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远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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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饭之后,凌云依旧是在院子里晒太阳,他去书院告假,准备出去远游,看看这个浩瀚的九州天下,再回来帮着裴离夏取剑,然后再出去远游,去裴离夏的家乡,以后再有什么事情,那就再了。

    慢慢提升实力,等赵宋局势明了,再回来算账。

    “我要走了。”裴离夏坐在房顶之上对凌云道。

    凌云点点头,眯着眼道:“什么时候?”

    “今天。”裴离夏淡漠的道。

    凌云站起身来,对凌晨道:“跟我出去一趟吧,”他又回头告诉裴离夏,“你在府中等我一会儿,待会儿回来送你。”

    “好。”

    裴离夏轻轻点头,凌云要做什么她也管不着,她也不是多喜欢,只是看过一些岁月画卷,他是个很乖的孩子,偏偏杀心又极其重的孩子,矛盾的人很多,又不是他一个人,没有什么特别的,现在也没有让他看见什么特别的地方。

    平日里练剑,凌云倒是会厚着脸皮过来请教,比如剑术,剑意,剑气,比如修士境界需要注意一些什么。

    可是她不太会讲,她的修行没有瓶颈,她也不会看中那些基础的剑术,因为她修行还是练剑,就像是吃饭喝水那样的平常和简单,也就不那么注意这些细枝末节了。

    有时候被凌云烦到不行的时候,才会给他喂剑,凌云现在身上有不少伤都是和她一起练剑造成的,自己不觉得有什么好亏欠的,练剑还是练拳,不吃苦头是不可以的。

    凌晨和凌云一起出去,先是去了京城有名的兰花坊,这里的糕点最为出名,有好几种都是皇室权贵专用的,凌云毫不客气的买了上万两银子,往日里他便是一文钱都是要计较的,“少爷是打算送给裴姑娘吗?”

    “嗯,”凌云背上背着大大的包裹,“往日里听她家乡的孩子比较多,日子过得又是清苦了不少,寻常人家的零嘴,那些孩子是吃不到的。”

    过惯了苦日子的孩子,忽然给他许多好吃的,他便不会习惯过不好的日子,这点凌云是很清楚的,但是既然是孩子,糖果的诱惑自然是少不得的,既然那个地方清苦了不少,那么就告诉他外面的世界有多么的好,才会更加努力,时候是糖果零嘴的诱惑,大了可以使要守护某些东西,要做成某件事,秉持本心不坏,总归是好的。

    所以在买下这些东西之前,凌云自然也是写了些注意事项的。

    裴离夏还算喜欢糖葫芦,当然没有凌云那么喜欢,不过凌云也买了不少,裴离夏还过他家乡的那些长辈喜欢喝酒,凌云自然也没有少买,上百坛好酒是有的。

    等凌云买好回府,已经是日暮的时候了,裴离夏还在房顶,看着凌云拉了一辆马车,“我走了。”

    她正准备踏上白鹤,凌云赶紧叫道:“裴姑娘,你之前家乡是没有这里这些零嘴的,我特意去买了些,你正好带回去。”

    “不算人情的。”凌云笑得像个孩子,凌晨习惯凌云这样的笑容,少爷为别人做了事情,如果做得很好,就会很开心,以前就是这样的,他习惯为别人考虑更多的事情。

    “不需要那么多。”裴离夏淡漠的道。

    凌云点点头,“那裴姑娘取一部分带走,剩下的我若是有会去你的家乡,再带过来。”

    最后裴离夏只是取了一包寻常的桂花糕,一捆一人合抱的糖葫芦,倒是将那一马车的酒都带走了。

    她有方寸物,只是觉得除了酒以外的东西都是特别的多余,还不如几件普通的兵器好。

    “我家乡在九州最北的镇北城。”裴离夏乘白鹤远去,凌云望着天空,心里莫名有些失落了,十天的相处,他已经莫名其妙的习惯了自己在院子里躺着,房顶坐着一个话不多的漂亮女子,和她练剑的时候,她的眉目便是天下最好的风景,怎么看也是看不够的,每一次都是不一样的。

    镇北城凌云很清楚的,他看了许多的书,镇北城在修士之中,被列为最为苦寒与艰难之地,镇北以北,有城高万里,上御域外天魔,下挡妖族蛮荒天下之妖族,以一城之地,守住了九州天下的大门。

    而这也是九州四面险地最为凶险的地方,被修士成为最前线。

    其余几处镇守之地,只是些零碎的妖族与天魔兵力,反而要轻松不少,压力最大的地方其实还是在镇北城。

    “原来是镇北城的裴姑娘。”凌云喃喃道,难怪她和其他人是不大一样的,自幼便是见惯了许多生死的吧。

    凌晨问道:“少爷,镇北城在哪里?”

