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猫薄荷可真好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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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 这一天后, 无论系统怎样呼唤, 它的媳妇儿也没有再次出现了。

    在那之后,寇秋过了三四年的清净日子。

    南风书院逐渐迈上了正轨, 含瓶把上下都理的井井有条,渐渐也有文人墨客来这处饮茶闲谈,曲水流觞,倒也是风雅之事。寇秋每日往来于南风馆和将军府之间,偶尔馆中二三十人齐聚在一处嗑嗑瓜子、晒晒太阳, 过的也十分清闲自在。

    在第三年,抚萧前来辞行了。

    他与常来书院的一书生渐生情愫, 那书生并不介意他的风尘出身,愿以一世好好相待。寇秋亲眼见过了这个儿婿,见他形容老实而秀雅, 并不是滥情之人,这才放下心来。

    他对抚萧:“南风书院永远是你的家, 倘若受了委屈, 或有什么不顺心的, 便回来。”

    身畔的仇将军也淡淡插了一句,“还有将军府。”

    抚萧红着眼点头, 似是想哭, 又似是想笑。

    他最终挨个儿将馆中的人抱过去, 最后才来抱寇秋。把手搭上寇老干部的腰时, 抚萧轻声:“爹, 多谢你。”

    寇秋拍了拍他的脊背,瞧着他和书生一同牵手走出门去,竟然生出了一份老父亲望着儿子翅膀长硬了飞走的仓皇无奈。

    系统:【你这就是闲的。】

    寇老干部:【......】

    这一日,他于抚萧走后,收到了一封信。信中不知名人士约他于他幼时所暂居的院中相聚,寇秋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还是依言前去了。

    门吱呀一声推开,里头的落叶金灿灿铺了一地。因着许久没人理,院中荒草横生,几乎无处落脚。

    踩在瑟瑟作响的落叶上,寇秋抬起眼,这才看到院中的石凳上坐的是何人。

    ......是沈翰修。

    可看到他的第一眼,倘若不是系统惊讶地叫出声来,恐怕寇秋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把他和那个风流倜傥的状元郎联系到一处了。

    沈翰修胡子拉碴、不修边幅,他坐在荒芜的院里,只怔怔看着自己的手。看了许久之后,他方才没头没脑地道:“段存,你看,它们已经变成这样了。”

    寇秋瞥到了他手上磨出的厚厚的茧子。上头还有未完全消退的冻疮的痕迹,全然不像是先前沈状元郎养的极好的那双手。

    它们原本是只沾染了墨香的,可如今,到底还是被这岁月的风霜侵蚀了。

    沈翰修唇角缓缓溢上一丝苦涩,他低声道:“我原本以为,赚钱养家,不过是一件极容易的事......”

    幼年时,他有家人来供养。从洪水中逃脱后,他又靠着发段存来供养。他的衣食住行皆不比任何人差,却从未考虑过,原来要做到这些,远远不像他想象中的这般容易。

    是念了一肚子的书,是满腔的才气。可他已不敢再做官,那满肚子的笔墨便成了笑话,赌气只带走的书也变为了废纸。没有银两,甚至连生存下去也不是件容易事。

    “我砍过柴,搬过水缸,也给人种过地、养过鸡,”沈状元定定地凝视着自己这双手,喃喃道,“这些苦头,我都已经吃过了。”

    寇秋眉眼不动,淡漠地站在门口处看着他。

    一滴泪忽然从状元郎的眼角溢出来,他的声音里满含着悔意,一字一顿道:“可我只吃苦了三年——段存,你苦了多少年?”

    像是道将他护的严严实实的屏障,如今终于坍塌了。在这后头展示出来的严峻,足以让沈翰修这个实则从未真正踏入过人世的人胆战心惊。所厌恶的,也渐渐转为了可以理解的、值得思索的。

    为什么要去那种风尘场所?

    为什么要赚那种脏钱?

    那时的沈翰修义正言辞问出这些话,可三年后的他,已经能够自我回答了。

    ——为了活着啊。

    倘若不是无路可走,谁愿意背负上这样的骂名?

