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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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柿和孟续成对视了一眼,顿时就明白了,这不就是让人给截胡了?

    汤家少爷也算名门子弟,门第和孟家相当,比那纯商户出身的王家要清贵,孟杉与他见过几次甚是投缘,虽未挑明,彼此也算认定了的。

    孟续成一时也没有什么办法,他本就不是个爱管闲事的,如今又要考试去,哪里顾得上大房里姨娘掌事的偏差,便没有话,看他无语,孟杉坐着,眼眶慢慢的红了,三人见状也停了手里的牌,如今大家都长大了,谁还没点心事忧愁呢。

    孟柿拿起签子插了一块蜜瓜吃,吃完才开口,“我听芦花婆过的,大房的祖母十分睿智开明,大房老爷的姨娘就算再受宠,总不能越过家里老太太去,只要她肯管”

    孟杉点头:“祖母自然很慈爱,但是她早早便将家中事务丢给我娘去理,后来娘病了,姨娘就接手了,也并无出错,这么几年下来,家里人觉得娘不会再出来管家,连我和哥哥都不住家里,早已将方姨娘视作半个主母了。”

    孟柿笑了笑:“三姐久居叔叔家,忽然思念祖母想回去磕头请安也是人之常情呀!回去见了面自有道理可讲有冤可申”

    又道:“天底下哪有眼看着自己孙婿被抢,不帮自己孙女的祖母,她经过的事多,咱们这么苦恼,不定她弹个指甲就解决了”

    四人互相看着,都觉得好像回去一趟势在必行。

    “可怎么去呢?”,孟榴问,以往出门做客都是长辈面上的,从来没有自己出去过,的这么热闹又有什么用。

    “而且二哥哥明儿就出发了,太太那里谁帮三姐姐去,谁带她去?太太不会放心的!”

    孟柿道:“太太那里,三姐自己去就好了,她想念祖母和娘亲,太太一定不会拦着,关键是要有人带她去,二爷不得空,不如去三房找到她弟弟,让三房派车马和人送他们回去”

    孟续成摇头,“还要惊动三叔叔那里就麻烦了,何况马上就过中秋了”

    孟杉听了先是高兴,很快又冷静下来,“而且,我怕我自己也不好,祖母面前,我怎么告诉她和汤家的事呢,羞死人了!”

    孟柿点点头:“三姐自己当然不适合,还是得你娘去,所以三姐只要先去见她就行了”

    孟杉“你们不知道……我娘她,每天在房里不出来,上次我回去,她也隔着窗子见我,我了一筐话她就回个一两句,听着竟是有点厌世的意思,我怕她不想管我呢”完轻轻啜泣起来。

    三人听了一惊,原来大伯母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明明是有娘的孩子,怎么弄得跟没娘一样了。

    孟柿细思片刻,忽然有了一种不好的猜测,她对大伯母的印象还停留在三四年前,后来她自己也病了,自然不会时常想起她来,孟杉虽然住在家里,却很少愿意谈起大房的事,若不是刚才喝了一杯甜酒,又担忧自己的婚事才将一切都了出来。

    而且大伯母偏偏还是个独女,不然,请了孟杉的娘舅或姨母出面也是合理的。

    起大房祖母孟柿还有印象,是个风轻云淡的个性,对人还算宽和,人也聪慧脱俗,一定要挑毛病,那就是有点消极无为,她看不惯汲汲钻营的人,很多辈的事都睁一眼闭一眼。

    孟续成看着她问:“你可是有了主意?”

    孟柿一笑:“反正就要有个合适的人去请大老太太出山,让我再想想”

    ……

    三万昌茶馆二楼雅间里,邓括翘着二郎腿坐着,楼下评弹正咿呀婉转的唱着,伙计送来的白果肉和烘山芋和青豆,手边的茶袅袅冒着烟,见山坐在脚旁的凳子上,手搭着桌横档:“我就不懂了,七爷为啥要搅黄孟老爷的生意?”

    话一完头上挨了一扇子。

    “谁我要黄他生意了,他生意黄了对我有什么好处?”

