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的确良,见天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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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娇娇黑了脸, 她刚刚在供销社买东西,光顾着看了, 也没留意身边有其他人。离开了任家庄, 她是不想再和那边的人有任何瓜葛的, 因为传来传去, 总还是会传到胡家人耳朵里。二叔那一家脸皮厚又贪婪, 保不齐就会找上门来占便宜。

    想到这里, 胡娇娇对张客气一笑, “哪有?我刚刚初来乍到的, 刚干一个月都不到, 哪就发财了?再我就是个切菜洗菜下手的, 人家大食堂有专门的大师傅呢!我买的布就是他托我给老婆闺女买的。”

    “哦。”听了胡娇娇的解释, 张显然将信将疑, 不过也觉得有几分道理。

    回到农场,葛翠翠才好奇地问胡娇娇道:“娇娇姐,刚刚你碰到以前村里的人,怎么不跟他你日子过得多好, 反而往差了呢?”在她的观念里, 有个词叫“衣锦还乡”。在外头混得好的人,巴不得让老家的人知道自己吃香喝辣的,这样才会让人瞧得起。

    胡娇娇将自己包裹里买的东西又朝里揣了揣,对葛翠翠道:“你过得好,真正对你好的人会为你高兴,而其他的人只会眼红你。因为明明你跟他们差不多, 甚至还不如他,凭什么你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葛翠翠似懂非懂。胡娇娇知道这会儿跟她也不明白,因为这时候的人思想淳朴还占大多数,最主要是个人家贫富差距不大,大家都穷,没什么好惦记的。可再过两年,等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很多人心态就失衡了。

    中秋在民间是仅次于过年的大节,农场今天就有不少人回去了。本来就住在农场的人还在干活。

    草地上牛羊马都在惬意地吃着草,秋高气爽天也蓝,陆之远坐在木围栏上,拉起了那把白明时给做的二胡。知识分子们总归有些惺惺相惜,尽管知道他是“犯了错误”才被关到这里来的,但知青们并不像其他人那般躲着他。今天农场里人少,女知青们难得在这种地方听到乐器声,纷纷围聚了过来唱歌跳舞。

    “这要是把马头琴该多好!”陆之远感叹。

    白明时正在拴马缰绳,手顺了顺马毛,“你就将就行了吧,能有琴就不错了。”

    陆之远没有反驳,的确心满意足地抚摸着那把二胡。

    “明时哥!”胡娇娇眼尖,大老远一眼就从人堆里看到了白明时,冲他不住地挥手。白明时也冲她挥了挥缰绳。

    胡娇娇一路跑,跑到围栏前,白明时依旧穿着那件旧衬衫,但看起来很干净,卷着袖子,在顺马鬃毛。

    “明时哥,你快过来,我买了月饼,给你吃。”

    胡娇娇扎了两个辫子,明晃晃的眼睛里像有星星。

    引得围栏里其他的知青又是羡慕又是嫉妒,“我白明时,你子可真有福气,娇娇是我们农场一枝花,谁都不理,就对你子上心!”

    白明时很少跟伙伴亲近,被人拍肩膀趣,也怪不习惯的。

    胡娇娇却毫不在乎别人趣的目光,眨了眨眼睛,“明时哥对我也很好啊!而且我也不是没有好东西给你们,我昨天特意和翠翠在大食堂做了月饼呢,你们都可以过去拿。跟范师傅用票换就行了,我让他收点意思一下就行了。有枣泥的、豆沙的,还有咸的。”

    “有月饼吃!”

    “还有咸的?”有南方来的知青只吃咸月饼,听有这种口味,高兴得恨不得立马就去。

    知青一窝蜂地跑远了,胡娇娇这才高高兴兴地从兜里掏出了两盒月饼,一盒给了白明时,一盒给了陆之远。

    陆之远很是惊喜,儒雅地笑笑,“呦,连我都有。估计也是沾了白的光吧!”

    白明时手里握着月饼,似乎还是热乎的,刚出炉的呢,他在手里握了握,对胡娇娇道:“娇娇,这我不吃了,留给你吃吧。我不爱吃甜的。”

    胡娇娇忙从兜里掏出一包五仁的,“那这个是有点咸的。”

    “我也不爱吃,都留给你吧。”

    胡娇娇不乐意了,撇了撇嘴,“明时哥,你是不是不舍得吃,想都留给我,所以才不爱吃啊?可我大老远跑到县城,可是特地给你买了这个月饼呢,就是想给你吃,看到你觉得好吃我就会觉得高兴,不然中秋节都过不好了。”

    听到她都这样了,白明时也很无奈,他笑着拿了一块,那月饼是豆沙馅的,猪油和面做的饼皮,比大食堂的肯定要好吃多了,“你这个丫头,我看你才是故意这么的吧?”