    他的嘴唇哆嗦了几下,恍然间觉得,自己与那个“何不食肉糜”的皇帝其实也无甚区别。仗着的,不过是自己从未吃过这些苦罢了。

    “我错了、我错了......”他的眼泪不知何时已经糊满了一张脸,来抓寇秋的手,“段存,我错了——我从不该这些话,你才是对我最好的那个人,一直是!”

    “我不是个东西,我没良心,我狼心狗肺......”

    沈翰修猛地顿了顿,连声线也开始跟着一同颤抖。他尝到了自己泪水苦涩的咸味,咬牙一闭眼,还是出了最后一句话。

    “所以......你回来,好不好?”

    你回来。

    只这一次,我只对不起你这一次......后半生,我定会好好地弥补于你。

    除了你,我还于何处去寻这样诚挚的真心?

    可青年却只是站在原处望着他。段存这几年显然过的极好,脸颊白皙而饱满,露出来的一截手腕白生生的,如同豆腐。他披着用孔雀线织成的斗篷,整个人都熠熠生辉,仿佛被笼罩在了耀眼的光里。

    沈翰修仰头看着他,竟然有些自惭形秽。

    寇秋看了他好一会儿,忽的勾了勾嘴角。

    “晚了,”他轻声,“沈状元,你回来的太晚了。”

    那个把一颗心都挖出来交给你的段存,早已经死在了昔日的南风馆里。你追不回,也再寻不到,已然阴阳相隔。道歉也好,醒悟也罢,都来的太迟了。

    “不,不!”

    沈翰修心头一阵惊惶,几乎扑上前来,想要拽住青年的衣摆,“不迟——我已经回来了,你瞧瞧我,段存,你再瞧瞧我!”

    眼前倏忽闪过一道寒光,再看时,他抓着的那一截布料已经被齐刷刷斩断。有什么人将面前的青年拉后退了几步,一把揽进了怀里。

    沈翰修抬起头,这才意识到来者是何人。

    是那个名扬天下的仇将军。

    他们也算是故人,如今相见,沈翰修却连一个笑都挤不出来。

    仇将军冷着脸,将青年的衣服拍了又拍,又干脆解下自己身上的猩红披风,整个儿包裹在了青年身上。

    做完了这一切,他方才抬起眼,看也未看沈翰修一眼,只对着寇秋道:“饿了么?家中炖了汤。”

    他怀中的大宝贝拽着自己头上的兜帽,扬起一张且白的脸,冲着他笑了笑。

    那一笑便如春花,将沈翰修也看得呆了。

    这么多年,这还是他见到的段存的第一个真情实意的笑。

    几乎是在这一瞬,沈翰修便知道自己是一败涂地了。他死死地咬着嘴,浑身的力气都被一点点卸了下来,那股撑着他从北方一直走回来的气,忽然间便散了。

    他幡然醒悟、蓦然回首,可早已不会有人站在灯火阑珊处。

    沈状元没有再作声。

    他默默地望着眼前的两人相偕着走出去,那身影最终也化为了锋利的刀子,一刀刀刺得他眼生疼。可他还是睁大了眼,从模糊一片的视野里,目送着青年缓缓离去。

    段存一次都没有回头。

    沈翰修知道,自己怕是一辈子也走不出这个院子了。那个人被他弄丢了,他得将他重新找回来。

    他将这座由段存三个月的工钱才买下的院收拾了,在里头简单种了点瓜果,一日日就靠着这些瓜果生活。他坐在院里的荒草中,有一搭没一搭地摇着扇子,不知在等些什么。

    兴许是在等个结局罢。

    这一日,在他再次于心中念过段存的名字后,他终于又在梦中见到了这人。

    段存还是一十二岁的模样,脸颊尚有些青涩,沉默地坐在院中搓洗衣服,偶尔回头来看一眼正在翻书的他。

    “我......”

    沈翰修听到自己,“我也想去参加童试。”

    段存咬了咬嘴唇,稚嫩的脸上飞快地闪过一丝与他年纪不太相符的忧虑来,随即又若无其事地笑了,“翰修当真想去?”

