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乾坤移 第一百五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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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什么,想起了两个朋友。”我笑着回答,挽起她的手臂回到屋里,和王妈妈又小聊了几句,就被她强行“逼”回床上睡觉。

    第二天一早,我吃完了最后一粒药丸又做了套瑜迦才正式起床。从身体能自由活动时起,我就坚持做瑜迦来加快复原速度。有一次被王妈妈撞见,她还以为自己真见了鬼呢。事后听完我的解释,只当我在练功,还自嘲的说她自己没见识,叫我别介意。我哭笑不得,我若是真会武功,怕也不会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早饭后,王爸爸没有去打柴,留在家里做木活;王妈妈坐在床边忙和手里的针线活。我闲来无事,就拎着水捅去溪边汲水。

    难得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山林里的空气异常清新,鸟叫虫鸣,淳朴逍遥,一派怡然。我心下豁然开朗,坐在溪边的石头上哼起歌来:

    “今天天气好晴朗,

    处处好风光啊好风光蝴蝶儿忙啊,

    蜜蜂也忙,

    小鸟儿忙着,

    白云也忙,

    啊……啊……马蹄践得落花儿香啊,

    马蹄践得落花儿香。

    眼前骆驼成群过,

    驼铃响叮当,

    响叮当,

    这也歌唱,

    那也歌唱,

    风儿也唱着,

    水也歌唱,

    啊……”

    脱了鞋光脚在水里嬉戏了一会,才美滋滋的往回走。

    “咚——”水捅掉在地上,溅了一身的水花,我全无察觉,跌跌撞撞得向屋里冲去,眼中留下触目神伤的一幕。

    “王爸爸!王妈妈!你们怎么了?醒醒啊!”泪水不自觉地渗出眼角,谁能告诉我这是假的,有谁能告诉我这只是一场梦?我对着倒在地上了无生机的两具尸体迷茫的哭喊着。不久前,就是我离开时明明还好好的,怎么会突然变成这个样子?

    即使被莫名其妙的炸雷劈到古代,无厘头地受了重伤生死一线,我都没有如此伤心、如此绝望过。本以为干涸多年的泪腺突然发达起来,我再也遏制不住心中爆发的情感激流,连同来到这个世界的无助和不满嚎啕大哭。

    不记得自己究竟哭了多久,也许直到身体中最后的水分流干,只剩下哽咽为止,我才抽泣着停止了哀号。理智清楚的告诉我,比起漫无目的的哭天抹泪,我有更重要的事情做——找到两位健康老人的死因,这才是我能为他们做的,该为他们做的。

    我颤抖着双手,翻过两位老人的身体。他们面色平和,没有一丝痛苦,那安然的表情仿佛真的只是睡着了而已,停止的呼吸和心跳证明这次“沉睡”将是永远。我不是柯南,不懂破案,也没兴趣推理。可这样突如其来的诡异死亡让我不得不怀疑。这些天相处下来,他们二老对我关怀备至、体贴入微,早已视为至亲一般,所以并不害怕,亲情的羁绊使我更是下定决心要找出真相。

    我耐心地检查着两人的尸身,没有落下一处,奇怪的是没有半处伤痕。迷惑更深,如果说两人是自然死亡,我是万万不信,可如今没有留下一点证据,让我无从查起。正当我要放弃时,无意看到王妈妈眉心处有一道淡淡的划痕。若不是我最近特别关注自己身上脸上的伤会不会留下疤痕,我发誓这点细微的痕迹根本不会有人注意。转向王爸爸的尸身,果然,那里也有同样的伤痕——难道,这就是他们的死因?