    “九州最北啊。”凌云咧嘴一笑,裴离夏,离有疏离之意,夏则是炙热的,离夏之意,正好又是融合疏离的意思,是个很好的名字。

    凌晨摇摇头,她不知道,自己看得书又没有少爷多,当然是不知道的,但是少爷知道就可以了。

    凌云揉了揉凌晨的头,温和的道:“傻丫头,平日里让你多看书,你就不听。”

    “我笨嘛,”凌晨眼珠一转,笑道,“人家女子无才便是德,我这是有德行的表现。”她昂着头,噘着嘴,显得有些娇憨。

    凌云无奈的摇摇头,她不喜欢就不用去看就好了,没有必要强求的,凌云对正在忙碌准备晚饭的李铁花道:“铁花伯母,我过段时间就要出去远游,你要是在京城待得不大舒服,或则是有人找你麻烦,你就和凌晨去书院住着。”

    “你要远游?”凌晨抓着凌云的,抓得很紧。

    凌云叹了一口气,轻声道:“先生告诉我,读万卷书,也要行万里路,不去看看赵宋以外的世界,我怕是很难有所成就了。”

    “我不是想要阻拦少爷远游。”凌晨咬着嘴唇道,她低着头,强忍着眼泪。

    凌天将凌晨抱在怀里,她的身体还是一样的冰凉,其实他也想带着凌晨一起出去,只是外面有没有危险,他又是否能够护得住凌云,这是个很严肃的问题。

    “我知道,”凌云叹了一口气,“再有两天就是暑,我大概是要等这之后再走的。”

    凌晨的心情有些低落,凌云去做饭凌晨就坐在院子里,相比同龄的其他婢女,凌晨要单纯许多的,自然不会想到那么多,只是从到大,凌晨的世界里,唯一的阳光就是凌云,突然要失去他,就会很难过。

    晚饭的时候,凌云问道:“你现在什么境界了?”

    “应该是五境化龙了,不过还是没有少爷厉害。”凌晨无奈的道。

    凌云闷头吃饭,吃完才道:“修行不可太快,要稳扎稳打。”

    “我知道。”凌晨歪着头道,家中一向都是李铁花买菜,凌云做饭,凌晨洗碗,也没有要下人服侍,三人到底都是过过苦日子的人,那些买来的丫鬟们,大多都是帮着打扫一下而已。也只有经常来的克里斯提,会享受一下不用自己叠被子的生活。

    凌晨现在的饮血之症已经好了许多,凌云倒不是有多担心了,赵宋现在的局势,他害怕凌晨被人发现,去了书院,有容易他们照看,倒是不会出现那么多麻烦。

    现在他比较担心的还是克劳斯兄妹,赵宋局势瞬息万变,他们两个若是不心的话,反而会出不少问题。

    凌云独自坐在书房,为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好安排,要注意些什么,分别摆放好,等之后再送出去。

    五日之后,凌云便背着包袱离开,走得悄无声息。

    余生接到凌云的来信,只是摇头失笑,他之前以为凌云的目的只是在于入仕,施展自己的报复,或则为了凉城东城老宅的案子,其实现在看来,也不是那样的,他的心从来没有被局限在赵宋这边。

    而在凌晨宅子打理生意的方巢,也同样接到了凌云的来信,信件之中,多是等确定这个天下到底是什么样的,再和方巢共谋大事。

    方巢只是笑笑,自己现在跟着宅子里的那位先生,倒是学了许多的东西,也不是很着急要出去走走,有些事情,是急不来的,那位老先生教了他许多东西,至少对于这个天下的认识,不再是当初那么单纯了。

    他和凌云的交集不是很多,但是两人莫名有种惺惺相惜的感觉,君子之交淡如水,这样也是很好的。

    鬼谷先生拿着凌云的信件,上面只有简简单单的十二个字,“老头子,保重身体,记得交房租。”

    他笑了笑,将信件好好的收起来,天下人也只有这么一个人,要让他教房租了。鬼谷先生坐在凌云派人送来的摇椅上,笑容温和,“出去走走也好,走走也好。”

    总是在这一个地方谋划些东西,到底是了太多,多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知道自己有多渺,自己以后才会走得有多高。

    “先生的毛驴啊,爱喝酒哟摇摇晃晃”

    凌云骑在青色的毛驴背上,时不时的喝上一口酒,醉意稍有,眉头却是更皱,他回头看了一眼站在城门口的一袭红衣,朝着他挥了挥,又挥了挥,再挥了挥,凌云就看不见她的身影了。

    很的时候他就习惯了独自一个人,长大的时候他便是独自一个人,后来他又遇见了很多人,他现在又是一个人,其实自己大概还是喜欢人多的时候,热热闹闹的就很好。

    “干嘛要远游呢?”凌云揉了揉自己的脸颊,将酒壶别在腰间,“堂堂二境大修士,干嘛不远游呢?”

    凌云趴在毛驴背上,脑袋和毛驴齐平,他偏过头道:“青啊,你我得对吗?”

    青色毛驴叫了一声,凌云拍了拍它的头,便拍在它的背上睡着了,有时候不去想那么的事情,其实也是不错的时间,没有那么累的。

    从京城出来,往北行便可以,大概是三天的路程,便到了汴梁城,这些事情,路上的人倒是觉得这个少年有趣的很,和毛驴唱歌,要么吃着糖葫芦喝着酒,总之倒是更像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少年郎,而不是一个读书人。

    与凌云同行的人,却又是可以见到他会很认真的看书,每日也会停下来看书,一日都不会落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