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乾坤移 第二百零一章
朱佑樘回手带上房门,一步步朝床榻走来,烛火恍惚照亮着他的轮廓,阴影起伏的曲线,显得异常严肃冷峻,明明宛若天神……却带着修罗的戾气……
我打了个寒战,可巴图蒙克并没从我身上离开,只是扭头不怀好意地朝朱佑樘笑着。
朱佑樘止步,眸色一凝,冷冷地说:“放开她!”
“哦,那可不行。”巴图蒙克用那只我没咬住的手,迅速掐了掐我有些泛红的脸蛋。“我要把她带回草原好好调教调教!大明乃是礼仪之邦,怎容得如此粗鲁的女人?”
被一个13岁的孩子压着调戏,这种心情真不是一般二般的压抑——羞耻?不,是耻辱!随之加重了牙齿的力量,巴图蒙克的眉头几不可见的一蹙,却死活不承认疼。
“放开她!”
“好像是她不肯放开我。”巴图蒙克目光落到我的挂着血丝的小银牙上。
“呸!”我松开口。
“你究竟想如何?”
巴图蒙克邪魅的笑下,“你知道。”
“我答应你的要求,带着你的手下,速速离开我大明国土!”
“哦?当真?”巴图蒙克从我身上爬起,似乎无法相信,又似乎在意料之中。他嗤笑,“没想到为了一个丑女人,你竟然……”
“你TM才丑呢!”我仗着有朱佑樘在,不满的大声喊出来。
巴图蒙克睨了我一眼,我皱着鼻子,做出鬼脸回敬他。他起身下床,走到朱佑樘身侧,一声轻笑,好心提点道:“红颜祸水,你们汉人不是常说‘多情自古空余恨’嘛,慎重哦!”
朱佑樘漠然地看了他一眼,没回答,直接走过,来到床边把我扶起,蹲下身帮我系好外衣。我不自然地低下头,脸上火烧火燎的。朱佑樘的手指分明没有触碰到我身体,但隔着衣裙的轻柔动作,还是让我从心窝涌出一股暖流,痒痒的扩散到全身,吸干了我所有的力气。望着那精致的十指,我有发抖的冲动,不是害怕,而是……蠢蠢欲动?
巴图蒙克见我和朱佑樘“情意绵绵”,无趣地歪着嘴——奢求13岁的孩子懂得情意,难了点。我总觉得该说点什么打破眼前的诡异,便小声问:“你,你答应他什么了?”
朱佑樘帮我整理好衣裙,浅笑着柔声安慰我,“没什么,嫣儿别多心。”
“那,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知道这个问题很傻,但是我不得不问,像所有女猪一样。
朱佑樘脸上的笑容扩大,刚要开口,却听巴图蒙克的声音传来,“哼哼,可不是嘛,神通广大!”
朱佑樘扭头瞪了他一眼,巴图蒙克啐了一口,朝门口走去。
“他是谁?”见朱佑樘笑着回避,我负气地推开他的手,“你不会一问三不知吧?!”
朱佑樘沉默了一瞬,答说:“不要靠近他。”
“切,所答非所问!”
巴图蒙克停住脚步,似乎来了兴致,回身道:“女人,你真是无知!记住,我巴图蒙克是鞑靼的小王子!”
我脑袋哄的一下子炸开了,难道真是巅峰对决,那朱佑樘……
我颤抖着双手,怀揣着渺茫的希望,抚上他的脸颊,苍白地问:“那么你呢,你是谁?”
