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红豆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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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二人很机灵,甩了甩手中的巾子,思索片刻便道:“若是要怪事,还真有一桩。前些年咱这儿不是建了座昭怀长公主墓吗,客官可有听闻?”

    宋沅心道这还真是人不在江湖,江湖却处处有她的传。十年过去,昭怀长公主还在不遗余力地为百姓提供茶余饭后闲谈的素材。

    她好奇问道:“昭怀长公主不是薨在京城吗,怎会葬在幽州?两地离得如此远,也不符合祖宗礼制。”

    店二似是不愿意多提,他摆了摆手随口解释道:“衣冠冢,咱们汉王念着在皇宫里的旧情,在此地建了个衣冠冢怀念长公主。”

    罢他弯腰,神秘兮兮地凑过来,压低了声音问道:“不过要是依我啊,客官,您觉着这昭怀长公主,是个什么样的人?”

    宋沅见他一脸试探的神色,想到了什么,露出一脸恍然的神色,从善如流地同样压低声音道:“乱臣贼子,狼子野心,人人得而诛之。”

    接着她便听到旁边的白珩将勺子放在碗中的声音。

    白珩这人斯文到了骨子里,平日里用膳都不会发出一点声音,宋沅颇有些奇怪地回头看了看他。

    白珩将勺子不轻不重地丢在未吃完的豆花碗中,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敛去笑容道:“珩身体不适,先行告退。”

    他的脸色有点沉,罢便起身离席了。

    宋沅还从未见过他这幅样子,她一直以为白珩是喜怒不形于色的。

    一旁白珩的书童也有点受到惊吓,先生一向待人宽容和蔼,今日的情形实属少见。他一时僵在原地不知所措。

    宋沅莫名其妙,那边的店二却没在意这个插曲,仿佛找到知己般,就差冲上来握着宋沅的手了。

    他拍着大腿兴致高昂地开始同宋沅低声八卦:“虽然汉王有令,幽州城内不得私下议论昭怀长公主的是非,但其实咱们百姓心里都有数。要不是当今圣上仁孝,压下了这桩大事,这长公主早就是载入史册、万年骂名的谋逆叛贼了。”

    “果然老天有眼,近些个月来,长公主的衣冠冢可不太太平……”

    宋沅反思,白珩离席时的不悦,应是来源于她对昭怀长公主的那番犀利评价。

    但是她思前想后,也不记得自己曾经认识白珩这号人物。而且自从谋逆事发以来,昭怀长公主的名声在整个大吴国可谓是江河日下,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根本也不会有站出来维护她的人。

    如此来,白珩这样端方温文的人,之所以会生出如此明显的不悦,应是为她口无遮拦,背后议人是非,言语还很是刻毒,而无关对象是否是昭怀长公主。

    宋沅惭愧,想着白珩并未用多少饭便回了客栈房间,便去厨房特意要了碗甜豆花,捧在手里给他送去。

    她站在门口轻轻叩了叩门,很长时间都无人应答。她想起在徽州时的可怕经历,心中突然涌起不妙的感觉,急忙推门进去。

    白珩正端坐在靠窗的书桌前,面前放着一只碗,手上捧着一卷书在读。他许是刚刚沐浴过,乌发随意披散,只穿着一身白色里衣,长长的眼睫低垂,感受到门口宋沅破门而入的动静,目光才从书卷上移开,沉静地向她看来。

    宋沅冲进来,捧着那碗豆花被他的目光钉在原地,尴尬地着哈哈:“我,我看你适才没有吃多少东西,担心你饿,对身体不好。闯进来是,是因为被徽州的事吓怕了,哈哈。”

    白珩无心去听她了什么,眼神中罕见地闪过慌乱,想要伸手去遮面前那碗,却又不知道怎样才能不刻意。

    两个人就这样尴尬地对视了半晌,宋沅才想起自己是来道歉的。

    她鼓足勇气上前几步,将那碗红豆豆花放在了他的手边上,低着头轻声道:“抱歉。我不会再像今天一般口无遮拦了。”

    白玉般的半块嫩豆腐上洒着粒粒分明的蜜红豆,浸润在金黄色的蜜浆中。古朴的棕色瓷碗映衬着暗红的红豆和奶白的豆腐,别有一番清雅韵味。

    “听口音怀瑾应是南方人。我想着或许你吃不惯咸豆花,便去厨房让他们做了甜的。”宋沅继续低着头,将勺子放在豆花上。

    久久未听到白珩的回答,她沮丧地想要离开,却抬头间无意瞥到了白珩的书挡住的那只碗中的东西,她吃了一惊,结结巴巴道:“这,这雪耳炖木瓜,可是我前天做的?那厨房里的食物有问题,便是没有问题,隔着一天也不能再吃了。”

    白珩白净的脸上浮现出些许红潮,他的手虚握成拳掩住唇角,低低地道:“不是你做的那碗,是……我听那日你后,觉得有些馋,去叫白宛新寻了来的。”

    白宛便是那个总是跟在白珩身边的书童。

    宋沅懵然点头道:“喔,若是怀瑾你爱吃,待回了扬州,我常多做些给你送去。多食杏子对你的病也很有好处。”

    白珩薄唇微抿,低下头轻轻应道:“好。”

    宋沅直到出门去,还是觉得很懵。她隐隐觉得这件事不太对劲,但是又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对。

