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 酒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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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走了恋恋不舍的秦风王梓一家之后,陆晓和夏尧是分别哄睡了怀瑾和舒然,两个娃从出生到现在鲜少在他们身边睡觉,早就养成了独立的西瓜,夏尧关上门,目光所及之处就是女儿抱着他送给她的新买的芭比娃娃,嘴角微微上扬,甜蜜地进入了梦乡。

    陆晓站在儿子怀瑾的门口,双环胸,明显是在等他,夏尧走到她的面前,抱住了她,在她的唇上啄了一口,“一天不见就想死你了。”

    “今天的嘴是抹了蜂蜜了?还是今天把舒然的蛋糕给偷吃了。”陆晓并不知道夏尧买了蛋糕,她还特意想了想是不是谁的生日,想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出来。

    “都有都有。”夏尧抱着老婆不撒,和女儿的肉嘟嘟的感觉不一样,老婆的身材线条恰得他的心意,“对了,咱们去天台看看风景?”

    虽然快要入夏,但是郊区的凉意始终要比城市里走得更晚,两人穿着情侣长袖睡衣,上面印着舒然最喜欢的动画片海绵宝宝,当时买的时候,怀瑾是一万个不愿意,最后在舒然的软磨硬泡下,还是让她如了愿。

    “什么事情啊?”陆晓和他生活了四五年的时间,早就成了他肚子里的蛔虫,此情此景,早就明了了很多。

    “今天老秦给了我一个地址。”夏尧并没有隐瞒,“你猜猜我看到了谁?”他并不知道陆晓还记不记得这号人物,毕竟当时是他自作主张让心理医生做了深度的催眠,她总是自己记忆力太差,年纪轻轻地就有些记不住东西了。

    “谁?”陆晓瞳仁里的好奇格外的明显。“叶离。”夏尧出口两字,陆晓愣了两秒,这个名字很熟悉,但是脑海里并没有他的样子,“这人,是谁?我认识吗?”陆晓出声疑惑,夏尧立马隐藏不安的情绪,“也就是我们之前的一个朋友,后来犯了事,也就进去了。”

    “那现在怎么样了?”陆晓担心的样子看起来很陌生,“是出来了?”“嗯。”夏尧拉着她摇椅上,单环着她的腰肢,“老婆,当年你到底看到了什么?”

    “当年?哪个当年?”陆晓有些好奇夏尧话里的意思,今天白天的时候,王梓也了一些稀奇古怪让她听不懂的话。

    “没事,记得不就算了。”夏尧没有往深了问,总归是忘记了,这一切,夏尧明白,是自己自私,可是他并不愿意看到老婆陷入危险之中,这种事情他一个人独自承受可能会让威胁降到最低。

    两人就这样安安静静地坐在摇椅上,夏尧单脚蹬地,耳边的风声忽然变快了,远离了城市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人心的宁静并不是在城市喧嚣中夹缝中生存,它是顺其自然的,时常陪伴在他们身边的。

    陆晓靠在他的肩膀上,耳边能够清晰地听到他的心跳声,平稳而有力,莫名的安心,之前的她,或许更加浮躁,现在的她,更喜欢这样的生活,旁边有一家人,各自安好,常常陪伴,挺好挺好。

    如果生活能够让所有人都满意,那么案件的发生或许就会变成零了。

    杨建新并没有回警局,预告杀人犯已经落,上的评论也有好有坏,有人称赞,有人倒彩,他坐在酒馆里,滑动着页面,群里老陈也在吆喝着,尽快把这个案子解决不要拖延时间。

    白晨忽然一条信息发来,“杨哥,你在哪里呢?”

    “在酒馆里喝酒呢,明天我休假。”“来咯!来咯!让让啊!”酒馆老板高举着托盘,不大的面积,人还挺多,杨建新的对面坐着陌生人,边放着黑色的公文包,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面前放着一盘咸味的花生米,一次性的白色筷子上有了刺毛,夹起一颗,放进嘴里,然后喝了一口啤酒,杨建新面前空空如也。

    “你要吃吗?”男人扯了扯自己勒脖子的领带,把花生米的盘子往中间推了推,“你也有不太开心的事情?”

    两个陌生人,或许是互相看出了对方的情绪,杨建新并没有拒绝,夹起花生米的那一刻,他就已经回答了他的问题。

    “你的酒!”杨建新第一次来,只能看着菜单的招牌推荐,男人抿嘴一笑,“今天才来的?”

