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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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 做完明天的吃摊的准备工作之后, 余清泽在堂屋里跟常浩一起学习。常浩写着夫子交代的作业, 余清泽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一边用常浩的沙木盘学写繁体字。

    刚开始还挺认真的,看着看着他就走神了。

    自从上午决定在哥儿节的时候向乐哥儿挑明自己的感情, 余清泽兴奋了很久,嘴角一直勾着, 激动的心情一直持续着。

    他暗自想着,等哥儿节那天,自己是先这样, 再那样, 还是先那样再这样?脑子里模拟着约会和告白的情节,自己傻乐出声了都不知道。

    “嘿嘿……”

    常浩少年正在写字的手一抖, 毛笔笔头一重, 正在写的那一竖顿时扭了一下, 中间拐出来个大肚子。

    常浩:……好好的一个字, 就这么毁了。

    少年叹口气, 抬头诧异地看着旁边的余清泽。

    余大哥看的书这么有趣吗?可是自己一张纸的字都要写完了,他好像都还没翻页……

    “嘿嘿嘿……”

    常浩:……噫,怎么觉得这笑声越来越诡异了?

    “余大哥, 这本书很有趣吗?讲什么的呀?”常浩好奇问道。

    可惜,他的余大哥双眼盯着书本,脑子却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而耳朵已经封闭了,根本没听见他的问题。

    常浩:……

    “余大哥?”常浩面无表情地又叫了一声, 还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终于将那个‘沉迷书海不可自拔’的余大哥给惊醒了。

    “啊?什么?浩你什么?”余清泽一惊,看着常浩的无奈加无语的表情。他才意识到自己想得太入迷了,嘴角的傻笑都来不及收起来。

    常浩指着他手里的书,问道:“这一页了什么有趣的故事吗?你都看了老半天了,还嘿嘿嘿地笑。”

    “有吗?”余清泽伸手抹了下脸,将脸上的表情收敛了一下,然后才回答常浩之前的问题:“我在想事情,没看书。”

    常浩好奇了,问道:“你想什么啊?那么出神,叫你都没听见,是什么好事吗?”

    余清泽脑子里闪过自己刚才想的东西,笑眯眯道:“好事。诶,浩,我问你,你哥以前过哥儿节的时候都是跟谁一起去城里看花灯的?”

    “哥儿节?”常浩摇摇头,道:“我哥不过哥儿节的,我记忆中他从来没在哥儿节去过城里看花灯,只有端阳节、中秋节和元宵节才会跟我和爷爷去看花灯的。”

    余清泽惊讶了,嘴巴不自觉张得大大的,问道:“一次都没去?”

    常浩点头,很肯定地道:“从我有记忆来,我们都只是在端阳节、中秋节和元宵节去城里看花灯的,我哥肯定没在哥儿节去过。”

    常乐要是从来不去的话,那不就麻烦了?自己要是邀请他去,以他的性格,肯定不会去啊。

    余清泽皱眉想了又想,怎么才能把常乐带去城里呢?

    “余大哥,你想去城里看看花灯啊?”常浩瞪着眼睛问他。

    余清泽看着常浩,忽然灵机一动,问道:“对,我想去看看。”余清泽看了下厨房的方向,然后声道:“我还想带你哥一起去,你有什么办法没有?”

    常浩双眼一亮,也声问道:“你们要去幽会吗?”

    “什么幽会!乱用词!”余清泽拍了下常浩的脑袋,纠正道:“是‘约会’。”

    “哦哦,约~会~”常浩挤眉弄眼地学了一下,偷笑起来。

    余清泽没好气地拍了他一下,然后道:“快给我想办法,要是我直接叫他去,他肯定不会去的,你得帮我啊。”

    “很简单啊。”常浩答道。

    余清泽急问:“怎样?”

    常浩眼珠子一转,笑嘻嘻地道:“余大哥,每次有灯会的时候,街上都有卖糖人的,可好吃了,我每次去我哥都会给我买一个呢。”

    这个吃货!

    余清泽笑骂道:“就记得吃!行了,我给你买,你还想吃什么我都给你买回来,行了吧?快。”

    “还有炒栗子和山楂葫芦!”

    “好好好,你快什么办法,你哥待会就洗完了!”

    “过来一点。”常浩神神秘秘地朝余清泽招了招手,示意他靠近点。

    余清泽附耳过去,常浩便在他耳边这样那样地了一通。

    完之后,余清泽有点儿怀疑,道:“能行?”

    常浩拍着胸脯,信心满满地道:“肯定行!我哥,我了解!”