朱佑樘不语,黯然地垂下眼帘。
“啪——”我听到有什么东西在我的胸腔里碎了,清脆的声音过后,散落了一地,无风吹过,它们却灰飞飘散。
巴图蒙克愣了一下,随即传来他嚣张的大笑,“皇太子殿下果然卓绝不凡,对付女人不需身份真有一套啊……”
“不要说了!闭嘴!”我捂住耳朵,歇斯底里地叫着,本能地抗拒早已知晓的答案。
“呵呵,哈哈……哈哈……”巴图蒙克笑得更大声,仿佛要撕裂我的耳膜,那是完完全全的嘲笑,彻头彻尾的幸灾乐祸。
我被他的笑声惊醒,抓住朱佑樘的胳膊,迷茫地看着他,“告诉我,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
朱佑樘痛苦地点下头,我闭上眼,心凉了,彻底凉了。
“你是朱佑樘。”不需要在疑问了。
“是,我不想骗你,不想瞒你……”
朱佑樘在发疯般解释着,可是我听不见了,不,是不重要了——他是太子,是柔姐口中的一代贤帝明孝宗朱佑樘,一个我遥不可及的男人,一个注定和我不可能有任何交集的男人……从隐隐的渴望到无情的绝望,原来距离这么近……
朱佑樘,或者叫朱佑樘忽然用力抱紧我,似怕我从眼前消失。他不顾一切慌张地喊着,是告诉我,也是在告诉他自己——“相信我,我对你的感情从来没有变过!以前是,以后也不会,绝不会!绝不会!”
我惨淡地笑着,缓缓推开了他。直视那双澄清着深情的双眸,淡漠地说:“你的身份注定了你会。”
“不!”他反驳,还想抱住我,被我闪身躲开了。
我幽怨地说:“金屋藏娇如何?终是长门冷宫;独孤皇后如何?哼,史载隋文帝惧妻偷欢;昭惠周后如何?至死面不外向;最深情的皇太极和海蓝珠如何?顺治帝和董鄂妃如何?看似情比金坚,玩起生死相随恶心把戏,却在‘专宠’的同时不断让其他女人怀孕。最后情意绵绵的告诉女主,那是他的骨血,不是他的孩子……哈哈,哈哈……全TM放屁!最卑劣、最龌龊的臭屁!”——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历史好到无敌。
朱佑樘当然听不懂全部,但我尖锐的女音足以让他惊呆,连门口处的鞑靼小王子巴图蒙克也怔在当场,目光犀利的游移在我身上。我笑了,笑得花枝乱颠,笑得毫无形象,笑得渗出了眼泪——“‘无情最是帝王家’……别告诉我,你不懂,朱佑樘,呵呵,不,至高无上的太子殿下,啊呵呵……”
朱佑樘始终沉不语,饱含无奈痛苦的看着我狂笑。不知究竟过了多久,直到我笑得肺内缺氧,小腹痉挛才被迫停下来。
他扶起我,说:“离开这儿再说。”
想想也是,这里毕竟是巴图蒙克的地盘。于是站起身,低头跟着他,敏感地保持着一步的距离。朱佑樘没有强迫我,独自走在前面。一出屋门,他突然止步,我刹车不及,撞上了他的后背。
“唔……”捂着我可怜的鼻子,抬眼看看,才发现巴图蒙克也站在前面。伸脖子再往前看,院落里的气氛异常诡异。巴鲁和一个粗壮汉子挡在子夜的身前,而子夜已拔出了长剑……
能使子夜拔剑的对手不多,像雨夜里的那群杀手,子夜带着我这个拖油瓶也未曾拔剑,十几回合轻易摆平。而现在,他的动作似乎是要刺,可眼风一转,看到了我,硬生生别过剑改为了横扫,薄如蚕翼的长剑反射着清冷的月光,快如闪电的一击,仿佛划伤了我的眼睛,在我的记忆中撕开了一个豁口……这是什么感觉?我打着寒战向后退了一步。
朱佑樘发现了我的异样,退回来关心我。我晃晃脑袋躲开了他,思绪回到了眼前这个让我纠结的男人身上。
“巴鲁、蒙扎森,退下!”巴图蒙克发令,转身对朱佑樘道:“太子爷的手下,果真藏龙卧虎,身手了得!”
我不知道巴图蒙克是不是为了再次强调朱佑樘的身份,才加了重音在某些字眼上,只是他的声音,听起来极其刺耳。
朱佑樘递个眼神给子夜,子夜将长剑收回剑鞘,站到了一旁。然后转身对巴图蒙克道:“不要在此逗留,莫忘记这里是我大明的国土!”