    而她所不知道的是,她关上房门离开后,一直浑身紧绷的白珩才放松下来。

    他听着自己擂鼓般的心跳,失态地握着勺子,低头看向自己用书卷挡住的那碗已经凉透的、不再新鲜的雪耳炖木瓜,露出自嘲的笑容。

    这是她第一次为他一个人做的东西。即使是出于朋友间的关怀,或是她习惯般的待身边人好,他还是无法舍弃。

    无人敢想象,出身名门又少年得志的苏珩,会在这样一间偏远的客栈中,珍惜地一口一口吃掉一碗凉透的甜汤,还被人撞见。

    他痴心妄想这么多年,终于还是在她面前露了端倪。

    世人只知道苏老太傅的季孙苏珩是个博览群书的翩翩公子,是个治国有方的年轻丞相。连身边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品性温润,不急不抢的君子。

    却无人知晓他将一个再无法宣之于口的人珍藏在心底多年,裹着自卑、贪婪、不甘和不可,最终酿成形容狼狈,走火入魔。

    月黑风高。北地的初秋已有凉意,萧瑟的秋风自原野上吹过。

    宋沅裹紧身上的玄色紧身衣,蹑手蹑脚地向传中的昭怀长公主衣冠冢摸去。

    她人还未到,远远地便看见公主的坟前站着一袭青色身影。宋沅愣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大惊失色调头就要跑路。

    那人适时地转过身来,带着些许笑意的声音将她抓了个现行:“兰思,你跑什么?”

    宋沅心想,她不仅当着白珩的面,白日里言语刻薄地批判昭怀长公主,还要在夜里跑来偷偷地掘人家的坟,这下子她当真是没有脸做人了。

    白珩向前走了几步,仿佛没有丝毫介意道:“我先来一步,已将这里探查过了。长公主的衣冠冢被盗,陪葬饰物和公主的衣冠一齐遗失了,乍看上去,像是盗墓贼所为。”

    他话锋一转,又道:“但这挖掘的手法十分粗糙随性。若是盗墓贼,则会忌惮着毁坏墓中值钱的陪葬品而细致地选取地点,然后盗洞下到墓中,而非这样大张旗鼓地全部掘开。如此看来,掘开这座墓的人恐怕不是为财,而是有着更为不可告人的目的,伪装成盗墓贼来掩盖自身的真实意图。”

    宋沅闻言脚步一顿。纷乱的、从前未曾留意到的种种端倪线索在脑海中涌现,从前放下的戒心再次被掀起,叫嚣着侵占了她的全部思维。

    她转过身,并未像往常般与他一道分析眼前的情况,而是反问道:“南疆蛊虫,摸金之术?你究竟是什么人,为什么对这样旁门左道的事情都有了解?”

    初秋的寒风在漆黑的原野上飒飒作响,如利刃般刮在二人的脸上。

    宋沅仰着头,又向前几步,眼神也不似往常亲和含笑,语调变得有些尖锐:“身体病弱,事实上剑术却不俗。与其是博览群书,不如是深藏不露。”

    白珩仿佛怔了怔,随即弯起唇温柔地笑了。他伸出手,仿佛想握住什么,却只是虚握着任由原野上的寒风顺着他指间缝隙流过:“因为幼年时身体病弱,祖父便将我送去学了一些剑术骑射,想要我身体强健一些,活得久一些。”

    年幼的苏珩不经常见到自己的祖父。

    祖父总是很忙,下了朝还要继续同皇帝议事到很晚。即便是不在宫中,也有数不清的门客、学生前来拜见。

    即使偶然能够在家宴上见到祖父,他作为次子季孙,也是坐在末尾,看不清,也不敢抬头细看。德高望重的祖父在尚且年幼的苏珩心中是无可企及的存在。

    与他年纪相仿的堂兄弟很早便被接去国子监,只有他一个苏家的嫡系子弟因为天生身体孱弱,无法进宫读书。

    无人悉心教导,也无人关心他究竟背下了多少经史、作出了什么样的文章,在堂兄弟都才华显露、声名大噪的时候,苏珩还是默默无闻。

    甚至有很多人都不知道,苏家还有这样一个病弱的三公子的存在。

    苏珩的童年大半是在苏府的梅苑度过的。他身体抱恙,不常能出府,除了看书外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在冬季难得下雪的时候,数一数枝头的红梅。

    事情在他十一岁那年出现了转机。

    那年他随母亲进宫向女皇拜寿,大人闲谈期间,他无意间转到了湖心亭,撞见了正自己与自己对弈的少女。

    他当时从未见过她,只猜测是哪家一同进宫拜寿的女眷,却认得棋盘上是一局“千层宝阁”,古书上尚未破解的珍珑棋局。她抱着脑袋在石桌前揉来揉去也解不开。他觉得好笑,恰好他前几月也看到了这局棋,便教她落下一子破了棋局。

    后来,祖父特地来梅苑见他,同他了许多话,还将他送去学骑射剑术强健身体,并向皇帝求取准许让他去国子监读书。

    苏珩便是自那时开始稍稍崭露头角。

    他很聪明,即使尚且年幼,也没有费多大力气就查出来祖父这么做背后的原因。原来那日在湖心亭为棋局所困的少女竟是乐平公主。

    她听到了他的境况,向当时的女皇和自己的老师苏太傅极力陈情,苏家公子惊才绝艳,不该被埋没在深宅旧院中。

    若是没有遇见她,那么他的一生也就完全不同了。

    作者有话要:  隔日更中。滚求收藏求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