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笼中(3) “从来如此,便对么?”……
夜深, 万籁俱寂。
本是应该酣睡的时间,日租界的一处豪华住所内,却正在举办一场豪华盛宴。
美食成山、酒液成海, 人挨着人坐着, 袍衫上都沁出汗。临时搭就的圆形舞台上, 一束光往下照。百乐汇的玫瑰挽着貂皮披肩唱起《教我如何不想她》,歌如其名,旖旎艳丽。
屋内都是文明绅士, 人手一支香烟,呛到快要把房子给点着。玫瑰被熏得一把甜嗓发涩, 刺刺拉拉带出些哑意。台下众人喝得东倒西歪, 与其是在听歌,不如是在量她露出来的半对□□。
今天正是廖海平四叔搬来新居之后, 暖宅的大日子。
这位廖四老爷先前名声狼藉, 人人避之不及。结果去了趟关外, 回来时突然摇身一变、春风得意起来, 着实让人大跌眼镜。
为此不少有头有脸的人士今日都特意露面,都想过来探探虚实,看看能不能从这热乎的锅里捞上一筷子。
四叔坐在宴席当中的位置, 耳朵里听着连绵不绝的马屁,眼睛都要飘到眉毛上面去:当初屁滚尿流逃出京师的时候, 哪能想到会有今天这般造化。
靠的都是他脑瓜子机灵,是天意!
热闹一直持续到晚上,瓜子皮稀稀拉拉磕了一地。临到半夜时,门口突然来了一辆汽车。下人在主人耳朵边嘀咕了一阵子,廖四老爷的酒登时醒了,吓得赶紧站起身来, 一溜跑着去门外迎接。
他先前竟然不知道,他的贵人从奉先过来了!
那不速之客车上下来,长相很有点不上档次。两只眼睛分的极开,一张马脸瘦骨嶙峋。他边走边摘皮手套,见着廖四老爷,从嗓子眼里咕哝了一句:“好久不见,廖桑。”
话音含混,声调崎岖极了。
四叔心里鼓,面上谄媚的笑了,露出一口新镶的大金牙:“高桥先生,欢迎!大老远的,还麻烦您跑一趟。早告诉我,我一定派人去接了。屋里正热闹,要不要进去酌一杯?”
高桥没有在正厅里饮酒的算。
他操起一口奇异的汉话,又讲了几句。四叔没听懂,但是会看人眼色,马上吩咐人安排一个清净单间,专门为贵人架起花札的桌子。
——高桥这人爱花札牌,早在奉先他就知道了,为此还专门学了一手。
电灯亮的人心发慌,照得桌上八张场牌闪光。纸面上又是梅上莺、又是藤上短册的,花花绿绿,热闹极了。
四叔捏着手牌,拿不准对面手头是什么套路,更搞不清高桥此番的来意,于是一张也不敢出。犹豫好半晌,眼见对方有些不耐烦了,他只好准备放张菊上酒下去。
牌还没落定,那姓高桥的却突然开口:“你有侄子?”
这句没头没脑的辞吓得四叔一哆嗦,手里的牌都发抖。他反应了半晌,连忙应道:“是,是。是有个侄子,叫廖海平。”
“他行,刘桑不行。”
四叔简直对这套发言迷惑了:“谁行谁不行?刘桑,您是刘长生么?他怎么了?”
“给了他枪,没赢廖海平。你的侄子可以。”
对方一句汉话得颠三倒四,但四叔一品,明白了。
先前城里闹乱子,刘老板背后有靠山,又是沉船又是枪,最后还是没能干过廖海平。合着这事落进了高桥耳朵里,让刘长生成了弃子。贵人这看上廖海平了,想换个人合作。
四老爷的良心一向十分有限,是非常不惮于把亲人推出去的。
可廖海平毕竟是正房生的,是廖家下一辈的独苗,又是一只疯狗。于是四叔把手牌撂下,摸了一把胡子,谨慎的笑道:“我侄子架可以,但是时候摔过跤,脑子不成。他要是发起疯,怕会坏了您的大事的。”
“他要钱,我有。”
“不是钱的问题——我刚了,我那侄子有毛病,就爱和银子过不去。先前我去劝过一遭,结果一下子就谈崩了。您瞧瞧,就连今天暖宅他都没来呢,这是生了我的气了。”四叔一边,一边心翼翼的试探起高桥的神色,“商会里聪明人很多,咱要不换个人瞅瞅?”
