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酥酪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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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白珩负伤,不便长途奔波,宋沅令商队的行进速度放慢下来,在原定计划的三日后黄昏才抵达楼兰。

    楼兰的街道和建筑多为生土所建。傍晚昏黄暗金的日光将整座城市晕成了浑然一体的土黄色,沿街商铺挂起的各色旗帜成为了城中难得的鲜亮色彩。

    古道上驼铃声声,宋沅坐在二层土楼窗下的木桌边,一边动手沏茶,一边同白珩分析道:“大漠荒无人烟,易于埋伏,事后处理也可以神不知鬼不觉。若是我,便一定会选在沙漠动手,所以我才设计在此诱敌深入。”

    “杀手一旦孤身一人深入沙漠,身边定会带着与同伴联络的工具和凭证。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以从中获取信息。”宋沅从怀里取出三枚鸣镝,“这是在她的随身衣物中搜到的。但是我们没有发现能够证明她身份的东西,也许为了替组织保密,会随着她最后的死亡消失。”

    白珩伸出修长手指接过鸣镝,握在手中。

    他不敢去细想,她这些年究竟一人在外经历了什么,才能够如此坦然冷静地布局,面对接二连三地刺杀。

    白珩定了定心神,迎着宋沅探究的目光笑道:“兰思做的很好,接下来我们便可顺着这些鸣镝的制造特征,追查杀手的出处。”

    宋沅笑眯眯地点头,身体微微前倾:“这次的杀手后颈纹着蝎子纹样,出手时使用的也是蝎子,若像医师所言,杀手应是从在西域长大,才能将血液培养得如此剧毒无比。”

    她伸出食指抵着下巴:“而我们之前推断,这一系列事件背后组织来自南疆,而图腾应是百足虫。这二者应当有所区别,但似乎又应当有着某种联系。”

    白珩转动鸣镝的手指一顿,微微颦起了眉。

    宋沅真正运输茶叶的驼队到达楼兰要晚于她两日。

    楼兰地处罗布泊以西,作为西域门户沟通西域与中原。西域三十六国与中原各国的商贾都约定俗成在此云集,进行交易。

    宋沅经历此类事情不少,并没有太把徽州遇到的事情放在心上。

    此行是为了试探徽州事件幕后黑手,顺便也带她的祁红到西域试水。

    黄昏时分,白宛坐在土楼的门口台阶上,托腮看向前方热闹拥挤的市集,想着今日宋姑娘何时才能回来。

    宋姑娘白日里总是忙得不见人影,不过傍晚时分便一定会带着新鲜的西域美食回来同他和先生用膳,日日如此。

    不知何时,他竟开始每日期待起宋姑娘回来了。她见识广博,谈吐很是活泼风趣,对他也很和蔼,白宛很愿意听她讲话。

    最重要的一点是,宋姑娘对甜点一事上的造诣颇深,不仅带回来的吃食总是非常美味,亲自为他们下厨做的也是不遑多让。

    公子好像也会同他一样,为此而感到开心。

    今日宋沅在外有事耽搁,回去得稍晚一些,来不及亲自下厨,便买回了楼兰的酥酪糕。

    制作这种糕点需要将曲热晾干,磨成粉末,拌入奶油、白糖、角麻、葡萄干、桃仁等西域特有的配料,倒入模具中做成具有吉祥寓意的醍面胚,再放入蒸屉中蒸熟。

    从蒸屉中刚取出的酥酪糕喷香柔软,热气蒸腾。一口咬上去,口中霎时间奶香四溢,其中还裹挟着葡萄干、桃仁等特殊食材的甜香或微酸,令人垂涎三尺。

    而宋沅还考虑到,酥酪糕不仅奶香绵密可口,还具有滋补的功效,比较适合在卧病养伤的白珩。

    三人分食完一大块酥酪糕,白宛自告奋勇跑去洗碗筷,宋沅捧了一杯热热的咸奶茶,站在土楼那扇没有窗纸的光秃秃的窗边看月亮。

    白珩走过来,轻轻将氅衣披在她身上,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声音低沉:“在看月亮么?”

    宋沅拉了拉氅衣,点头道:“楼兰的下弦月很白很亮,比中原看着要清楚很多,像是一柄雪白的弯刀。”

    她想了想,弯起眼睛,又道:“我年少时最大的梦想,就是像西域刺客那样背着两柄弯刀行走江湖。这里的夜间很冷,我却很喜欢。在这样有些萧索清凉的夜间看着这样的弯月,有一种超脱自由的感觉。”

    她顿了一下,睫毛瞬了一瞬:“也许,将来我会来西域住……也不定。”

    白珩的心蓦地下坠,他明显感觉到自己呼吸一滞,带着点低哑的嗓音问道:“是同前几月在你家的那位异族公子一起么?”