    我倒吸一口冷气,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上。怎么可能?这是武侠里才有的情节,难道真有这么快的刀,这么锐的剑?里常有段情节,说是某人的武功太高,出手太快,一剑贯穿,死者身体还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大脑已经死亡,以至于没有机会流出一滴血来。

    我抱着头颓废的摇晃着,这是我唯一能想到的合理解释,却是我无论如何都无法相信的解释。世间当真有绝顶高手?即便是有,对一双无财无色可劫的穷苦老夫妻出手岂不离谱?仰天长叹,隐隐觉得这个答案和自己有关,可又怎么会和我一个初到贵境的可怜人有关?眼下实在有太多不明之处,一时间想得我头痛不已,昏昏欲裂。

    任我脑中千回百转,最后只得出四字结论——入土为安,这应是古人死后的最大心愿。我不懂古人的身后事如何料理,没有棺木,只能用床上的草席简单包裹了二老的尸体,竭尽全力拖着,在小院不远处找了个依山傍水的高地和葬了两人。

    我坐在地上,拿出瑞士军刀在木扳上一笔一划地刻出“恩公王氏夫妇之墓”字样。不免自嘲,以前一直舍不得用爸爸送的瑞士军刀,只随身带着,没事拿出来炫耀一番。没想到头一遭用,竟是用来刻墓碑的,更讽刺的是,我连救命恩人的姓名都不知道,只能含糊的刻上“王氏”。

    再不去思考,静静地坐在坟前守了一夜。次日一早,郑重磕了三个头才慢慢走回小屋休息。倒在“吱呀”作响的破床上,明明劳心劳力疲惫一宿,仍辗转难眠。脑中思绪万千:以往一心只想回家,从没认真考虑过在回家之前如何在古代生存。手下意思抚摩上“凤启”,难道去京城找他?去“傍”他?不!我尝试了依靠王爸爸、王妈妈而活,绝不想再依附别人活下去。我的生命属于自己,我的人生该由自己去填充,没有人有义务、有责任要永远照顾我的一切。以前我就不是那样的人,以后也不要“妾本丝萝,愿托乔木”!

    闭了闭眼,我必须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靠自己的毅力生存下去,否则哪有勇气寻找回家之路?

    想到这里,我打定主意,翻出王妈妈生前看我衣衫破损无法织补,特意为我做的两套衣服,又找到了二老多年的积蓄——将近3两碎银子。长叹一声,悲哀!不久前还发誓不穿死人衣服,如今却连死人的遗产都不肯放过。扯扯嘴角,终没能笑出声来。

    学着古人的样子打起了包袱,装好东西,重重关上房门,把曾经的幸福与依恋永远隔绝在身后的山间茅屋。也许天伦之乐是件奢侈品,是我无论怎样都没福享受的。去坟前拜别王爸爸、王妈妈后,我毅然决然地向山下走去。手指轻滑过“凤启”,朱佑樘,既然你在京城,在北方,那么我就一直向南!他日若是有缘再见,我必将亲自奉还‘凤启’。现在,就请你原谅我自私的带着它独自离去吧。

    或者,“凤启”真有灵性,因为经此大难,我还活着……

    按照王爸爸生前的指点,我向南沿着小路下山,行了十几里就到了朱佑樘曾提到过的永安城。

    永安城按我的理解该是个小县城,由于毗邻离京城,倒也颇有规模,道路两旁可以看到各类店铺整齐的排列着,挺像古装连续剧里演的样子,也有些个人气。

    我随意找到了间小客栈安顿下来,就四处向人打听南下的道路,把意见总结一下:最近的路就是大运河,想了想他们所指的大运河,应该是当年隋炀帝杨广留给后人最伟大历史功绩,“京杭大运河”了。再一打听船资,我就绝望了,囊中羞涩啊!就算勉强撑到南方,恐怕也会身无分文。

    “真是有啥别有病,没啥别没钱!”我倒在床上,“偏偏两样我都赶上了。”我怎么就不能穿越成个小姐、公主,享受荣华富贵,被帅哥们包围宠爱,根本不必发愁这些生计问题。心中更是恨透了那群不负责任的编剧,动辄就是千两万两纹银。感情不是花他们自己的钱了,搞得古代像通货膨胀似的。

    其实在古代,至少在明代,1两银子就足够穷人家吃穿用一年的了。我可以举今日在市集上看到的物价为例:猪肉每斤只要7、8文,牛肉和鱼虾每斤都是4、5文左右,水鸡一斤为一束也是4、5文,上好的干燥木柴1两银子足够买上30多担。加上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像王爸爸、王妈妈多年来省吃俭用,也仅仅积攒了不到3两的碎银子。这对他们来说,已是很多了。当然,如今全被我“顺”出来了。

    我脑中不停——坑蒙拐骗偷干不来的话,就只能打工了!