高桥鼻梁上皱起两道褶子,几乎带出点兽相出来。
他招了招手。
四叔附耳过去,听完对方嘀咕,顿时一愣:“您的意思是……?这样怕是不大妥啊。”
高桥没回答,手一甩。啪。出一张柳间风。
这局他赢了。
四叔心里了个突,起初有点不自在。觉得如此一来,做事太不地道。但片刻后,高桥从信封里抽出一张支票,递了过来。
四叔瞅了眼上面的数字,突然又觉得自己已经很仁至义尽,做什么都不算过分了。
毕竟他都提醒过廖海平了!
***
月亮是最多情的。
能够照亮一桩不堪的交易,也会在同一夜,洒向一处幽深的庭院。
廖海平走了约么个把钟头,姜素莹躺在架子床上,还在思索。
念头断断续续,一忽觉得自己对于廖海平的猜测,也许是自作多情。一忽又因为这点子猜测,而心中产生些行动的冲动。
兴奋与不安相互交叠,几乎要把她折磨疯。但她总不能冲到廖海平面前,摇着他的领子,把他的想法从耳朵里倒出来——人和人若是能这样沟通,反倒简单得多。
这一夜无比漫长,姜素莹肉|体进入了睡眠状态,精神上却又似乎是清醒的。
天亮之后,冲动行事的念头淡了。
——有了先前那次失败的经验,她不敢再贸然行事。毕竟若是一击不中,不仅自己走不脱,还会连累旁人。
人总归要吃一堑长一智,往好听里,这叫长记性了。
隔天起来,姜素莹决定耐下性子。和往常一样,吃过早饭之后,坐在窗户旁读起了书。
屋内静谧。
大概过了多半个时,门口才有些细碎响动。春红探头探脑的往里张望,一看就是来为廖海平搜集情报的。
姜素莹假装没听见,对方熬了一会儿,绷不住了。端来一盘子切好的白玉瓜,进了屋,满脸堆笑道:“姑娘成日见用功,身体哪受得住。不如歇一歇,吃些水果。”
放下盘子时,又状似无意的问了一句:“姑娘这是看的什么书?”
若是前几日,姜素莹大约是不会回答的。不是迁怒春红,而是没有心情应付她的监视工作。
但今天姜素莹好像看入了迷,所以格外随和。
她翻过一页,顺口回答道:“我在看《谈瀛录》,在上海买的。你读过么?” [1]
春红怎么可能读过,她连大字都不识一个。
姜素莹听了,不仅没有嘲笑她,反而抬手把身边的椅子拉了过来:“这故事有趣极了,里面有大人国和人国。你坐下来,我讲给你听。”
春红吓了一跳,连连摆手,往后退去:“我可不能坐。”
——哪有下人在主子面前落座的道理,太逾越了。
姜素莹知道不通,便也没有再强迫她,重又翻开书页,津津有味的读起来。
晌午天气好,为了透风,厢房的门窗大敞着。时不时有那么一两绺调皮的空气吹过姜素莹的卷发,微微跳动,让她脸上溢出些真诚的笑容。
春红自认识姜素莹,就没见她有过这样的好气色,心里不禁生出几分好奇来——这书就这么有意思,能让姜姑娘都转了性么?
人一好奇,脚下就像抹了胶水,走不动了。
而姜素莹好像进入了忘我的境地。
她一边看,一边和春红分享起来:“这里面不单有大人国,还有个慧骃国。在那里马是顶智慧的物种,人却成了蠢物。那个叫格列佛的在慧骃国住了一阵子,等返回英格兰之后,反倒看不惯身旁人的作所作为。他觉得人都粗鄙不堪,有两幅面孔。干脆买了几匹马,当成自己的伙伴,日日同吃同住。”
春红不知不觉听入了巷,凑近了些,搭起话来:“这是西洋人写的故事么?真有趣。”
“对,一个英格兰人写的,叫斯威夫特。”
“姑娘也去过鹰个蓝么?”春红读不标准。
姜素莹点点头,一通游历的经历讲下来,把丫头的眼睛都直了。
春红一时激动,开了话匣子:“起人有两张脸的故事,我之前也听过一个。姑娘见识广,肯定知道罢。就是面前一张脸,头发一撩,后面还一张脸。”
其实按春红这个含混的描述,能知道才算有鬼。
但也是凑巧,姜素莹略想了想,记忆中好像还真有这么一节能对的上:“你是在《镜花缘》里的双面国么?”