    胡娇娇见被他识破了,狡黠地吐吐舌头。

    翠翠在旁边艳羡地看着,在心底叹了口气,难怪哥哥入不了娇娇姐的眼,这白知青长得多好啊!还是城里人。

    当着葛翠翠和陆之远的面,胡娇娇没有直接提蛇胆在药房换到钱的事,算另找个时间跟白明时。

    回到家,胡娇娇一样一样将东西都摆出来,给杨玉乔带的桂花油、雪花膏,还有够她们娘儿俩用的香皂。上次舅舅给的钱和票她都好好藏着呢。又数了一遍之后,放进了铁盒子里塞到枕头旁边。

    杨玉乔将花布往身上比量了一下,胡娇娇啧啧赞叹,“这县城的花布真是洋气!妈,你身材这么好做成裙子一定好看。”

    杨玉乔半羞半笑地嗔了她一眼,“都多大年纪了还穿裙子?而且这都入秋了,做了裙子也穿不着,还不如给我们俩做身褂子。这就叫洋气啊?白鹤镇是个地方,县城也不大,也偏北方,往后有机会妈带你去南方,那儿的布才叫洋气呢!”着轻叹了口气,感慨道:“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还有没有机会去南方找到你外公一家了?”

    “妈,你是不是想家了?”胡娇娇捧着脸问道,“以后会有机会见面的。”

    杨玉乔也只得点了点头。

    胡娇娇却拿着那匹的确良的料子兴奋起来,“妈,你总我不会做针线活儿,不如你来教我吧?”

    “你要学针线?”杨玉乔十分惊讶,以前胡娇娇在这方面可是个懒虫,不论自己怎么哄,都不愿意动一针一线,现在竟然主动提出来学。她看了看那的确良的颜色,心里明白了七八分,没好气道:“是给白做的吧?”

    胡娇娇不好意思地笑笑,算是承认了。

    杨玉乔无奈地摇了摇头,“真是女大不中留,现在就事事想着他。上回我让你考虑的,你问了吗?”

    胡娇娇笑道:“妈,你就算他告诉了我,我就能完全相信了?他若有心骗我,我就是再聪明也识破不了。山高路远的,我又去不了上海,俗话叫眼见为实,那我还不如将来亲眼去看一看,了解一下他的家再。您放心,在这之前,我一定不会做任何出格的事,我就在您身边呢,您还怕我跑了?”

    杨玉乔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便也依了。

    跟着杨玉乔学了做衣裳,胡娇娇才知道什么叫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在做饭上,杨玉乔的确是欠缺了天赋,但做衣服上,她胡娇娇就真是个白痴。好容易在杨玉乔的半帮助半教之下,一件长袖衬衫花了三天功夫总算是做好了。

    胡娇娇拿着那衬衫,乐颠颠地去找白明时。

    秋后草地肥,虫也多,马几乎都不用看,都在长膘。不见白明时的身影,胡娇娇便去了牛棚。快到时,果然听到了陆之远和白明时话的声音。

    “我收到朋友给我来的信了,信里外面已经发生巨变了,北京的、上海的,他们知道消息都别我们早。也就再过个十来天,那些秋后的蚂蚱啊,就蹦跶不起来喽!”

    “那您应该高兴,您的事不定就有转机了。毕竟当年您本来就是蒙冤的,不定很快就可以回城,回到以前的岗位。”

    陆之远笑笑,“这些我都已经看开了,黑的白不了,白的也黑不了。我真庆幸当时没有死成,他们把我救活了,让我还有机会重见云雾后的天光。年轻人,我都能有希望,你就更不用了。你这错误都是错误,国家迟早还是需要你这样的人才建设。折腾了这么些年,百废待兴,将来几年都会是机遇。你是要回去的,要考大学,你这双手是要做实验、拿手术刀的,不是在这里喂牛喂马!”

    提到这个,陆之远又愤愤不平起来。仿佛眼前耽误的是一代人的青春。

    “我……”白明时犹豫了,欲言又止。

    陆之远微微诧异,“怎么?你不想回去?”

    “农场也一样需要建设,缺少我们这些知识青年。”

    陆之远惊诧之余,细细地想了想,明白过来,脸色十分严肃地对他道:“白,你这个时候可千万不要犯糊涂,如果能有回城的机会要把握住啊!你是因为舍不得娇娇吧?可……难道你就真愿意一辈子在农村,去做这种跟牛羊马交道的事?”

    陆之远的痛心疾首,一旁偷听的胡娇娇也一样,手里攥着的的确良衬衫都被揪起来了。胡娇娇心头一酸,低头又看到手心攥粥的衣服,赶紧松开手指,拉了拉,还好的确良的材质不容易皱。

    那头传来了白明时坚定的声音,“我不走,要走娇娇也得跟我一块儿走。将来我去哪儿,她就到哪儿;她要是不愿意离开乡村,我就扎根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