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五年为期
“生生,我着实是……”煜月有些不知从何起的好。
暮生勾起一边唇角:“想好了因由吗?是为了我好,还是出于无奈之举,抑或是你自己心中本来所想便是如此?”
“生生,我不曾……”着煜月有些哽咽。
暮生:“其实你的心中从来都没有放下过暮声对吧,所以才在初次见我之时唤我做暮生,所以才会在书房中心翼翼的藏着暮声的画像,留着她所写的诗稿还有她曾经用过的那把剑,后来便赐给了我。”
暮生接着道:“你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你只是一直以来把我当做暮声的替身而已,你明白吗?不对,不明白的人不是你,从来就是我而已。”
煜月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凉,即便他用力的捂住她的手却依旧有一种怎么也暖不热的感觉。
他便缓缓地将自己身上的外衫脱下来披在她身上,他方才披上,暮生就一手扯了下来扔在地上:“你现在这样哑口无言是被我尽数中了吗?那这样对我又算什么,补偿吗?还是你于心有愧安慰自己欺骗自己罢了。”
“生生,你不要这样……”煜月颇为无奈却明白她心中积怨已深现下听不进去他任何的解释。
“不要这样?不要怎样?是还应当做从前那个被人百般欺侮还懵懂无知只知道一心系在你的身上的暮生还是应当怎样?或者你觉得我应当是如何的模样?”
煜月闭口不言。
最后暮生靠在身后的树上:“其实我们都不知道什么所谓的答案吧,命运安排给我们的,我们永远都只能被动的接受而已毫无手无缚鸡之力去同它对抗,不管是善的,恶的,好的,坏的,统统如此。这样想,我又如何能怪你,你又有什么错,你不过是跟随自己的心意去做一些事罢了。”
煜月没有任何的言语,偌大的地方始终只有暮生不时的话语,可是下一刻暮生的眼泪却忍不住了:“我曾经是想过同你有一个可爱的孩子然后一齐将他抚养长大的,尽管他是以这般意外的方式来到我们身边的,可是你……依旧不曾怜惜过他。”
一瞬间充斥着整个鼻腔的只剩下满满的松香味,这种清淡雅致的香味瞬间萦绕着她的整个身畔。
煜月紧紧的将她拥于自己怀中,既然言语无法表达那么便用行动去表示,在应该静默的时候不需要过多的言语,往往只要去做就好了。
一霎那,暮生最后故作坚强撑起的强硬一瞬间在他一个拥抱面前悉数败下阵来。
管他什么国泰民安,天下安宁,管他什么风调雨顺,灰飞烟灭,只要他还在他身边告诉她一句他在,且会一直在,就足够了。
煜月像安抚幼时的她一般轻轻拍着她的背:“过去了,都过去了。”
暮生终于才无比艰难的点了两下头算作承认。
“我从前,像是几乎未曾背过你,而今有了机会我背你回去吧。”
暮生下意识的就往后倒退了两步,毕竟煜月如今的状况她实在是无法放心这样胡闹。
煜月猜到了她在想什么然而他却无比执着的蹲下去:“生生,你要信我,即便如此我也是可以照顾你的,不要把我当做废人好吗?他们旁人能做的我也一定能做,即使,是没有这双眼睛。”
暮生听了知晓向来骄傲如他将自尊看得如此重要,想来她不应当用普通的态度去对待他,那样反而会显得刻意且让他感觉到不自在和受到伤害。
故而她到底还是趴上他的背脊环住他的脖颈。
即使这样也总是尽量的没有完全趴在他的身上将整个身子的重量都压在他的背上而是尽量的减轻自己的重量让他不要那么累。
“你知道吗,我从前想过无数次将你背在背上的感觉,可是现在才有机会实现,而且也是现在才感觉到原来你的身子骨这般单薄。以后看来得尽量给你吃些你爱吃的,免得你又变得这般。”
暮生轻轻“嗯”了一声慢慢有些乏了就将头靠在他的背上不时为他指路。