    宋沅怔了怔,问道:“你弗拉特斯?”

    白珩地垂下眼睫,轻轻道:“嗯。”

    宋沅仔细回想了半天,确认刚才自己的话里并没有表达半分这样的意思。

    为何白珩会将她想来西域住和弗拉特斯联系在一起?

    她悄悄瞥了一眼白珩,看到他抿紧嘴唇、似有什么不能轻易出口的样子,突然意识到,白珩是知道她是女子的,那么作此联想,恐怕是以为弗拉特斯是她的情郎……

    宋沅汗颜,其实她已经很久没有遇到把她当女子看待的人了。

    她平日里生活做事、言谈举止都与男子无二,同男子交往多以兄弟之情相待,同女子相谈反而要刻意避嫌,以至于时间一长,她竟然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女孩子。

    宋沅连忙否认:“不是的,同他没有关系。我与他相识多年,但仅仅是生意上往来比较多,平日里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

    宋沅心里想道,白珩恐怕并不知道弗拉特斯的真实身份,若是知道了便不会作此猜想。即便是于王位无望的王子,安息王室也不会允许他娶一个平民商人。

    白珩听罢,眼睛愉悦地眯了起来。

    看那安息王子同她举止十分亲密熟稔,他一直暗暗地有些介怀,却原来并不是他想象的那般。

    只是宋沅未做此想,他却一眼便能看透对方在什么主意。那异族青年眼中对她毫不掩饰的情感和占有欲,只在面对她时有所收敛,而像是炫耀示威一般向他展示。

    宋沅正在胡思乱想,白珩又趁机追问道:“你与他认识很多年了吗?”

    “当然,”宋沅仰着头仔细地算了算,道,“很多年了,有十三年了。不过这中间,我们倒是有七八年断了联系。”

    宋沅想了想,又道:“其实我的时候,虽然要经常见许多不同的人,但其实凡不是日日见面的、极为熟稔的,再见面时要费好大的心力去辨识。我将弗拉特斯记得格外清楚,是因为他是西域人,同我们中原人的长相不太一样。”

    着她好像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笑了起来:“起来,我第一次到西域的时候,觉得包括弗拉特斯在内的所有异族人都长得一样,高鼻梁、大眼睛、白皮肤,完全是一张面孔,根本分不清。”

    “不过他的眼睛实在是太特殊了,只要记住他一只眼睛是黄色,一只眼睛是蓝色,就能够从人群中认出来他,久而久之才记住他的模样。”

    宋沅支颐微笑着望向窗外,似乎沉浸在从前有趣的回忆中。

    白珩突然觉得有些释然。

    曾经的乐平公主是何等的众星捧月。京城的官家公子、绣户千金乃至朝廷要臣无人不期望与她交好。在兵变事发前,她作为皇宫中最炙手可热的公主,每日需要面见的人一双手都数不过来。

    他少年时不太擅长与人交道,几乎未曾参与其中,真正能够与她面对面交谈的机会其实并不多。

    他与她之间的交集,更多的则是他远远地看着她,处于花团锦簇、人潮簇拥之中。

    更遑论这中间整整十年的间隔。

    即便是她不记得他,也在情理之中。

    为了避免像上次一样遭人设计时拖累白珩和白宛,宋沅义正言辞地拒绝了与二人同住,只在每天晚上过来和他们一同用晚膳。

    白珩表面上答应下来,私下里却安排了人手对宋沅的住处多加看护。若是她那里有什么风吹草动,他还是会第一时间知道并赶到。

    月上中天,宋沅出了门。她向前走了几步路,复又转过头来,站在土楼前,仰着脸用力向二层楼窗边立着的白珩挥了挥手。

    冷白的月光温和地洒在她的身上,她裹着白珩厚厚的氅衣,眼睛笑得像月牙一般,看上去是真的很开心的样子。

    即使十年过去,她早已经不是皇宫里风光无二、耀眼无匹的公主,但是发自内心笑起来的时候,还是让人觉得无法抗拒。

    一双眼睛微微弯起,像是把天上的星星都盛了进去,恍然间还是当年那个真挚而又开心的少女。

    他站在高处,亦温柔地弯了弯唇向她示意。

    没有关系,若是这样,过去的事情她不需要记得。

    因为他们今后还有很长的时间。因为他所置于心上的,也从不只是从前那个风光漂亮的公主。

    因为他记得,就足够了。

    作者有话要:  昨天去满记甜品和甘兔庵采风,又多了好多好吃的甜品可以写~

    觉得现在自己饭后连进两家甜品店的胸膛都挺得更直了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