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突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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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汴梁之后,作为赵宋经济最为发达的城池,这里的繁荣远胜于京城,周边国家,如大刺,都丰等王朝都在此进行贸易,往来人口最多,而南冶州往北乃是麟州,传闻曾经有神兽麒麟栖居,故而名为麟州。

    麟州有山名为擎天,其下有河名为麟冶,贯穿凉州,汴梁之中有麟冶一条支流,名为宋江,两侧多是属于茶楼,酒馆以及青楼,地段很好,江上画舫不计其数,富贾商人多如牛毛,因宋江两侧的酒楼茶馆,青楼画舫,这一带也称为汴梁不夜城。

    凌云找了一家地段不错,价格也不昂贵的客栈住下,汴梁最多才子佳人,赵宋那些脍炙人口的诗词多时出自此处。

    临窗若是有风景可看,那自然就是极好的,不过凌云倒是没有打算在这里停留多久,也就是走走看看,若是遇上了什么事情,也许就会停留得久一些。

    到这里的时候,他最感兴趣的还是一个普通人家,朝有霞光,夜有仙乐,根据附近的人所言,乃是仙人转世这户人家,乃是大福缘。

    仙人转世就是大福缘?

    反正在凌云的印象里,酒鬼先生对于这些所谓的神仙,向来不假辞色,谈及神仙就没有什么好脸色,包括自家先生也是如此,子不语怪力乱神,先生一旦起神仙,就不是多么喜欢。

    既有异象吗,往来人世便会极多,尤其是如今的赵宋更是如此,往日里神龙见首不见尾修士们,大量的往赵宋涌入,第一个落脚点必然是凉城,其后便会往赵宋境内各地游览,或则是纯粹的看看风景,或则是寻觅传人,或则是寻找缘,总之各有其目的。

    京城到汴梁之间倒是有不大山,不过凌云只是想要先走汴梁,自然是没有去那些深山老林,修士要寻幽访仙,山野精怪也会爱慕人士繁华。

    凌云撑着下巴望着不远处的画舫,女子弹琴奏乐,文人墨客饮酒作乐,或提笔斗诗词,好不热闹。

    “嗤喇!”

    一柄残破的长刀插在凌云身前,上面沾染着新鲜的血液,随后宋江对岸飞来一个中年男人,浑身都是血迹,站在残破的刀上面,散发着浓郁的杀气。

    凌云神色平静,眼眸深邃,那汉子回头对着凌云咧嘴一笑:“兄弟,吓到你了?”

    但是他再定睛一看,凌云无聊的打了一个哈欠,酒鬼先生,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天下江湖都是一个样,修士也好,体修武夫也罢,都是如此,这面前的汉子是一个二境武夫,在世俗的江湖上,也算是个有点名气的人了。

    “客栈又不是我开的,你弄碎了窗户,总是该赔钱的吧?”凌云淡淡的道。

    汉子神色微冷,身躯微微下蹲,一个纵跃便连人带刀冲了出去。

    赵宋的江湖并不安宁,早年天下大定之后,凌王府一案,其实牵连极为广泛,后来一系列的政策,重文轻武是关键,倒是许多想投身军伍报效国家的练家子一头扎入江湖之中,成为享誉一方的绿林豪杰,专门劫富济贫。

    只是在凌云看来,打着劫富济贫的口号,中饱私囊,沽名钓誉之辈都是多数的,人人皆有私心,一万个人里,能有二三个秉持初心也算是极好的了,劫富济贫,行侠仗义,赚得好名声,再坐镇一方,自然权财滚滚来。

    尤其是那些个行侠仗义之辈,多是不分青红皂白,不问对错,只管杀了几个人,便能得了名声,若真是锄强扶弱也就罢了,怕就怕是转头杀了弱,再由豪强帮着遮掩,那就真不知道该如何了。

    而对于这些江湖侠客,真会在乎这些吗?就如刚才那个汉子,仗着有一身武艺,与人决斗,随意打坏了周遭百姓的活计,拍拍屁股走人,还留下一个潇洒的故事,那这些百姓呢?他们根本就没有想过。

    赵宋书生言:侠以武禁,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二走进来,看着破烂的窗户,倒是没有责怪凌云,轻声道:“惊扰到客观,是本店招呼不周,我这就去为客观换一个房间。”

    凌云摆摆,递给二一锭黄金,道:“找些匠人修好便是,剩下的就当作是你的费了,不过这些价钱比别处的低,就是因为这些江湖人打斗的缘故?”

    二苦笑着点头,凌云笑着道:“其实这倒不是什么难事,我可以出资,让你们在包了这一段的地段,花点钱搭一个擂台,日后若是有江湖侠客比武,便让他们上台便是,反而还能给你们多赚一笔钱。”

    “公子有所不知,我们掌柜之前不是没有做过,只是”二看了看四周,悄声在凌云耳边了几句。

    凌云皱起眉头,他倒是没有想过这些问题,那就是这些江湖侠客有几个人会去看,又或者这些人充满了太多的不可控因素。

    比如他们可能会反过来将掌柜的赚到钱全都拿走,或者常住于此。

    “官府不会管吗?”凌云问道。

    二叹了一口气道:“怎么管啊,那些人打完了就跑,行踪不定,根本抓不到。”

    要是官府能够管制,那倒是会安定许多,汴梁往来人口实在是太多了一些,管控难度很大,而且来汴梁的商人也是极多,自然比较混乱,各种势力林立。

    “好吧,你先去请木匠来吧,”凌云和二一同出去,二去请木匠,凌云则是在街道闲逛。站在距离那户朝有霞光,夜闻仙乐的住户外不远,那里面的确是有些异样的存在,凌云只是远远的观看了一会儿便离开,别人有什么福缘,和自己似乎也没有多大的关系。

    他刚刚转身,就看见之前那个汉子,已经换了一套衣衫,翻墙进去,“咚!”

