她只会骗人害人呢,狗胆包天,谁都敢得罪,那样他反倒能钦佩一二,如今却见不得有人悲苦,出手相助,最是看不起这种一边当恶人,一边行善举的伪君子了。

    做坏人就好好做,多管哪门子的闲事?做骗徒不成功,因为他已经找到她了,做好人,同样不成功,因为她是个骗子。

    云中城,玩味挑眉,转身吩咐:“立即出发云中城!”不是他非要揪着她不放,看,上天都在助他一雪前耻,光是想想那几天自己的糗样就气不打一处来,这辈子还没这么丢人过。

    “哇,真的有一万两,林婉,以后干脆咱别去骗人了,专门为人有偿办事吧?比骗人来钱快多了。”兰纹把银票挨个数了一遍,爱不释手贴进胸口,啧啧啧,此乃意外收获,这一次不是赚了一万三千两吗?

    发财了发财了。

    马车内,兰纹兰舞两姐妹对着银票口水直流,这个冯华出手可真大方,随随便便都有一万两:“好羡慕秋韵儿。”

    林婉环胸斜靠一旁,对于兰舞的话哭笑不得:“如果让你走一遍她走过的路,你就不这么想了,到现在我都无法想想被所有人排挤的日子是什么样,而且不是一般的折磨,绝对无法将好端端一个人逼成那样。”

    人家肉都被剜了,眉头都不皱一下,可想而知,平日里受到的虐待有多令人发指,如果不是冯华跟她说过不许再轻生,这人早就不在人世,没有期盼,没有自由,没有人权,有的是无尽痛苦。

    若是自己的话,估计早疯了,相差无几的命运,她比秋韵儿幸福,因为现代是个女性离开家也照样能生存的地方,讲究人人平等。

    好吧,也可能是她想得比较开,现代那几个姐妹就经常说她是乐观派,今日受到多大悲痛,睡一觉就跟没事人一样,自我治愈能力强,说什么换做是她们的话,肯定恨死丢掉她们的父母了。

    呵呵,人生本来就该这样,哪有人可以一辈子都顺风顺水?恨少一点,快乐自然就可以多一些,总是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难受的是自己,不是别人,还不如忘掉痛苦,用积极向上的心态去展望未来。

    虽然这一万两是林婉肚子挣来的,可她没独吞,依旧挨个平分,大伙开心了,她也觉得挺幸福的。

    不知不觉马车就行驶了几个时辰,抵达云山最少得要五日时间,还不算上山进城,估计能抵达云中城,没个十天半月下不来,如其名,云中城,在云端之上,青曜国数一数二的山峰,即使田地匮乏,但极其富饶。

    只因那里是通往许多地方的必经之路,而且经济很发达,全国最具名望的几家青楼都在那里,赌场,娱乐,美食,应有尽有,每天都能吸引许多人前去寻欢作乐,极奢华的一座消金大城。

    更稀奇的是,那里不归朝廷管束,没有衙门,没有官府,有事找城主即可,而城主又听命于天刀门,云中城里最大的门派,天刀门又归武林盟主管,也就是说,云中城属于武林。

    因此大大小小正道门派众多,别以为没有官府大伙就敢在那里行骗,什么地方都可以,唯独云中城,那里治安很好,没有偷鸡摸狗的事发生,因为它属于正派。

    就当放假旅游了,而且还要住进天刀门去,顾曲说需要给小石头申请武林贴,否则无权参加比武。

    已经连着赶路到半夜,高空黑压压一片,无月无星,想来很快就会下雨,几只灯笼根本无法照明,前方是大片老林,隔这么远都能听到狼嚎声,不适合继续赶路,没见前面那唯一建造来给路途中人歇脚的庙宇前还停靠着全阳宫的马匹和一辆多出的马车么?

    人家都不走,他们可真不敢逞强。

    “停,还有一个时辰天就亮了,咱们先在这里稍作歇息,等天一亮,跟在全阳宫后面入林。”

    已经充当着车夫的楚离枫立马打个哈欠,平躺车沿懒懒说道:“恐怕是醒不来了,一定要和他们一起走吗?”

    顾曲边把铺盖取出边打趣:“你要不怕被野兽生吞活剥,就自己在后面跟着。”这片林子还有人见过猛虎,全阳宫能对付,可他们没这本事,小石头的内力还无法运用呢。

    刚把孺子铺地上,豆大雨滴就从天而降,啪嗒一声打在脑门,立马催促:“都别睡了,快起来把马车赶紧庙里去,很快就会下雨,别把东西淋湿了。”

    正在里面睡得昏沉的几个女人立马睁眼,都不需要停顿,立马打起精神手忙脚乱的拉动马车,虽然保密措施做得不差,既然有地方避雨,当然不会放过。

    庙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并无人打理,因此里面不太洁净,好在遮风避雨效果不错,比那些破庙强百倍,五大一小进到大殿时,发现那些原本盘膝而眠的百人齐齐戒备抬头,看清是什么人后,又都闭目养精蓄锐。

    只有巨大佛像下那个让林婉猛吞口水的人最为淡定,好似感受到来人不具备威胁性一样,眉头都没动一下。

    还是白日见过的那一身装扮,细微到一根头发丝儿都那么整齐端庄,在座诸位貌似都很注重形象问题,第一次知道坐着也能睡觉,还坐那么端正。

    孟雨虽然也闭着眼睛,可再也无法入眠,偷偷眯开一只眼,紧锁那个扛着长棍面无表情的男孩儿,除了一身僧衣碍眼外,咋看咋喜爱,不,是越看越移不开眼,如果穿的是和他们一样的道袍……啧啧啧,那才叫完美。

    不过那孩子似乎对他们有点不喜呢,居然看都不来看他,听惜白说,早上天不亮这孩子就带着小雪到过师兄寝卧,好似闹得很不愉快,哼哼,小没良心的,他对他那么好,临走时也不说跟他道别。

    害得他白白担心,一听他们已经走了,饭都没吃好就要求大伙快速赶路,惹来许多人不满,奈何紧赶慢赶,也没看到人,还当他们去的不是云中城这条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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