    余清泽又怀疑地看了他一眼,道:“不是为了糖人、炒栗子和山楂葫芦?”

    常浩嘿嘿笑着,捏着手指比了个一丢丢的手势,道:“这也是其中一个很很的原因啦,你不用在意,最主要的是,这办法能行就可以了。”

    “行吧,相信你这次,那你可配合好啊。”

    “没问题。”

    初八,哥儿节,吃摊不出摊,休息。

    常乐一家的生活习惯都很好,基本不睡懒觉,大家都起得早。

    常爷爷早上起来就喜欢到田里地里转一圈,有时候就顺便把猪草割回来了,常乐一般去割猪草或者去洗衣服,而常浩自从上学堂后,早上就得一边扎马步一边背书。

    少年上学很用心,每天除了完成夫子交代的功课,还会让余清泽另外再教他学认字。少年记忆好,人也聪明勤奋,学得还挺快,余秀才都表扬过,这让常乐和常爷爷都很高兴。

    余清泽特意起早了些,做了丰富的早餐,混沌、灌汤包、水晶饺子、凉拌海带丝、咸骨菜干粥。

    平常他们出摊比较早,早饭都吃得比较简单,现在有时间了,他就想让大家吃好点,吃丰富点。

    而且今天还是哥儿节。

    早餐桌上,几人看着一桌丰盛的早餐,吃惊又开心。

    “乐哥儿,来,今天是哥儿节,也就是你的节日,我祝你节日快乐,天天开心。”余清泽夹起一个水晶饺子放到乐哥儿面前的碗里,笑着道。

    第一次听到这样祝他节日快乐的,常乐有些羞赧,脸色红了红,伸手比了个感谢的手势。

    常浩有样学样,夹了个灌汤包也放进他哥碗里,道:“那我祝哥你,祝你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少年很少这么文绉绉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贺词,一时还卡了一下,完自己先嘿嘿笑起来。

    常乐笑了笑,也比划着道谢,还伸手夹了个灌汤包放进弟弟碗里。

    常爷爷笑眯眯地,啥也没,夹了一筷子海带丝到孙子碗里,“多吃点。”

    常乐双手捧碗接过了,朝爷爷点头笑。

    早餐和和美美香喷喷地吃了。

    因为花灯会在晚上,白天除了常浩去上学,他们都下地去了。趁着在家,他们把萝卜、大白菜和香菜芹菜种子都撒下去了,这会播种,过年那会就可以吃。

    中午的时候,常浩放学回来,拉着他哥开始撒娇:“哥,今天晚上有花灯会,我们去看好不好?学堂里大家都去看呢,我们也去吧?好久没去过了。”

    常乐比划了一下,意思是过几天就中秋节了,到时候再去。

    “过几天也去,今天也去吧,我还从来没在哥儿节去逛过花灯会呢,听学堂里有人哥儿节卖的花灯都不一样呢,可漂亮了。”常浩眼巴巴地望着他哥,那表情要多可怜有多可怜,要多想去就有多想去。

    常乐心里是下意识不想在哥儿节出去的,可看着弟弟这么期待,他顿时又心软了,纠结地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点了头。

    常浩见他哥同意了,非常之开心,然后就飞奔到厨房跟余清泽报告好消息。

    “好子,晚上给你带好吃的!”余清泽给他比了个大拇指表扬了下,常浩少年便又高兴地飞出去找爷爷了。余大哥的计划还得爷爷配合,得先跟爷爷通通气。

    下午,因为决定了晚上要去看花灯,晚餐就吃得比较早,常浩下午放学后,他们便开吃了,趁着天没黑好走路。

    美味的晚饭吃过,几人还稍稍洗漱了一下,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然后四人锁了门,开开心心地往城里走去。

    跟他们一样想法的人不少,许多村民也都这个时候出发往城里走。

    有村民看到常浩常乐他们,便聊起来:“哟,常浩,你们今天也去看花灯吗?”

    常浩嘴溜起,道:“是啊,凤伯么,你们也全家一起去呀?”

    “对,去热闹热闹。”

    两人就这么有一句每一句地聊着,等从路走到官道口了,常浩忽然惊叫了一声。

    “哎呀,坏了!”

    几人转头看他,余清泽很‘关切’地问道:“怎么了?”

    常爷爷瞪他一眼,道:“皮猴子,你乱叫什么?”

    常乐也不明所以地看着弟弟。

    常浩挠挠头,一脸便秘苦闷的表情,道:“爷爷,我忘了夫子今天布置了三张纸的功课,等回来再写,我估计写不完了。要是明天交不齐,夫子会手板心的。”

    常爷爷特别配合,道:“那你还想去城里?”

