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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权过很多不合时宜的话,这句绝对是最让我讨厌的。
我还在九高时就很讨厌有人我和叶安衿不合是因为陈皙,没想到在五年后,跨越几百公里来到北京还能听到这样的话。
自负的男人总会认为女人的不合是因为争夺他们而起,好像女人的生活除了争风吃醋就没有其他,和喜欢的男人在一起是女人最大的追求,嫁一个好男人是女人最好的归宿。这种想法很狭隘,也很荒谬,更让人发笑。
悲哀的女人总会把所有出现在喜欢的男人身边的女人当做是敌人,就像斗鸡场上不死不休的公鸡,抖着翅膀日夜不息的斗,丝毫意识不到自己最终的结局也不会太圆满。她们用百分之二十的生命追逐男人,用剩下的百分之八十对抗其余无辜的女人,还自以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洋洋得意,也不会回头看看地下的一地鸡毛和自己光秃秃的后背。
即便我不喜欢陈皙,即便叶安衿也不喜欢陈皙,即便我只是和她在同一家奶茶店排队前后的两个陌生人,只要我们相处超过五分钟,我就会讨厌她。
“我高中没有早恋。”我板着脸回答,意识到自己漫长的叛逆期还远远没有终结的意思,“我只是单纯和她不太熟。”
“不太熟?”
秦权皱皱眉头,“我看明明就是关系很不好,还一种默默较劲的感觉,难道你和她争过年级第一?”
这话听起来稍微顺耳点,虽然年级第一也不是什么很了不起的东西,但比争男人听起来要舒服很多。
“你有什么事儿赶紧,我忙着下班。”我的是实话,马上双十一,我得去做攻略。
“好好好。”秦权忙赔笑,从包里拿出张八十六分的英语试卷摊在我面前,“能帮我签个字吗?签秦自显就行。”
秦权不是我儿子,他妈又抠得很,他考多少分和我没什么关系,不及格而已,名师出高徒,他不及格也情有可原,我想,没必要有挫败感。
“我不是秦自显吧?”我不太想替他签字,他和高中的我相比没什么魄力,要么就把不及格的卷子放在家长眼前,要么就把没签字的卷子放在老师桌上,在和学习有关的事上弄虚作假很无聊。
“你可以是。”
秦权真是个大孝子,我看着手里已经快见底的喜茶有点儿后悔,我早就该想到,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要是在从前我可能会愿意救他一命,只是叶安衿在边上虎视眈眈,我违规操作就是自投罗网。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何况是用金钱维系的师生关系呢?
我和秦权的师生关系果然很脆弱,我没给他签字,他找了叶安衿做他的临时爹。
“你的学生挺有意思的。”叶安衿把楼下711买的三明治吃出了米其林的姿态,昂首的样子也很像秃毛斗鸡,“不知道他平时怎么能忍受和你这样无趣的人相处。”
“我都能忍受你,我的学生有什么不能忍受的?”
叶安衿来澜雅除了在言语上针对我,剩下的时间都在加班,比华为的程序员还要拼命,毫不夸张的来,长此以往她很难有机会过三十岁生日。
我不太明白在我们这个行业有什么值得熬夜的,也不明白叶安衿对我的恨意为什么如此深,深到让她能够拿着一万出头的工资为澜雅一天工作十几个时。
一个人对我的恨可以支持她工作十几个时,要是全澜雅的员工都恨我,很快中国英语培训界就不会再有新东方这个名字。
我不能理解叶安衿的行为,领导却很能理解,甚至生出妄想。
“叶老师比你晚入职,在业务方面可一点儿不比你差。”领导笑里藏刀,“她一个女老师待这么晚不安全,你要是有时间可以多陪陪她。”
我绝不可能在澜雅多待八时以外的一分钟。
“我没时间。”我拒绝的很爽快,领导脸上的笑很明显僵了僵。
“没事,我一个人可以。”
叶安衿从不会让领导尴尬,“李妤可能晚上有约吧,她学生时代就很受异性喜欢呢。”
我不太理解叶安衿的脑回路,站在她眼前是资本家,不是教导主任,他只关心我能不能为他创造足够的利益,不关心我晚上和哪个男人睡觉。
作为伟大工人阶级的一员,我也不关心领导怎么想我,所以我依旧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看着叶安衿越来越讨领导喜欢,在同事间左右逢源,在家长间如鱼得水。
尽管我并不在意叶安衿如何在别人面前编排我,但对于我来只是每天要和她待在同一个办公室就是一件很烦人的事儿,而且本就没有人情味的领导似乎在叶安衿的蹿腾下变得更加像个合格的资本家,这让我很恼火。
每天要在澜雅待八时,却只能看见陈皙几分钟,我有点儿支撑不住。
周五下午我一走出写字楼就看见沈斯年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像只刚刚冬眠醒来的大笨熊一样站在门口。
“对不起。”沈斯年的道歉一点儿诚意也没有,他应该知道我不喜欢所谓的浪漫,“你准备一辈子不理我吗?”
