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大结局。
余鹤回到现实世界的时候, 与之前那几次稍有些不同。
他没有见到殷池雪。
回到的地点也不是那间陈旧的博物馆,而是自己的公司, 旁边还坐着正趴在桌上在午休的邵明旻, 呼噜得震天响。
余鹤转动着被自己枕麻的手臂, 看着眼前这一切熟悉的场景,明明应该高兴的,但不知为何,始终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或许是因为, 割舍了一部分的感情,就有些不完整了吧。
面前的电脑上,还是有关这次林善初自杀一事的报道稿,右下角不断弹出新闻, 前几天,警察调查过尸体, 确认是自杀后,发布声明, 如果在规定时间后尸体没有亲人认领,将会由殡仪馆自行处理。
但尸体还是被领走了,今天下葬。
余鹤摇醒了还在一边做着春秋美梦的邵明旻。
被吵醒的胖略有不满,拿过手机看了眼,抱怨着:
“前辈你干嘛, 这才十二点半,还不到上班时间呢。”
余鹤笑着像摸狗一样摸着他的毛:“胖,人生的意义不在于睡觉, 睡觉那是浪费时间,跟我一起出去运动运动?”
邵明旻一听,立马来了精神:
“前辈,你的运动,该不会是……多人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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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邵明旻太高估他的前辈了。
余鹤的车子送去保养,公司用车被其他同事开走跑新闻了,所以两人各扫了一辆共享单车,在这雾雨朦胧的天气里,骑着它跑了四五公里。
等停下来的时候,邵明旻几乎是从自行车上摔下来的。
他坐在地上,像只离了水濒死的鱼儿一样张着大嘴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望着旁边那层层叠叠的墓碑,邵明旻翻了个白眼:
“前辈,咱骑了将近半个时,就是过来欣赏墓碑玩儿的?前辈,从今以后,我要是再信你的一句话,我就是个大傻逼!”
余鹤蹲在他旁边,好不容易把气儿喘匀了,然后伸手指指一旁的陵园内,示意他看过去。
在陵园的最角落的位置,站了个穿黑色西装的男人。
几个下葬的工人处理完自己手头的工作后,和那个黑西装男人了声招呼,然后三五成群地离开了这座寂静的陵园,没发出一点声音,连走路都是踮着脚走的。
那是一块新建成的墓地,墓碑都是刚做好运过来的,被这细的雨水冲刷的颜色发深。
那个穿黑西装的男人始终没有动,只是撑着伞,静静地站在那里。
好像在喃喃自语,但听不清他到底是在什么。
邵明旻诧异地看看那个黑西装的男人,又看看余鹤,有些不明所以。
那个男人就这样站着,如同一尊雕塑。
一分钟,两分钟,十分钟过去了。
他还是一动不动,接着,半时过去了。
他终于动了,缓缓蹲下了身子。
墓碑照片上的男孩有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透过眼睛,仿佛能看到心里一切所想。
黑西装的男人轻轻抚摸着墓碑上的照片,动作温柔,就好像,在抚摸着什么绝世珍宝。
“那人……那人不是LLS的那个老板宋纯瑞嘛。”邵明旻呆呆了句。
余鹤点点头:
“今天是林善初下葬的日子。”
邵明旻忽然沉默了,也是那样一动不动地望着那个黑西装的男人。
半晌,才发出了一声感慨:
“真可怜。”
是啊,无论是选择了自杀的林善初,还是痛失爱人的宋纯瑞,都很可怜。
初,希望你这次能投个好胎,不求大富大贵,只希望能拥有一个充满爱意、完整的家庭,有时会吵架,但又会马上和好,和大多数普通人一样,读书、考试,成长,最后和自己喜欢的人,厮守终老。
你听到了么?