    “哎——”我长嘘一口气,以前在现代时总想着到哪做份Part—time赚点小钱玩玩。可除了读书,我的时间被多姿多彩的娱乐和运动占据,加上年纪小,没人敢明目张胆的雇佣“童工”,才一直没能实现。没想到来了古代能实现一把,而且还是“加强版”的Full—time——虽然现在我一点不愿工作。

    记得当年看《寻秦记》时,项少龙和博士有段对话,我很是认同的。蝴蝶效应下,在古代不可轻举妄动,因为每做一件事情,都有可能改变历史。而我们存在在这个空间的因素就是历史……偏我又是个历史白痴,纵观明史,也只知道唐寅一样的历史名人。对当今的成化老皇帝一片空白,因此我所做的应该无所谓改变历史那么可怕,至少目前要做的应该无所谓——我用阿Q的精神自我麻痹着。

    既打定主意,为了节约住店钱,第二天一早,我就去集市买了材料,又问客栈借了厨房,忙了1个小时做出四样点心。又向小二问了去永安城里最大的茶楼——福兴楼的路,准备开始我的“商务谈判”。

    福兴楼的吴老板,是个40岁上下,身体微微发福的中年人。听客栈的小二讲,这福兴楼是他家祖传的买卖,吴老板为人很是老实本分,没什么花花肠子,搞得生意跟着不温不火。而这正符合我对老板的要求,太聪明的老板对我这个初出茅庐的打工仔来说,怕是会应付不来。

    此时,忠厚的吴老板正毫不掩饰眼中的诧异,直勾勾盯着我带来的点心。

    “嗯,这是我家乡的点心,我随便做了几样简单的。吴老板不妨尝尝,我保证连京城的达官贵人都没吃到过!”这个肯定,除非他们也是穿越来的。

    吴老板先尝了个外表最为平凡的栗面小窝头,点了点头,“这与老夫往日所食不同,入口香醇,绵软易化。”

    我不禁窃笑,真是个老实人,便耐心解释,“此窝头非彼窝头,是用栗子面、玉米面加上几种豆面混合做成的,营养丰富。”

    吴老板鼓起勇气接着挑战其他三样点心。他边尝我边介绍:“这是蜜奶卷糕,由蜂蜜和牛奶、鸡蛋为主要原料。”历史局限性,材料不全,我把在现代最普通的卷糕稍微改动了下,用蜂蜜代替了奶油,顺便改了名字。“这是‘红枣豆沙糕’,用红枣熬汤和面,里面又加了豆沙。”

    看到吴老板把筷子转向了外型最为独特的“菠萝包”,我有点激动,这可是融入我创意最多的点心。“这是‘菠萝包’,外皮涂入层蛋奶,馅里加了葡萄干。”可惜没有烤箱,我全部采用蒸笼代替,唯独“菠萝包”为了整出褶皱的外表,在八分熟的时候涂油入锅快速炸了一下,至于像不像嘛,嘿嘿,也就三分样吧,但味道我绝对保证。

    “不错,不错,就是外型古怪,奶香醇厚,甜而不腻还有葡萄淡淡的酸,很爽口嘛!”吴老板毫不临吝啬的夸奖着,让我觉得希望很大,赶忙接口道:“难得吴老板喜欢,我,不,在下听闻吴老板为人宽厚,毛遂自荐,还望老板赏口饭吃。”

    吴老板似有难色,正容道:“小兄弟似乎不是本地人氏,听言语倒像是读过书的,为何来到永安谋生?”