    “是。”沈翰修用力地点头,“书院里的夫子都,我一定能考好。”

    段存于是把手在自己的裤上用力擦了擦,擦干了上头的水渍。他把自己口袋里为数不多的几枚钱币数了又数,最后仍旧塞回去,勉力笑了笑。

    “书院啊......真好。”

    他轻声。

    “那便去吧。”

    ——那便去吧。

    沈翰修的眼中忽然有了泪意。他情不自禁地剧烈抽噎着,酸涩几乎要冲破喉咙,从他的心脏里迸出来。他被这泪弄醒了,手忙脚乱擦了擦,迫使自己再睡过去,好再梦见那时的少年一次。

    睡啊!

    就这一次!就这一次,从这之后,他兴许便再也见不到段存了!

    可是愈是擦,那眼泪便掉的越多。到最后,褥子都被浸湿了一大片,沈翰修枕着冰凉的褥子,终于慢慢放出了声音。

    他哭的声音嘶哑,像是个丢了什么的孩子。

    仇冽在这世界做官到了五十岁。

    在再也没法上战场之后,他带着寇秋一同踏上了旅途。他们看过了山、林、雪、月、溪流,走过了大江南北。而南风书院中,含瓶最终接受了陈老板,两人一同携手,生意做得越来越红火,到了最后,连隔壁清风楼的产业也变成了他们的。

    多年后,南风馆的倌们讲起自己的励志经历,是这么的。

    我们做的最成功的一笔买卖,就是我们老板把他自己卖出去了。

    然后,我们就走上了踏出泥沼、迈向和谐的社会主义大道。

    吞龙的话本也一直写到了五六十岁。后来,他的本子极受欢迎,有几部甚至改为了戏,有戏子浓墨重彩画了妆,亲自上演这一出悲欢离合。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一部,是由将军府的仇将军特别资助其上演的。

    这一出戏叫做真情记,讲的是有一位倌馆老板把自己卖给了一位将军,两人心意相通获得幸福的故事。

    是不是听起来有点耳熟?

    起码京城里的百姓,都知道这究竟唱的是哪一出。

    当事人仇将军不仅亲自提供了素材并帮吞龙润色了文笔,最后还常常带着段老板过来听这处戏,每一回演出完后,都要数他的掌声最热烈,赏钱也最大方,还要侧过脸,很是正儿八经地和身边的段老板:“我觉得这一部戏真是感人至深。”

    当然,百姓们也注意到,段老板的脸青一阵白一阵,看起来非常想要找个地缝钻进去。

    对了,在做了许多善举之后,寇秋最后还给了段存他的本名。他已不再是人们口中的柳老板,而是真真正正的大善人段老板了。他广做善事,年年都施粮、搭棚,买下的田地也是免费与人们耕作,声名越来越响。每个忍提起来时,总是要赞他一声活菩萨。

    寇秋活到了八十五岁,与仇将军于同一天逝去,无病而逝。同一天早些时候,就在城东的一座孤零零的院里,当年名动天下的状元郎坐在满院的杂草里,也慢慢闭上了眼睛。他的嘴角上翘,像是一个美梦。

    “确定殉职了?”

    “是。”

    “哎,”面前的领导长叹了一声,眉头紧紧地蹙了起来,“多好的孩子......”

    照片上的青年笑得俊朗又阳光,手臂中牢牢抱着一个警帽,身姿挺正。

    领导用力伸手按压了下眉心,这才又抬起头来,看着面前来向自己汇报的部长。他沉思片刻,道:“这样,你们部中不能缺人,我很快会和其他部门联系,看能不能再派一个人过去。”

    他拍了拍部长的肩。

    部长道:“是。”

    “要是有新同志,你们队里的思想工作也得一定做好了,”领导又加上一句,“尤其是阮,不能有脾气......哪怕换了搭档,也得踏踏实实给我干,完成好组织交代的任务,不许闹,让他记住。”

    想及阮寻,部长也不禁摇头笑了笑,随即点了点头,拉开办公室,走出了门。

    刚刚话里提到的青年就靠在外头的墙上,眼巴巴地望着他。瞧见他出来了,寇秋忙站直了,道:“部长。”

    “阮啊......”

