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斩蛟龙
中年文士单背负,伸一点,天地之间,数道剑光,悬停于老蛟身侧,当年他与师弟,师弟合纵,他连横,天下一盘棋,皆在两人中,文士借剑斩蛟龙,也该是借最强的剑,至于愿意不愿意,难道我的面子不够大吗?
当然中年文士借剑,凌云自然是看不出其中奥妙,只当是眼前的中年文士,也是一位真正的剑客,书生用剑,天下最仙的也只有那位诗篇无敌的不是剑仙的剑仙太白。
剑术已成君把去,有蛟龙处斩蛟龙!
四道剑光。
一剑落在老蛟头顶,蛟龙肉身坚韧,与鳞片撞出火花!
一剑落在七寸处,有龙血溅射,低落麟冶江!
一剑落在麟冶江,激起大浪滔滔!
最后一剑,身兽分离,蛟龙之血遍染藏龙峡,中年文士双背负,借剑斩蛟龙,四件收官,云淡风轻。
“前辈真是大风流!”凌云朝着中年文士竖起大拇指,中年文士瞥了一眼凌云,凌云转过头去,不去看中年文士平静淡漠的目光。
中年文士显露身形,自然有人观来,凌云在他身侧,自然就有更多的人关注,只是中年文士故意和凌云隔得远些,倒是不想相识,凌云也没有表现得很热忱,有青衣道士凌空踏步,如履平地,看这满江蛟龙血,大叹可惜!
他与中年文士对立,中年文士淡漠的看了他一眼,“有事?”
“你看你一点不像你师弟那般好话。”
“那你找他便是。”中年文士淡漠的道,拂袖转身,又看了一眼围观的人,大袖一挥,如果扯下天幕闭人灵识。
青衣倒是凌云倒是认识,只是不知道为何他与中年文士也认识,那老蛟厉害,却是半点让人看不出来,四道剑光,普普通通,随挥动,入杀鸡剁鱼般随意。
青衣倒是把着凌云的肩膀,笑着道:“哟,好久不见啊。”
凌云拱见礼,中年文士淡漠的道:“有事直。”
青衣道士不是来为老蛟打抱不平的,他的身份,还不至于看中一头老蛟,要是身边这个家伙,就更有意思一些了,不过也并无所谓,反正目的也不是凌云,当然也不是中年文士,只是恰好听闻有人借剑,动静还不,天下借剑最强的也就是两个师兄弟而已,所以过来看看。
“没事,这不是无聊嘛,找你聊聊天。”青衣道士拍了拍凌云的肩膀,话是对凌云的,指向却是中年文士。
中年文士轻哼了一声,“如果无事我先走了。”
青衣倒是挥了挥,“去去去。”
模样就像是在赶走苍蝇一样,他把着凌云的肩膀,“这是去哪里啊?镇北城还是忘幽州,我觉得还是先去忘幽州得好,修行之人,最忌讳心中挂事,易生心魔。”
中年文士淡漠的看了一眼凌云,淡然道:“一州之地,同天下相比,孰轻孰重?”
凌云笑了笑,拱道:“晚辈自有决定。”拱而不弯腰,他的去留,自然要自己决定,到扶摇州再去忘幽州,还是去扶摇州再去北凉州,然后再渡海去镇北城,都是他自己的事情,就是这眼前是两个不得了的神仙,也不能左右他的意志。
凌云不卑不亢,甚至是有些针锋相对,中年文士倒是高看了凌云一眼,青衣道士反而更加平静。
凌云告辞回到自己的船舱,中年文士淡道:“我不擅长打架,你要是想打,你如你去找我那几个师弟也可以。”
“都是来叙旧的嘛”青衣倒是打了一个哈欠。
中年文士冷漠的看了青衣道士一眼,身形涣散,消失在了原地,以前有个年轻人,他心中有六座天下,可他很想去看看,可他一生都困于一地,后来他死了,也不知道死后有没有真个儿见到九州天下的全貌。
“凌云,有时间可以多走走,”中年文士的语气温和了许多,“我不管你想要先去哪里,读书人的心眼之中总不能总是装着自己。”
读书人的心眼之中,总不能总是装着自己。
凌云细细咀嚼着这一句话,道理浅显是浅显,能够做到的其实很难,市井街角那些活了大半辈子的老人家也能讲出些大道理,听的年轻人耳朵都要起茧子了,可总是很少有人去做,大道理人人都能讲,人人很少做,道理人人都知道,人人更少做。
凌云轻轻点头,忘幽州自然是要去的,不过什么时候去,怎么去,都是自己来决定的,既然到了扶摇州,不如就先去太衍圣地看看,兴许高攀救了陈曦,就可以在那里见到曦儿,如果陈曦真的没有去,凌云就要先去忘幽州,对人对事,总要知其然而知其所以然,最后再去镇北城,高攀要去镇北城,他要去找高攀讲道理,暂时打不过的,以后打得过再打他,君子报仇,十年百年都不晚,凌云等得起。
很多事情都是需要一件一件来做的,“急不来啊”凌云叹了一口气,他现在如何能够急得来,要权无权,要势无势,又不能打,也就是摆弄点计谋,顶不上事的。
桃花夫人第二次请凌云过去,凌云以太累为由婉拒,凌云靠在床上,神色淡漠,时而喝一口酒,时而摸一摸剑,最后一拿着糖葫芦,一拿着酒葫芦睡去。
桃花舟不如桃花岛,对于那个四剑斩蛟龙的中年文士议论纷纷,越往北去剑仙剑神便越多,也在猜测这到底是何等人物。