    果然,来路不明的我,没有保人很找到工作,即使是忠厚的吴老板也不会轻易雇佣的。于是,我按照情节,编了个老掉牙的故事,“实不相瞒,在下张嫣,关外人氏,家中也以经营茶点为生。无奈家道中落,惨遭变故,我欲南下寻亲,岂料途中大病一场,钱……哦,我是说盘缠用掉大半,才沦落至此,祈望吴老板收留。”说着,本应挤出几滴眼泪增强说服力,可叹我的泪腺实在不发达,只好低下头,假装抽泣两下。其实,我说的有一半是真的,我是沈阳人,分属关外,在努尔哈赤迁都沈阳之前,沈阳还没形成完整独立的政治区域。况且我也确实大病了一场,小命差点没了。

    “关外?你是汉人?”吴老板小心翼翼的问。

    我心下一惊,暗骂自己笨,怎么忘了明朝关外的主要居民是女真族和鞑靼人呢,忙解释道:“是啊,在下一家为生活所迫迁居关外,却是地地道道的大明子民。”

    吴老板本就是个老实人,不疑有他,颇为同情地说:“哎,眼下年景不太平,也难怪要迁居关外。既是如此,你且留在老夫店里工作吧。再来,你独自一人住在客栈也不方便,就搬到店里来住好了。”

    “多谢吴老板美意!”我赶紧起身作揖,心下满意,现在只剩下一个问题啰。

    吴老板上前虚扶我一下,“至于月钱,依老夫之见……”

    嘿嘿,总算说到最重要的问题了。我窃喜,“关于月钱,在下已经想好了,我们不如采用‘无底薪提层制’吧!”

    吴老板一愣,我接着细述了什么是“无底薪提层制”。“总之,在您这里,我需要您为我提供免费食宿,而每卖一份我制作的茶点,我要40%的,啊,我是说4层的纯利润。当然了,我会不遗余力把我的手艺教给您店里的其他伙计,他日我若离开,您店里的生意也不会受到影响。”

    吴老板先是不解的看着我,随后流露出钦佩和赞许。我淡淡一笑,我在现代的16年可不是白活的,随便引用点别人的生意经,就比你这个只会死做生意的古人强出许多。之后的事不必多说,我的算盘自然如愿拨弄成了。

    成化二十一年八月八日,对我来说有着不平凡的意义。因为从那天起,我正式成为上班族。虽然我的职业是个“庖人”,也就是古代厨师。呜,说来惭愧,我压根不是精于厨艺之人,以前在家时更多是叫外买或者吃点快餐对付。这点工夫都是从电视上播出的各种教人做饭的节目中学来的,觉得好玩的、新鲜的就偶尔在家试做了几回。

    换好店里统一的蓝布“工作服”,来到我的工作室——厨房,开始工作。

    在我的特别企划下,店里对老顾客采用了为期2天的“免费试吃”活动,为了节约成本,每人仅给一小块,让你尝鲜却不让你吃够。最基本的“欲擒故纵”的法则,却能十分有效的带来生意。我又及时加入了冰粥、龟苓膏等消暑甜品,使得福兴楼的生意蒸蒸日上。

    福兴楼和其他糕点店一样,在不同节日会推出应时点心。比如八月十五中秋节就会有月饼上市。

    这个吃月饼的习俗据说始于元代,当时,朱元璋领导汉人反抗元朝暴政,约定在八月十五日这一天起义,并以互赠月饼的办法把字条夹在月饼中传递消息。至此,中秋节吃月饼的习俗便在民间传开来了。而此时正直明朝中期,于公于私正是盛行这个风俗的时候。

    我满意的笑笑,本来这个最讲究团圆的节日对我来说就是种精神上的折磨,我正可趁此良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既能多赚银子又可以打发空虚寂寞的时间。我胸有成竹的向吴老板提议,针对中秋节,特别推出几种独特馅料的月饼。说是独特,无非是对那些只吃过五仁、椒盐馅的古人而言,我所填加的是现代最为普遍的蛋黄馅、水果馅和鲜肉馅。

