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秃毛白斩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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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后有座人工湖,修成酒袋一样的形状。

    湖里种满了浅紫色的睡莲,从酒袋的肚皮延伸到脖子,穿过一道青石拱门,一直开进院里。

    司机:“鸣哥,咱们到了。”

    迟鸣下车,在脑子里过一遍客人的背景介绍——这位女士夫家姓董,夫妻俩共同经商,教科书级的白手起家,把路边的吃摊儿一路做成了上市公司,产品在海外都颇有名气。

    见面时,这位83岁高龄的董女士穿了一身藕荷色汉服,身上没有多余的装饰,只在胸前别一朵新摘的雏菊,满头白发梳理得一丝不乱,用素纹碧玉簪子盘了个简单的发髻。

    迟鸣:“对不起,我迟到了。”

    董女士:“不怪你,这地方不好找,我自己都经常迷路,辛苦你这么热的天气还赶来见我,好了别太拘束,先进屋喝杯茶吧。”

    泡茶、赏花、闲聊,不知不觉就过了两个时。

    明明都是些老年人的社交项目,迟鸣却感觉格外舒服。

    怪不得他有那么多中老年观众,难道他内心其实是个老头子吗?

    不过董女士专程叫他过来,总不会只是喝茶聊天的吧?

    算算时间,如果前面只是铺垫,那差不多也该进正题了。

    果然,两人在后院睡莲池边坐了一会儿,董女士话风轻轻一转,聊起了迟鸣曾经拍过的戏。

    她问迟鸣对哪一部最为满意,这种问题上节目时经常被问,其实是有标准答案的,但迟鸣不想跟老人家玩套路,就实话都不满意。

    他总觉得,那些浮夸的剧情虽然看似感人,也赚得到不少眼泪,但从没有真正动人心。

    观众和演员就像一夜-情似的,心照不宣,逢场作戏。

    董女士却:“你有一部戏,确切的,是有一段剧情,曾经非常动我,我今天叫你来,不为别的,就是想任性一把,跟故事里的角色本人,聊一聊那段剧情。”

    董女士的那部剧名叫《不负时光不负你》,挺普通的一部都市爱情剧,迟鸣在里面照旧饰演痴情男配,是个爱了女主一辈子但永远差一步最终只能彼此错过的前男友。

    剧里设定女主是南方人,没见过下雪,前男友来自北方,跟女主在大学相识,清纯懵懂地谈了三年恋爱,到了毕业季,前男友毫无意外的需要回北方工作几年,他答应女主一定会尽快回来。

    这年冬天,他用他出生的北方城市的第一场雪,给女主捏了一个迷你版的雪人。

    他带了保温箱和冰袋,坐十几个时火车把雪人送给女主,然后又匆匆离去。

    前男友在雪人里埋了个戒指,是用他几个月的工资买的,很细,也只镶了很的钻石,但足以把他的意思表达清楚。

    雪人在南方是存不住的,前男友以为女主很快就会看到戒指,明白他的心意,但女主很珍惜那个雪人,特意把冰箱冷冻室清出来,把雪人存在里面。

    再后来,前男友为了早点赚够钱迎娶女主,工作忙得昏天黑地,越来越缺少时间关心女主,一年后两人分手,女主遇到正牌男主后清理前男友留给她的东西,这才发现雪人里的戒指。

    一场追忆,但时过境迁,无法回到过去。

    董女士在讲剧情时,脸上始终挂着很甜很温柔的微笑,讲完后才揭开谜底,“也许你已经猜到了,我也收到过那样一个戒指。”

    她是个广东姑娘,四十年前,也有过那样一个单纯的北方男孩儿,用北方的雪,给她做了一个可爱的雪人,并在雪人里藏了一枚戒指。

    在她们那个年代,戒指还是奢侈品,男孩儿把彩色的水果糖融化后重新凝固,给他雕刻了一枚“宝石戒指”。

    很幸运,她虽然也像女主一样,非常珍惜那个雪人,却没有冰箱可以把它保存下来,于是收到雪人的当天晚上,她就发现了那枚戒指。

    董女士:“因为这个戒指,我才下定决心跟他结婚,出来不怕你笑,那年我已经43了,家境不好,是个没人要的老姑娘,可他才刚满20,勤奋,优秀,还很帅气。”

