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三章 穷光蛋
是在讨好。
如此明显,姜姝华怎么会看不出。
可是目的是什么呢?
归根究底,她是一个什么都没有的穷光蛋。
“你究竟为何要待我这般好?若是我好看,我是不信的。”
见到好看的男子,她也会动容,只是却不可能为没有什么牵扯之人做什么所谓的一生。
骨子里便认为,那是傻子才会做的事。
无利不起早,姜姝华终究还是更相信,这跟屁虫是有利可图。
“只是,一见钟情。”
“不可能。”
脱口而出,姜姝华否定。
“像是隔了许久,再次见到你”跟屁虫指了指心口处:“这里还是会痛。”
姜姝华忍不住捂脸,“大哥,那你会不会是有心脏病啊?”
见到好看的女子,因为心脏加速,才会存在的心脏病。
“心,脏病是何物?”
“字面,只是一种病。得病之人,便时不时这里痛。”
仿照着跟屁虫,姜姝华也指了指心口处。
“我没有病。”
算了,也不清,姜姝华只好劝慰:“若是你下次还有不舒服的时候,便还是尽早去看郎中吧。这种病可能依靠药能调理,若是你日后更严重了,约莫会更麻烦吧。”
“我没病。”
“好,既然你你没病,那咱们便暂且看做你没病吧,只是即便你当真是没病,也完全没有什么必要纠缠我啊。我这里也没有什么好东西。”
姜姝华一脸委屈,她低声道:“所以你也没有必要欺骗我。你对我一见钟情。我从来不相信那个。”
即便她对很多人一见钟情,但是事实证明,看中的不过是人家的皮囊。
姜姝华叹了口气,眼前的跟屁虫兴许也是这种情况。
“我已经嫁做人妇,你若是对我一见钟情是不对的。”姜姝华一脸欣慰:“不过还好,只是一见钟情,没有用情至深这一。趁现下你可以去找个其他好看姑娘,我保证,你也可以一见钟情。到时候自然会将我抛诸脑后了。”
虽然还是想要这跟屁虫的保护,可姜姝华深知,做人不可过于贪心。
毕竟贪心不足蛇吞象。
“怎么样?”
跟屁虫似乎当真是认真在想。
他摇头:“我对你兴许又不是什么一见钟情,你便也听我过了,我同你相见,便已经是所隔许多年。”
莫非原本的姜姝华同跟屁虫是旧相识不成?
如此,便有些麻烦了。
“你听我,你以前所见的我,并不是我,那是另外一个人。”姜姝华神秘兮兮对跟屁虫招,见跟屁虫已经将脑袋完全探过来,她便放低了声音:“看你喜欢原本的姜姝华喜欢到这种地步,我便告诉你个秘密吧。”
“。”
“我不是姜姝华,真正的姜姝华已经死了。”
“嗯。晓得。”
“你晓得?”
声音略微尖锐,姜姝华惊恐地盯着跟屁虫,她又退后了两步,这种事,无论怎么想都太过于匪夷所思,她一时半会儿的属实是没有法子接受。
最终她倚在柱子旁,双紧紧盘于身后的柱子上。
又下心翼翼地吞了口唾沫:“你真的晓得?”
“嗯,晓得,你的一切我都晓得。这许多年,我似是一直在等一个人,见到你时,便晓得我是在等你。”
“你清楚。”姜姝华哆嗦着身子往前行了两步:“你是在见到我之前便晓得有我存在而等我。还是见到我之后才醍醐灌顶,觉得你等的就是我?”
“后者。”
原来还是不晓得。
经过这番交流,姜姝华愈发确定,眼前的跟屁虫根本便不适合深交,简直是太可怕了,令人匪夷所思,同想象当中的人截然不同。
姜姝华叹了口气:“跟屁虫,我实话告诉你吧。”
“嗯?”
“我虽然很是欣赏你的皮囊,但是我真的丁点儿都不喜欢你,原因很是简单,便是因为见到你,我也并没有那种类似于心动的感觉。”
如此,虽然伤人,但是如此才对。
有些话如果不清楚,便等同于吊着人家。
跟屁虫的行为虽然有时候有些讨厌,但也不得不承认去除那些不,他还当真是一个不错的男子。
生的好看,纯情,外加武功盖世,还有严重的保护欲。
若是那位姑娘能够慧眼识珠同她在一起,便一辈子都是安然无虞了。
只是可惜,她没有那个命。
可是她的命,在她看到书中凤无念这个角色并生了怜惜之情的时候,便已经是注定了的。
姜姝华道:“你适合更好的。我这一生约莫便是注定了要去关怀四殿下。”
“他可怜?”