    “嗯。”店家还放了三碟下酒菜,他也推到了中间。“我可是这里的老熟人了,这酒啊,比你里的好喝一些。”

    酒馆不同于外面的炒菜馆子啊,火锅,总归是要安静一些的,都是有心事之人,但是店面看起来并不是走清新风的,黄晕的灯光打在木板上,宁静又深远,还有一丝丝的困意。

    “真的?”杨建新是半信半疑,“那能我喝喝?”“行啊!交换吧!”男人倒是大方,拿着他的杯子,倒了满满的一杯。

    杨建新也不会吝啬,陌生人之间的碰杯,只是在当下的情感,并没有太多别的勾心斗角的情绪,就算是他为了能够喝上一口比他自己中贵的酒,还是让杨建新觉得有些可爱。

    “还真是挺好喝的。”杨建新抿了一口,“再来点。”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环境的原因,他沉浸其中的时候,就像是之前林晓东的舒适区一样,一想到这里,他里的塑料杯子里的酒都一下子涌了上来,“哎哎哎哎哎!别浪费啊!”男人拿着自己的塑料杯子接着剩下的酒。“怎么了?感觉这个情绪就这样控制不住了?”西装男笑着,“哎呀,人生嘛,就是这样,十有八九都是不如意的。”男人的话,再加上那释怀又无奈的声音,杨建新没有一句话,默默地听着,前三十年的人生里,他过得比很多人要好很多,长久地待在舒适区之后,很多能力渐渐开始丧失,“我啊,今天被炒鱿鱼了,因为太能干了,把我的组长给惹到了,看不惯我。”男人又倒了一杯酒,哗啦啦地流着,毫不犹豫地流着,正像是从他口中出的话一样,厌恶感十足。

    “没事,这种人就是羡慕嫉妒了。”杨建新也只能用言语安慰一下,“来,喝酒!喝酒就是要高兴!心情不好喝酒的话对身体也不好吧。”两个人连喝了几杯,有人离开,有人进来,他们纹丝不动,不醉不归,反正一个休假,一个长假。

    夜深已久,两人勾肩搭背,唱着不知名的歌曲,“哎呀!之前在我面前坐了不少的人,也看过了不少的脸色和疑惑,还有人啊,咳咳咳...觉得我特别奇怪的,还连续来了几天,没有人愿意和我话。”西装男笑着,怼了怼杨建新的腰肢,“你呢,我现在啊,都不知道你是干嘛的。”

    两人走在大道上,人烟稀少,也不知道该去哪里。

    “普通职业。”杨建新并没有喝多少,大多数都是被他倒在了桌下的垃圾桶,作为警察,他需要时刻保持清醒。

    “也好啊,总比我这个自由职业好得多。”男人拍着他的肩膀,“生活在底层,身上的压力不仅仅是来自于家庭了,还有啊,各种压迫,哈哈哈,现在啊,我终于解脱了,成为了自由的人!”

    男人在街上哈哈大笑,杨建新被他爽朗的笑声所感染,嘴角也渐渐上扬了,跟着他一起大喊大叫,扫街的中年人也被吓了一跳,有些担心,可又是有些开心的,因为他不止一次地听到了,也哼着和他们同样的歌曲,眼中的笑意渐渐地一点点地加深。

    “哎!我往这边走咯!再见!”西装男松开了他的肩膀,“今天是我这二十八年来最开心的一天了!”站得并不稳,朝着杨建新挥,前面正好是红绿灯人行道,“不用送啦,我会心的!”

    杨建新就这样站着,也不知道今后会不会再见面,突然来的朋友,心里的烦恼早就烟消云散了。

    横冲直撞的人,摇摇晃晃的人,相遇时,总是会有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比如,溅到了杨建新的脸上,他以为是下雨了,抬起头的时候,并没有...

    只觉得耳边的轮胎摩擦地面的声音让他觉得刺耳,扫街的中年人大叫一声,“快!救护车!”他就在不远处,他的双腿,无法动弹,自己的眼前,就是那个西装男,刚刚着自己会心的西装男,刹那间,就不见了,只剩下躯壳,无法瞑目。

    “快啊!打120!”耳边的嚎叫声越来越模糊,“醒醒!快醒醒!”中年大叔拍着西装男的脸,血流不止,早就没有了生命迹象。

    “让我来吧。”杨建新站在他身后,一地的血,他摸着男人的双眼,微微向下,“对不起。”歉疚不已,而他从来都是这样的人。

    “我去打救护车的电话。”大叔慌慌张张,杨建新淡定自如,“我就是警察。对,我就是警察。”他的话,中年大叔并没有听到,他在给自己听。

    杨建新想要集中注意力,松开的时候,男人的眼睛还是闭上了,救护车在10分钟之内抵达现场,在警局值班的白晨也接到了杨建新的电话,“好的!我马上来!”

    白晨出了技术部之后碰到了林晓东,“晓东哥!杨哥那里出事了!”话音刚落,一阵风飘了过去,白晨身上的衬衫角都飘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