    部长拍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这么看来,你恐怕马上就要有一个新搭档了。方才领导也嘱咐了,这种时候,你可不能闹脾气。”

    怎么会闹脾气呢?

    寇老干部眼睛亮晶晶,二话不把手举起来,敬了一个礼。

    “是!我保证不带个人情绪,完美完成任务!”

    他忽然间声音一大,部长反倒被他吓了一大跳,诧异地望着他。望了半天,这才又笑了,:“这么激动干什么?”

    寇秋心,终于能一过来就为人民服务了,这不,还有点不习惯。

    系统崽子担忧地:【你悠着点,别太亢奋,被人抓进精神病院去了。】

    它可还要留在这儿看爸夫呢。

    寇秋整了整自己的警服,信誓旦旦道:【没问题。】

    系统瞅着他,心想,这话我怎么那么不信呢......

    寇秋所在的这具身体的原身叫阮寻,效力于公安名下的特殊事件处理部。部门处理的是社会上的各种应急突发事件,偶尔也会接手一些目前的科学尚且无法解释的案件,帮助传递证据,交由上级处理。

    待在这样一个身体里,寇老干部觉得很满意。

    他站在局里的走廊里,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啊......党员的芬芳。】

    系统:【......】

    完蛋了,这妥妥是要上天的节奏啊。

    寇老干部还意犹未尽,【真香。】

    系统崽子一脸的绝望,觉得自己的宿主脚下再踩点风,就能直接起飞了。

    对这身份这么陶醉的,寇秋还是这么多宿主中的第一个。

    简直是宿主界的龙卷风。

    寇秋在办公室中坐了一会儿,翻看了几个案宗。特殊事件处理部的成员往往是两两结对完成任务,而原主阮寻的搭档因公殉职不久,只得听从安排,在其他人都出去完成任务时,乖乖待在房间里等新搭档。

    寇老干部觉得很可惜,还试图再争取争取,“真的不能出去吗?我出去指挥指挥交通也好啊!”

    这样能一上来就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可不多,当然得好好地抓紧了!

    部长手里的材料卷成了卷,用力地拍了拍他的脑袋。

    “想什么呢?”部长笑骂道,“那是人家交警的活儿——怎么,你这会儿就在我们特处部呆烦了,想出去跟人家交警抢饭碗?”

    寇老干部只好把自己满心的渴望勉强压抑住了。

    整整一上午只能坐在这里,不能出去奉献自己的光和热,简直让人绝望。

    部长看着青年头顶的毛都蔫了下来,又有些无奈,只得又拍拍眼前这颗毛脑袋。

    “下午就来了,”他道,“是从省部那边调来的,原来还参加过不少比赛,拿了挺多第一。叫什么来着......”

    他费力地想了想,道,“对了,叫应存。”

    果真,在吃过午饭后,寇秋在门口见到了他的新搭档。

    特处部的伙食不错,四菜一汤。寇秋了满满一碗的西红柿鸡蛋汤,刚刚端到桌上,就听见外头有人叫他。

    “阮寻,阮寻!”那人叫,“你的搭档来了!”

    寇秋把午饭放下了,拿餐巾纸擦了擦手,忙迎了出去。

    处长正引着一人穿过走廊,向着他们的方向走来。寇秋站在门口看了看,那青年的制服从第一颗严严谨谨规规矩矩扣到了最后一颗,身形笔直,裤腿的弧线干净利落。他的身材比例显然很好,军绿色武装带扣在了极上方,愈发衬得腰细,却是那种极有力量的细,显露出一双优越的长腿。

    就这么远,寇秋估量了下,对方估计要比自己高上半头。

    不过这也没什么关系,大家都是同样要为社会主义做贡献的建设者,寇秋非常欢迎新同志。

    应存的脸上带着副薄薄的金丝眼镜,很有些斯文败类的气质。他略薄的唇淡淡地抿着,眼睛是极其幽深的墨色,不动声色注视着前面,看向人时也带着种凉薄的意味,仿佛是根本没把人真正看进去似的。

    他走近了几步,目光忽然一扫,定格在了寇秋身上。

    寇老干部突然觉得有点不妙。

    他咳了两声,问自己的崽:【阿崽,你有闻到什么味道吗?】

    系统装不懂,【没有啊,什么味道?】

    寇秋又动了动鼻子,将那一缕飘来荡去的气味完全吸进鼻子里。

    好......