雨越下越大,浇的两人都睁不开眼。
邵明旻赶紧站起来,急色道:“前辈,雨太大了,我们走吧。”
余鹤最后看了眼那个依然固执蹲在墓碑前的宋纯瑞,轻轻点了点头。
或许,宋纯瑞冒着大雨也有留在这里,想要对林善初诉的,真的是很重要的事情。
是在他生前没来得及出口的。
现在却又迫切想要表达的。
是什么呢。
我爱你?还是对不起,还是——
我想你。
余鹤站起身子,抬手挡在头顶,想要遮住这倾盆大雨,只是他一转身,却意外的,收进一双微微上挑的眼眸。
在雨水和雾气中有些氤氲不清。
以及那高高束起的,温柔的长发。
“额?这人,好像有点眼熟啊。”刚一只脚迈上自行车的邵明旻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诧异问道。
余鹤愣住,在雨中,与他默默对视。
“前辈,你发什么愣呢。”邵明旻喊了声。
余鹤回神:
“你先回去吧,我还有点事。”
邵明旻骑上车子,看着余鹤,又看看那个长发男人,点了点头:“那我先回去,前辈你路上心,下雨地滑。”
罢,也不再做那个碍眼的电灯泡,踩动脚蹬一头扎入大暴雨中。
望着眼前那个未曾一动的男人,余鹤忍不住笑了出来,像这初秋的大雨一样,带着丝丝凉意。
那男人将伞推了过来,遮住这漫天暴雨。
“干嘛假惺惺的。”余鹤冷笑着将雨伞推开。
“外面雨太大了,找个地方避避雨吧。”长发男人轻轻开口,在大雨磅礴中有些听不太真切。
“殷池雪,我觉得我和你没什么可聊的吧。”
殷池雪不做声,只是望着余鹤。
“算了,怕了你了,去还不成。”
余鹤真受不了这种气氛,只好乖乖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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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富情调的咖啡厅,舒缓悠扬的轻音乐蔓延在这装修精致的包间里。
面前是飘着热气的咖啡,微苦的气味在空气中蔓延开来。
“有什么事快,完了我还要回报社。”余鹤端起咖啡,一饮而尽,似乎对于眼前这个男人一点耐心也没有。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殷池雪无视掉余鹤的夹枪带棒,轻轻开口。
余鹤嘲讽地笑笑:
“不好意思,我二十四岁了,已经过了听童话故事的年纪了。”
殷池雪没有回应他这句话,只是自顾开口。
很久很久以前,大概有多久,四百多年吧。
皇宫里最受宠爱的妃子在一个雨天诞下了一位可爱的皇子,皇帝大喜,当场册封宸氏为贵妃,连跳七级,从一名贵人一跃成为仅次于皇贵妃和皇后的贵妃。
皇帝姓殷,并且给那位皇子取了一个很好听的名字。
池雪。
寓意冰清玉洁,出淤泥而不染。
皇子在宫中无忧无虑地长到八岁,宸妃得势,难免遭到后宫的嫉妒。
后宫生存法则就是,谁手段更狠谁就能活下去。
于是天真温柔的宸妃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本来人人艳羡的后宫成了勾心斗角的修罗场。
那么对于宸妃来,只有一个结局。
就是死。
为了保全自己的儿子,宸妃连夜逃出皇宫,将自己的儿子安置在一处老林的山洞中。
追杀者一路追她到了老林中,宸妃生怕自己的儿子受到牵连,只身赴死。
这大概就是一个做母亲的心,宁愿自己遭受万劫不复,也要自己的孩子安宁健康。
皇子池雪在山洞里待了三四天,吃不饱穿不暖,精神一度崩溃。
但在这里,他遇见了一个男孩。
是个穷人家的孩,连鞋子都破了一个大洞,寒冬腊月天还露着脚趾。
