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孙安离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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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武过后,免不了要讨论讨论,其实就是互相吹捧一番。

    四人正得热闹,背后忽然响起一个女人愤怒的吼声:“王庆!”

    王庆吃了一惊,回头看时,是个面容陌生的女子,穿了一件淡青色罗裙,着一双绣花丝鞋,容颜俏丽,眉目生嗔。

    难道是从前惹下的情债?记忆里却没有这号人物。

    王庆不及思索,冲女子拱拱,道:“娘子何故呼喊贱名?”

    女子快步上前,粉面带煞,鼓着两腮道:“王庆,你这厮为何如此绝情?我家娘子时时记挂着你。你倒好,天天跟和尚乞丐混在一起胡吃海喝,你对得起娘子的一片心?浪荡子,烂泥扶不上墙!”

    王庆吃她一通骂,心里倒有几分明白过来:“你是娇秀家的?”

    女子仰起脸来:“奴家名叫悯月。往常娘子给你的信,都是我带去茶社的。”

    王庆一拍双,恍然道:“原来是你,久仰大名。听娇秀,你自幼学得一易容术,千奇百变,出神入化。闲暇时,且让在下开开眼界。”

    “没有那闲工夫!”悯月凤眉倒竖,杏眼含嗔:“我是来催你写信的。娘子收不到你的信,茶饭不思,闷闷不乐,这几日清减了不少。你若还有几分良心,便快些写信,解我家娘子相思之苦。”

    王庆被她喷了一脸唾沫星子,正要开口,又一个女子慌慌张张的跑来。大概跑得急,脚下一个趔趄,险些绊倒。悯月脚灵快,飞步上前扶住,皱着眉头抱怨道:“惜春,你怎么总是笨笨脚的。我要是不在,额头上又要摔个大包了。”

    惜春被训了两句,嘴一咧,泪水在眼眶里打起了转儿。

    “我的姐,你可千万别哭,让娘子知道又要我欺负你了。”刚才还凶巴巴的悯月,这会儿足无措,想哄惜春破涕为笑,又不知怎么哄,只差拿头去撞墙了。

    正愁着,忽见王庆冲她招了招。

    悯月气愤愤的走过去:“又有甚事,都怪你!”

    “教你个法子哄她,要不要学?”

    悯月回头看了看,惜春的眼泪都崩出眼角了,慌忙道:“学,我学。”

    王庆神秘兮兮的笑了笑,领着她走到一棵树下,嘀嘀咕咕不知些什么。

    过了半晌,悯月欢笑着跑到惜春面前,伸出葱嫩右,轻抚她的面颊。

    惜春楞了一下,道:“作什么?”

    “阿姐,你的肌肤好柔滑呢。”

    惜春胀红了脸,娇嗔道:“没正形。”

    悯月的缓缓滑落,忽然一抖,里已多了一支玫瑰:“香花配美女,送你。”

    “啊。”惜春捂住了嘴巴,惊讶的望着她:“这花是你变出来的吗?”

    悯月煞有其事的柔声道:“我就是想让你笑靥如花。知道吗阿姐,一看到你笑的样子,我的心都醉了。”

    “你,你这是怎么了呀。”惜春捂着滚烫通红的脸,转头就跑。跑出去几步,她忽然回过头,冲悯月绽放出一个甜美的笑容。

    王庆在一边看得连连点头。这种花招在后世基本废了,一万个魔术也比不上一个爱马仕包。好在大宋是讲浪漫的,这些招式还有用武之地。那就好了,他高中时学了一堆魔术,总有几种能让牛娇眉开眼笑。

    悯月冲他摆摆,喊道:“别忘了给娘子写信,登徒子!”

    王庆见她要跑,忙叫道:“走之前把东西还我。”

    其实这魔术的道具很简单,一个戒指,一条隐线,一朵藏好的鲜花。关键这戒指是银的啊,王庆昨天买好制成道具,打算今晚博娇一笑。见义勇为还搭上一戒指,这还有没有天理公道王法了。

    悯月慢悠悠走到他面前,冲他笑了笑:“一个玩意,送我呗,以后哄惜春还用得上呢。”

    王庆没好气的:“你自己作一个去,又不麻烦。”

    “你气!你休想!登徒子!”悯月在他脚上狠狠踩了一下,如一阵风般跑得无影无踪了。

    王庆抱着火辣辣疼的脚,指着她背影连连怒斥:“你这是以怨报德,狼心狗肺,南郭先生!喂,你不讲究啊!”