    果然,借此东风,福兴楼名声大震。不出半个月,茶楼的生意竟连翻几倍。连十里八乡的地主、士绅都差人特意来买茶点尝尝。我在心里暗暗叫苦,却只能成天呆在厨房忙得天昏地暗。谁叫吴老板待我那么好呢?我只有靠不辞辛苦的努力工作去回报了。吴老板并没有把我安排在其他伙计住的东厢,而是特意腾出西厢让我独自居住,待我如宾如客。要知道这对于我,一个女扮男装打工仔来说,实在是太周到了。我可不想去东厢和一群大男人挤火炕。

    没有抽油烟机,一天到晚呆在厨房,不知会不会起痘痘呢?胡思乱想之际,楼里跑堂的小伙计顺子来寻我,“小张哥,楼上来了贵客,请您出去见见!”

    我一边和面一边答道:“不去,没见我正忙着呢吗?”多做份点心就能做赚份提层,也就能早日脱离厨房这个“苦海”,可比见什么贵客重要多了。那些所谓的贵客无非是附近的土大款,这几日我也见了若干。要么是想“挖”我去他家工作;要么是打赏我几个钱,来显摆他们的阔绰。说到打赏,对我这个穷人来说确实是件好事,可为了“群众关系”咱还不能吃独食。每次都要分给众人,后来算算,还不如我趁应酬的时间多做些点心赚的多呢!

    “小张哥,您这不是难为顺子吗?再说今次来的真是贵客,不久前才在京城掀起不小风波的‘神童少年’李莘,李才子。听说那名声堪比当年的李东阳李大人。”

    “李东阳是谁啊?都姓李,一家的?”

    顺子露出一脸的不可思议,那表情明明在说:开什么玩笑,你真不知道假不知道啊!我会意的点点头,顺子道:“李大人自幼习文,4岁时随父亲在京城时就能写径尺大宇,被视为神童。因他的才名,在4岁时,就被景宗皇帝召见了。8岁时还特旨到顺天府进学呢。李大人16岁时就考取了举人。第二年又考取进士……”顺子滔滔不绝的介绍了李东阳的生平简介。我在记忆中快速搜索,好象是有这么个人,以前学书法时听老师提过。听说还是个文学家,以对联闻名,同时是个不错的政治家。要真是他见见倒无妨,好歹是个历史名人,可来的又不是他。

    “不是一个人就没必要见了吧,要是来个‘神仙少年’再来叫我吧!”那样兴许能送我回家,一神童就算了,我又不是幼儿园老师,对小P孩可没兴趣。

    顺子知道我脾气拗,灰溜溜的回去了。可没多久,吴老板亲自来请,我一看连老大都出马了,衣食父母啊,也不能拒绝,只好洗把手一路跟着吴老板来到前院上了二楼。

    二楼的窗户半挡着帘子,桌旁斜坐着一个五官端正的锦衣少年,看年龄比朱佑樘还要小,也就12、13岁那样。听见上楼声,眉眼不抬的淡淡打量我。

    小鬼,还真够P!我心说,一点不像偶们家朱佑樘雍容闲雅、谦逊有礼。嗯哼~当然,我承认那小子是古板较真了些。

    见我毫不客气的回视自己,叫李莘的小男孩便开口贬损我,“这是尔做的点心?味道浓郁清新,小爷只当是个懂情趣之人,原不过是俗人一个。”

    靠!小鬼,你审美有问题吧?我自认有几分姿色,男装打扮也属清秀,居然被你这么评价。光埋汰我就算了,还不要脸的以“小爷”自居,哼,偶们家朱佑樘还时不时整出个几个“在下”呢,虽然他用的是极不自然,连我听得都别扭。

    我不甘示弱的回嘴道:“当世才子,我只知苏州唐寅,却未曾听过你李莘小公子的‘神童’名号!”

    李莘闻言,脸色一变,“尔不过市井庖人,竟敢如此无理,简直有辱斯文!”

