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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应该威胁你,其实我不觉得那是威胁,”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你威胁我也有错,警告算是威胁的同义词吧?所以我们扯平。”
要是陈皙不那么笨,他就能明白这是我道歉的方式。
我灰暗很长一大段时间的生活就这迎来了几件好事,陈皙和我住在同一栋楼里、晋姝为了满足窥私欲没事就爱请我吃饭、我因为秦权的成绩进步多拿八百奖金,沈斯年决定扎根在北京,自愿成为我随叫随到的工具人。
和三里屯的那些比起来,五道口的酒吧氛围要好很多,三三两两的大学生坐在昏暗的角落里聊着隐蔽又不私密的话题,偶尔还会冒出几句英语,还有我最讨厌的法语。
食色性也,食欲和□□之间总有让人捉摸不透的联系。
“You are an apple in my eyes.”沈斯年英语的样子不是很性感,有机会来澜雅我会给他八折。
I was □□d by life.沈斯年的英语的一般般,可很有感染力,我心里无意识蹦出英语,这句英语的意思是,我终于变成会在消遣时间想到工作的那种人。
“你知道吗,法国人叫亲爱的会叫mo chouchou,chou是卷心菜的意思。”我轻轻和沈斯年碰了碰酒杯,橙红色的液体在碰撞时洒落在桌上,很快浸湿了我的袖口,在上面留下个淡淡的斑点。
沈斯年的语言学习能力一般般,他甚至没跟着重复一遍,也可能是在经历东奔西走的磨练后他变得不再那么无聊,“人不能一天不吃饭,我也不能一天不见你,比喻很合理。”
他的法怪怪的,好像他和人是反义词一样。
“你上次和我见面还是春天吧?”我撇撇嘴,沈斯年腻腻的样子真的很浪费他的脸。“再一晃眼该过圣诞了吧?”
北京十一月就能到达零度,晒在屋外的衣服一晚上就能变成杀人的凶器,阳台上冷藏的面包能硬的让刀断成两半,只有室内能适宜人类居住。
不知道是暖气开的太高,还是因为这家酒吧用劣质酒精欺骗消费者,我的牛仔外套不怎么穿的住,只穿一件薄薄的针织开衫都还是有点闷。
“你想和我一起过圣诞吗?my princess!”
我怀疑沈斯年并没在全国巡演,而是去美国读了很烂的社区大学,“不过。”
“为什么不过?你是不是要和别人过?”
我从来不喜欢过节,有法定假日的除外。即便知道沈斯年是在和我开玩笑,他的追问也很刺耳,我甚至感觉他有些咄咄逼人,大概这就是陈皙听我话的感觉吧。
古语只过,曹操曹操到,没过想到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也会以某种方式出现。
我很确定沈斯年看见了我屏幕上的消息提示还有陈皙的大名。
他有个很大的优点,不会像陈皙一样敏感,“你又怎么和他搞上了?”
看来他还是有点敏感,他平时不会用这样轻佻的语气和我讲话。
“意外。”我抿了口酒,顶上的灯光正经过酒杯反射在我眼睛上,让我眼睛一阵酸痛,“他也在北京。”
“你是不是还是喜欢他?”沈斯年问了个很显而易见的问题,“我就知道你会一直喜欢他,就像我一直喜欢你一样。”
在对待喜欢的人的态度方面,我和沈斯年有点像,不管什么话做什么事总能是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
“你可以不喜欢我,我没有要求过你 。”我得承认有沈斯年的喜欢是一件挺好的事儿,但这不代表我会因为他的“变心”而难过。
沈斯年闻言低下头,我看不清他的眼神,也不明白他此刻在想什么。他可能在讨厌我,也可能是在讨厌自己,更可能在讨厌陈皙。要是他在心里偷偷陈皙的坏话,我倒是能和他很有共同语言,四瓶酒可能还不够。
我大概没有想象中那么冷血,因为看见沈斯年闷闷的样子,我也有点不知所措。
“我没有怪你。”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世上爱谎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下班后的成年人。他们躲在城市的角落里,带着五颜六色的面具,或哭或笑的讲着连自己也不相信的话,第二天醒来就会忘得一干二净。我认为吸血鬼并不是只存在传里的物种,也并没有灭绝,它作为一个隐蔽的碎片活在我们身上,活在每一个害怕见光的我们身上。
沈斯年明明就在怪我,“我只是觉得你挺行,这么多年也有什么进展,还能撑下去。”
我总觉得他是在自嘲,又不太确定,“谢谢。”
世上总会发生一些离奇的事情,让人以为自己生活在早已设定好的里,所有的一切都只是作者闲敲键盘写出来的废纸,比如今晚,不合时宜的微信消息不仅来自陈皙,还来自晋姝。
【晋姝】:你和炮友有什么新进展?他的xi是哪个xi啊,?