有了男孩的帮助,皇子池雪这才得以保住性命。
后来,皇后下了杀令,将当初涉及宸妃一事的人全部推往刑场,扳倒了这件事的主谋皇贵妃,并派人到处寻找遗落民间的皇子。
就这样,池雪跟着皇后回到了宫中。
但他的心,在那个穷人孩出现的那一天起,就早已飞离了这如同囚笼一般的皇宫。
他向恶鬼许下心愿,只要能再次见到那个穷人孩,无论什么条件,他都会答应。
恶鬼不要金银财宝,更不要功名利禄,他要的是人心,要的是人类才能体会到的人情冷暖。
所以,他拿走了这个皇子的心,带给他的,确是无边无尽的孤独。
皇子成了一个没有心的怪物,长大后,他的皇兄继位成了皇帝,他成了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可是没有心的他,常常在想,有心的人是什么感觉,那些所谓的哀怒痛乐又是什么感觉。
越是得不到,就越想要。
后来,直到那个穷人孩的再次出现,他终于明白了,原来所有的感觉,无论是喜是悲,全都在这一个人身上。
也明白了,原来所谓的永世孤独,是因为他拥有了无尽的生命,一百年,二百年过去了,他还是二十几岁时的模样,再也不会老去,更不会死去,但他深爱的那个人,不过是普通凡人,终究逃不过一死。
他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等着那人的转世归来。
时间飞速而过,时代不断变迁,从古朝代,到近现代,再到现代。
从安瀛王殷池雪,到夜海城的殷池雪,到新世纪的殷池雪,自己就这样历经四百多年,但每一世,都是以和那人的分别告终。
原来这就是孤独。
自己还苟活于世,但心爱的人,早已化作白骨飞尘。
原来当年的恶鬼骗了他,恶鬼并没有夺走他的心,而是对他下了孤独终老的诅咒。
到这一世,心爱之人还是阴差阳错的出现了。
他舍不得和那人历经的每一世,将其写成一部长长的剧本,一次次试图唤醒那人前世的记忆。
可是转世就是转世,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人,甚至于性格脾气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可他还是喜欢他。
无可救药的喜欢。
明知结果是什么,明知自己再怎么努力都是在重蹈覆辙,可他还是无法放弃他。
那个人名字叫余鹤,寓意永远都像纯洁且自由的白鹤一般,于空中翱翔。。
而余鹤,每经历一世,都要被拿走十年的生命。
以至于,二三十岁时,就到了他的大限之日。
面前的咖啡已经凉透,舒缓悠扬的音乐还在继续,余鹤内心的震惊也还在继续。
余鹤知道,殷池雪讲的那个故事中,那个皇子就是殷池雪,而那个转世四世的,便是自己。
殷池雪真的是个很固执的人,固执到都有些死心眼。
也原来,自己会喜欢上殷池雪,是早已被既定好的事情。
他也终于明白了殷池雪当时那句“不要以为只有你可怜,我还不是一直在等”到底所谓何意。
“所以你和我这个做什么,先告诉我我大限已到?因为你的自私,我可能明天就会因为意外死去?”
余鹤浑身都在发抖。
他觉得这不叫喜欢,只是殷池雪在满足自己的私欲罢了。
“我尝试过很多方式想要改变结局,但最后发现那都是徒劳而已。”殷池雪笑得苦兮兮的。
“你这种人,活该孤独一辈子。”余鹤顿了顿,“哦不对,应该你这种怪物。”
不仅如此,这个殷池雪还害得一同经历过这每一世的人最后都落得了个孤独终老的结局。
找了苏荫一辈子的玉梓;
等了栗子一生的若廷;
念了姚轶终身的韩奕臣;
以及,爱了林善初一世的宋纯瑞。
“活了四百多年,不知道怎么活了是吧,太无聊了是吧,一次次把别人的痛苦当成自己取乐的手段,是吧?”
