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情书(二更) 去他家,换上了他的衣服……
我和江洵一起去了A市。
出租车行驶的那一个多时, 我整个人,好像被生生劈成了两半。一半在告诉我:不能去,不该去, 你理智一点,不要过于放任自己;可另一半又在极力诱惑我:你不是喜欢他吗?难得有单独相处的时间,干嘛拒绝, 沈余年你听我的,一鼓作气, 将他攻下!
那一半又:江洵是江洵, 李文若是李文若, 你要还抱着报复李文若的心思接近江洵, 那你趁早收心吧, 别侮辱他。
不是为了李文若!
心里这道呐喊响起时,两个人一起消失了。
或者, 她们合二为一了。
时至今日,我已经没办法再欺骗自己——我就是喜欢他, 也许从开学典礼开始,也许从那一晚的图书馆开始, 也许更早, 从第一次看见他在操场上篮球开始。
他本身就是一个很难让人不喜欢的男生。
我几乎是有些认命地认清了这个事实,同时, 心里曾有过的对自己相貌的自负,也完全消失了。
我不觉得江洵会是个以貌取人的人, 如果他对我有好感,那好感,是基于什么产生的呢?越走近他,我越想了解他, 而每了解他多一点,那种想沉沦的感觉,便越发深切。
应该是九点左右,出租车将我们送到了目的地。
也是在到了地方后,我发现,江洵的那个“欧洲花园”,是一个区的名字。
我对A市不熟,却也知道,我们当时所处的长宁区是A市所有行政区里的龙头老大,而长宁区内的东湖新区,便是长宁区彰显其区域特色时,最有力的名片。
这张名片里有闻名全国的5A级旅游景区,人文历史底蕴深厚的皇家名胜遗址群,环境优美,丰饶富庶,从2000年以来,便是A市名流富豪安家定居的不二之选。
东湖新区,又名富人区。
站在那一片繁华灯火里,我走神地想起渺渺姐曾评价的那句——“一看就是那种有规矩的大家庭才能培养出来的好孩子。”
我站在他旁边,这起来像一个笑话。
江洵应该不会知道那一刻我心里的百转千回,俯身给出租车师傅递了钱,转而问我:“能自己走吗?”
我可以。
之后忍不住问:“要去你家?”
他往区内看了一眼,对我:“嗯,不过这边除了我,再没人过来。可以住。”
这话又让我诧异。
不过面对那一行行联排别墅,我问不出什么话,便“哦”了一声,跟他进了大门。
进去后,我有点明白为什么他会除了他再没有人过去这种话。
那个区夜色下看上去很漂亮,内里也维护得挺好,可仍然能轻易地让人感觉到:建成有些年头了。
从外面进入室内,江洵开灯后,我这个感觉,基本也得到证实。
那一栋三层楼,从门窗到家具,甚至摆件,看上去都有一种虽然干净整洁,却明显上了年月的味道。
应该是他们家空置不住的老房子。
那会儿还下着雨,我们从外面进去,江洵开灯后,将伞撑开,放在了入户花园的地砖上。
我站在门口,没往里走,将目光落在他身上。
许是怕我一个人走不了,他买伞的时候只买了一把,从区外一路走到家门口,半边肩膀被淋得有些湿,衬衫袖子一大半贴在了胳膊上,就连脸上,也有零星水迹。
“怎么不进?”
直起身后,他问我。
我想了想,问他,“要不要换鞋?”
他顿了几秒,“就一双拖鞋,我的码。你要不介意的话可以穿,不过肯定会大。”
“那我不换了。”
这么完,我便进了室内。
房子户型很方正,进门右手边是一个洗手间,洗手间墙外有一个通往二楼的楼梯,楼梯往里是客厅,客厅尽头左边一扇门,右边墙上嵌着四方四正的大窗,窗外树影招摇,细雨斜飞,是花园秋景。
没往客厅去,我站在楼梯口,又看到左手边是餐厅,餐厅靠入户门那一头是厨房,另一边则是一个房间,房间门没关,里面有老款的跑步机,还有哑铃之类的健身用品。
江洵他,好像是一个很恋旧的人。
我站在那儿,正这么想,听见他又:“客房在二楼,不过平时也就我偶尔过来,所以没铺床,你坐下休息会儿,我收拾好叫你。”
我当时觉得实在给他添麻烦,可已经到了他家,那种话,未免又为时晚矣,便道了声谢,目送他上楼。
他在楼上待的时间不长,十多分钟后,便下来叫我。
我扶着楼梯扶手,跟他上二楼。
身上没什么力气,他又在前面,所以我走得很慢,不可避免地注意到——脚下踩着的地板是浅咖色,纹理自然,光泽油润;手下的扶手面与之相配,也是浅咖色,可能近期擦拭过,并无落灰;栏杆呈干净的乳白色,精美大方的造型,显出欧洲古典风格的特色;右边墙面贴了浅色壁纸,拐角处一盏壁灯,黄铜底座,玉白灯罩,自有一种低调华美的意蕴。
人常管中窥豹,江洵他们家,大抵非富即贵。
他为什么在北城念书?