    “那你约这个买主来,又了那些怎么听都不像是在帮忙的话”

    邓括收了扇子丢桌上,“我,不过拖他几天,再我讲的也并非空穴来风,那么大的宅子,老是西北角上火烧,那就有些火烧天门的不吉之意,我这也算好心,他若买前不知道,糊里糊涂住进去才发现,事后少不了去找孟世兄,还不如提前处置好以绝后患”

    见山挠着头,觉得道理是这个道理,就还是有些心虚,问:“那你又诓那买家去永祚禅寺做什么?跑那么远,其实城中的寺庙也有行道深的大和尚呀”

    头上又挨了一下,“怎么是诓?是好心指点他一个明处,不可替代”

    邓括咳了一声放轻声音:“就是因为在木渎,他来回要个一天半,路上有充足的时间考虑,等他找到香光厅的师父问到化解法子,赶回来,再去和孟世兄讨价还价一番,差不多成哥儿也就考试回来了”

    见山隐约有点知道缘故了,还是忧虑,“这么大的一笔买卖,要是被你真散了也怪可惜的”

    邓括捻着白果仁往嘴里放,此白果来自西山岛上,肉质糯,烘熟后呈青黄色,“不至于,那买家是真的看中,不过是发现些瑕疵而已,大不了世兄让些价格一定能成交……实在不成,我给他再找个买家就是,我认识一个松江府的老布商,正算在苏州买大宅子,让我帮着问问的,我嫌麻烦懒得管,若这一桩事弄坏了,我给他们便牵个线也是一样!”

    见山听后很想,七爷你变了,你之前可是个君子啊,以成人之美为主,如今你感干的事情可不算正大光明……啧啧,不敢恭维。

    这还不算,又叫见水去江阴找一个船家的女儿,还下了死命令,什么找不到消息就不要回来!见水已经又黑又瘦了,还这么整天往外头跑。

    不过话回来,七爷出手是大方的,过年看见他赏见水,竟是十两的银子!

    邓括站起来拍掉身上的白果皮,心情不好也不差,偏了头看窗外的街市,“哟那么热闹?”

    “新开张了一家湖鲜馆,今日第一天”

    “那走,尝尝去”

    饭馆位置不错,来客不少,这季节,太湖的白鱼白虾都开始捕捞,邓括最喜欢清蒸白鱼,第一道便点了这菜。然后又经掌柜的介绍,点了清炒鳝丝,盐水白虾,酥炸梅济,两人便饱餐一顿。

    出了饭馆,见山舔了舔门牙满足感慨道:“这是我今年吃得最好的!”

    作为贴身厮的他跟着邓括口福向来不错,对美食的见解远超其他厮了。

    邓括道,“滋味尚可而已,搭配的一般,鳝丝还不够嫩,形状也不够卷曲,酥炸的东西还是洒一些花椒粉更好,到底还是沉思湾陈家的船菜更有原滋原味……”

    两人正欲进一步探讨菜肴品质,就见宽庆金铺的掌柜挺着肚子,一手提着团花绸袍一手摇着扇笑眯眯从店里走出来。

    “七爷!七爷怎么得空出来了?来来来,到我店里坐坐喝喝茶吧!”

    进了首饰铺子喝茶,自然少不了被邀请看看新货,六角花窗爬满了紫藤花,半透半掩着午后日光,掌柜的慢悠悠捧了丝绒红木盘子放在黑漆方桌上,捋了捋下颌修剪得精致整齐的胡须,得意笑道:“这些个可都是上等货,寻常客人我也不会拿出来,请七爷给掌掌眼,呵呵呵”

    前几样东西邓括的目光都是均匀扫过,不表示也不话,他对首饰的看法是,什么人配什么首饰,比如买给邓母,她偏爱蓝色的,宝石也好,烧蓝也好,若是金丝掐花的,花纹倒不可太细,也不能太俗。

    年纪轻的用银的,象牙的,珊瑚的也都合适。

    直到他看见那只镯子,和田玉籽料带洒金皮,雕成一朵十分飘逸的金丝菊,掌柜的将它拿起来,摩挲几下道:“就这么一块上等料,这么几年也不过见着一块,镯心掏出来的雕了个龙凤配,被京城来的贵客买走了,本来这镯子也要带走的,只可惜了点,那贵客的夫人无论怎样也套不进去……还是没缘分!”

    “七爷若看中,不多要,这个数”着伸出一只手比了比,又笑呵呵放下。

    邓括不露声色喝口茶,将东西放回去,站起来,“我要这个做什么用,你好好收着等有缘的吧”

    “走了,去书店转转”

    掌柜的依旧笑呵呵送他出去,看着他的背影良久。

    到了古籍书店,邓括拿了几本随手翻看,发现无论看什么都翻不到第三页,眼前总有一副画面在捣乱,是那姨娘的手攥着自己的衣裳,细白的手指拂着衣料的折痕……

    那腕子美得像什么?

    像一首辞,一则令。

    也不多,大约浮现了七八次吧,他有些烦躁的合上一本书,丢在桌上,书皮弹了几下,从袖口里拿出一张银票对见山:“去把那只镯子给我拿回来”

    见山大吃一惊,“我?七爷你自己为啥不去?价钱要怎么还,我也……不懂啊!”

    “不用还,记得要个杏色的丝锦袋装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