行了许久,煜月才终于开口:“暮声已经不在了,我清楚的知道现在在我身边的这个人是暮生,生长的生,即便她们二人再像,暮生也只有一个,所以我从来都不喜欢她,因为我啊,是爱她的……”
可是没有丝毫的回应,煜月感觉到什么便没有高声惊醒她。
果然见暮生这时候已经趴在煜月的脊背上浅浅的入眠了,睡的极为香甜和安稳,煜月走的也很难甚至不舍得让她被颠上一颠以致醒来。
回到木屋煜月便将她放在收拾干净的榻上为她脱去了脚上的鞋子仔细盖好被子出去了。
隔日起来,森林深处笼罩着一层薄雾显得尤为像如梦似幻的仙境一般让人流连忘返。
暮生却蹦蹦跳跳着去同煜月讲一件很是重要的事情。
彼时,煜月正在摸索纸笔想要写一封信询问一番东越国的情况这才得知原来两国真的止战处于和平相处阶段。
煜月才松了一口气想要给他再回一封信明自己现下的情况。
暮生却突然推开了门:“煜月哥哥,我们成亲吧。”
尽管事出突然煜月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却还是应着:好。
于是暮生便欢欢喜喜的去准备了。
等到傍晚日暮暮生同煜月果然重新拜了堂,他们自己安排自己行礼便是。
“你可知,我为何想要再次嫁与你一次吗?”暮生问。
煜月摸索着掀开了她的红盖头:“不知。”
暮生笑了笑:“因为我当日嫁与你是素衣白裳,故而一直想同你大红色的亲事喜服再来一次,这样也算圆满。”
煜月听得有些于心不忍,执着她的双手:“是,我欠下你的,今日尽力还给你。”
暮生眼中隐隐有晶莹闪动,煜月喉间不自觉的动了动继而寻着她的唇吻了上去。
一朝春华满院室,不知惆怅做清欢。
卧就鸳鸯成双成对欲交颈而缠欢。
煜月却是一夜未眠,只因是实在不知如何告知她他的算毕竟他们方才和好住在这桃源仙境一般的地方不过几日。
暮生堪堪转醒,一手覆上他的脸庞:“怎么了?”
“生生,我有一事想要同你商议。”
见他突然正色起来,暮生便问道:“何事?”
煜月:“我可能要回东越去了,而,在我没有足够的能力保护你之前无法带着你一同走,因此,也许你需要暂时待在这里等着我回来。”
暮生身子僵了一瞬:“需要多久?”
“五年。”
即便时间太长,可他别无他法只能先这么办。
幸而,暮生只是伸手轻轻勾了勾他的指:“好,我在这里等你,五年为期。若是过了五年你还不回来那我便不会再等了。”
心疼与不忍两种情绪交织着,煜月的心里亦是难熬半晌才道:“好,一言为定。”
(古代知识课堂:文中所谓的北狄国习俗“通婚制”到底指什么?
一个女子同时与几个男子结为夫妻的婚姻形式。它与一夫多妻制都被认为是人类婚姻的例外形式,并不是普遍流行的。一妻多夫的主要形式有:有血缘关系的几个兄弟共娶一妻,一般由长子出面迎娶,以后造成兄弟共妻的事实;2朋友共妻。这种婚俗主要流行于印度南部和中亚一带,其形式多为依次同居,不是联合同居,所生子女或依次先后各归其夫,或归母亲所指定的父亲。多夫制除起源于群婚这一因素外,发展到现代,还有重要的经济原因。中国西藏门巴族的一妻多夫制主要是兄弟共妻,其形成原因主要由于农奴制度的压迫,兄弟共妻不分家,才能有力量应付繁重的“乌拉”差役。朋友共妻也是与经济原因有关的。一妻多夫制主要在我国西藏的门巴族、珞巴族和藏族中存在过。印度也存在有一妻多夫制,但与西藏诸族的一妻多夫制有些不同。其形成原因,一与原始人广泛流行溺婴有关;一在阶级社会中,与保护财产不被分割有关;有的还认为可能与男子经常外出,妻子需人照顾,或婚后不育等有关。
行一妻多夫制之社会通常行兄弟共妻制。为维护两族间之既存关系,并保存全族人之权益,妻之夫死亡,以其夫之兄弟为夫。在此制中,夫之兄弟有责任纳寡嫂为室,所生子女视为死者之子女。另一情形则为:与寡嫂结婚,子女则在自己名下。此与前者不同。
一妻多夫制有行兄弟共妻者,亦有非兄弟共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