这问题浮现在我脑海中,不得其解,江洵的声音,自旁边传来,“你住这一间。”
思绪被断,我看向他指的房间,应:“嗯。”
他又告诉我,他也住二楼,就在另一间,要有什么事,我喊他名字即可。
另一个房间距离他让我住的那一间也就几步远,中间以过道相隔,上楼后我已注意到,便点点头,又应了一声,“哦。”
“那你早点休息。”
完这话,他便去了自己房间。
我在客卧床上坐下,低头便看见刚铺好的床单——浅蓝色格纹款,和被罩、枕巾,成一套。大概用过,中间两道折痕,显出洗后晾晒的印记。
应该是他的吧?
我正这么想,身后房间门突然被人敲响。
回头看见江洵,我下意识起身。
他还没换掉衣服,立在门口,手里拿着T恤长裤,对我:“星期一要穿校服,你换下来,我和我衣服一起洗。”
乍听见这句话,我愣了一下。
可能我的反应让他不自在,也可能这件事本身便让人尴尬,我愣神间,江洵轻咳了声,走到床边,将手里他的衣服放在了床角。
转身离开时,他拉上了房门。
我不清自己怀着怎样一种心情,换上了他的衣服。从来没有一个男生,不,应该从来没有一个人,那般体贴入微地照顾过我。
他的衣服很干净,应该是洗过后还没穿的,领口有一股淡淡的,凛冽而清新的薄荷香。
不过对我来,实在显大。
他个子高,少也超过180,那件白色短T,对165的我而言,有点像睡裙。
裤子也大,几乎没法穿,可不穿又不像样,好在是抽绳款,我绑好后将上沿往出翻了一指节宽,又低下头,将两边裤腿都往上卷了卷,一直卷到腿处,让它不会往下掉。
换下来的衣服,我主动拿了出去。
对他们家不熟,我没在二楼的公卫里看见洗衣机,又发现江洵的房门关着,便拿着那两件衣服,等在过道。
没等多久,他的房门从里面开,他穿了套篮球衣出来。
他好像钟爱白色,那一身也是白色,衬得他身高腿长,走到我面前,甚至让我感觉到一股压迫感。
我不是没和只穿着篮球衣的他相处过,可没有过那样的——两个人独处,还是在他家,只亮了一盏灯的过道里。
他应该没有我的那种局促,自我手里拿过衣服,还有闲情垂眸量了我一眼,低笑问:“是不是太大了?”
那不是明摆着的吗?
我心里紧张,很不自在,有点想逃回房间,偏偏在他的目光下,又抬不起脚,只能一只手撑在身后墙上,点点头:“嗯。”
“早点睡。”
他完这句,拿着衣服下楼。
目送他身影消失在楼梯拐角,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腿脚发软,脸颊也烫得过分。公卫就在几步之外,可我没有勇气去看我的脸色,在他上楼之前,回了房间。
我不知道他几点睡,只记得我最后一次看表,是十点十五分,早上醒来时九点半,窗外雨还没停,淅淅沥沥地敲树叶。他们家花园里有两棵银杏,很高,看上去近十米,相伴而生,枝繁叶茂。
忘了在哪本书上看到过——“银杏是这世界上最浪漫的植物,必须雌雄同栽才能活。”不知真假,可在当时,看着窗外那两棵树,我产生了一种,他们会长到地老天荒去的感觉。
起床后叠好被子,我开门后,发现江洵已不在他房里,公卫灯开着,门也开着。盥洗台上,放着一支新牙刷和一个一次性纸杯,牙刷下还压着一张纸,上面写:“洗漱完下楼。”
江洵的字,飘逸苍劲,十分好看。
我收了那张纸,洗漱好,依言下楼。
不同于昨晚进门时屋里的沉闷,早上空气清新,客厅窗户开了半扇,通往花园的门也开着,风雨声传入,让室内鲜活起来。
可能因为饿,下楼后,我便敏感地闻到——在清冽的空气里,混杂着似有若无的米粥香。
循着一阵切菜声,我到了厨房门口。
明亮的灯光下,江洵背对我,站在流理台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