    常浩苦着脸道:“好久没去了嘛。”

    “行了,那你别去了,回去把功课好好写完,看花灯过几天中秋节也可以去。”

    常浩特别纠结地望了城里的方向一眼,然后惆怅地道:“好吧。”

    然后常爷爷就带着常浩转身准备回去,谁知常乐见了也跟着往回走了。

    常浩见了,赶紧叫住他哥:“哎哥,我跟爷爷回去就行了,你跟余大哥去城里看花灯吧,余大哥来了咱们这还是第一次看花灯呢。”

    常乐一听,又下意识地回头看余清泽。

    余清泽笑道:“我是挺想去看看的。”

    常浩连忙道:“哥你带余大哥去吧,他第一次去花灯会,肯定不知道咱们这里什么好玩,得有熟人带着。”

    常乐就很纠结了。这孤男寡男地,一汉子一哥儿一起去看哥儿节的花灯,这,不太合适……

    那边,常爷爷也开口了,道:“乐,你就带阿泽去吧,注意荷包,人多的时候扒手多。”

    爷爷都开口了,常乐迟疑地点了下头,心里还鄙视了一下自己,自己心里对余大哥的那点心思真是太不该了,肯定也只有自己觉得不合适,余大哥这么坦荡荡的,才不会多想。

    于是,四人分道。

    余清泽和常乐走的时候,常浩还特别嘱咐了要给他带吃的回来。

    常乐以为是跟他的,还很郑重地点头答应了。看得余清泽哭笑不得。

    官道上去城里的人不少。虽是哥儿节,但也不单只有哥儿才会去,有些是一大家子都出来了,有些一看就是‘有情郎’组合,还有些是汉子陪着自家的哥儿来做护花使者的。

    余清泽和常乐两人走路步子都比较快,一路上余清泽特意找话题问些花灯会上都有些什么好玩的好看的,常乐一一给他比划着答了。

    经过这么久的学习和锻炼,常乐的手语,余清泽已经能认出来七八成,两人倒是也没尴尬地‘聊’了一路。

    总之,一路上也蛮和谐顺利的。

    到了城门口,天色刚好黑下来,还没进城,他们便已看到了西大街上闪耀的各色花灯,橘黄的灯光将夜色都照亮了。

    “好漂亮!”一进城,余清泽就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叹。

    虽然现代的霓虹灯也很漂亮,光与影的交替还能组合成各种有趣的图形,但那些对于看惯了的余清泽来比较常见了,引不起多大兴趣。

    不过,现在,在这异世界,这种充满古色古香的城市街道上,被各色花灯装点得亮如白昼;还有那各种摊,熙攘的人群,真是热闹得很。

    白天和夜晚的差距真是很大。虽然他对这条街可以是很熟悉了,但仍像是第一次见到一样。

    这种以前只能在电影电视中看见的繁华场景忽然呈现在余清泽面前,他顿时感觉有些不真实,像在看电影。

    直到感觉自己的衣袖被扯了一下,余清泽从愣神中恢复过来,他看向常乐,问道:“乐哥儿,怎么了?”

    常乐只是看他在发呆,所以才扯他的,现在见他问,便伸手往前一指,示意赶紧去逛。

    余清泽点头道:“走。”

    花灯会主要在南北大街和东西大街这两条十字相交的主干道上进行,从四个城门口开始边有许多摊贩,一直到十字路口最繁华。

    两人一路走一路看。

    余清泽第一次看这种花灯会,都很好奇,每个摊子上都去看了看。

    “乐哥儿,你看这个花灯好看不好看?是只老虎,买回去给浩好不好?”

    常乐笑,示意他别买,前面还有更多更好看的,现在买了,到时候得后悔。

    “是吗?那待会再买。”余清泽果断地放下了手中的老虎花灯,跟着常乐往前面走。

    “乐哥儿,你喜欢什么样的花灯?咱们买一个。”

    余清泽眼睛都要看花了,看什么都觉得好看,也不知道常乐喜欢什么样的,便问了。

    常乐转回头给他比划。

    这时候前面几个哥儿汉子涌了过来,边上一个汉子不心撞了常乐一下。

    常乐往前踉跄了一下,余清泽见了,赶紧伸手一把揽住常乐的肩膀将他往自己的怀里带,险险地没有摔跤。

    那个汉子见撞了人,不好意思地道了歉又走了。

    “怎么样?有没有撞到哪里?”余清泽低头问道,揽着常乐肩膀的手并没有放下。

    常乐半趴在余清泽怀里,他的双手抵着余清泽的胸膛,手下的触感结实温热,而鼻间是独属于余清泽身上的清冽气息,他的脸一下就红了,赶紧撑着双手远离余清泽的怀抱,然后低着头摇手示意自己没事。

    余清泽看着常乐害羞得通红的耳朵尖,抿唇一笑,道:“乐哥儿,街上人多,未免我们被冲散,你不如拉着我的衣袖吧?”

