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生而为人,务必善良!
一秒记住本站:9宋长亭和涂方至一起下了楼,下楼的途中便将电话打给了白羊,让其在寝室等两分钟后下楼。然后涂方至与看管寝室的宿管大爷进行简单交涉,宿管大爷拿出钥匙拿开大门。
接着便是玩命的奔跑,跑得就像是用跑百米赛跑的速度去跑三千米一样。两个人刚开始谁都没有心情话,后来是没有能力话了,只能吭哧吭哧的扶着路灯大口喘气。
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他们比正常到达的速度快了十几分钟。等他们到的时候,身穿素色羽绒服的白羊已经站在寝室楼下等着了。
“你们好快啊!”白羊感慨一句,揉了揉红彤彤的脸,将一张折起来的纸张递了过去,“这是婷姐让我给你们的你们要是再不来,我就没有办法抑制自己的好奇心了,想要拆开来看看里面到底写了什么”
涂方至连忙接过来,一旁的宋长亭赶紧了声谢谢。两个人快步跑到路灯下,对这灯光打开了纸张。
我叫黄婷轩,一个生来就注定得不到别人喜爱的人。
从懵懂无知到明白事理的时间里,没有什么东西是我可以拥有的,最可笑的是连名字最初的拥有者都是不我,而是属于一个叫黄婷轩的男孩子。
我是一个女生,真是一件令人悲伤的事情。
更加令人悲伤的是我的爷爷、奶奶、父亲都是这样想的。为了生存下去,我在很的时候便学会了揣摩心思,方便我更加容易讨好别人。
刚开始,每每与别人交往的时候,我每时每刻都在想,我应该怎样做才会让别人开心,让别人不会讨厌我,才会得到别人的关注。
这里的别人包括任何人,对我来,我的亲人与陌生人并无二致,甚至远远不如——毕竟陌生人会在首次见面里给出热烈的微笑,释放出最大的善意。
久而久之,我明白了,我的内心里是期望被别人需要的:我会把别人的需要当做必须完成的任务去实现,并从中得到剧烈的满足感。
现在想来,这样的想法也许并不对。
父亲对自己的态度从来不加掩饰,无论自己怎样总结讨好别人欢心的经验,在父亲面前总是无计可施的,他的不苟言笑已经刻在了脸上,他可以做到上一秒因为私生子的出生变得喜笑颜开,也可以下一秒眼神冰冷的直勾勾的盯着自己。
值得庆幸的是,无论他对我如何不喜欢,还是选择捏着鼻子每个月给我生活费,让我可以像常人一样读大学。
捏着鼻子厌恶的供养着敌人,这种感觉一定是不好受。
读大学的时候他开始偶尔给我打电话了,每个月的生活费用也增加了一半。还有一次通话的时候他竟然笑了,那是我印象中的第一个笑声,那个声音令我迷醉,甚至陶醉其中。
我满心欢喜,以为他在释放善意。
然后他下达了命令,让我与同班级的冯清泉成为朋友,接着成为男女朋友。因为他要和另外两个人对公司里的一个空出来职位进行竞争,可他却是最没有希望的那个。
我接受了这样的命令,我没有办法拒绝。
同样的,冯清泉也没有办法拒绝我的美貌——我第一次为我自己的相貌感到骄傲。
一切都步入正轨,只要等着下次职位调动时让冯清泉与他的父亲一声就可以了,然后等到冯清泉腻了之后我就可以离开了,与此同时,他让我不要暴露与他的关系。
没什么不好的,所有人都是受益者。
后来,一次而偶然的会,我发现有一个男生总是会盯着我发呆,等我回头时又会匆匆忙忙的躲避视线。
那个男生叫王稚!一个很腼腆的男生,第一次与他对视后我就知道,他喜欢我。
可是喜欢我又有什么用呢?我已经身不由己了。
不过幸运的是,冯清泉的微信消息框总是闪烁个不停,除了初次发现的躲躲闪闪,他和女孩子聊天的时候已经不会对我避让了。
算算时间,冯清泉很快就要喜新厌旧了,真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
后来不幸的事情的发生了,他发现了王稚对我的好感,他发现秘密的喜悦与惊奇可以媲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对他来,他找到了一件可以开心一阵子的玩具了。
然后,我又有了新的指令:成为王稚的女朋友。
算了,都要死了还在乎什么颜面呢。冯清泉对我的是:去,勾引王稚!