    好香......

    这气味完全不同于刚才所的党员的香味,像是草木,他闻了闻,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自己浑身上下的血液仿佛都沸腾起来了。汩汩冒泡的血像是要冲破这层薄薄的皮肤的阻碍,直接冲出来,跳出他的心脏。

    “阮,”处长还在介绍,“这位是应存。”

    寇秋又吸了吸鼻子,那香味更重了,像是活了过来,探着身子把自己往他鼻子里挤。

    “应存,”处长拍了拍身畔青年的肩,“这便是阮寻,你的新搭档。”

    青年眼睛眨也不眨望着仍旧呆呆的寇秋,忽然间抿了抿唇,伸过来一只手。

    “应存。”他简短道。

    伸过来的手干净而修长,指甲被修剪的整整齐齐,关节处也是纤长的。寇秋看了会儿,那股草木的气息更重了,冲击的他眼前都雪白一片,不仅太阳穴怦怦直跳,甚至连腿都有些软。

    处长见他久久没有反应,不得不干笑着出来岔,“阮,阮?”

    他扭过头,对应存解释道:“阮寻是我们部门最杰出的人才。他平日里并不是这样,只是可能因为搭档去世,受的击有些重,还未完全清醒过来。”

    青年颔首,淡淡道:“是。”

    处长忙又扭过头去,催促道:“阮,你快点——等等,阮?”

    紧接着,就当着全走廊人的面,站立着的、素来最桀骜不驯的阮寻阮警官,忽然对着新来的应警官伸过来的那只手,啪嗒啪嗒流了一串口水。

    然后,他张开了嘴,亮出了里头两颗尖尖的虎牙。

    咬了上去。

    “......”

    一瞬间,满长廊寂静。连一旁介绍的处长也呆了,目瞪口呆望着自己这个得意门生,全然反应不过来发生了什么。

    这、是、干、嘛?

    虎牙的顶端还有些尖锐,触着柔软的皮肤时却并不扎人,有种奇异的瘙痒感。应寻只诧异了一瞬,随即便重新镇定下来,向后缩回了手,另一只手固定着青年的脑袋,从他的牙下拯救出了自己的胳膊。

    “特处部的迎接礼仪,真是新奇。”

    处长只好干笑。

    寇秋的脑袋木木的,下意识还要继续去咬,却听脑中的系统一声惨叫,【阿爸!】

    【......】

    寇秋终于反应过来了。他瞧着青年手上的一个鲜明的口水印子,红红的一片。

    ......这是发生了什么?

    【别想了,】系统,【别怀疑,就是你咬的!】

    寇老干部整个儿一懵。

    他的脚像是踩在云上,不仅腿软,连腰也软,整个人简直要软成一根面条,甚至还觉得自己头上和后头多了点什么。他勉强维持着镇定,道:“那我就先走一步。”

    完后,寇老干部立刻飞快地溜了。他一瞬间钻到了走廊的洗手间内,把自己反锁在了其中一间隔间里,沉默许久后,这才缓缓取下了帽子。

    往头上摸了一把。

    ......