巴图蒙克哼笑,一挥手,带着巴鲁他们进了院内的一道月牙门。
朱佑樘拉起我的手,把我往外带。我抽出手,低声说:“我自己走。”
走出大门,看到他的另外两个手下在门外伺候着。李远见我们出来,牵着马走到朱佑樘跟前。朱佑樘想抱我上马,我一躲,他收回了手。看我确实能应付,也没言语,抬腿一跃,坐到了我身后。
我心里不得劲,这个本来是我最青睐的姿势,此刻使我如坐针毡。我挺直脊背,逃避着身后温暖的胸怀。朱佑樘拉起缰绳,轻轻环着我,一路往苏州城返。
半盏茶后,隐约看到天边有红光晃过,我下意识回身一看,远处的庄子一片火海,耀亮了半边天。朱佑樘似浑然未觉,带着我,稳健的骑在马上。我转回身,是巴图蒙克依约离开了吧,可是他与朱佑樘到底做了什么样的交易?会不会影响到朱佑樘的未来?他是朱佑樘啊,柔姐口中旷古难觅的好皇帝……我闭了闭眼,收回发散的思维,这些不是我该关心的了,不是吗?
回到百韵楼,我把朱佑樘关在了门外。回到房间,感受着安静的环境,一切正常到不能再正常,没有人知道我刚刚被人劫走。我靠在门板上,只是我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
次日,照常工作,浑浑噩噩的照常工作。朱佑樘来了,我闭门不见,窝在房里写剧本,韵婷不解,关起门问我原因。我无从解答,只能笑下。
此后的两天也是如此。韵婷、张鹤龄轮番“轰炸”我,玉凝委婉地劝我,最后艳情憋不住了,堵在门口。
我梳着越来越长的头发,捋顺这些无由的烦恼丝。艳情见我不说话,走上前,抢走篦子,“吵架了?你使小性?”
我很想问她为什么一定是我使小性,难道我素行不良?不过懒得开口,只是抢回了篦子继续梳头。
“朱公子那么疼你,成天在外面等着,你就真能狠下心来,不为所动?”
我垂下眼帘,“艳情,我跟他不可能,该了断了。”
“什么可能不可能的!你不去试试怎么就知道不可能?我认识的张嫣可不是一个随波逐流、听天由命的笨女人!”
我放下篦子,看着铜镜,对她道:“艳情,我要的是一个‘一心人’,而他不是。”
“这话说的,我倒没见朱公子是个沾花惹草之辈!”
“现在或许不会,将来呢?大户人家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左拥右抱,更何况他是……”
“他是什么?”见我话说一半,艳情追问。
“哎,他有钱有势,将来还会继承庞大的家业,那样的环境,他绝不可能守着一个女人过一辈子的。前车之鉴太多了,做着‘唯一’梦想的女人比比皆是,可普天之下,古往今来,有几个女人实现了?况且,我也不喜欢关起门过日子,我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
艳情蹙着眉,说:“嫣儿,你心思太重了,考虑的事情这么多、这么远。或者你说的没错,男人会变。但你也可以成为改变他的因素,事在人为,你这样随意放弃,我会瞧不起你的!”
我不语,瞧不起就瞧不起吧,连我自己都瞧不起自己,可是,更说服不了自己。
“姐姐,艳情姑娘说得对,你和朱公子不该这样错过。”
“韵婷?”闻声望去,韵婷站在房门外。之前和艳情一番对话,她该是全听到了。
“姐姐,不管什么理由,我希望你能和朱公子慎重考虑,做出明智的选择。姐姐,错过了,便不会再出现了!你该把握啊!”
“韵婷,我……”
“姐姐,我这就去找朱公子,你们一定要当面说清楚!”说完韵婷扭身跑了出去。
“韵婷,韵婷!”
我起身欲追,却被艳情拉住,“让她去吧,她不是你妹妹吗?由她出面,比较好。”
“你们到底明不明白?!”我怒吼。
“是你执迷不悟!”艳情甩开我走了。
我跌坐在床上,是我,执迷不悟?