    迟鸣:“这是我几年来听过最好的故事。”

    董女士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早在电视上映那年,我就想过找你,可惜年纪大了,实在拉不下面子跟你这样的年轻人絮叨自己的恋爱故事……可我一直记得这事,一直想找机会见你,但直到昨天这里出事,才给自己找到理由见你。失火的房子离我这有段距离,但位置高,从我这能清楚看到火光,我当时很怕,我就对自己,世事无常,想做的事还是早点做了,免得留下遗憾。”

    迟鸣想起那一排烧焦的别墅,问:“查出起火原因了吗?”

    “不知道原因,还在调查。我那些老朋友都九这孩子命实在不好,本来已经很可怜了,居然还遇到这种事情。”董女士着,从书柜上拿下一个相框,里面放着一张十年前的合影。

    在她身边,有一个坐着轮椅的少年。

    少年眼神明亮,皮肤却缺少血色,虽然在笑,却好像连扬起嘴角都觉得格外吃力。

    迟鸣有些发愣。

    从董女士的话里判断,这少年就是他在火灾现场见过的那个年轻人。

    但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孩子长得太好看了。

    就像这世界上所有的美好,都汇聚在了同一个人的身体里。

    董女士叹了口气,惋惜道:“很漂亮吧?再早两年还要好看,但可惜身体非常不好,上个月我去看他……哎,可怜,瘦得不成人形,从他住进来那年开始,医生就他活不到成年,能坚持到现在已经是个奇迹。”

    迟鸣想安慰董女士,但搜肠刮肚也找不到合适的句子,倒是董女士很善解人意地转了话题,“迟先生,我这样可能有些唐突,但今天请你来,还有一件事情,像请你帮忙。”

    “您请。”

    “我有一个剧本,是一个老朋友写的关于他的故事,自他去世后就一直放在我这,他以前常,想把剧本拍成电影,趁我现在身体还行,我想把他把这心愿了了。”

    她从书柜里取出一个木盒,从中拿出老旧的笔记本,递给迟鸣。

    迟鸣双手接过,董女士又:“这是他的手写本,你带回去,先看看,如果有字迹不懂的地方,就来问我,然后我们找一个时间,一个你方便的时间,看看怎么把它表现出来。”

    “您的意思是……要我来演这个本子?”

    “当然,前提是你愿意演,故事并不复杂,人物也不多,等你看过之后,可以随便选一个你喜欢的角色来演。”

    也就是,她要把主角定给迟鸣。

    这事太过突然,迟鸣不能立刻给她回复,他接戏必须通过公司,首先得和经纪人商量,但即使抛开这些流程上的因素,迟鸣也无法简单给她回复。

    拍电影和电视剧完全是两码事,差距堪比学生和本科生。

    而且以他的能力,根本挑不起主演这样的重担。

    也许看出迟鸣的犹豫,董女士亲手写了一幅书法送他。

    洁白宣纸上只两个字:初心。

    这次活动办得挺热闹,疗养院前院搭台子,会唱歌的都上去秀了一场,由于周老爷子的大力支持,还用一天不到时间把疗养院食堂改成了宴会厅,热热闹闹地搞了个晚宴。

    随行艺人会唱歌的依旧唱歌,不会唱的就保持微笑,陪着爷爷奶奶尬聊。

    某大叔:“哎呀伙子我看过你演的电影,你叫邓梓轩吧?跟我一个老同学重名。”

    某明星:“叔叔您认错了我唱歌的不演电影。”

    某爷爷:“伙子长得挺精神,怎么头发都白了呢?”

    某明星:“哦您好这是最近流行的奶奶灰,漂了五六遍呢,您仔细看这是灰色不是白色,不一样的哦。”

    某奶奶:“姑娘长那么俊,怎么头发剪这么短呢?”

