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初战告捷
张春不是泛泛之辈,他会打仗敢战不怕死,还会审时度势。
他经过分析双方实力,认为后金军没有一口气吃掉他这一路人马的胃口,因此采取结硬寨打呆仗的笨办法徐徐逼近大凌河城。
建奴和鞑子的骑兵先便宜了一把干掉了一百余明军骑兵,眼看着被打败的几百骑兵奔逃进了明军临时用大车结成的阵营那肯罢休,尾随冲杀而来。
谁知那些简简单单的大车确实是骑兵的天敌,冲阵的后金军骑兵被一排鸟铳、几十支抬枪袭击后丢了四十几骑人人知道了厉害,立刻跟明军拉开了安全距离。
张春可谓初战告捷,心中大喜,命令全军继续前进,命令骑兵跟随车阵前进,暂时放弃前出探报。
由于明军布置成了铁板一块,因此推进途中损失有限,建奴没有尝试发动大规模攻击,而是准备在大凌河城的工事外跟明军决战。
打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
后金军有营地为依托,又是以逸待劳还是在自己熟悉的战场,应该是全取地利这个战争要素之一。
局部战争谈不上人和,只论士气,目前交战双方的士气没有多大差距,张春部明军被辽南战场大获全胜的消息鼓舞此时战意盎然,建奴人马见明军果然中计进入包围圈一个个磨拳擦掌。
张春来此的目的就是打进大凌河城,他很清楚越接近目的地会越危险,建奴不会轻易放他这路人马通过工事区,他发布的命令是全军以战车为依托结阵轮番攻击前进。
这种战法四平八稳,乃是明军大战车应对轻骑兵的常规布置,就是采取一部分战车列阵后站稳脚跟,紧接着第二梯队的战车越过已经列阵的人马前出一段距离停止前进,严阵以待掩护第三梯队上前列阵。
如此这般,车阵轮番前进交替掩护守望相助,敌人的骑兵要打这样的阵营基本上难以找到下口的位置。
今天张春把五万余人马分为两个军阵轮番前进,后金军一上来就吃了大亏,两三万明军有一千战车,意味着里面有三千支鸟铳可以打放,还有抬枪、一窝蜂、神火飞鸦、迅雷铳等等火器辅助射击。
妄图冲阵的正蓝旗、镶蓝旗三千余骑兵遭遇火器肆掠实在顶不住丢了四五百骑人匆忙撤退。
明军的第二军阵趁推进三里列阵,接战的第一军阵此时已经欢呼雷动,因为他们得到了接近五百颗斩获,其中有甲喇额真这个级别的建奴将领,牛录额真和拔什库、巴牙喇的腰牌看到了几十块。
再战再捷,明军指挥官张春兴奋莫名,吴襄、宋伟、姜新等等将领都有些忘乎所以,他们觉得建奴貌似不难对付。
第一军阵再次前进之时胆子立刻大了许多,他们越过已经列阵防御的第二军阵前进之时没有遭遇阻击,而建奴的大营已经近在咫尺。
张春亲自率领第一军阵,中军的大旗挥舞,接近三万人马都读懂了旗语,全军攻击前进,明军霎时间如同打了鸡血般奋力向前,鸟铳、抬枪乱响、箭矢纷飞。
眼看着能够杀进后金军营地之时出现了麻烦,大战车没法前进了,地上出现了纵横交错的沟壑,宽度恰好能够打马飞跃,也恰好可以把大车填进去。
沟渠里面没有刻意放水,深度超过一丈,坡度很陡,人下去了仓促间绝对爬不上来,但只是针对东边大凌河城方向,南面明军来的方向坡度刻意修得能够让步兵快速跑动。
明军由于地形不熟吃了大亏,一百余架战车下到了沟渠里忽然发现什么都瞧不见了,因为面前的土坡超过一仗,除非是高个子明军站在战车顶部才能够露头瞧见前方。
可惜明军的战车没有设计车顶站人,这种战车构造简单,为了节约造价减轻重量也比较单薄,主要就是为了抵御建奴的弓箭射击而已。
马车夫和所有战车的鸟铳急急忙忙离开战车准备回头之时,不知冲何处冲来了上千持铁盾的建奴,这些下马步战的建奴就是刚刚吃了亏的两蓝旗人马,他们为了戴罪立功此时都豁出去了。
大凌河南线乃是四大贝勒之一的莽古尔泰驻防,他没想到明军居然选择他的防区进行主攻。
脾气大的莽古尔泰性格乖张,本来就反对来攻打这个注定得不到金银财宝的大凌河城,又被明军晃悠了两个多月,早就面临爆发的边缘。
本来应该是北方和西面最容易遭受明军攻打,为此红歹是摆开了战斗力强大的两黄旗和两白旗,谁知道是莽古尔泰和德格类率领的正蓝旗和镶蓝旗挨了明军第一拳。
丢了几百精锐的莽古尔泰终于爆发了,他气冲冲来到红歹是的中军大帐理论,认为两黄旗和两白旗明明知道明军的突破方向是南面却选择了坐视,导致正蓝旗几百健儿枉送了性命。
红歹是正在气愤正蓝旗没有完成顶住明军攻击的计划私自撤退,险些坏了整体计划,见莽古尔泰冲了进来也不行礼直接开口质问而且怒目而视。
他怒斥道:“尔所部兵违令擅自后撤,尔该当何罪?”
莽古尔泰根本不怕红歹是,他道:“正蓝旗儿郎打得英勇,奈何明军有五万余众,非本贝勒率领的人马能够胜之,暂避锋芒哪里不对了。”
红歹是大喝道:“朕三令五申强调,为了给乌真超哈布置留足时间,明军来进攻之时率先接战的人马必须打足三个时辰,尔部才坚持了多久?”
莽古尔泰久经战阵,知道混淆视听,如果把正蓝旗游骑开始袭扰明军之时就算上接战时间,也能够满足三个时辰的退兵条件,只是不能太较真。
他狡辩道:“本部人马打足了三个时辰才撤退,是哪个王八蛋诬陷本贝勒?”
红歹是冷笑道:“若禀告者诬陷尔,朕当治告者欺君之罪,如果属实,尔所部兵将岂得无罪尔自当罪加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