春红不好意思的笑了:“我也不知道那书叫什么,是二爷老早之前讲过的。只记得当时听了,骇得我一整晚没睡,生怕后脑勺上长出鼻孔。”
廖海平的名字突然毫无预兆的蹦了出来,叫人心里一抖。
姜素莹手里的故事集轻轻合上了:“我倒是不知道,二爷还会讲故事。”
“现在当然不讲了,家主得有家主的样子。但早些年……大概得有个十来年前吧?我们一群家生子跑迷了路,一不心进了二爷的院子。正好赶上他读书累了,就给我们讲了这双面国。”
会给孩子讲故事的廖海平。
姜素莹简直无法想象那场景,觉得这描述比白天见着鬼还荒唐。值得在门上贴两张钟馗像,避避邪了。
不过聊到这里,倒是离她原本想要套的话越来越近——不管有多不情愿,她自觉是需要再多了解廖海平一些的。
因为她之前犯了战略性错误。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既然眼下是和廖海平的战斗,那多少得借鉴点兵法上的原则。
这就是昨天一直熬到后半夜,姜素莹思考的成果。
姜素莹想毕,把书彻底放在了台案上,温声开口:“我倒是没听你聊起过二爷,还挺新鲜的。你还有旁的讯息么?”
春红一听,立刻乐了:“有,当然有!”
——她是特别愿意向旁人夸赞二爷的。
大抵奴才没有自己的人生。主子就是自己的脸面,夸赞廖海平,就等于夸她自己了。
“那你坐下来吧,站得我眼晕。”姜素莹道。
经过方才故事会那一遭,春红放松了些,被姜素莹一拉,便顺势坐在了空着的椅子上,喋喋不休的讲起来。
“起咱家的事,真的渊源久了,从哪里讲起好呢?京师的事不提,就来天津之后吧。那会儿正赶上闹乱子,要分家。姨娘们本是拿不到房子和地的,但是二爷怕他们受苦,还是给了。就连五爷前段时间断腿,他老子娘天天来闹,二爷也没断了她的月钱。这样好的主子,上哪里找去?”
姜素莹原本做好准备,要听到一整套关于廖海平的饮食起居与爱好。结果春红零七八碎一通念叨,却全是她意想不到的。
照春红这么描述,廖海平既持家、又讲道义,简直是世间第一大好人了。
“二爷就是话少,遇见事也不。若不是他撑着,这个家早倒了。但是现在好了,姑娘一来,二爷心里高兴着呢。姑娘也别怕二爷厉害,当家做主的人,不厉害点,怎么拿的住威严?”
在春红质朴的思想里,廖海平简直是姜素莹最理想的伴侣了。
一个有本事,一个有见识,她恨不得今晚就按头让这两人洞房,明天抱出几个大胖子来。好把廖家的香火长长久久延续下去,对得起死去的老爷和太太。
大概做家奴长大的,也就这点心愿了。永远忠心耿耿,永远为主子思考。
而春红口中的廖海平,和姜素莹印象里的疯子形象是全然割裂的。可见莎翁的没错,一千个人眼里,确实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姜素莹沉思片刻,倒没有接着春红的话头往下,而是温声问道:“你是就一直跟着二爷么?”
“对,我就是出生在廖家的。”春红自豪极了,几乎要拍起胸脯。“我们全家都是包衣,在旗那会儿就是了。”
姜素莹若有所思起来:“现在也没有在旗一了。为什么还留在这里,不出去看看呢?”
春红不明白:“跟着二爷过活,有吃有喝的不好么,作甚要挪动?”
“可外面很热闹,比这里强许多。”
“我是见过世面的——我去过上海呢。就上次,跟着二爷去接姑娘的时候。”春红大着胆子自吹自擂起来,又突然有些害羞,“外面也没什么好的,人多,看的头疼。”
但姜素莹的不仅仅是上海,不仅仅是五彩的霓虹灯。甚至都不是船上的飞鸟、海里的鲸鱼。
而是更广阔的世界,更多的可能。
是不再一日日围着锅边灶台转,不再过生出儿子才能罢休的生活。
“自由的出去走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那样不好么?”
春红从没听过这样的风景,更没设想过这样的可能。她生来就是家奴,一辈子就没思考过其他的活法。好像在水缸里长大的青蛙,看见的就是头顶那一寸天了。
但姜素莹描绘的生活太过梦幻,是个人都会动心,以至于春红都怔了半晌。
当然最后,她还是吭哧开口:“我不过是个粗使丫头,从来就该如此的,能去哪呢。”
“从来如此,便对么?”姜素莹问道。不知是问她,还是在问自己,抑或是问不在场的其他人。
春红是准备答话的。还没张嘴,一抬头看见她身后,惊得从椅子上跳起来:“二爷!”
姜素莹也骤然一愣,片刻后,才缓缓回头。
——廖海平白日里在外忙碌,上午这种好时光,是根本不可能回家的。
但眼下他确实就无声无息的站在厢门旁,身子骨拔得挺立。不知这对话他听去了多久。一张脸上来的宁静,看不出喜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