姜姝华低声一笑:“是啊,很可怜,让我控制不住地便想去保护他,不让他受任何伤害。”
“我不可怜?”
“这”姜姝华一怔,她在原书当中并没有发现跟屁虫这个角色的存在,因为不晓得他的身世以及身份,便很难产生共情,何来同情之。
“我不了解你。”
“幼时被抛弃,孑然一身,活到现下我已不晓得度过了多少年岁。”他低声道:“兴许是太久,不记得了吧。”
“你的模样看起来不过是二十有二三的感觉。”
“或许吧,不记得了。”
的确令人心疼,可是跟屁虫武功盖世,应该不会有生命危险的。
她却看到过凤无念的结局,所以她不能允许凤无念出事。
虽不指望谁能理解她,但是没有法子,她只能如此做。
“他哪里可怜?”跟屁虫冷笑:“倘若我帮他夺得了那个位置,你可愿随我离开?”
那个位置是哪个位置
想法闪过,姜姝华下意识地便踮起脚尖捂住了跟屁虫的嘴:“你还当真是没有半点的忌讳,这种话怎么能如此胡?若是被人晓得了可是要被砍头的。”
姜姝华不忘在他脖上比划一下。
未曾想,却被其紧紧握在掌心:“天下无人是我对,若是想杀我,必然要看他们有没有那个本事。我只问你,若是我做到了,你可愿意随我离开?”
“那你要如何做?”
“屠尽所有可能继承那个位置的人,他可名正言顺地登基。”
姜姝华蹙眉:“你便是这种人?”
“嗯?”
“如此暴戾杀伐。”跟屁虫应该是从看惯了人性。
他幼时被抛弃,便必然是经历了许多。
幼,童便是一张白纸,见善为善,见恶为恶。
姜姝华叹息:“你莫要想着杀伐,那并不是一件好事,兴许在你眼中杀伐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式,可在我眼中并非是如此。”
“你若是愿意随我离开,我便不再杀伐。”
用自己威胁她?简直是可笑。
姜姝华道:“随你,只不过若是用杀伐去换取他的皇位,我是不会同意的。那不是什么名正言顺,只能是卑鄙”姜姝华还未曾将话完,便被人揽腰而起,她来不及惊呼,便已经离开了这院落。
“你要带我去哪里?”
“你那院子可不安全。平日里我若是那般见你,便很是容易被人发现。莫非你希望我被人发现?然后你便成了众人口中深夜与人私会的荡妇。”
“那是你自己前去,你成日里那般来无影去无踪,谁能阻止得了你不成?我也并不想同你有所谓的私会之。”姜姝华抱拳,气的鼓起了腮帮子:“我不管,你赶快送我回去。”
过会儿,若是被凤无念发现她找不到,必然会格外生气。
姜姝华自然是不会允许,凤无念的身子不好,若是他生气,必然又会对他的身子造成损伤,这种事只是想想便觉得很是心疼。
“我便是不送。”
“无耻。”
“我成了被这世间所丢弃之人。唯你不会抛弃我。”
这话虽然没有什么不对劲,可是听起来总归是有些奇怪。
“我何时没有抛弃你了?”
是不是真的认错人了。
总感觉这跟屁虫不是在她。
书中原主也不是什么过于善良之人。
而且会有从众心理。
依照跟屁虫口中所,他被天下抛弃,这原主自然不可能待他好。
不过如今也管不了如此多了。
姜姝华最终便也只是低声道:“好了,这些咱们日后若是有会再,今日你必然需要快些将我送回去。”
“你果然最是怕他的担忧。”
不怕不成啊,凤无念哪里经受得住打击。
那不过是个好看的病秧子。
虽然有勇有谋,可终究还是个瘦弱的病秧子。
“我也可怜。”
姜姝华拍了拍他的背:“我晓得,只是你想要寻求我的安慰。也得讲一个先来后到吧?”
“先来的并非他,你果真是什么都不记得了。”
如今终于明白哭笑不得的滋味了。
便是无论你如何,对方都已经完全认定你便是他所想的那个人。
姜姝华只好耸肩,她低声道:“可是你为何能够确定我便是你要找的那个人,莫非你便不觉得有些奇怪么?我同你所知的那人可是一样的?她性子如何?生的如何?”
“许久的事了,但是她如你一模一样,我记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