    骂声中,倩影渐渐消失在眼帘之中。

    “天杀的,这是个强盗吗?活该一辈子给人当女使啊你!”王庆这一气非同可,这戒指可是花了他五贯钱,还没派上用场呢,先让这女匪给顺走了。

    林冲走上前来,苦口婆心的劝道;“贤弟,你近来和弟妹恩恩爱爱,愚兄看在眼里,也替你欢喜。往日里拈花惹草的勾当就放下吧,沉迷此道,非为好汉。弟妹是个贤惠的女子,你不要辜负了她。”

    王庆听得目瞪口呆,这比窦娥还冤,不对,简直比潘美还冤。他连忙辩解道:“是之前识得的一个女子,只是互通信笺,不曾逾越半步。兄是知道的,弟业已洗心革面,一颗心全系在娇身上。吾心昭然,天日可鉴。大哥,喂,大哥”

    喊了两声不见回应,侧头看时,只见孙安望着悯月离去的方向一动不动,双眸一瞬不瞬,竟是痴了。

    王庆忙道:“林兄,刚才那几句话重新一遍,让大哥警醒警醒。”

    林冲正色道:“男欢女爱,乃是人之常情,有何可醒。大哥有了心上人,我等自当重摆宴席,庆贺一番。”

    鲁智深连连点头:“大哥又不是我佛中人,倾慕一人,有何不可?正所谓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王庆没好气的:“老鲁,你一和尚不读佛经,咋还念起情诗来了?”

    “阿弥陀佛。”鲁智深一脸忧伤的望着苍穹:“也不知翠莲她过得还好么。”

    王庆耳朵一动,目不转睛的盯着和尚:“谁,金莲?”

    “金翠莲。”

    “潘金莲?”

    鲁智深冲他翻了个白眼:“这耳朵咋还不好使了。”

    四兄弟欢呼畅饮,演练武艺,日子过得不亦乐乎。过了六、七天,孙安请客,要辞行了。

    和汴京丐帮的谈判崩了。原来汴京乞丐富得流油,暗地里买了不少房产家业,娶妻纳妾,生儿生女,过着神仙一般生活,打死也不愿掺和什么绿林事。你们北丐帮穷得吃不起饭,别拉着我们一起穷啊。

    孙安苦口婆心了许久,人家净拿他当二傻子了。最后京丐一个头头发话道:“孙老大,想让俺们跟着你混,不是不行,看你能出多大价钱。一个月十万贯不能再少了。”

    孙安一口老血涌上喉头,十万贯,这真是把乞丐当员外了。他只当京丐是诈他,就还价到五百贯。京丐一听急了,这不侮辱人么,五百贯在汴京够干什么,吃几顿好席面就没了。孙安一听也急了,五百贯他都得从牙缝里往外挤,你定死了要十万贯,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两边于是谈崩了。京丐见孙安一脸杀气的样子,也有些怵他,几个头头商议了一下,决定合伙就算了,京丐愿意支持北丐两百人的全副衣甲兵器,并附赠一个消息。

    孙安也是穷疯了,有的拿比没的拿好,一咬牙,就应了下来。终不成去砍杀几百京丐,那他真成无赖了。收了东西,得了情报,回去一看,心肝俱震。

    朝廷竟有意集结一支军队,在明年五月份围剿北丐帮,这次围杀不止要毁了北丐总部,更是连各地分舵、中低层丐帮成员也不放过,锐意要一打尽,永绝后患。

    孙安大惊失色,急忙向林冲等人辞行,赶赴总部与众长老商议对策。

    鲁智深听了,就叫唤着要去厮杀,被孙安婉拒了。

    孙安是不想打这一仗的,丐帮虽有一批好,可绝大多数都是瘦骨嶙峋的穷乞丐,这些人身体虚弱,别出动官军精锐,就算派一群地痞来,也注定是一场一边倒的屠杀。

    孙安是个宅心仁厚的人,不想因为逞匹夫之勇,害得成百上千的兄弟丧命。

    吃完了酒,孙安取了他那柄铁剑,便要离京。

    因他身负大事,王庆等人不敢劝阻,只是默默的送他出城,一直送出五里地去。

    孙安见送得远了,便收住脚,双抱拳:“送君千里,终须一别。”

    林冲指了指前面东北角,道:“兀那官道上有个酒店,我们吃三钟作别。”

    四人走进酒店里,各自落了座,便叫酒保打酒来,且买些盘馔、果品、菜蔬之类,都搬来摆在桌子上。饮了几杯,看看红日平西,孙安起身辞行。

    王庆初结得这条好汉,相聚不久,又要云别,心中感慨之下,猛地拔剑出鞘。

    诸人惊诧的望着他,却见他以鞘击剑,放声高歌:“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瓢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一曲唱罢,诸人兀自沉浸在词的意境中,久久不可自拔。

    良久,孙安虎目含泪,举起酒碗狂一饮而尽,叫道:“好酒,好曲,好兄弟,来日相见,再与诸兄痛饮三百碗。”

    饮罢,反将大碗摔碎在地。

    王庆等人也站了起来,饮尽碗里酒,狠狠的碎碗在地,齐声道:“来日相见,再与兄痛饮三百碗!”

    孙安向三人一一抱拳,再无别话,仰天大笑而去。

    王庆、林冲、鲁智深立在酒店门前,直到望不见孙安背影了,方才泱泱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