    某明星:“奶奶您好我是伙子不是姑娘。”

    ……

    好在爷爷奶奶们需要早睡,晚宴只到八点钟就宣告结束,平时闪亮亮的明星们被磨了一天,散场时都有些萎靡。

    迟鸣因为有单独任务,并没参加晚宴,而是单独陪董女士吃了晚饭。

    沿海市距离酒仙店差不多三时车程,对于要回酒仙店的艺人,公司统一安排了车辆,但迟鸣单独行动,时间跟别人合不上拍,原本给他安排的车子也被临时抽调去机场接人。

    迟鸣等着助理重新安排,顺便给沈丹青个电话,一天没问,也不知道他家那只秃毛鸡怎么样了。

    电话一通,沈丹青直接跳过问题回答:“你的鸟还是不肯吃饭。”

    迟鸣:“……它是要绝食吗……”崽子还挺有个性。

    “这鸟可能认主。”沈丹青语气是万年不变的波澜不惊,这话时瞟了一眼保温箱,秃毛鹦鹉立刻皱起并不存在的眉毛,气势汹汹地瞪他一眼。

    认主……

    迟鸣想起当时他被鹦鹉咬了,老板非但不道歉,居然还恭喜你啊,鹦鹉认主,咬你就是认定你了,你以后可得好好照顾。

    QNMD认主。

    “沈丹青,少吐槽一句你会死吗?”

    沈丹青学着刘半仙的语气,“年轻人,要有点耐心,就算现在养了鸟,要搭起鹊桥,也还需要至少一年。”

    迟鸣:“……”他当时到底为什么要买个鸟回来折磨自己。

    沈丹青调侃够了终于想起自己的身份,“我听你那儿早结束了,还不滚回来你浪什么呢?”

    “……马上就回。”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毒舌的经纪人呢?迟鸣想着,放下电话就见旁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个人。

    一个女孩子,非常年轻,看起来甚至不满二十,杏核眼娃娃脸,留着清爽的黑色中长发,不染不卷,浅橙色连衣裙配日系白长袜,一身很浓的孩子气。

    迟鸣对她没什么印象,猜测是公司新人。

    “那个……学长好!我叫曾唯,也是海戏的毕业的,我很喜欢学长的戏!”

    “嗯你好,谢谢喜欢。”

    刻意跑过来总不会只个照顾,迟鸣等着她的下文。

    曾唯:“是这样的学长,您在等车对吧?我们车上还有位置,也是要回酒仙店的,要是不嫌弃的话,您就跟我们车一起走吧?”

    迟鸣看了一眼助理,助理立刻回道:“鸣哥您看呢?我这边安排的车还要十几分钟。”

    家里秃毛不肯吃饭,迟鸣嘴上不,心里还是有点着急,现在既然有车,那肯定是先回去再。

    曾唯在前面带路,不停着她有多喜欢迟鸣之前那些雷剧,迟鸣见她年纪,就把她当半个粉丝对待,多听少,保持微笑。

    曾唯把迟鸣带到一辆银色保姆车前,跑过去,敲了敲窗,笑:“我把我师兄请过来了。”

    车门开,迟鸣下意识停了步子。

    里面的人跟迟鸣想象中很不一样,他见曾唯是个新人,以为同行的都是公司新人,没想到却在车里看到两张熟悉的脸——

    公司旗下一线视星石凌风,以及他的经纪人傅满。

    石凌风身上的演出服没换,亮闪闪的方钻在领口闪成一圈光环,他看向迟鸣,语调中透出略显夸张的惊喜,“哎呀鸣哥来了,好久没见了呢,快上车。”然后对曾唯道,“你还不知道吧?你师兄跟我同期出道,关系出了名的好呢,待会儿你有演戏方面的问题尽管问他,让师兄多带带你。”

    经纪人傅满也在一旁赔笑,“是啊迟哥,唯是我刚带的新人,孩子很勤奋肯学,就是悟性差些,您多帮着带带。”

    曾唯用力点了下头,鞠躬道:“请师兄多多指教!”

    迟鸣皱了下眉,没什么,上车找了个靠后的位置坐下。

    石凌风依然一脸热情,“唯,给你师兄拿瓶冰水,天气太热。”

    曾唯一手拿剧本一手拿水,还有点儿笨拙地在衣服上蹭了块水迹,“师兄喝水,然后那个……这是我刚拿到的本子,现在完全不知道怎么找到状态,师兄能不能帮我看看?”

