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古城截杀(1)

A+A-

    俗话讲:老马识途。便是体现在这处。

    “你们用马向外面传递消息?”

    “信就放在马鞍下。他们只以为我会派人去外面求援,会利用信鸽传递消息。其不知,我这里养的马都是良驹,可以识得路径。”

    常欢道:“但马终究不如信鸽。一匹马在中原,至少值百两纹银,难保不会有人动心,将你的马牵走。”

    “没人能牵走我的马。”男子很自信。他自信的转身,自信的回到屋中。

    “喂!刚刚我问了你的名字。”

    男子道:“我有一个汉人的名字,叫方恨少!”

    “方恨少?”

    他道:“这是到了中原后,随便请人取的一个名字。”

    “很特别的名字。”这至少令常欢记住了他。

    傍晚,方恨少又来到了常欢身边。他看上去有些疲累的扔给了常欢一张饼。硬硬的饼,是赶路人的干粮。

    “今晚不做饭了吗?”

    方恨少道:“我的大公子,现在你还想着吃?”

    “但人总是要吃饭的。”

    “人总是要吃饭的。可我们现在出不去,外面也没有人会给我们送来吃喝。甚至我们连煮饭的柴都没有。至少在接下来的三天,你只能吃这样的干粮了。”

    “那喝水怎么办?”

    方恨少又扔过了一个水囊。“省着点喝,三天呢!”

    三天,这是方恨少所预估的日期。或许用不了三天,漠北神箭便已经到了。他们的人头,也将会挂在“金镶玉”的牌匾下。

    当然,这是最坏的打算。而最好的打算,便是三天一到,他们的援兵就来了。虽然到此刻,常欢还不知方恨少究竟捎书给什么人求救,但至少那是一个好的念头,能让人看到些希望。

    有希望总是好的。当年,洪武皇帝带二十四将造反,他们有什么?不过是有一点希望。这点希望之火在淮西大地燃起,才有了如今的洪武盛世。

    所以,希望是天底下最美好的东西。

    有了希望,就连这饼都美味了几分。常欢撕下一块,扔在嘴里,又饮了一大口水,卖力的咀嚼。

    他又撕下了一块,递给了院中的雅儿。这丫头如今正守着海东青的尸体,泪珠儿滴滴答答的一个下午,才算是流干。

    “吃一些吧!”常欢道。在他的眼里,这海东青并非是一个死去的朋友,而不过是一只鸟,甚至可以用来当做一顿丰盛的晚餐。

    但常欢也看到了雅儿的样子。她将它当做了朋友,常欢便要尊重她,将海东青也当做朋友。

    “我帮你把它安葬了吧!”

    雅儿道:“将海东青安葬在城外的树林里面。好吗?”

    “好!”常欢道。下意识间,他已经出口答应。可常欢又该如何出去呢?

    雅儿是个丫头,正处在天真烂漫的年纪,从来没有对于危险的认知。她只知道,自己的“好朋友”已经逝去了,却从未想过是为何引起这一切,外面又是如何的凶险。或者,她是信任常欢,知道这位大公子会为自己遮风挡雨。

    多么幸运的姑娘啊!只要常欢还在,她就永远都会保持这份善良、可爱。为了这善良持续下去,纵然外面是刀山,常欢也要走上这一趟。

    “把它交给我吧。”常欢接过了海东青,搂在怀里,就像雅儿搂在怀里时的那般细心。“你乖乖的,在这里等我。吃些东西,不许乱闯。我没有回来,不许离开这间铺子。除非是凌鹰前辈带你离开。”

    交代好了一切,常欢便出了门,到了街面上。外面,是“天罗地”,一只飞鸟都无法离开。常欢傻吗?为了海东青,不过是一只鹰,却甘愿将自己暴露在箭之下。

    他傻的很。但为了雅儿,这个唯一在当年不曾抛弃他的人,常欢做什么都值得。

    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很难清的。正因为每个人所追求的东西都不同,这个世界才会如此的缤纷、精彩。常欢的追求很简单,不过是要让雅儿今后的余生中都是快乐,没有半点遗憾而已。旁人看来或许很傻,但这点心愿在常欢的心中,却是比自己的命都重要。

    常欢走到了街上,掌几次握紧了枪身,却又略微松开。这一抓、一放之间,他的心也随之舒缓。前路上无论多少的艰险,他都不怕。

    天已经黑了。九月,北方的天已经黑的很快。古城中没有灯亮,好似连一个活人都不见了。常欢就这么孤身走在黑暗中,他的枪头闪烁着刺眼的亮光,正是黑夜中最好的目标。可四下里无声无息,箭矢也并未射来。

    常欢一路向外,已经快要离开古城。而这时候,在他的身后,是杂乱的声音。有兵器碰撞,也有刀锋入肉的声音,更有人死之后的凄厉惨叫。但更多的,是箭矢如雨的冲刷。

    那些弓箭还在!但不知为什么,他们见到常欢孤身出来,却并未阻拦。正是因为如此,在见到常欢安然通过之后,方恨少命人向外冲击了一波,结果留下了满街的尸体。

    可他们为什么没有拦下常欢,而是让他这么安然走出了古城呢?