还是那块大石头,一样的日落时分,夕阳惨淡地描画出血红的天际,迟迟不肯走完她最后的历程。心境,截然不同,我甚至隐隐期盼他不要到来,不要让我们彼此更加无助。可是,该来的迟早要来,该了断的总是要了断。
当那个熟悉的脚步声响起,我几乎没有勇气回头。深吸一口气,紧握双拳,平静地站起身,回望着他,明明近在咫尺,却又相隔天涯。我们都知道,是时候了。
“你来了。”庸俗的开场白,却是我唯一能说出口的。
朱佑樘深深的看着我,是深情,是挣扎……他吐了口浊气,把头别向一旁,轻声问了句,“你看到什么了?”
我随他看去,街角处是一群乞丐佝偻着身子和野狗抢食。无语,心脏失控跟着颤抖了一下,他的选择,我想,我知道了……
“那是我的责任。是我身为当朝太子,皇室子孙的责任。”
可是,不死心,不甘心!我鼓起勇气,认真地问他,“江山,美人,孰重?”
朱佑樘闭了闭眼,再张开时,璀璨的黑曜石上似挂了水雾。但声音却异常坚定——“江山重,双肩抗;美人重,心永藏。”
我笑了,那是个绝美的笑颜,因为由衷,因为欣慰,即使眼眶火烧火燎,热得要命。我慢慢走近他,摘下“凤启”,在唇边轻吻了一下,默默放到他的手里。那只手,好冰,冰得好似我的心脏……
没有留恋,我抽回手,后退一步,福下身,有水滴从脸上滑落,浅浅的留下湿漉的痕迹。“小女子,祝太子殿下早日一展宏图,重振国威,开辟盛世。”
起身,头也不回的走了——我要保有女人的骄傲。
“嫣儿!”朱佑樘叫住我,那声音听起来十分凛冽。
我停住脚步,朱佑樘没有上前,他郑重承诺,“嫣儿,我给不了你要的生活,但我能给你要的国家,你要的时代。”
泪如雨下,冲刷着我的脸颊,冲刷着我的心田。结束了,全结束了……我嘴边的微笑越来越大,妈妈,你知道吗?女儿好开心,女儿遇到了那个值得女儿尊重,值得女儿敬佩,更值得女儿爱的男人……女儿好幸运,比起那些一辈子遇不到爱情的人,女儿真的好幸运。
我挪动着灌铅的双腿——终究逃不过笑着心碎……
朱佑樘走了,真的走了,百韵楼里再没出现过他的身影。“冰山”为首的,他的随从也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从没出现一样——彻底,决绝。若不是心底无法弥补的空洞,我想,我会误以为那是一场梦,无痕的YY。
看着满桌子山珍海味,知道是韵婷特意命人给我做的,偏偏没有食欲,胃涨得难受,总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那里,带着浑身都不爽利。韵婷看我把食物原封不动送了出去,和张鹤龄在一旁长吁短叹。玉凝体贴地帮我熬了肉粥,我勉强笑下,推了回去。
隔着大门,又听到了玉凝的哭声,不记得是第几次了,心疼她的眼泪,却无能为力,身边空得让我不得不多披上件衣服,我苦笑,原来自己这般畏寒。
埋头在账本里,让玉凝去休息,想接着伪装成工作狂,女强人,却发现数字如此陌生。我挠挠头,该不是从不认识它们吧?我抓住脑袋奋力摇晃着,可脑浆凝固了,完全晃动不开。我颓然放弃,拄着头看账本。
一天以后,当艳情看到账本的时候爆发了:“张嫣,你到底怎么回事?这是什么烂账?你看看,没有一条对的!自己做不明白倒是让玉凝做啊!充什么能人!”
我木讷地抬起头,“啊?和我说话吗?”
