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情书 生死一线
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最近这一周,我在李家住得很是随意。
今天星期六,便想睡个懒觉。所以在早上六点多自然醒后没有起床下楼, 而是躺在床上,试图睡回笼觉。
就那么睡着了。
再醒来,是因为一阵敲门声。
孙阿姨在外面喊:“二姐, 起了吗?”
迷迷糊糊睁眼,我问她怎么了?
她自己要去一趟超市, 家里就剩我一个人没吃饭, 所以她上来问一声, 饭都是留好的, 要吃的话可以直接微波炉加热。
我应声后, 便下床洗漱了。
洗漱完再到一楼,发现孙阿姨已经走了, 李文若也不在,星期六, 她身为高三生,需要补课。李润安和我那个妈两个人在, 前者坐在沙发上看报纸, 后者在另一张沙发上,看手机。
我自顾自去吃饭, 吃完后在茶水机那接水时,听见李润安出声问:“余年, 你今天什么安排?”
我告诉他没什么安排。
他便讲:“我等会儿要去画室一趟,你不是想学画画,要不要一起去看看?”
这是我等了好几天的机会,我自然一口答应。
他便:“那就十点, 一起过去。”
有时候我在想,他和我那个妈,到底有感情吗?两个人私下里,又是怎样一种相处方式?
难道成年人的世界就这样扭曲?利益至上?我那个妈,在他这样光明正大开口邀请我出门的时候,连个屁都不敢放,她只敢避开李润安尾随我到房间,气急败坏地问我:“你是不是疯了?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我从前很怕,现在却很喜欢欣赏她那样的脸色,心情放松,笑着反问:“去学画画?”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能去演戏,还是演那种气死人不偿命的恶毒女配,因为我发现,正如我预料的那样,在听见我这么以后,我那个妈,气得胸脯都颤抖起来了。
我用了疑问句。
在用一副明知故犯、几近示威的语气向她展示着我的“堕落。”
我不想承认,在那一刻,我内心深处其实有一丝连我自己都鄙夷的渴望——她能像一个真正的母亲那样,在发现女儿叛逆,明知道女儿犯浑时,用尽一切手段,哪怕是,也要将她醒,阻止她误入歧途。
如果她能拿出骨气,拼着不做李太太也要带我离开,那我……也许未来有一天,还会叫她妈。
可能等她老了,也还一份生恩,给她养老,送她离世。
她真是从来都不会让我失望……
她看我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威胁她地位,在她面前耀武扬威的第三者,语气里,也夹杂着浓重的、恨不得我立时去死的厌恶,“我怎么就生出你这么个东西?难不成你还想取代我?那你就去试试,看他上了你以后,会不会让我给你让位。”
所以她分明也知道。
知道李润安对我存了什么心思。
可是就连一个素不相识的警察都在明知很难取证的情况下劝我报警,她这个十月怀胎才将我生出来的人,只会帮着李润安粉饰太平,甚至倒一耙,将我成不要脸勾/引继父的贱种。
我只有十五岁。
她真的觉得,一个十几岁的女孩,能承受这一切吗?
我看着她,笑着纠正她,“是我不幸,有你这么一个妈。”
后面她又骂了一些话,我没再去理会了,拿了点东西,背了自己的书包,我径自下楼了。
包里一个,身上两个,我总共带了三个微型录音笔。
我想,今天要不能将李润安送去坐牢,我就去死!
李润安开车,我坐在副驾驶,车子从家里离开后,我们很久都没交谈。
现在想来,李润安当时,应该是顺利久了,所以有恃无恐。也是,他在北城是个人物,有名望有地位,又认识不少商政权贵,对上我这么一个无足轻重的丫头片子,有什么可担心?
可能在他看来,他想捏死我,就和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
不过他应该没想捏死我,他那样虚伪的一个人,我在他面前,那是远远都不够瞧的。
他应该是觉得很有趣吧?
我这么个身处底层的蝼蚁,长久以来,被他不到二十的女儿欺压得直不起身,这次竟然向天借了胆,在他眼皮底下耍手段,甚至还起了给他下套,让他往里钻的妄想。
所以将我压在墙上时,他伸手取下了我挂在裤腰上的钥匙扣,端详着上面U盘状的录音笔,笑着问:“余年呀,有没有人过你很可爱?”
我当时其实有点怕。
其实在发现他开车前往A市时,我心里就在鼓了。
之前他画室,我一直以为是北城的画室。那个失踪的女孩没找到,而那个姓秦的警官又一副正义十足的样子,在我找过他以后,应该多少会对李润安这人留有怀疑。
那么就算我死,也死得其所。
我已经认识好几个,能称得上朋友的人了。
、文静、倪行、郑西洋,还有江洵,谢星洲,他们要是发现我莫名其妙地失踪,应该……不会无动于衷吧?
