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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少会有人晚上九点散步,因为这个点大部分在北京用生命换金钱的人要么在办公室要么在挤地铁,总之不太可能能悠哉悠哉的散步。
这么一想,我更应该好好享受来之不易的闲暇时光,可惜不知道我价值千元的海水珍珠耳环在哪儿,一时半会也找不到,今晚的我注定不能是最耀眼的那个我。
“散步?”陈皙情理之中的怀疑我的法,“这么晚你去哪儿散步?”
“九点很晚吗?”
我冲陈皙晃了晃手表,语气和晋姝如出一辙,“年轻人的夜生活还没拉开序幕。”
“散步能不能带上我。”陈皙叹了口气,用词很奇怪。
散步带上他听起来怪怪的,带上李大路就听起来正常许多,不过那不叫散步,叫遛狗。
总之我拒绝了他,因为我还在生气,也因为我很想一个人走走。
北京的夜生活并不太丰富,至少对于我这种不太社交的人来是这样,我甚至很难在大众点评上找到一家看起来人不太多又不太少,气氛不太过于激烈又不太过于沉闷的酒吧。
很难以置信我就这么一个人走了半个时,更难以置信的是我不知不觉走到了沈斯年从前驻唱的酒吧。
连用三个难以置信会显得我很做作,但我没想过我会在今晚遇见沈斯年,还有他的新女友——也可能是初恋女友。
“李妤。”沈斯年在我转身离开前叫住了我,语气听起来很轻松,我还以为他不想在这种场合看见我,“怎么一个人来?”
要不是我很了解沈斯年,我可能会觉得他在嘲讽我,就算我很了解沈斯年,他的问题还是让我觉得很……不适。
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和陈皙在一起之前我觉得独来独往是很舒服的事儿,和他在一起之后我居然会觉得孤独。
甚至我会为孤单而感到羞耻。
“比较喜欢一个人待着。”我抿抿唇,撒了个一看就很拙劣的谎。不过我已经不是青少年,编造完美无缺的谎言并不是什么值得吹嘘的事情。“你什么时候来的北京?”
“昨天。”
沈斯年轻声道,从吧台上拿了两杯柠檬水,一杯放在自己面前,一杯递给他身旁的女人。
比看见沈斯年和女人亲密更让我惊讶的是看见沈斯年在酒吧喝柠檬水,我选择相信他为了深爱的女人戒掉酒精,总比因为饮酒过度造成肾脏永久损伤而被迫戒掉酒精要好。尽管如此,我还是不能理解他们为什么要在酒吧喝柠檬水,或许梵高的艺术展更适合做他们的约会地点。
“斯年经常和我提起你。”女人一双水汪汪的杏眼笑起来弯弯的,和沈斯年的眼睛很像,不过看起来要真诚良善很多,“她你是他曾经觉得最有意思的人。”
我不记得沈斯年有没有和我过伴随着“永远”,“绝不”,“一直”等词眼的承诺,也不觉得他应该为背着我和别的女人交往而感到愧疚——我可不像他一样莫名其妙斤斤计较,但我还是觉得他和女友提起我这一行为很奇怪。
他会怎么介绍我?一个有点奇怪又没那么讨厌的同学?曾经追求未果的女人?又或者干脆胡编一个应付差事,比如可以我是他一次超凡绝伦的演出后收获的歌迷。
总不会直接是曾经追求过的女人吧,我想沈斯年的情商不会那么低,尤其是在哄女孩子方面,他一向……
“没有追到你真是件很遗憾的事儿。”女人接着,声音听不出异样,还是那样温温柔柔的,像冬天玻璃房里的太阳,“不过要不是你不答应,我还没机会和他在一起。”
或许坦诚也是一把能开女人心门的钥匙,我想,沈斯年真是个奇怪的人,他的女友也是个奇怪的人,我也是个奇怪的人,大概奇怪的人之间会产生某种特别的引力,能让他们在任何奇怪的地方相遇。
“嗯。”
我点点头,不知道该对这位“心胸宽广”的女人点什么,“希望你们能一直幸福下去。”
话音刚落我就感觉我的话好像哪里怪怪的,不像是真挚的祝福,反而更像是恼羞成怒又无计可施的酸言酸语,不过也没太大关系,他们俩看起来都不是爱计较的人,比我要洒脱很多。
比如现在,我突然想起沈斯年在上海对我过的一句话,“不会有那一天的。”——他不会有他不喜欢我的那一天。
大概是因为我思考的样子和平时很不相同,气氛变得尴尬起来。沈斯年晃了晃……柠檬水杯,额前的刘海也跟着晃了晃,让我恍惚间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时候。
那时候他的头发还不是黑色,我也还不是陈皙女朋友。
“你和陈皙相处的怎么样?”