“啊!”艳情崩溃了,徒手撕毁了账本,“不就是一个男人嘛!明明是你自己不要的,犯得着这副德行吗?嫌别人的日子过好了是不是?非整出这么一张爹不疼娘不爱的丑脸来,博得的同情有意义吗?你的行为值得同情吗?……”直到韵婷和玉凝一起把她拉了出去,账房才安静下来。
我垂下头,恨铁不成钢,可是,我做不到,我注定是破铜烂铁……
“你们这样是对她纵容!难道放任她脑袋上落鸟,肩膀上爬虫,当个行尸走肉?”艳情的声音再次传来。
我把头磕在桌子上,艳情说得没错,昨天我在后院晒太阳,也不知是脑中一片空白,还是想得入神,总之太久没动弹,头顶竟然落了两只鸟,肩膀上爬了只毛毛虫。当祝枝山、文征明华丽丽登场时,惊走了小动物,却也惊吓到他们哥俩。当他们看清我的模样,更是摇头叹息。
我抱紧自己,连续失恋的女人,确实很惨——连续爱上两个男人的女人,自作自受,应有此报。
晚上,韵婷来看我,见我痴痴呆呆坐在床上发呆,就往香炉里多加了些凝神香,嘱我要睡好。又坐到床边,央求着说自己来趟苏州不容易,让我带她出去转转,见识一下。
“咦?啊,那你想去那儿?”
“嗯,女儿家不能远游,不如去寒山寺拜拜佛吧,求个家宅平安,万事如意。”
朱佑樘走了,应该就平安了;但他走了,又怎么能如意?
“我得招呼店里的生意。这样吧,让玉凝陪你去,她悉通佛法,了解苏州民风,比我合适。”
韵婷嘟起小嘴不领情,“那怎么行!人家就要和姐姐一起。”说着,撒娇地摇了摇我的手臂。我知道她不放心我,想约我出去散散心。虽然自己没那心情,可总比继续发霉好,就点点头,答应了下来。韵婷见我答应,像只快乐的小鸟,手舞足蹈地飞了出去。
第二天一早,刚套上马车,韵婷就快活地拉着我坐了进去。我笑笑,是大家闺秀,更是花季少女,贪玩的天性使然。
“鹤龄弟弟不去?”见车夫扬鞭,我不免问了一句。
“才不呢!就我们姐妹俩多好。”
我笑下,看来张府的内战并没有结束。
一路上,韵婷嘻嘻哈哈的逗我开心,我笑着回应,实在不愿意多开口。马车刚驶出苏州城,车夫就急急勒住马,害我和韵婷差点扑出去。
“怎么了?”我挑开帘子。
车夫哆哆嗦嗦跳下马车,头也不回地往后跑。没有他在前面挡着,我看清了马车前不远处站着浓妆艳抹,服装怪异的1女3男,执刀握剑,肃杀,威慑。
“不好!快走!”我拉起韵婷跳下马车,做着无谓的挣扎——即使注定命丧于此,也不能傻傻站在那里等着人砍。
“哎哟~~”韵婷是小脚,一个不稳就要跌倒。我伸手去扶她的时候,那个化着浓妆,鬼魅般的女人已经来到了身后。我下意识收紧脖筋,而同时,她的手刀挥出……
随着韵婷撕心裂肺的一声“姐姐——”,我眼前一黑,跪到地上,缓缓向前倒去。
在意识尚未完全消失之前,仿佛有人给我转了个身,在我身上摸来翻去。隐约听见几个声音,“……没有?”
“不可能!”
“哼!做掉!”
“不,等等!把她抛到乱葬岗去!”一个清冷的女声撕破了我的耳膜……最后的记忆,就是“乱葬岗”三个字……
苏州城百里之外,有一座孤山,名唤断魂。山下只有人丁稀少的几个村落,靠山吃山,村民们却极少上山,连樵夫都选择多走几里地去别的山伐木砍柴。关于断魂山的传说多种多样,有人说,山里面有山精妖怪,一去断魂;有人说,山里瘴气重,有进无出……总之,打听到这里,村民们全是摇头叹息。再仔细问,好事之人会给你绘声绘色的描述10年前,此处如何如何繁华,会告诉你山里本有个村子,人丁兴旺,可这几年里,莫名其妙的死绝了。所以,那山不要上,阴气煞、怨气重,邪乎得很。
其实,断魂山曲径通幽,绿树参天,芳草遍地,鸟语花香,有着良好的生态系统,远远望去,那便是一片天然的绿色屏障,隔绝了人世的迷乱浮华。之所以有那些恶毒的传说,只是人类自己作孽,又不愿意承认自己的罪孽而已……
“嫣儿,嫣儿!”