“这一世,我曾经告诫过你,不要喜欢上我,没结果,不如,更像是告诫自己吧,但这世界上,理智唯一敌不过的是,感情。”殷池雪握紧了手中的咖啡杯。
“行了,不用在这里装可怜了,如果你要祸害更多人,那不如这一世,就斩断所有情思,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从此互不相干。”
着,余鹤从口袋里摸出几张纸币,拍在桌子上:
“这是咖啡钱,谢谢你给我讲了出这么有趣的故事,我走了,上班赶时间。”
明明是件令人愤怒的事情,可为什么余鹤却觉得心里这么难过呢。
如果有可能,他真的希望这世界上不再有“用情至深”这一,所有人对待感情都是得过且过好了,这样就不再有分别的痛苦,更不会再出现殷池雪这样的,为了一个人,一世又一世的痛苦着。
不心疼么,不心疼是假的。
所以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殷池雪放弃自己,这样他就不会再重蹈覆辙,像个没皮没脸的老怪物一样每天花天酒地的滋润着,皆大欢喜的结局。
“为什么,是心疼我么?”就在余鹤转身离去的那一瞬间,这个没皮没脸的老怪物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余鹤吸吸鼻子,骂道:“自作多情,谁心疼你,你谁啊,滚滚滚。”
殷池雪笑笑:
“没关系,不要为我觉得难过,因为事情不一定就是最坏的结局。”
余鹤撇着嘴,瞥了他一眼:“你什么意思。”
“我和那位恶鬼先生重新签订了一份协议。”
余鹤愣了下:“什么协议。”
“把我剩下的多余的寿命分给你,还给苏荫,还给姚轶还有栗子他们,这样,我大概就能变成一个普通人了。”
余鹤还是不明白:“但是那些人不都是你虚构出来的么?”
“不是哦,都是曾经真实存在过的,或多或少因为我的原因,提早结束了自己的性命,现在,我还给他们,还有拿走你的那四十年,也一并归还。”
余鹤还是略有怀疑:
“恶鬼会这么好心?你什么他就答应什么?”
“当然是要付出代价的啦。”殷池雪回答的云淡风轻,好似这件事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一个不相干的人。
“有得必有失。”殷池雪神秘的笑笑,接着凑到余鹤耳边,“代价就是永世不得超生,再也无法进入轮回路。”
余鹤登时瞪大了双眼,不可置信地望着殷池雪:
“没有轮回,也就是,你这一世,死去之后,这世界上便再也没有你这个人?”
殷池雪点点头,他抬头望着咖啡厅落地玻璃外乘着暴雨来来往往的人群,像是感叹一般道:
“其实在普通人的认知中,人死后,神死魂灭,没有下辈子,没有轮回转世,所以,即使活得很艰难,可还是要珍惜这寥寥数十年。”
就像暴雨中互相依偎着笑着跑向商场避雨的情侣,忘记带伞,被淋成落汤鸡,可还是在这种磨难中找寻到了一点点快乐的生机。
这大概就是人生吧。
“那……你后悔么?”余鹤语气缓和了点,但还是有点气呼呼的。
殷池雪微笑着摇摇头:“我已经活了很多年了,看尽世间百态,所以才明白,做一个普通人有多难,我以前经常抱怨,为什么别人轻而易举能实现的事情,我却永远得不到。”
余鹤看着他,眼睛中流过艳丽的光。
“现在我明白了,以前是我太贪心了,觉得一世不够,所以想要和你相守更多世,正是因为这种贪心,所以我才永远不满足,才觉得为什么别人有的我没有。”
“你……你这个大傻逼。”余鹤真是又气又心疼,因为他觉得,为了自己,殷池雪真不值得。
殷池雪轻笑一声,轻轻拉住了余鹤的手:
“那不知道我这个大傻逼今晚能不能去你家里坐坐呢?”
余鹤撇着嘴,“哼”了一声,半晌,才道:
“那你别忘了给我姨和妹妹带点礼物,不然不让你进门。”
暴雨中,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即使时光一点点于指缝中流失,但至少,不后悔。
人生苦短,何妨一试。
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