    我一听也恼了,你们古人是不是脑袋有病啊,我不过说了句实话,怎么也和有辱斯文挂上钩呢?刚想回嘴,吴老板看情形不对,偷偷拉了我一把,小声道:“他们是读书人,非我们能比的。”

    嗤,原来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闹的啊。更是不服,我5岁上学,到如今也读了11年书,算是半拉知识分子,怎么能被你个小鬼欺负?于是张口吟道:“‘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裤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这是评价贾宝玉的经典词句,我心道,用在你身上是浪费了。

    小孩就是小孩,李莘马上满脸通红,颤抖着用手指指着我发出“你,你”的声音。

    我浅笑,补充道:“我,我怎么了?我靠自己的劳动吃饭,靠自己智慧创造价值。怎么都比你强,‘百无一用是书生’!”

    李莘身边的小厮机灵得很,赶忙上前替主子解围:“我家主子不与尔等粗人计较,还不快退下!”

    吴老板忙拉了我退下,刚走两步就听“神童”叫住我,“听尔言谈,倒也有些见识,读过书?”

    听声音李莘已然冷静下来,被人这么撅还能快速恢复,我不禁感慨,是个难缠的主儿。口中答道:“好说,认识几个字而已。”这话不假,我来古代真快成文盲了。前几日晚上热,我做完瑜迦睡不着觉,就晃到吴老板书房借本书看看,吴老板认字不多,但两个儿子都在书院读书,所以家里书有不少。我随意捡了一本,回房一看,立时陷入极度郁闷:竖版繁体文言文,我看了半天头都大了,也没看明白多少。以前看港台连续剧时,也认识了不少繁体字,可现在通篇都是,就不是一般二般闹眼睛了。

    “既是如此,我们以文会友,小爷出个题目考考你,你若答的出来,小爷必当重重有赏。”

    以文会友?我在心中冷笑,我们是友吗?是的话,还需要“爷”的赏赐?只求能尽快摆脱这个狂妄的小鬼,应付道:“随便吧。”意思是你爱怎么着怎么着,模棱两可的答案。即使答不出也不丢人,不都是你一相情愿的嘛!

    “不如,”李莘一顿,随手指了下窗台上的两盆白色海棠花,“以此为题,即兴赋诗一首如何?”

    “‘半卷湘帘半掩门,碾为冰土玉为盆。借来梨蕊三分白,偷得梅花一缕魂。月窟仙人缝缟抉,秋闺怨女拭啼痕。娇羞默默同谁诉,倦倚西风夜已昏。’”我不加思考吟出一首《咏海棠》,速度之快恐怕连七步成诗的曹植都要嫉妒得从地下爬出来。看了眼早已石化的“神童”李莘,娇笑着扬长而去。心底无比感激林黛玉,哦不,是感谢曹雪芹。

    《红楼梦》我没过看几章,只因喜欢黛玉这句“借来梨蕊三分白,偷得梅花一缕魂”,索性将整首诗都背了下来,不想今日派上了用场,哦呵呵,“学以致用”。耍完才子,我心情大好的回厨房努力赚钱了。

    第二天一早,我迎来了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客人——李莘。

    “你来干吗?”我没好气的问。

    岂料这小子“扑通”一声给我跪下。我当时就蒙了,这是唱哪出啊?还是记得先扶他起来。李莘不肯,推开我的手,认真说道:“昨日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李莘年少无知,还望先生原谅!”

    “好说,好说,我本也没怪你啊。”嘴上客气,心里更迷糊了,我昨天究竟说什么了?不就是打趣吟了两首别人的诗吗?当然了,他不可能知道是别人的。

    李莘见我如是说,高兴的抬起头,正容说道:“承蒙先生原谅,先生是有大智慧之人,李莘欲拜先生为师,还望先生收下学生。”末了,重重的给我磕了个头。

    大智慧,我?误会大了吧!我连忙拒绝,“万万不可,我不过一介庖子,地位低微,如何教你?”