    古城外,树林。星光已经稀疏冒了出来,却又被光秃的树枝遮蔽,林中好像比古城更为昏暗。

    常欢以枪刃在地面上挖了一个洞,足够将海东青埋下。而这时,在常欢的身后,又有脚步声传来。鞋底踏着枯叶,“莎莎”的声响。

    常欢立马回头。可随之回应他的,是三根羽箭。三根羽箭齐发,不分先后的到了常欢的面前。

    常欢扭身,长枪拨挡,将箭矢打落。再瞧,身后是一道人影。只有一个人,却三支箭矢齐发。

    这人也不是漠北神箭。若换做是漠北神箭,常欢只怕已经死了。而这人的箭矢虽急,力道却有所欠缺,显然功夫并未登堂入室。

    再一次,这人张弓搭箭,仍旧是三支羽箭,却又分为先后。当先一只,射向了常欢的面门,意在扰乱他的视线。而第二只则是射向了常欢的右肩,意在阻挡他的闪躲空间。因为刚刚常欢下意识间便是向右闪躲。

    而第三根箭,则是射向了常欢的咽喉。那才是真正致命的一击!

    常欢在下意识间,果然选择向右闪身。虽躲过了面上的一只箭,但其右肩之处却也被对方所攻击。若常欢再次向左闪避,则又会被第三只箭射中咽喉。

    此人所选的角度可算是刁钻!

    但常欢也算是经历过杀伐,临危不乱,身子蹲在了地上,让过了上身的三道攻击。

    可同一时间,对方好似也算准了他会如此,又是三支羽箭,成品字形而来,直射向了常欢,将他身子所有的闪躲范围都笼罩了在内。

    常欢无从闪躲,长枪前点,迎上了当中的羽箭。而另外两只羽箭,则是擦着常欢的肩头而过。

    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常欢肩头的皮肉都隐隐作痛,显然是被箭镞所擦到。

    为防对方趁势而击,常欢以枪身点地,人向后跃出了一丈多远,这才算是稍作安心。可对方,却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立在了原地,也离开了弓弦。

    “你是谁?”这本该是常欢问的,谁知却被对方先问了出来。而且,这声音虽刻意的放粗,但常欢仍旧听出这是一个姑娘的声音。

    一个姑娘,能够开弓射箭已然不易,更何况她险些将常欢都伤了。

    “你不知道我是谁,又为何会出偷袭我呢?”

    “那不叫偷袭。而且,你中拿着武器。我若偷袭,自然可以在你放下武器的时候。”常欢只能听到这声音,却见不到这姑娘的脸,甚至连她的身材如何都见不到。“你里拿着枪,达朗是你杀的?”

    “达朗是谁?”这是一个蒙人的名字。

    “达浪就是那个能够同时发射四支羽箭的人。今天,我发现他死了,被一枪刺穿了咽喉。那是不是你做的?”

    常欢干脆的道:“是我做的。”他没有必要隐瞒,即便了谎话,对方也未必会信。

    “好,你倒也算是个男人!”对方道:“我是来为他报仇的。”

    常欢道:“若是报仇,就不应该放我过来。若是刚刚在古城中乱箭齐发,我也没办法躲过。”

    “只有将人从正面击倒,才能证明我的箭术已经出神入化。”

    “这是谁教给你的?”

    “我的师傅,漠北神箭。他老人家的箭术已经出神入化,即便是当着你的面张弓搭箭,你也无法躲开。刚刚若换做是他老人家,你已经是个死人了。”

    “我很希望见识一下。”

    “当然,你若能活着离开,会有会见到他的。”

    常欢又问:“死的那个是什么人?也是漠北神箭的弟子吗?”

    “他非但是漠北神箭的弟子,更是我的未婚夫。”着,对方解下头巾,乌丝垂下,很好看。若这头乌丝出现在水乡江南,常欢不会觉得怪异。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身带着漠北风情的女子,却有着这样一头乌黑的青丝,才令人觉得意外。

    但不得不,她这一头长发很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