    虽然很想直接牵手,但余清泽知道要是真出来,常乐肯定是不依的,只能让他牵衣袖了。

    闻言,常乐绞紧了自己的手,上面还残留着那结实温热的触感,脸上的热度都还没下去顿时就又升腾了一些,都不好意思见人了。他低头看了眼街上的人,确实多,但他还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会紧紧地跟着他的。

    余清泽无奈了,道:“那行,咱们挨着走。哎,那边有人在玩杂耍,我们去看看?”

    常乐点头,他也很喜欢看杂耍。

    两人肩并肩走着,一边聊着,主要是余清泽在,常乐低着头根本不敢看他,更别对着他比划手势。

    街上人来人往,用摩肩擦踵来形容丝毫不为过。这样,他们得不时避开迎面走来的人群,于是时不时地,两人的肩膀便若有似无地碰一碰,挤一挤。

    常乐心里本来还在为刚才的事害羞,现在一点点的再接触都能在他心里再掀起一阵波浪。

    想靠近,又害怕靠近。

    想触碰,又害怕触碰。

    心里冰冰火火来回撞击,真是纠结得不要不要的。

    而余清泽呢,他巴不得人再多一点,挤一点,最好像21世纪地球华国那许多大城市的上下班高峰期时的公交车和地铁上那样,人与人之间根本没有缝隙,自然就能将他们俩贴在一起了。

    余清泽失笑一声,看看旁边的青年,觉得自己的思想是不是有些歪了,感觉都要走火入魔了。

    怎么就这么想碰一碰抱一抱常乐呢?

    余清泽心里苦笑,长长叹息一声。

    肯定是憋太久了。

    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

    想有一个亲亲爱人,一个温馨和顺的家。

    真是特别想。

    想了二十多年。

    以前没碰上喜欢的,这种想法还不明显。现在,好不容易碰上自己喜欢的了,这渴求便像海啸一般,来得气势汹汹,简直要把他整个吞没。

    到了那处杂耍的地方,外面已经围了一圈人。

    余清泽看到一个人挤了出来,他赶紧拉着常乐的手腕顺着那个地方往里挤。两人好不容易挤进去,站到一个能看到杂耍艺人表演的地方。

    圈里表演的是吞剑。

    只见那个汉子仰头,将一柄长长的闪着寒光的剑放进嘴里,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吞下去,直到他将一整柄剑都吞下去,只剩下一把剑柄。

    周围的人看着表演,都忍不住屏住了呼吸。随着那个汉子将剑一寸一寸地吞下去,每个人的嘴巴都大张着,目不转睛地看着。

    余清泽对吞剑表演兴趣不大,他的关注点都放在了身边的常乐身上。常乐也看得入迷,脸上的表情又担心又震惊又佩服,专注的程度不亚于表演者。

    等到那汉子全吞下去,双手摊开展示,周围的人顿时发出一阵惊叹声和如雷的掌声。

    “哇!精彩!”“厉害!”

    常乐也使劲鼓掌。

    过了一会儿,那表演者又将剑慢慢取了出来。直到这时,常乐的表情才彻底放松了下来。看来是一直在担心着那个表演者。

    等到人家拿着盘子过来讨赏的时候,常乐还盯着人家的喉咙看,脸上明明白白地写着,那么大把剑怎么能吞下去呢?

    其实这表演常乐也看过许多次了,但是每次都还是会震惊。

    余清泽嘴角微勾,摸出五文钱扔进盘子里,常乐反应过来,自己也摸出两文钱放了进去。

    表演结束,人群一下散去。

    两人往前走。

    余清泽抬头在看街上还有哪些好玩的,准备跟常乐过去看。

    而常乐还在想着刚才看到的表演,百思不得其解,脚步便慢了点,一下没注意,两人便被人群冲散了。

    等常乐注意到的时候,他已经看不到余清泽的身影了,在原地转了一圈,踮着脚看了好一会儿,也没发现人影,他心里忍不住焦急起来。

    把余大哥给弄丢了!

    正当他心急火燎地准备往前走的时候,一只手伸手握住了他的左手。

    他心里一惊,正想甩开,转头发现,握住他手的,正是余清泽。

    “乐哥儿,人太多了,我牵着你走。”

    作者有话要:  牵手成就,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