    李莘态度坚决,“如若先生嫌弃李莘天资驽钝不肯收下,李莘便在此长跪不起。”

    长跪不起?古人就是古人,也就这么点招数。我又劝了几句,好话歹话说了一堆,他依旧不为所动。我一气,反正我不是古人,爱咋咋地。扔下句“随便你!”头也不回的往厨房去了。臭小鬼今个反常,不过是因为心高气傲,被人撅了,自尊心一时不适应造成的,我就不信你能抗多久。

    午饭后,我本想回房小睡,远远看见李莘还跪在西厢,心下有点慌了,这小鬼还真能挺啊,赶忙找来顺子,央他去把李莘的跟班小厮找来。顺子聪明,一看便知事态严重,忙应了去。我没地方呆,只得怏怏地返回厨房。

    晚饭后,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房间,刚推开门,差点晕倒。“你,你怎么还不走啊?”

    “我的小厮是先生叫人寻来的吧,我打发他们走了。先生既不肯收下李莘,又何必关心我死活!”

    我听出他的负气和伤心,又见他如此执着,不免觉得理亏,歉意的想拉他起来。李莘“啪”的一声打掉我的手,我无语,大脑高速运转寻思着如何解决眼前难题。有了——“你既想拜我,便要告诉我为何读书,理由不充分,我是不会教的。”我故作淡然。

    李莘刚要回话,我挥手阻止,继续道:“随口应付,我可不依。我只给你一次机会,若是答得不好,就这辈子休再提这档子事。我累了,你回去好好想想,改日再来吧!”

    聪明如李莘,一听便知我口风已松,就想起身回去。可是跪得太久,双腿血脉封闭不通,还没站起身子就向前面扑倒。我上前扶他,可惜反应稍慢,加上身高的差异,李莘竟直接抱住了我的纤腰,头不偏不倚地顶在我的胸部。我没多想,忙轻手轻脚扶开他,慢慢带到炕上坐好。

    伸手挽上他的裤腿,检查他的膝盖,不由倒吸一口冷气,一片青黑,天啊!我到底做了什么?张嫣啊张嫣啊,枉你自诩善解人意,却和个小孩子较真儿。如果李莘留下病根,落下个风湿病老寒腿之类的,你的罪过可就太大了。

    我强打精神安慰了几句,就匆忙招呼顺子去请郎中,自己跑到厨房取来晚饭。李莘吃毕,在我收拾碗筷出去的工夫,正巧顺子把郎中请来瞧完了病。郎中说并无大碍,没伤到筋脉,我暗暗松了口气,又听他嘱咐了几句。自掏腰包付了200多文的诊金药钱——这个心疼,本来就穷,算了,自作孽啊。本想央顺子把李莘的小厮找来,可李莘执意不肯。我只能让顺子把“找来”,改为“通知”他家小厮,李莘在我处歇下了。

    李莘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我心中叫苦,小爷你还真难伺候,却也明白他的用意,给己留脸,给人留脸呗。

    吴老板听说了消息,赶过来和李莘寒暄了几句,临走时意味深长的瞅了我半天,最终叹息一声,什么也没说。我像个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一样,把头深深埋进锁骨。

    亲自熬好药照顾他服下,又把郎中留下的外用药帮他敷好,抬头正见他傻呼呼的朝我笑,便瞪了一眼。李莘脸色微红也不说话,扭头往炕里睡去。我帮他掖好被角,就在炕的另一头倒下,许是折腾了大半夜实在是累了,很快我就沉沉睡去。

    次日醒来,已不见了李莘的踪影。看时辰不早,我顾不上早餐,草草洗簌后就冲向了厨房。午饭后回房,本想小睡补眠,可李莘那小子又出现了。这次他身后的小厮手上多了几个红纸封好的物件。

    李莘见我愣在门口,热情的朝我鞠了一躬,礼貌地说:“先生昨日受累,可休息的好?”

    “还好,你的腿不要紧吧?”

    “承蒙先生关心,已无大碍。李莘今日是特来为先生送上‘拜师礼’的。”

    拜师礼?我这才想起还有拜师一说,便道:“那你想好我的问题了吗?”

    李莘挥手示意小厮放下东西退下,正容答道:“凡人读书无外乎‘功名利禄’四字,可我李莘不为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