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青云山上可摘星
“不过在这之前,你可能会吃点苦头。”
凌云轻声道,从红叶山道青云山,路途不远,过了“星路”再行三日便可到达青云山渡口,有了高攀有意为他们少去一些麻烦而做的事情,这几日便还算得亲近,那个姑娘名为桃夭,来历不大清楚,不过十分活波,她知道凌云和陈貂寺的来历不凡,也并没有存着讨好的心思,师傅出门在外,就得多交些朋友,当然好分好坏。
凌云和陈貂寺的人都很不错,当然他们有戒心,把陈曦的关系处好了,其实问题也不是很大,“陈曦你姓陈,为什么凌云是你的哥哥,是陈貂寺不好吗?”
“都很好啊,先遇到的哥哥啊。”陈曦笑着道,有些时候,最先遇见的当然就不一样的,毫不犹豫的答应,付出生命也要保护他的哥哥,当然要比陈貂寺哥哥好一点的。
陈貂寺趴在凌云身边,凌云看着云海,云海从飞舟身边划过,“哥哥,那些云朵好像棉花糖啊。”
“你这么一,还真是像啊。”凌云砸吧砸吧嘴巴,“那么大的棉花糖,得要多久才吃得完。”
“那一定很贵的,我在家的时候一个棉花糖都得要五个铜板,这么大一个,得要好多好多的,不吃不吃。”陈曦的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
陈貂寺笑着道:“曦儿尽管吃,你哥不差钱。”
“那也不能吃太多,”陈曦瘪瘪嘴,“我听老人,吃多了糖会牙疼。”
凌云轻轻一笑:“那你还吃那么多糖葫芦?”
“嘴馋。”陈曦理直气壮的回答。
凌云掏出三串糖葫芦,一串给陈曦,一串给桃夭,陈貂寺为了维持自己的形象,一向是拒绝的,桃夭接过也没有吃,喜欢吃甜食的人,一定吃过很多苦,这是师傅的,师傅师娘以前就吃了很多苦,所以现在就很喜欢吃甜食。
当然这是她对凌云的感觉,每一个能够吸引人的男子,都是因为他身上足够的经历,如同陈酒,越久越香。
这并非是桃夭喜欢凌云,而是这个男人其实很不错,可以成为朋友。
相比于和其他人,凌云和陈曦的话更多,懂得怎么和孩子聊天,怎么照顾孩子的情绪,明他对时候的自己有许多的遗憾或则过得不够好。
“那也要少吃一些的。”凌云温和的道。
桃夭问道:“你们是打算在青云山上游玩吗?”
“嗯,可以去看看,”凌云点点头,青云山宗门很多,当然不独独只有老舟子的门派,多而且杂,但不算乱,儒家有位君子的曾经结庐而居,曾有三教之人落座于此,故而有“万里白云仙人饮,青云山上可摘星”之美称。
不过青云山上的确是有可摘星之传闻。
读书万卷,行路万里,时间之奇闻异事可见,道理可将,愿此人间处处皆值得,愿世间人人皆该被值得。
“万里白云仙人影,青云山上可摘星,”桃夭撑着下巴,“其实不止是青云山上属于上好的修行之地,更是青云山之高绝,故而用了一个青云山上来青云山巅。”
“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便是这个意思了。”陈貂寺补充道,九州天下,一州之内皆有五岳,而天下也共有五岳,青云山便是南岳,只是因为南冶州的尴尬境地,论修行之实力不如其余八州,论财力不如其余八州,故而南岳可以是名声不显,有五岳之名,却无五岳之实。
不过这影响也并不是多大,南冶州到底如何,还需要看将来,而不是现在,修行者岁月之长,年岁之久,总是可以改变很多的。
凌云吃完最后一颗糖葫芦,神色淡然,眼眸微微眯起,“青云山上大势力近百,能够井然有序,还是赢过看看的。”
“凌兄眼光独到,我辈不及。”陈貂寺拱称赞。
凌云拱回礼,“陈兄口含天宪,言语舒人心,不及也。”
两人对视一眼,弯腰拱,“彼此彼此哈哈哈”
陈曦对此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两个家伙如果不话其实看着还算好看,是个正经读书人,可是一话,就会互相吹捧,什么不要脸的话都能够出来的,仿佛九州天下之俊杰,他两独占鳌头,并列第一一样。
不过如凌云和陈貂寺这样的人,也的确算得上俊杰,陈貂寺的天赋,凌云的智慧,凌云的智慧桃夭不是特别的清楚,只是他对于九州各地风土人情尤为清楚,而且适应力很强,就好像到一个地方,他就能很快融入这个地方,这也算是一种很厉害的天赋了。
距离青云山上还有半日时间,远远看去已经可以见得青云山整个山体轮廓,似一柄神剑,直入苍,山腰白云笼罩,飞舟清灵的高度也只是刚好到了半山腰而已。
,下了飞舟,便是青云山渡口,自山腰处向周围扩散,有浮空石作为渡口停靠之处,整个建筑简洁之中又透露出缥缈之意,也别有一番风味。
“登山自然自山脚往上走,”凌云捏了捏陈曦的脸蛋,“你读书不多,总是应该知道读书万卷,行路万里的事情,脑袋瓜里装的都是糖,就多走走路。”