“我在这儿!”我汲好水,转身回应着。
一个青年背着药篓,走过来,作势要接过我手里的水桶。阳光下,他的笑容愈显灿烂,犹如青山碧水一样,不是英俊而是淳朴。
“我可以的。药采到了?”
“嗯,青年点点头。”
“太好了,他们有救了!”
青年敛住笑容,带着职业的严谨,说道:“只可试着用药,能否救活,我也没有十成的把握。”
“放松点,我见他们好多了。说真的,你肯留下来为他们医治,便是赋予了他们生的希望,能不能抗住药力,战胜病魔,就得靠他们自己的身体素质和毅力了!”
“医者父母心,我岂能见死不救?倒是嫣儿你肯留下,实属难得。”
我挠挠头,“貌似,我不敢一个人下山啊。”
青年笑了,我也笑了。出山,不易,不等于出不去。只是,现在还不能走。
说话的工夫,我们已走到了村口。说是村子,实则只剩下几间破落不堪的茅草房,人气……哎,就那么几十个等死的病人。我撸起袖子,去到厨房忙碌了起来,一面熬野菜汤,蒸些糙米饽饽,一面看着炉子上的药。
日出日落,算来,来这儿已满7天了。从伊始的恐惧,到如今的无暇恐惧。任谁面对一群为了生存而不懈努力的人,我想,都不会无动于衷,置之不理的。
我清楚地记得,醒来的时候,不是倒在乱葬岗上和死人们抢地方,而是躺在一间茅草房里的破木床上。当时,我并不知道,他们因何临时改变了主意,还曾庆幸自己捡回了一条小命,否则沾了尸气、尸毒,面对满地腐败恶臭的尸体,我可没胆量活着走出乱葬岗。可当我明了了这里的情况,看到一个个周身遍布脓包,皮肤溃烂,流血流脓,看不出人形的病患;闻着那刺鼻到让人反胃的酸臭;听着不绝于耳的呻吟。瞬间,明白了他们的动机,忍不住心底一阵恶寒——我不要!绝不要变成这副鬼样子!
我蜷缩在角落里,抱着双膝,止不住颤抖着,知道应该离开,却连站起来的勇气都没有。好像自己一站起来,周围那群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怪物会冲将上来,将我连肉带骨头囫囵吞掉。
直到门被推开,一米阳光洒了进来,那一刹那,我似乎看到了生命的亮光。看清来人后,我颠簸着冲进他的怀里,紧紧抱住他,嘶喊着发泄心中的恐惧和无助。他愣住了,身体极不自然地僵硬在当场。良久,才木讷地拍拍我的后背安慰着。
等我平静后,他告诉我,他是在村口“捡”回的我。我无从回答,也确实不知,便问:“你呢?李摇铃?你怎么在这儿?”
李摇铃一怔,不知是因为我毫不避讳地喊出私自为他取的外号,还是因为其他。他的答案很简单,来江南找我,途径此处,得知鬼村的瘟疫传说,出于医生的职业道德,上山来访。这一访,就走不开了——这样的医生太难得了,无论古今。
李摇铃当日就为我指明了下山的道路,九转十八弯的,我勉强能记住。并且要我立刻下山,免得被传染,可他却无法同行。望着他忙乱不堪的背影,我犹豫了一下,紧咬下唇凑上去看了看那些病患,问:“是天花,呃……痘疮?”
“你怎么还不走!”李摇铃的声音隐含愠怒,“谨慎自己污了这病!”