李润安有本事给一个人的失踪,安排一套天衣无缝的辞吗?
我脑子很乱,进门之前,甚至想过电话给那个秦警官,可一旦那样,我所设想的一切,可能都不会来临了。
进门前,我有了心理准备。
一旦他碰我,就无所不用其极地弄死他。
听他那么后,我反而奇异地镇定了下来,冷笑着问他:“那有没有人过你很虚伪?杀人犯。”
后面这一声称呼,我刻意加重了语气,为了诈他。
他心理素质真的好,竟然顺着我的话,状若恍然,语气玩味道:“原来你以为那个学生失踪是因为我?”
“别不是你!”
“当然是我。”
他凑近我耳朵,用极轻极低的声音,“不过你这会儿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向警察告发我吗?单纯的孩子。”
那一瞬间,我想起李文若了。
基因真是可怕。
他那个女儿,将他血液里的虚伪阴毒,继承了十成。
李润安,应该很喜欢那种将人玩弄于股掌之中,或者看人在他面前瑟瑟发抖的成就感吧,在我沉默后,又饶有趣味地:“不过你放心。我不会给你和她一样的下场,你这么可爱漂亮,我可不忍心将你结果了。等会儿我会给你多拍几张照片,保证以后你能随时看到自己叉/开双腿的样子……”
该不该我荣幸?
见识到一个平素衣冠楚楚的成功人士,私下里最龌龊下流的一面。
那之后的一切,我没办法用语言来讲述了。
他就和所有电视里,那些凶相毕露的禽兽一样,而我,神经绷成了一条极细的线,捶踢踹顶咬,所有手段用尽,终于在一个他被折腾得怒极反笑,好像觉得极其有意思,征服欲更盛的瞬间,拔下了头发上那一个发梳,狠狠插进了他脖子。
那个发梳不算贵,是我周内在校外精品店,多番比对,花了八块钱,专门买的。
它插在头发里其实不眼,就像一个水钻点缀,很普遍的,会招女孩子喜欢的细长发卡。可拔/出来却会让人发现,它几乎多半个巴掌那么大,看上去像一把略弯的梳子,插进头发的前端削薄尖利。
脖颈上鲜血直流,李润安整个人,变成了发狂的野兽。
我真正激怒了他。
我深知彼此力量悬殊,在那一下后,连滚带爬地往门口冲,没到客厅,又被他拉了回去。
他的血流了一地,将我拖拽一路,看着那一道道血痕,我浑身几乎失了力气,因为那个场面,实在太像凶案现场了。
我发疯一般地喊叫起来。
我并不想死。
意识到这一点时,我怕得流泪了。原来生死一线是那种感觉,直到真正遭受到死亡威胁时,人才能看清自己内心的想法。
我想活,还想好好活。
得第一,交朋友,考大学,有一个美好的,自由独立的未来。
我那一脸泪水,应该真正让李润安兴奋起来了吧。
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变态。
兴奋得眼睛都红了。
不过那也是他最后的畅快了,因为在那一刻,我们俩都听见“砰”一声巨响,那是别墅中厅,落地玻璃门被瞬间击碎的声音。
他应该没想到,警察会找到南山脚下,他这座私人别墅来。
我也没想到。
毕竟那个地方实在偏远僻静。
好在,一切终于结束了。
我也没受多大伤害,是跟在一群警察后面,一路走上警车的,许是看我一身狼狈,还有两个女警察一直安慰我。
不过,返回北城的路上,秦警官很不客气地训了我一顿。
我也有些后怕,但是想到李润安灰头土脸被拷着双手,压上警车的样子,又觉得无比痛快。
他藏尸的地点,就在那座别墅后花园。
而且还不止一具。
他完了。
李文若也完了。
我那个妈的好日子,也到头了。
我无法形容自己究竟有多轻松,秦警官再怎么我胡闹,我也不往心里去,在笔录后,拆开已然乱糟糟的丸子头,卸下皮筋,将那个迷你号、U盘式样的录音笔递给了他。
有个女警察很好,见我衣服染血,将她的外套给了我。
刚才回宿舍,换好衣服,我便将那件血衣大概洗了下,团成一团,当成垃圾扔掉了。
扔垃圾回来,楼道上空无一人。
不知道哪个宿舍有人周末没回去,清透且颇具穿透力的歌声,从里面传了出来。
那是张韶涵的——《梦里花》。
她唱:
唯一纯白的茉莉花
盛开在琥珀色月牙
就算失去所有爱的力量
我也不曾害怕
天空透露着微光
照亮虚无迷惘
在残垣废墟之中
寻找唯一梦想
……
走到宿舍门口时,我忍不住驻足,将那首歌听完了。
很好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