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入山寻凶

A+A-

    大雪过后,天气放晴。虽然隆冬的日头并不温暖,但照耀在疏落的山林之间,同样能够让人心神舒畅。

    孤峰前的空地之上,荣青打扫干净地上的残雪后,依然如故的坚持着自己的修业。虽然功法还是人阶,但荣青此时挥动拳脚之间,除了以前的势大力沉,飘逸灵动之外,还多了一丝震荡之力。这样的震荡之力虽然微弱,却能够在一次次的功法演练之中,起到增强骨膜的效用。

    武经上,黄阶功法的修炼,就是震荡,强健骨膜。如果不是功法入圆通,稳稳达到武士的境界,就算得到了黄阶功法,也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而荣青,却能够通过刚柔相济的人阶功法,打出一丝炼骨的意境。

    这段日子,天气越来越冷,但荣青却没有了那种难以忍受的感觉。功法踏入炼骨阶段,让她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做“脱胎换骨”。

    行功结束之后,荣青稍适休息后,在自己著的功法后,又加入了对炼骨境界的感悟。感觉到身上的汗已经干了,荣青痛快的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干净衣服,又打扫了一下山洞。火堆上炖的米糕和獐肉也已经煮熟了,发出了诱人的香味。

    荣青盛好了饭,细细的吃着,同时还喝着一杯酒。

    荣青并不嗜酒,但这酒是她在市集上买回来的药酒,名叫“涤清”。这种酒是农民劳作的时候,调理身体用的酒,并不是很贵。但用它倒在盛过酥香虎骨膏瓦坛之中,倒是比以前用水烧煮出的熊胆大力酒,药力更要强上几分。

    荣青现在已经真正开始改善体质,不会虚不受补,这酒自然能够活血通筋,调养身体,强化骨膜,让修炼事半功倍。

    酥香虎骨膏可是豪门世家,宗族才有的神药。普通的世族,就连殷府都不见得有这样好的东西。

    到了晚上,荣青盘膝打坐,观想大悲还阳经,恢复因为震荡而有些不适的骨骼。毕竟她没有真正的黄阶功法,修炼之后肯定有损伤,需要恢复。

    不多时,荣青已经由观想,到入神,最后进入到了“胎息”的境界。但大悲还阳经却依然在慢慢的滋润,调养着身体,将荣青疲惫的筋肉,骨膜一点一点的恢复过来。这段日子,荣青通过魔猿迷踪拳震荡骨膜,又用神药滋补,加上宝经的恢复,已经步入了武士的上乘之境。

    而且她的大悲还阳经也真正到了入门的境地,夜无梦,而且进入到了胎息之境后,自然而生,不用再刻意观想。

    这是武经上记载的真正入神的境界!白天炼体,晚上养体,可以荣青一天十二个时辰,几乎时时刻刻都在修炼之中,比普通的士族子弟不知道多出多少倍。

    而且普通人需要四个时辰的睡眠,荣青如今只用睡三个时辰,就完全扫除疲惫。

    次日一早,荣青起了床,梳理了一下头发,感觉到无比的精神。

    时隔半年多,荣青原本剪光的头发又长出半尺来长,而且乌黑密集,证明她的身体非常的健康了。加上修为的增加,使得她的危险降低了一点,荣青也没有再买旧衣服了,而是买了几身新衣,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许多。

    深吸了一口气,荣青回想着自己与殷壮他们的交,一股动的欲忘顿由心生。

    “巨猿开山!蝶影分花!魔猿探月!蝶舞迷踪!巨猿横山!飞蝶穿浪!巨猿插秧!蝶舞纷飞!”

    一口气将三十六路功法全部演绎,荣青此时已经没有半点疲惫,好像这套功法已经完全不再够再对她造成任何的负荷。随后荣青微微震荡了一下身体,行功结束之后,全身的骨膜暖融融一般的舒服,最后她一拳打断了一根试力用的木柴,发现骨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疼了。

    而且这次试力用的木柴,变成了一寸厚,比以前强了许多。

    “好好好,虽然没有黄阶功法,不能真正踏进‘炼骨如钢’的境界,但我现在已经实实在在的成就了上乘武士!”

    上乘武士,是那些开始修行黄阶的炼骨功法,但还没有真正进入到武师境界,炼骨如钢的人物。

    武经中记载,武士是五人敌,而这样的上乘武士,则能够做到九人敌。

    “可惜,如果我能够得到一部黄阶功法,那就能够水到渠成,一举成就武师了。哼,我荣青两世为人,虽然出身卑贱,但的修行起来的成果,可比普通士族子弟都要强,和那些天才人物都不相上下了。”

    士族子弟出身高贵,从就能够习文练武。但修行功法,特别是炼骨的功法,都是在牙齿换完之后,也就是在十五向学之年才开始修炼。

    功法是不能乱炼的,一个不心,就有可能残疾。荣青是因为有大悲还阳经,不然早在半年前她就见了阎王。

    但有些天才人物,五六岁智慧开蒙,起步则会比普通士族要早得多。相传,中古有一位十二岁的甘姓少年,就以武圣之尊出将入相,传为佳话。

    但这样的传,只会让荣青反感。因为她在前一世,就曾经有人对她过:我二十岁,你三十岁,为什么你会站在办公室里被我骂?

    为什么?是因为出生,荣青一直认为,如果她有缘,不会比士族子弟要差。她今生也已经十三四岁了,即使不为了什么,荣青也希望尽快成为一个真正的武师。

    士族如果是贵族,那么武师就是士族中的贵族。

    “汪!汪!汪!”

    两界山的山脚下,一位骑着骏马的公子正冷眼望着崎岖的山路。在他的身边,则是十余个穿着皮袄的豪奴,还有三只凶恶的大犬。这三只大犬,个个长得有牛那么壮,全身皮毛黑亮,而且神态狰狞,是豪门世家用来看家护的神犬,称为“魔狼犬”。

    这种犬,不光智慧高,而且比普通的狗要灵敏数倍,特别是嗅觉很强,能够追闻到数十里,甚至百里之外的猎物。不过今天,这位公子并不是到山野中来打猎的,他正是殷府中掌家的二公子殷怀,此次出行,为的是迟迟不归的家奴殷壮。

    殷壮出府,为的是联络江南士绅,采办歌伎。迟迟不归,让殷二公子很是郁闷。

    “公子,以魔狼犬的反应来看,殷壮管事怕是已经遭了毒,而且毁尸灭迹了!”不多时,一个豪奴牵着魔狼犬,回到马边,拱而立。山脚下的雪,已经被扫开一大片,露出了烧得漆黑的山壁和土地。殷二公子骑在马上,冷笑了一声,道:“好啊。”

    “公子,马上就要过年了,奴才请公子回府,等年过完,再作道理如何?”那名豪奴心的问了一声。

    “让魔狼犬带路,进山寻人。”殷二公子勒了一下马头,随后身子一翻,已经稳稳的落在了地上,就好像从椅子上站起来那么轻松自如。几个豪奴对望了一眼,随后拱道:“诺!”殷二公子的话,向来不第二遍,他们只有遵照执行。

    而且这些豪奴,个个练就了一身高超的武艺在身,堪比真正的军汉,足有十余人;殷怀更是武师大成的高,放在军中,也是一方人物,倒也不惧山中的那些强盗。

    “这次进山,我们顺便再打点野味,给你们这些奴才年关的餐桌上,加点料!”殷二公子背着,踩在雪地上踱进了山道,身后留下了两道整整齐齐,深浅都一致的脚印。豪奴们连忙露出了奉承的笑容,牵着马匹与猎犬,族拥着他一起进了山中。

    “谢二公子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