    毛茸茸的。

    尖尖的,又轮廓圆润的。立在头顶上的。

    两个。

    寇秋静默了好一会儿,摸出了身上的手机,开自拍功能,对着自己头上照了照。

    ——哦呵。

    他眼前顿时一黑。

    外头一圈淡淡的黑毛、里头的耳廓粉红粉红,绒毛柔软地覆在上头,看起来软呼呼的,还有点韧性。

    这赫然又是一双耳朵。

    寇老干部坐在马桶上,两眼无神,半晌才道:【阿崽,你有什么要和我的吗?】

    系统崽子:【......】

    它迟疑了片刻,声道:【干巴爹?】

    寇秋咽了口唾沫,慢慢解开了自己的皮带,拉下了裤子。

    他从后头掏出了一条毛茸茸的尾巴,手感相当不错,毛又蓬松又软,摇起来还有点风。

    系统试图安慰他,【你看,这么一来,你夏天就可以用尾巴扇风了,多好,省电费!】

    寇老干部差点呵呵它一脸。

    他生无可恋抱着自己的大尾巴在厕所里蹲了一个半时,深刻思索自己在连个人都不是的情况下要怎么为人民服务。最终站起身来时,两腿一软,差点直接摔在厕所隔间里。

    系统不敢话了。

    好在这么一摔,耳朵和尾巴都收了回去。刚才差点把裤子都撑裂的大尾巴一没,这身制服瞬间便变得合身了不少,寇秋整了整衣襟,勉强定了定心神,走了出去。

    哪怕不是人,他也要有梦想。

    有梦想谁都了不起!

    回到办公室时,上午出任务的同事们都还未回来,只有一件被换下来的制服孤零零放置在桌面上,像是应存刚刚换下的。寇秋从办公室门口便闻到了那股味道,心情复杂地挣扎了半天,终究还是抵抗不了,缓缓走了过去。

    离得越近,香气便越浓。

    寇秋动着鼻子,很有负罪感地闻了一会儿,屏住了呼吸。

    不能吸!

    就,就吸一会儿......

    不能吸,真不能吸!这味道好像能上瘾!

    可真的好好闻......

    那衣服就像自己长出了手来似的,拼命冲着他挥,还要扯着音喊,来啊来啊,来吸我啊......

    寇老干部头一回尝试到了进退两难的滋味。

    他咽了口唾沫,只忍这一会儿,便忍出了满头的汗,绝望地在心底对系统崽子:【我怀疑这位新同志身上可能是携带了新型毒品。】

    否则,怎么解释他控制不住地在吸气的边缘试探?

    系统崽子:【......】

    寇秋再忍了几分钟,便再也忍不住了。他飞快地抬起眼,朝着四周看了眼,见并没有人,便拖着沉重的步子,慢慢地、慢慢地向着那衣服靠近了一步。

    靠近了一点儿,深深吸了一大口。

    好爽。( ω )

    步子于是又慢腾腾朝那边移动了一点。

    好香好香!

    想咬......

    寇老干部艰难地挣扎了会儿,:【我不咬,我就看看。】

    系统:【呵呵。】

    我不信,我就听听。

    “我就看看。”

    寇老干部正儿八经给自己找了个理由,随后慢慢把那衣服举起来,整个缓缓展开——那股草木的气息顿时铺面而来,将他整个人都包裹住了,爽的他一个哆嗦,一股热流涌过,隐隐察觉到自己的耳朵尾巴又出来了。

    可眼下已经管不了了。

    寇秋刚开始时还是矜持地把头靠近一点,最后干脆整个儿把脑袋埋了进去,顶着那衣服疯狂吸气。

    站着还有点不太爽,他于是默默在墙根处坐下了,就坐在自己的鼓鼓囊囊一大团的毛尾巴上,整个人被罩进衣服里,吸着吸着,就亮出了自己的虎牙。

    好爽!

    从没体验过的,飞一样的感觉!

    可就在他几乎快上天的时候,办公室的门被人推开了。刚刚换了衣服的新同事站在门口,垂着眼望着他抱着衣服一个劲儿又吸又舔,情形一度变得十分尴尬。

    寇秋整个人猛地一哆嗦,终于从吸的几乎迷醉的情况下反应了过来。

    应存黑黝黝的眼望望他,又望望那件沾了口水的衣服,神情一点点变得若有所思。

    寇老干部:“......”

    不、不是这样的!

    我只想和你做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的好同志,我不是痴汉,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