很宽泛的问题,我也只能给出很笼统的答案。
“挺好的。”我没和沈斯年“同流合污”,点了杯长岛冰茶,“他工作很忙,我也有自己的事儿要做,不过谈恋爱不就是这样吗。”
“嗯,那就好。”沈斯年从前不像是这么容易被服的人,他真的变了很多。
他要是追问下去,我大概会露馅,还好他没有这样做,不好的是太阳的手机铃声突然响起——休假期间晚上十点加班,果然首都就是不一样。
她真是个很心宽的人,居然会就这样扔下沈斯年独自一人和我在酒吧面面相觑。
“你女朋友,很有个性。”真是世风日下,喉中的长岛冰茶涩涩的,价格翻了一倍味道差的远着,不定我也该点一杯柠檬水。
“嗯,她叫徐月卿,我的一个歌迷。”
呸,歌手泡歌迷类似医生泡病人、老师泡学生、领导泡下级,很不道德。
我没有对沈斯年的恋情发表评论,因为很怕好奇的火会烧到自己身上来,可惜活在这个世上从来都是怕什么来什么。
沈斯年放下还剩一大半的柠檬水,又点了杯龙舌兰,看来他也没有变很多,“其实我骗你了。”
我还以为他要解释解释在上海的那句话,还没来得及和他客气客气就听见让我很意外的下文。
“我第一次见到陈皙就觉得你会和他在一起,也只会和他在一起。”
酒杯里的液体在灯光下很好看,白金色像是黄昏傍晚江边的波光,轻轻尝一口就会醉倒在黑夜里,撑着月亮一睡就是一整晚。
其实龙舌兰和柠檬水远远看上去没有太大差别,哪怕它们一个能让人醉倒一个只能让人酸掉牙。
“我看见你看他的眼神就知道我这辈子不会有机会。”沈斯年摸了摸口袋大概是想抽根烟,又想起自己在室内,只好作罢,“那种眼神是会爱一个人一辈子的眼神,也没有那个男人能在你的那种眼神下出不喜欢你的谎话。而且陈皙同志,是个好同志。”
当然有男人能出不喜欢我的谎话,陈皙就算一个,至于后半句话,我觉得没什么问题,又不太想同意。
“所以你追我是为了找不痛快?”我挑挑眉,果然徐姐不在场的时候我放松很多,都能像从前那样和沈斯年开玩笑。
“当然啊,我老抖m了,你不知道?”
沈斯年像是意识到自己的玩笑有些不合时宜,尴尬的沉默了会儿,又把话题扯回到我和陈皙身上,“我的意思是既然这么不容易才在一起就一定要好好珍惜,我心甘情愿退出可不是为了看你哭哭啼啼的和他闹别扭的。”
我才不会在男人面前哭哭啼啼,那还不如直接一枪毙了我。
“他给你下药了?”我不太理解沈斯年的转变,要是为了讨女朋友欢心和我划清界限,我看他也没有很喜欢那个徐月卿的样子,“你怎么突然这么向着他?”
“我向着他做什么?我是为了你的幸福好吧?”沈斯年啧了声,对我的不识好歹很不满意,“你懂吗,世上很多没法用道理去解释的事情,爱情就是其中最复杂的一件,爱一个人和被一个人爱都是没有道理,没有借口,也没有选择的。”
……我看着沈斯年一脸认真的样子很想尝尝他的龙舌兰里是不是掺了假酒,但想起自己是有家室的人,所以只是想了想。
“你的意思是?”
沈斯年显然被我的这个问题激发起为人师的欲望,嘴角轻轻上扬,连眼角也染上像初春浅桃一般的笑意,“我的意思是就算你爱陈皙,不爱我,就算我家里比他有钱、性格比他开朗、唱歌比他好听、长得比他帅……”
“神经病。”
我现在确定这家店一定是黑心店,假酒害人不浅。
不过他的很有道理,我只能爱陈皙,就好像并不是我选择了爱陈皙,而是创造出我和他的那个人让我们注定在一起。
命中注定,好肉麻的词。
我不是个很喜欢热闹的人,起码不是个喜欢一个人置身在热闹场景的人,所以我回到家的时候还没到晚上十点。或许长岛冰茶有安神去火的功效,总之我再看见的陈皙的时候没那么想和他吵一架。
“你出去过了?”
在没必要的方面我有着惊人的敏锐,比如我现在就发现进门处陈皙的鞋有动过,衣架上的外套也不是我离开前摆放的样子。
“嗯。”陈皙轻轻应了声,低着头没敢看我,弱的像刚满月的猫儿,“刚回来。”
我可以去酒吧散步,但我不允许他哪怕经过酒吧时多往里面看一眼,为了显示我的公正,不冤枉无辜,我还是很冷静的问了句,“去哪儿?”
“我去和叶安衿清楚了。”
“什么清楚?”
“我要她永远不要再出现在我身边,永远不要试图用任何方式探我们的生活,永远不要以为我会对她心怀悲悯。我讨厌她,就像你讨厌一样讨厌。哦,她还答应再上班的时候会和你道歉,然后从澜雅辞职。”
陈皙了很长一串话,还是低着头,我没法从他的眼神里揣测他的情绪,可他的语气很认真,我知道他不会对我谎。不过他的这些实在让我很意外,我有点怀疑今晚我进入了某个平行世界,遇见的人都有些奇怪。
“你能原谅我吗?”
满月的猫儿怯生生的抬起头,声音也变得大胆起来,软绵绵的像是试探,湿漉漉的像是装可怜,让我想起《四重奏》里的名言。
我几乎是在他看向我的同时发现了他额上的青紫和嘴角干掉不久的血迹。
尽管这想法很荒谬,但我还是没忍住问出来:
“你叶安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