一向话颠三倒四的晋姝在这条消息上语言能力很强,短短两句话把一切需要概括的要素全部概括,让我在沈斯年面前一句多余的解释都不用,也让他的脸色更加难看。
“你和陈皙上床了?”
沈斯年在乐队时常常抽烟提神,又嗜辣如命,没几年功夫就把嗓子糟蹋的哑哑,质问我的语气比陈皙质问我的语气要凶很多。
我好像也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怎么一个两个的都喜欢审我。
“是。”我点点头,没办法让自己看上去不嚣张。
沈斯年有一烦躁就忍不住抽烟的习惯,摸进比他脸还干净的口袋让他更加烦躁,十秒内舔了三次深灰色的唇钉,“他提的?”
在两性问题上,女人总是被看作弱势的一方,一男一女发生关系吃亏的也总是女人。沈斯年很努力的为我开脱,试图把我塑造成一个陷入情网不可自拔,对男人言听计从眼盲心瞎的失足少女,可惜他的猜想不太符合真相,甚至可以大相庭径。
我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谎,但也不意味着我必须实话。
“是两厢情愿。”我觉得这个词怪恶心的,可一时半会也想不到更合适的词 ,“不是什么大事。”
“不是什么大事你怎么不和我上床?”
这话很不像是沈斯年会的话,因为他在我面前一直温柔,乖巧,甚至有和他在别面前截然不同的内敛。其实也很像是他会的话,他从来不是一心只有读书的三好学生,是会在学生时代顶着一头粉毛骑着摩托风驰电掣去架的人。
他和我和陈皙一样,都不是什么温顺的好人。
“因为你不在北京。”我面不改色的回答,敷衍写在脸上。
“我现在在了,你要和我上床吗?”
晋姝要是在我身边一定会狠狠推我一把,毕竟要是挑选炮友,沈斯年确实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又高又帅,又是玩音乐的,看起来很会玩。
我还记得我们在青岛那个未完成的吻,他胆子不大。
我喝完杯子里最后一口酒,又默默点了杯长岛冰茶——我第一次和沈斯年一起喝的酒,“你非要的话,也可以。”
沈斯年猛地站起身,险些带倒凳子,眼神里满是难以置信,我能看见他按在桌上的手上分明的血管,“李妤你是不是有病?”
酒吧里的音乐声很吵,但他的吼声还是吸引了一众人的目光。旁边桌的一对情侣开始窃窃私语起来,就好像他们不曾吵过架一样,再远一桌的女人别过脸偷笑,她偷偷看了沈斯年很久。
我没法回答沈斯年这个问题,从遗传学的角度来,既然顾佳梦有病,我也可能有病,只是我没去诊断而已,或许我和陈皙还是病友。
“是你问我的。”我还以为口是心非只会出现在不洒脱的人身上,“我还没你性骚扰,你怎么倒一耙?”
“行,算我嘴贱。”
沈斯年深吸一口气,坐回到座位上,“饿不饿,我点个薯条鸡翅拼盘。”
原来在市三中读书的时候,我很讨厌土豆,现在也能发现土豆身上的闪光点,喜欢上用薯条蘸冰淇淋的感觉,可见人的改变是巨大的。
“沈斯年。”我的食欲一旦得到满足,心情就会变得很不错,会一些对人大有裨益的话,“不要在我身上寻找原来的我了。”
和沈斯年分别的时候我很认真的看着他出如上的话,希望他能够好好领悟,不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早日实现爱□□业双丰收。
我的话大概很难懂,因为他只是愣愣的站在原地,躲在藏蓝色的羽绒服里发呆。
三十秒后,他搂住我的腰,一把把我按进怀里,然后吻上了我。
英语里有个词,make-up sex,据人在愤怒时的□□会更有质量,更有激情,因为争吵唤起的情绪可以保留到性生活中,且争吵产生的不安全感会激发人的依恋系统。
make-up kiss也同样成立。
如果欢愉和痛楚的感觉可以互通,陈皙的吻像是风湿,绵长又细腻,在每一个雨夜来袭,痛至骨髓。沈斯年的吻像是骨折,来的猛烈又突然,让你一瞬忘记世上所有,只有身上无法忽视的感觉。
我不应该去比较他们的吻,也不应该很享受。
沈斯年很久才放开我,好看的唇上有隐约可见的血珠,只能是我的杰作。
“是你欠我的。”沈斯年的眼神有些躲闪,完就退后到一颗樟树下,目送我上楼回家。
我刚在床上躺下就收到他的微信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