    汉子被无形的巨力给扔了出来,骨断筋折,瘫软在地上,凌云不是什么不分好坏的善人,这汉子大变天与人决斗,损害百姓之财产,白日翻墙进入别人房屋,但凡是正常人,也不会做这些事情。

    这样的人活着也是渣滓,也没有必要去救。

    凌云刚刚准备离开,那户人家的大门忽然打开,走出一个仙风道骨的修士,身穿淡蓝色长袍,头戴玉簪,对凌云道:“兄弟既然来了,不妨进来坐坐?”

    凌云点头,“恭敬不如从命。”

    他又没有什么别的想法,自然也不害怕他人加害,既然别人邀请,若是不去,才反而有更多居心不良的嫌疑,而且他也想看看所谓的“朝有霞光,夜闻仙乐”的住户,其实到底是怎么个场景。

    里面住着一家三口,家境也还算殷实,而那个不凡的人就是他们家的孩子,一个扎着羊角辫的姑娘,黑白分明的大眼充满了灵气,正好奇的打量着凌云,“哥哥好。”

    她一点也不怕生,挣脱母亲的怀抱,牵着凌云的,从自己的包包里取出一块糕点,“给。”

    凌云看向这个仙风道骨的中年修士,又看了看她的父母,丫头笑起来很是温暖,“吃吧。”

    中年修士道:“师妹可以分辨人心好坏。”

    “师妹?”凌云暗自疑惑,不过脸上却没有什么端倪,蹲下身取出一串糖葫芦,笑问道:“那你哥哥是好人还是坏人?”

    丫头吐了吐舌头,看向比自己大了许多的师兄,见师兄点了点头,有些为难的道:“以后告诉你,等我跟你熟了以后。”

    凌云笑了笑,揉了揉丫头的头,对中年修士道:“前辈邀我进来,是要何事?”

    丫头抬头看了一眼凌云,然后就撒丫子跑到了自己娘亲的怀抱里,好似受到了惊吓一般,她在凌云的心海之中,看到了一头沉睡的恶龙,面目狰狞。

    在凌云的双眼之中,左眼潜藏毒蛇,蓄势待发,右眼有荒山饿虎,独卧大岗;可是在这些恐怖的景象前面,却又有草长莺飞,杨柳依依,风光明媚。

    中年修士拱道:“此时缘由来话长,不过我来这之前,我家师傅曾经为我算了一卦,由我亲自护送师妹回山恐怕路途艰险,但可遇贵人,若得贵人相送,则万事无忧。”

    “前辈是,我是那贵人?”凌云温和的道。

    中年修士点点头,“白衣少年青毛驴,葫芦美酒甜醉人,的不就是贵人您吗?”

    修士推演算卦一事,凌云极少涉足,他只是擅长从过去以及现在去推演人心的变幻,相比这等凭空推演的事情,他确实没有多少天赋,做不来的。不过他倒是相信,只是无端沾惹这么一桩因果,恐怕又是不太好的事情。

    “那么前辈又如何断定我会护送?”凌云反问道。

    师傅没有,我怎么知道?

    中年修士一时语塞,丫头嘻嘻笑道:“因为我这么可爱,大哥哥不会拒绝吧?”

    凌云看着丫头,想起了幼年时候的一桩往事,凌王府未曾破灭之前,他和自己的兄长都是在边境长大的,不过自己性子虽然沉稳早慧了一些,但是不太喜欢热闹,哥哥凌天喜欢捉弄人,每次给凌云的话就是:“我弟弟这么聪明,不会拒绝哥哥吧?”

    如果自己拒绝了,自己偷懒去玩不练字看书的事情,就会被哥哥告知父亲,那时候凌天都是抱着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想法,拉着凌云垫背。

    往事如过眼云烟,一触即散,中年修士取出一个铃铛,递给凌云:“若是途中遇见什么危险,这铃铛可以使用三次,可斩杀人上境修士。”

    凌云苦笑道:“你邀我过来,不请我喝杯茶,不与我细,就要这般赶鸭子上架,这居心我倒是有些害怕啊。”

    “修士算计,少则一日两日,多则百年千年。”凌云温和的道。

    中年修士以灵识传音,道:“我是扶摇州太衍圣地掌门四弟子孙思遥,师妹尚未出生之前,师傅游历至此,与这户人家接下善缘,许下承诺,三十年后,会来此收徒。”

    太衍圣地,凌云倒是听过一点,不过并不了解,之前他关注的也多是南冶州境内的宗门,凌云拱执礼,“凌云见过孙前辈。”

    孙思遥扶住凌云,叹了一口气道:“虽然此举太过突兀,但是事不宜迟,还请兄弟尽早带着师妹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