麟冶江上有麟冶江上的规矩,江中水神也是儒家文庙敕封,并非是属于任何王朝,只是水段之间,各个王朝水域,皆有一位水神坐镇便是,规矩当然是有的,凌空飞渡麟冶江自然可以,无故落座桃花岛也是可以,前提也是很简单,有那个实力,否则莫是惹得麟冶江中水神不快,藏龙峡也不会喜欢,更别桃花岛身后的人,会喜欢这等不请自来的客人。
凭空出现,凭空而去,只有四剑斩蛟龙尚且可回味,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才是修士风流之所在,可这样的人物,在天下何处不有名,天下何人又不识?至少在这些讨论中年文士身份的人,多少家中门派中也是有几个九境十境的剑仙剑神的,可思来想去,问来问去,讨论来讨论区,也愣是没有得出一个所以然,止神飞升,十四境修士,四剑便被斩首,少也得是个十四境巅峰的大佬,九州天下十人的剑仙剑神,也是没有一个比对得上的。
唯一可能知道答案的,也就是之前与之同在岛上顶上楼台的年轻人,可那年轻人回到客舱,便不再话,一个五境武夫,既然是五境最强,其实也不算多差了,行走江湖也是可要的了,也算是一个看得过去的天才了,要是这样的人和那个中年文士没有些关系,是不过去的,也不敢去强硬去问。
他们便暗中打听,邀请,反正如果能够和那位中年文士扯上关系的人,就很好,扯虎皮做大旗,做生意,总是有些便利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真真假假之间,才有利可图。
凌云将这些人的心思猜得通透,所以闭门不住,自然也少了更多的麻烦,这世道,有人喜欢你必然有嫉妒你,喜欢你的未必有多喜欢,但是嫉妒你的一定很嫉妒,老的也好,的也罢,都是如此,风气如此。
十天之后,凌云下了桃花岛,便乔装打扮,独自离去,这一次做了一个神色憔悴的青年,面黄肌瘦,身形佝偻,一副病恹恹的样子,麟冶州与松叶渡之间的渡口,名为翎城,是个繁华至极的港口城市,其中有三大商家,七大富家,这富贵之家,可不是赵宋那些富商之家可比的,各家之中有修士也有实力高强的供奉,盗贼想要打他们的注意,可得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
从翎城再去太衍圣地,飞舟需要转站七个,马车少需要半年,既然出门远游,凌云便不着急时间是否真的很长,先去镇北城,还是先去忘幽州,就看在扶摇州有多少收获了,反正无论是镇北城,还是忘幽州,走完一遭之后,便要去中土神州,去瞧瞧天下最好的治学圣地——稷下学宫。
凌云找了街边的铺子吃饭,顺便打听打听关于翎城的消息,“唉,二,你们这里最近有没有发生什么热闹的事情啊?”
“有啊,多着呢”
二了一大堆,比如三大商家之一的林家公子为一女子一掷千金,扔的可是上百金精;比如剑修比斗,比如有武夫比拳,“不过话回来,这些事情都是时常发生的,最有意思的还是丁家姐尽然寻死腻活的要嫁给一个乞丐,这件事闹得满城风雨,众纷纭啊。”
时常发生的事情已然是常态,自然也没有什么好在意的,丁家是三大商家之一,这等商宦世家,在整个麟州那也该是赫赫有名的,尽然为了一个乞丐寻死觅活,就肯定是有不同寻常之处了。
翎城是一个极好的港口,南来北往途径最多之地,在此处购买地产,发展自身的势力,的确是个极为不错的选择,玲珑山不算多强的,但是仅仅凭借凌云现有的实力,绝对无法同其抗衡。
如果这边的事情能够定下,他就可以让方巢出城了,方巢有大才,限于凉城,自然不能人尽其才,而且方巢也不是那种甘于屈居一隅之地的人,哪怕凉城福缘再多,他和凌云两人在这一点是比较像的,与其等福缘落在头上,不如自己去争取。
凌云吃了一碗牛肉面,算是这么久以来难得的奢侈,然后再去翎城闲逛,那些丁家大姐和一位乞丐的故事本倒是极多,什么艳情旖旎的,什么苦情痴爱的,什么因果纠缠的,各自又各自的法,反正有一点都是一样的,丁家大姐和那个乞丐见过几次,都比较巧和,一次是丁家大姐出门逛街,乞丐高价卖给了丁家大姐一块玉佩,求点生计钱,一次是翎城俊杰集会时,有一场斗诗,乞丐随口答了一句,倒是帮丁家姐解难了,一次是丁家姐被刺杀,又刚好是玉佩救了她的命。自此以后,两人交集便多了些,也就是比凑巧碰见的时候多了一两次而已,但是久而久之的,这样一个人难免在丁家大姐的心里占据一席之地,最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两人从相遇一直到现在,其实也不过是半年时间而已。
将故事放在一起,挑出其中相同的地方,就能大概猜到这个故事原本的样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