“我,我也帮忙吧!我种过疫苗,终身免疫。”——小时候打了那么多疫苗,应该有预防天花的,我分析。
显然李摇铃听不懂我的话,因为他依旧阻止我插手,直到我解释说自己得过轻度痘疮,被治好了,不会再被传染,他才改为诧异地看着我。许久后,任我打打下手。毕竟一个人照顾37名病患的心里压力和工作量太巨大了。不过,我所能做的,他让我做的,只是煎药,做饭,打扫茅屋罢了。涉及换药类的事宜,李摇铃是绝不让我上手的。不让上手正好,我确实没胆量去触碰血脓似的皮肤,委实恶心得要命。
而李摇铃的医术与其医德一样高段。刚被送上山,病症较轻的几个,被单独安排在另一侧的茅屋里,几经针灸施药,皮肤已然结了痂,我想不碰的话,再过上几天疮痂掉了,留下不可避免的麻子,就不碍了。咋说是得了天花,古代世界的一大绝症,能保住命都是奇迹,焉能奢求不留痕迹?
在此期间,我最大的发现是女人喜欢带些杂七杂八的破烂是天大的好习惯。且不说打火机能生火,瑞士军刀能切菜,就刚来那会儿,李摇铃愁说银针不够用,无法给多名病患同时施针,减少他们的痛楚时,我想都没想,就从怀里掏出了那包在沧州府买的全套银针,然后,就见到李摇铃露出更加不可置信的表情。我总不能说是害怕有人给自己下毒,才带在身上随时“验货”的啊,只能一笑而过。
而今,那几个轻度病患真见转好,也帮助李摇铃照顾重病的。我本以为自己的工作量能因此减轻,可逐渐恢复健康的人胃口是特别的好,他们需要营养补充体力,需要药物加速痊愈。因此,我的更多时间搭在了厨房里,或许我真是伙夫的命?不是抱怨,而是质疑。
我不得不承认,李摇铃带给我的震撼实在太大了。也因而明白了他得知我得过轻微天花后,默许我留在山上打杂——事实上,他也是这么做的。山上不乏有被误以为是得了天花而送来的倒霉蛋,他们得的不过是普通疹子,遇到风寒发烧,并非真正染了天花。可山下的村民如同惊弓之鸟,杯弓蛇影的将他们抛弃在山上等死。
李摇铃为了避免他们感染重度天花,无药可医,便大胆的将痂阴干研细,用细管吹入他们的鼻孔里,使他们得上轻度天花,趁轻及时治疗。不但保住了性命,还终身免疫,原理同现代疫苗。虽然这种治疗天花的方法传说宋朝就有了,但却甚少被使用,有几个医生敢下手呢?——这个铁嘴铃医太厉害了,厉害到妙手回春不足以形容。
我天生有巴结名人的爱好,既认定他与众不同,难免偷闲去与他搭讪。李摇铃不是“冰山”,但总是对我的示好笑而不语。当我追问起自己查无实据的“病根”时,他通常顾左右而言他,板起脸来严肃的和我聊些压抑的话题,诸如这群病患,诸如天花这种病。后来,我实在是憋不住了,撇着嘴,去套的名字是不是李时珍。他认真摇摇头。我不信,天知道大明王朝医术卓绝,名誉海内的唯李时珍一人。结果李摇铃一句话把我堵“没电”了——“没理由姓李就非得叫李时珍吧!”
“那你叫什么?”我不甘心。
“嗯,”他想了想,“就叫我李摇铃吧,这名字我挺喜欢。”随之附赠一个傻呵呵的微笑。
我气到胃痉挛,喜欢?你还真有品味!可李摇铃不是我,他要么不说,要说就一定实事求是。故此,我也相信了他不是李时珍本尊,但还是不甘心问他有没有兄弟、远亲什么的叫李时珍。
他不解我为何纠结着“李时珍”这个名字不放,最后笑道:“这样吧,将来我儿子就叫李时珍好了。”
“得了,留给你孙子吧!”我没好气的说。
李摇铃想了想,一本正经地说:“也好,难得嫣儿如此看重这个名字,我孙子就叫李时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