“为什么脑袋瓜里装的糖,就要多走路呢?”陈曦问道。
凌云笑着道:“你永远什么都不懂,其实也很好。”
“那我不就是傻子了?”陈曦反问道,大眼里满是笑意,凌云轻轻揉了揉陈曦的头,暗自了一声:灵鬼。
下了清灵舟,凌云三人一青驴便和桃夭分开,“我在青云山上等你们。”
“有缘再见。”陈貂寺拱道别。
桃夭看着白衣青年左牵着陈曦,右搭在青驴背上,红袍青年右牵着陈曦,陈曦居中,如一轮初升的朝阳,右乃白日,左为血月。
三人有有笑,桃夭微微一笑,挥道别。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夭一定是个很好的姑娘。
青云山上和青云山下,以山腰浮云为界限,下为江湖,上乃修行界。
当然山上更江湖,当然山下也江湖,山下人味更多,神仙也好,凡人也好。上古天庭破灭,远古神灵被驱逐之后,神仙也是人,没有人味了,就和那些远古神灵差不多了,历史总是在重复,错也不在大势滚滚来,错也只在人心啊。
山下酒肆更多,热闹非凡,有走夫贩卒,有江湖侠客,有文人骚客,自登上路口往外延伸,周边多是酒铺,有一家酒谱挂着:佳酿神仙馋,好酒赠豪客。
人很多,神仙自然是没有的,连些沽名钓誉的读书人也是极少的,多是些带着刀剑的江湖人,修为不搞,也就是练过一些武把式,喜欢出来走江湖的人,也就是话本里的路人,凌云佩戴木剑,木剑材质很好,灵性已失,他更加珍惜,若是当真有会可以将龙象收服,其实以后木剑也就可以归隐。
陈貂寺轻声对陈曦道:“曦儿以后可不要爱喝酒。”
他喜欢喝酒,凌云也喜欢,少年总有不大不的哀愁,陈曦时常盯着凌云的酒壶,她会问哥哥你的酒葫芦里有多少酒啊,怎么总喝不完。
凌云就是笑着揉了揉她的头,没有回答她。
“老板,来三碗阳春面。”这等类似驿站的酒铺,吃的都很简单,不过这里的地方,最有江湖味,也最有人情味。
“要放葱!”陈曦大声提醒道。
三个人对于阳春面都有不一样的记忆,凌云时候流浪的时候,想吃也吃不着,只会远远的站着看着,用力的吸气,哪怕闻到一点味道,那一天他都不觉得饿了。
陈貂寺只是想起了行走江湖最开始的时候,他终究是错估了人心,吃了一碗阳春面,被转买了七八次,虽然每次混得都很好,可每次看见的总归不太好,有个鼻涕虫,很喜欢吃面,然后为了救他死了。
陈曦还,经历不多,她就是喜欢吃阳春面,放了葱味道当然更好,虽然在遇见凌云之间,她其实也只是只有看看,但终究是孩子还是满足了孩子的愿望,孩子就更像是孩子了。
“放葱还得加辣。”凌云笑着道,时候记忆里的阳春面不是特别好吃,但后来就很想吃,随军之时,跟着那些满身血腥气或则臭汗的军伍爷们儿一起去吃的时候,味道当然不好,当然不是因为血腥气,是时间不够,人又太多,做出来就不是很好,后来才想起,其实还是自己挑嘴了,不管是兄长凌天,还是义父和父亲,其实都吃得很有味道。
“好勒,几位客观稍等”二腿脚利索,跑得快,厨子艺不错,味道也好,当然来这样地方的,大多是想看看能不能遇见什么神仙,或则就是走江湖,恰好张三遇见李四,你我相逢有缘,便一醉方休。
这样很好的,走多了山野,见多了鬼怪神仙,还是人更好一点。
“能送几碟菜吗?”凌云笑着喊道。
“莫得问题”老板端来了一盘花生米,一碟酱菜,凌云又要了一碟酱牛肉,“酱牛肉就这酒,味道最好。”
“那就再来一坛酒。”陈貂寺反正不心疼钱,他是铁了心抱着凌云这大腿,这家伙自己的宅子就有还多,而且底下会赚钱的人不少,不差这点儿。
凌云懒得搭理陈貂寺,倒不是计较钱,实在是这家伙的脸皮厚的很可以了。
有酒有菜,当然听其他人闲聊也就很好,凌云一身白衣和陈貂寺一袭红袍,自然是最为惹眼的存在,江湖上的人有些独特的爱好也不足为奇。
“听青云山上有论剑,”一个佩刀的汉子眼中露出艳羡的目光,“不知道该是何等的绝世风采。”
“嘿,每一次论剑胜者,皆有摘星之,青云山上可摘星”
凌云和陈貂寺对视一眼,桃夭本就不是凡人,看来这次来青云山上也是有别的目的,凌云对于九州天下各州之盛倒不是很清楚,不过既然可以看论剑,当然是要去看看的。
高攀和步知道一起御剑远游,先是去了扶摇州的大衍圣地走了一遭,太衍圣地对于这两人可是熟悉得很,“既然高大爷有意将弟子放在太衍圣地,我必当护其左右。”
高攀摆摆,看着这位太衍圣地的老祖宗,淡淡的道:“我曾前辈师弟同在一个战场,曾有幸得其助力斩杀三大妖王,故而特来报恩。”
“我不占你们便宜,只要你们做她暂时的护道人即可,”高攀双怀抱,“作为交换,我在世之时,可为太衍圣地出剑三次,我徒儿修为有成之后,亦可为太衍圣地值得被护道者护道百年。”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