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一章 此乃神来之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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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六月,上旬。

    巴中之战,原本汇聚了马家军、汉中张鲁、刘璋军和曹军的四方逐利,却仅仅维持了十天,便神奇的划上句号。

    让天下之人,都掉了一地的下巴。

    远在幽州的刘备,庆幸不已。他在得知消息后,便亲自领着两坛子酒,只身跑去了诸葛亮的府中,喝了个泥泞大醉。

    在席间,嘴里的话语,来来去去都在嘀咕着一句多亏有先生之言。

    近在江东的孙权,也同样庆幸不已。他没有喝醉,而且当即派出了朱恒、全琮两位大将,率领本部前去征战山越,为壮大势力抓紧脚步。

    他们的开心,都是没有在魏公曹孟德变成魏王的时候,大举出兵。

    以巴中之战如此迅速结束的局势,他们如果出兵了,就是迎来曹军势均力敌的大战,再一次损耗实力。

    而在蜀中的庞统,这只投身于马家军后,就翱翔天际、睥睨八荒的凤雏,就感叹着命运的不公。

    世之狡狐,用兵奸诈如斯也!

    明明已经招降了刘璋了,明明可以享受一举夺得巴中之地的功劳了,却还用屯田的青壮民夫,伪装成为进攻永安白帝城!

    其主力,都化整为零的进入了蜀中、汉中的边界之城!

    趁着他大举攻城的时候,以攻其不备的开城杀出,以两倍有余的兵力,将蜀中的马家军杀了个血流成河!

    江阳郡汉安城的攻城战,马家军死伤超过三成,再加上投降的、被俘虏的,让蜀中的兵力一下子少了一半!

    连率军攻城的吴兰,都被俘虏了。

    那是一名须发皆白的老将,只用了一个照面就将吴兰的长枪劈飞,再顺势一刀,给拍下了战马。马岱还想去救吴兰的,结果被劈得反震吐血,凭着亲兵部曲死命抵御才逃了回来。

    庞统听过这位老将,是狡狐之子陈仇的弓术老师,南阳黄忠。

    年已七旬,却依然有万夫莫敌之勇。

    而且他以后,都要面对这位老将了;他的麾下,都要被这位老将之威,给笼罩着了。

    这一战之后,庞统收拢败兵退回犍为郡防御。没有追击的曹军,让那汉阳城的城墙上,绣着“严”和“黄”字的军旗,就一直迎风飘扬。

    也许,得让请马孟起,或者是庞令明来这犍为郡,以他们同样的万夫莫敌之勇,才能让兵卒不再恐惧吧?

    庞统暗自叹了口气。

    他才智过人,才回到犍为郡,就将失败的阴影给放下,转为思索对未来的应变。所以呢,也就想到了,更无奈的事实。

    汉中郡,张公祺尚能保得住否?

    亦或者是,张公祺尚愿意继续保住汉中郡否?

    是的,汉中张鲁败得更惨。

    他在庞统的书信到来时,也发了大兵进攻巴西郡,同样是被早就潜伏在城中的曹军,用兵力优势大败之。

    那边的曹军,尤其善于山地战。

    其中,有一位曹将,同样有万夫莫当之勇!

    是义阳人魏延,魏文长。他率领着巴中賨人兵卒,冲锋在前,挡者披靡。连张鲁的心腹大将,杨帛都被追上,一刀干净利索的枭首!

    更为可恨的是,狡狐麾下的司马郭淮,和副将向宠带领五溪蛮跨越山岭,绕后截杀!断了汉中兵卒溃败之路!

    让此次汉中的出兵,回到张鲁麾下的,十不存三。

    也就是,世之狡狐陈恒,人在南阳,运筹帷幄,而决战于千里外!

    只用了一战!只用了十数日,便让蜀中和汉中大败而归!未来五年之内,都无力再起刀兵!

    何其悲也!

    庞统昂头对天长叹。

    难道某胸中才学,负有“卧龙凤雏,得一可安天下”的美誉,依然让世之狡狐陈恒,不屑于亲自来战乎!

    哎,可怜的庞统。

    他并没有想到,陈恒之所以没有亲自临阵,不是不屑于凤雏的名声;更不是不重视巴中之战。

    而是,他要让法正,让黄忠、魏延等嫡系心腹,扬名天下!

    让他们以战功,巩固自己中的兵权!

    哪怕是已经变成魏王的曹老大,都不能冒天下之不韪,冒着寒了麾下将领之心的危险,夺了有功之将的兵权。

    也就是,留下他陈恒的根基!

    未来崛起的希望!

    但是呢,在巴中之战结束了以后,这只狡狐在看完军报了以后,竟然一路快马加鞭的从南阳赶来了。

    目的地很明确,是和蜀中犍为郡接壤的,江阳郡的汉安城!

    难道此狡狐,将欲攻打蜀中乎?

    庞统得到消息,当即就捏起了胡须。然后,便露出了苦笑。

    也对,毕竟蜀中对比汉中而言,树起马家军的旗帜,时间尚短。根基不稳,人心亦然不稳,不趁着大胜来攻,岂不是坐失良!

    不过呢,奇怪的是,狡狐是只带着亲卫部曲而来的,并没有大规模的曹军随行。

    难道彼狡狐,又要玩什么诡道邪!

    庞统猜不透,也不想再去猜。

    当即,就将蜀中各地的兵卒都尽可能的调来,以不变应万变。

    有些亏,吃过一次就够了,不是吗?

    好嘛,他这次,又一次白费了功夫。

    狡狐陈恒,是来找他的没错,但不是来攻伐,而是来做个交易。

    准确的来,是想交换俘虏。

    用吴兰,换刘璋的长子,刘循。还是让庞统不得不换的那种。

    因为狡狐让黄忠用箭矢带去的布帛上,还有一句士元若是不想交换,某就亲率大军,来试试能不能进成都城请!

    蜀中如今,若是和曹军大战,胜负有几分?

    庞统知道答案。

    他还知道,一旦狡狐率兵来攻蜀中,那么,关中的夏侯渊肯定也会策应,出兵陇右让马超无法调兵回来支援!

    好吧,换吧。

    至少换回来了吴兰,还能让这些降将,更忠于马家军。至于换了以后,狡狐还会不会继续进攻,那就再吧!

    出乎预料的,以狡诈阴狠着称于世的陈恒,在交换完俘虏了以后,又行色匆匆的,赶去南阳郡了。据是,朝廷有诏令到了南阳。

    反正就是,走的干脆利索,不带走半片云彩的那种。

    嗯,就是将刘循扔到法正麾下时,让法正叹服了一句,“大善!将军此举,犹如神来之笔!正,不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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