一辈子是个挺奢侈的概念,我都不能保证我会喜欢陈皙一辈子,更不可能信誓旦旦的一辈子不理沈斯年。
“你来之前应该发个微信。”我不太想拿着这么一大束玫瑰花回家,它显然很重。
沈斯年耸耸肩,“你微信不回,电话不接,我黔驴技穷只能来这儿守株待兔。”
“工作很忙,没时间回你。”我没在搪塞他,临近年底,工作总是很忙,比大学的期末周还要累人,我和陈皙每天在楼梯间的交流也仅限于你好,再见。
我没有生沈斯年的气,只是单纯的觉得很累,上班很累,教学生很累,和叶安衿在一个办公室很累,遛李大路很累,给李巷铲屎很累。我不想给自己的生活找更多的麻烦,比如默许沈斯年不清不楚的喜欢。
“所以能不能原谅我?”
沈斯年眨着一双含情眼无辜的看着我,让我很难把不久前那个粗暴吻我的人和眼前的人联系起来,也很难对他什么过分的话。
我不会装作喜欢沈斯年拿他做备胎,也不会装作生气让他就这样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求我从傍晚求到半夜。
“嗯。”我点点头,没接过玫瑰,“下次别不招呼就来找我。”
沈斯年笑嘻嘻的,“你怕我撞到你和陈皙同学的好事?不对,不是陈皙同学了,应该是陈警官。”
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他很识相的闭上嘴。
我知道尽管沈斯年对我很好,可这不代表他没有对我的占有欲,总之他这个样子让我觉得怪怪的,又没法对现状作出任何有益的改变。
值得庆幸的是他这句话在叶安衿从我们身边走过的前十秒。即便是周五,她也很少在八点之前离开澜雅,今天真是破天荒头一遭。
“她怎么看上去很眼熟?”沈斯年顺着我的目光看去,“好像在九高见过她?”
“你来九高也没几次,这么多年过去还记得她。”我冷冷,“看来她很让人印象深刻。”
她的跋扈嚣张仅仅对我,在旁的人面前她总是柔柔弱弱,惹人怜爱,沈斯年会记住她也不奇怪。
沈斯年愣了愣,很快觉出我的弦外之音,“没有没有,我乱的,我在九高就只记得你,就连操场上的一棵树也不敢瞥一眼。”
我没有吃醋的意思,“叶安衿,她喜欢陈皙,高中被我过,对我纠缠不休,英国留学后特意来澜雅工作给我添堵。”
我其实不用和沈斯年这么多,大概是因为我真的很讨厌叶安衿,而能听我倾诉的晋姝又沉浸在爱河里无暇顾及我——她在和冯王八蛋分手后两个月就和一个北体大一的大学生勾搭上。
我看过大学生的照片,长得不错,而且看起来智商不高,和晋姝很般配。
“是因为他啊。”沈斯年话酸酸的,“他到底有什么好的,一个个都这么念念不忘,就没人喜欢我。”
“呵呵。”我笑得很敷衍。
我并不经常去看他的演出,不过每次我在场的时候都能看见不少女人眼睛冒着星星在舞台下看着他。偷偷塞纸条的、大胆要微信的、直接上台强抱的,没有一百也有五十。
他非要在我这棵树上吊死是他的事儿,我这样想,心里好受很多,我从没默许过什么,也没耽误他什么。
沈斯年的思路很奇怪,他坚持认为如果我不同意和他一起吃晚饭就证明我并没有原谅他。
盛情难却。
“我想和你商量个事儿。”沈斯年很认真,不像是要开玩笑,“你要不要帮我们写歌?”
我很意外,我的才华终于被人发掘。我没写过歌,只写过我和陈皙的故事,不过本质上都是通过键盘和手指以文字的形式抒发一种感情,问题应该不大。
“写什么歌?”我很谨慎,对我的艺术作品很负责。
“随便写写,我给你开工资。”
沈斯年一边戳着盘子里的牛排一边富有节奏感的点着头,“换换心情,整天对着一帮孩儿有什么意思。”
写歌听起来和码字一样,都是除了自己以外没人在意的产出,我有点儿想试试看,“你一个月开多少?”
好奇怪,要是沈斯年再老一点,丑一点,我们的对话就很像是某种违背公序良俗的活动的开端。
“你要多少给多少。”
“我要二环一套房。”
沈斯年没有言出必行,我还是答应了替他写歌。
有一句话形容清修,“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艺术创作和它的道理差不多。我很有自知之明,也很挑剔。
最终我选择的创作地点是个很安静的咖啡馆,咖啡贵的夸张,纹着大花臂的老板养了一猫一狗,柴犬和英短,比我家两只身价高很多,懒洋洋的很少动弹。门口偶尔有行人经过,光秃秃的梧桐树站的笔直笔直的。
还有件很巧的事儿,咖啡馆对面就是陈皙上班的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