    迟鸣看了石凌风一眼,又看看曾唯,接过水喝了几口,开始看本子。

    一路上只要石凌风开口和迟鸣话,气氛就会瞬间陷入某种微妙的尴尬,只有曾唯才会觉得这几个人关系很好,还很开心地跟他们笑。

    迟鸣和石凌风确实很熟,但不是关系很好的那种。

    正相反,全公司都知道,不要在石凌风面前提起迟鸣。

    这两人的恩怨可算是骨灰级的,当年石凌风还没改名,叫着石东风这个很土很红仿佛国产轿车的名字。

    公司想栽培一些适合古风的电视明星,同时签了不少新人进来,其中迟鸣条件最好,毫无意外会被公司重点培养,而剩下的人中,唯一一个条件接近迟鸣的就是石东风。

    当时谈了两部很有潜力的剧,一部仙侠一部民国,仙侠主感情,民国主剧情,两个本子拿来让迟鸣先选,迟鸣一心想磨练演技,选了对演技要求更高的民国剧,剩下那部仙侠给了石东风。

    结果民国剧没能过审,仙侠那部却一炮而红。

    公司不会因为一次失误放弃迟鸣这种条件出众的新人,他混成现在这样,主要还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极上传媒直属于周信义的儿子周季,跟其他踏实勤勉的周家人不同,这位儿子是个典型的纨绔,当初接手极上传媒,除了喜欢光鲜亮丽,就是为了多泡明星。

    不过他泡明星的方式比较特别,不会选在他们一无所有的时候,而会选在他们功成名就的时候。

    对一无所有的人来,拿身体换利益是很大的诱惑,但对功成名就的人来,用身体保护既得利益更是刻骨的需求。

    一旦从底层爬上高位,就没人愿意再跌下去。

    周季这招屡试不爽,唯一没能拿下的,就只有一个迟鸣。

    而迟鸣之所以得罪了老板还能拍戏,据是因为周季始终没对他彻底死心,每次力捧石凌风都是在讽刺迟鸣,甚至偶尔把两人放进同一个剧组,也是为了给石凌风充分的机会排挤迟鸣。

    这一切都在向迟鸣反复强调一个事实:石凌风拥有的一切,本来可以全属于你。

    曾经有段时间,石凌风只要有机会就要对迟鸣找茬使绊子,直到沈丹青做了迟鸣的经纪人才被迫收手。

    这位大经纪外号点石成金,带艺人可是带一个火一个,公司为了挖他过来花了很大功夫,而他开得唯一条件就是要自己挑人。

    然而这位大经纪可能眼神不怎么好,居然挑了迟鸣。

    从那之后石凌风再想找迟鸣麻烦就不容易了,今天如果不是沈丹青不在,迟鸣也不可能上石凌风的车。

    一路上气氛虽然很尬,但石凌风也没作什么妖,迟鸣甚至以为石凌风叫他上车只是为了给新人曾唯讲戏。

    但当车行至半路,迟鸣却觉得哪里不对。

    他开始犯困,熬了几天不睡的那种恶困,仿佛站着都能睡着。

    外面很暗,前路很长一段几乎没人,只看到稀疏黯哑的路灯。

    迟鸣感觉很不好,想给沈丹青个电话,但他找手机时却听石凌风:“在找手机是吗?我看快没电了就帮你充会儿。”

    这时旁边的曾唯:“傅哥能不能开慢一点?我,我好像有点头晕,可能晕车了,我平时不晕车的,今天可能状态不好……”

    迟鸣看向唯,见她手边放着跟自己一样的水瓶。

    沈丹青这些年教了迟鸣不少,比如独自跟客人出去的情况下,如果需要中途离场,回来后不要再喝杯里剩的酒水。

    免得酒水里被添加“作料”。

    迟鸣在这些方面有些大条,沈丹青为了让他长记性,还特意找几种常用的miyao让他自己体会,其中有一些缓效药,吃下后并不会立刻发作。

    “曾唯——”迟鸣有点控制不好力度,晃了下曾唯的胳膊,“手机,借我一下。”

    曾唯一脸很困的样子,毫无防备地拿起包,“等我,找下,等……”

    但迟鸣来不及等她找到手机,已经先没了意识。

    作者有话要:  意不意外,惊不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