勾引这个词无论到哪里都是难听的,他的表情也很难看,就像是指挥着身边的狗仔去咬人,咬得好了摸摸狗头,咬得不好打断狗腿。
一个女生想要与一个喜欢自己的男生成为朋友是一件及其简单的事情,虽然王稚最初给我的印象并不好,话时目光躲闪,声音断续且越越,费了很大的劲聊了两句马上又会脸红,紧张的时候会把放在身后摩擦指,可是却会忽略身后明明有面镜子
等王稚的那股紧张劲过去,适应了彼此的存在后我们顺利的成为恋人。
王稚善良、细心、总是想着我并且会考虑我的想法然后就是情侣间的日常情话了,都情侣间的情话最是腻人,有一次我便抱怨了一次你怎么连情话都不会啊,他磕磕巴巴半天也讲不出一整段话来。
第二天一早,他握着我的,坐在我的旁边,了整整一个时的情话呢。情侣间的情话真是腻死人了!看着他眼睛里的血丝与厚厚的黑眼圈,我的心有些痛了。
我明白了,我开始喜欢王稚了。只有与他在一起的时候,被需要的那个人便不是我了。
可事实总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我每天都要向冯清泉报告与王稚做过哪些事情,过什么话。他和他的狗仔们就像看猴戏一样,兴致勃勃的谈论着我们相处的细节,然后再引申一些狗屁不通的道理,满足着冯清泉内心深处对周围事物深深的控制欲望。
所以每当与王稚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会想他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怎么办?后来想不出答案便放弃了,得过且过好了。
王稚的身边没有朋友,他的父母离异,各自组建新的家庭,唯一与他要好的弟弟也不再国内。他就像一个影子,哪怕哪天与无尽的黑暗彻底融为一体,周围的人也瞧不出丝毫端倪。
他这个样子是有原因的,他患有抑郁症,没有与周围人交流的愿望与能力。
他,学的时候妈妈对成绩的要求是九十分,初中的时候妈妈的要求是七十分就好,高中的时候对分数的没有要求,只求能活着就好。
他,他在初中的时候会绕着操场走十圈,在高中的时候走二十圈并将这样的习惯维持到大学里面。
他还,遇到我真是今生有幸,如若可能,来生再续
真是一语成谶啊。
冯清泉很难对一件事情保持高度的注意力,他很容易对一件事情或一个人感到腻烦,他策划了一件自认为极其有趣的事情。
那天晚上,我与王稚借着月光在树林里的径上散步,挽着着情话,他的声音里充斥着幸福,他看向我的目光里满是温柔,他与我对视数秒,我知道,他很想亲吻我。
他真是要一个胆的人,就连牵着我的都有些战战兢兢,就像一只善良的只知道吃草的兔子一样。
话到深处情意浓浓,就在那时,冯清泉以他想要的方式出场了。
他身穿一身白衣,离得很远便咳嗽了一下,见吸引了王稚的目光后便背着慢慢的踱步前行,与此同时,径两边的树不知何时被人挂上了彩灯,彩灯随着他的脚步依次亮起。
他在我们身前十米外停下脚步,他的身后跑出五个人,在他的周围洒满了婚礼专用的金星纸。他没有话,只是向我们伸出右,微微地勾动食指与中指。
我松开王稚的,他奇怪的看着我,我面无表情的向前走去我不敢回头,心脏很疼,回头应该会哭的吧。
我在冯清泉的身前停下脚步,他揽住我的腰,他看向远方,最后他开心的笑了
我不敢想象,他到底在王稚的眼中看到了怎样的情绪!
我不敢回头,我只想逃离这里。
冯清泉转过身,挥挥揽住我的腰向前走,他被弟们众星捧月般围着,他与他的弟们开心大声笑着,树上的彩灯随着我们的离开渐次熄灭。
那一刻,天空的月亮好像变暗了我们把王稚留在了令人绝望的黑暗里。
他像一个影子,被永远的拉进了黑暗里。
他也像一只兔子,善良的兔子相信了爱情,便埋掉了两个洞口,只留下一个等待着爱情的填土。
然后爱情变成了坟墓,葬掉了兔子也掩盖住黑暗——没人想要到棺材里探寻真相。
接着王稚便死了。
我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竟然毫无波动,就像知道白早上吃的是包子一样。
我知道这样是不对的,后来我发现,我的心成为了陪葬品,它在我离开树林的那一刻,就被永远的留在了黑暗里。
爱情,拉丁文称之为r,所以爱情导致死亡。如焚的忧伤、痛苦、眼泪,还有陷阱、罪孽、悔恨,便是它的先驱。
善良的王稚死亡了,邪恶的婷轩却存活着,这样是不对的。
记得王稚过,生而为人,务必善良。
嗯,本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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