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过年 (1)二合一 他是如此平静,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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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道大隐隐于市。

    怕是任谁也想象不到, 此间公寓的主人,正是本应死掉的廖海平。

    “二爷今天感觉怎么样,身上害疼没有?”这厢春红把豆腐拿碗罩上, 洗净了手。

    廖海平还没什么, 倒是老孙后面冒出头, 大声抱怨起来了:“你恁的去了这么久,药买回来了没有?”

    这位先前被烟火呛了嗓子,两个多月了还没好利索。这会儿讲起话来呼噜噜驴叫似的, 中气倒是十足。

    “买到了买到了。”春红赶紧解开衣兜,从最里面心翼翼的取出一件事物。

    那是一只棕色广口玻璃瓶, 怕受潮, 上面塞着一团棉花。内里散落着一些颗粒,薄薄的盖不住瓶底。

    这玩意叫做磺胺, 杀菌消炎, 金贵极了。

    价值高倒算了, 毕竟二爷有钱, 出得起价格。只是对磺胺来,真金白银都不管用,因为这东西在正经市面上紧俏得很。要是想购买, 很是需要一点门路。

    若是往常,门路是好找的, 但眼下二爷又不能亲自出面疏通——日本人若是发现他没死,那麻烦可就大了。

    如此拖拉了好一阵子,二爷手上的伤开始化脓,时不时发起高热来。

    他自己的态度十分平顺,是死是活都无所谓。

    这越发让旁人起了急。老孙日日唾骂起高桥那狗贼,胆敢一枪射穿了二爷的手, 真是活该他死无葬身之所!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

    彻底在上海安顿下来之后,春红在老乡间活动了多半个月,终于取得了一些的成果。最后借由长兴当铺的黄老板之手,从黑市上隔三差五搞来一些药剂,每回够吃个两三天的。

    一剂下去果真起效,廖海平的烧马上退了下去。只是停了就会反复,成了长久的病根。

    而今日春红又去当铺,取得便是这续命的药粒。

    这厢廖海平端起杯子,喝了口水。春红见他把药顺了下去,犹豫了一下,心翼翼的:“二爷。”

    杯子落回桌面上,廖海平抬起眼睛。

    “我找到太太了。”春红主动交代道。

    屋内一时极静。

    廖海平脸上没有什么颜色,叫人拿不准他是什么态度——诚然离开天津之后,二爷相比之前随和很多,但毕竟积威深重,春红还是害怕的。

    她咽了口唾沫,方才慢慢解释起原委:“我原本以为还要额外花些功夫,结果今日从当铺出来时,正巧赶上太太在辅仁医院门口等车。”

    廖海平点了点头,并不惊讶似的:“她过得怎样?”

    “太太气色不错,就是瘦了些,还请我喝了一杯卡什么诺呢。我们聊了一阵子,这才回来的晚了。”

    春红顿了顿,又补上一句:“您放心,我按您先前嘱咐过的,谎话编的圆乎,太太一点没听出端倪来。”

    其实单论演技,春红并没什么信心,毕竟姜素莹是个聪明人,根本骗不过。但方才能全头全尾捏造出一套辞来,是因为她的故事里有一多半是真的。

    那日春红从城里买莲子回来,廖宅确实起了火。

    只不过她没有在街上徘徊几日,更不是自己决定要来上海的——当时不过是围着宅子绕了一圈,火还没被浇灭,她就被人从身后猛地一拽,拉进了一辆拉货的马车。

    就在春红吓得要失声尖叫时,她停住了。因为木箱后面平躺着的,竟然是受了伤的廖海平。

    二爷眼睛阖着,脸上极苍白。若不是胸口还有些许起伏,和死了也差不多。满车都是血腥气,他垂着的胳膊往外渗。哪怕缠着止血的布,依旧无休无止的透出来,几乎要把人耗干了。

    车厢里是死寂,外头却热闹着。

    街上士兵聚集起来,设起路障,端的是要挡住前行通道的架势。

    “给我停下!车里装的是什么?”

    马夫是个聪明的,立刻笑得一脸谄媚,向士兵递了足量的银元过去:“兵爷,咱车里装的都是刚的死獐子。这不赶着出城去卖呢,不然怕肉烂掉呐。您行行好,放的走吧。”

    完随手掀开一口木箱子,里面乘着的果真是血气四溢的鹿肉。

    那大兵粗粗看过一眼,觉得晦气,又认为没人会真的从如此规模的火场逃脱,便挥手放行了。

    春红和老孙蹲在木箱后面藏着,一颗心害怕的砰砰直跳,嘴里发苦。及到车子终于赶在城门落锁前驶了出去,才算是松了口气。

    而二爷也是在这个档口,睁开眼醒过来的。

    “停车。”他低声。

    车上俱是忠心耿耿的亲近,马上停了下来。

    此处已进高粱坊的地界,四周全是干枯的玉米田。风一刮过,瑟瑟作响,像是寂静的挽歌。

    “有没有刀?”廖海平倦怠的问,开口都有些困难了。

    ——高桥在被他击毙之前,也掏出了枪。只不过手一歪,没有死廖海平,只来得及穿了他的腕子。子弹卡在廖海平的骨缝里,病根一日不除,创口就只能一直开着。

    必须得剜出来才可以。

    车子停在田垄上,稍作修整。老孙从车里拎了烧酒出来,淋在匕首上,用火淬过了:“二爷,您忍忍。”

    刀尖下去,一寸寸划破筋骨,光是看着都叫人心惊。

    廖海平咬住止血的带子,闭着眼,闷不做声,脖子上青筋暴起。汗顺着他乌黑的眉峰往下淌,洇湿了前襟,像晶莹的雨珠。

    老孙手抖得不成样子,扔出带血的子弹时,一把破嗓子都颤抖:“成了。”

    廖海平这才睁开眼睛,喘起粗气,半晌吩咐下去:“继续往南走。”

    思想因为疼痛变得模糊,唯有一个念头明晰:既然活着逃出来了,那么就得到上海去。

    他要找姜素莹

    如此经历无数坎坷,终于在新的城市落下脚来。廖海平吃上磺胺,总算能够有余力理事务,清点起财务。

    辛辛苦苦了这么多年,大宗财物随着烈火付之一炬。手下也死了大半,就连厂子都留在天津,带也带不走。甚至廖二爷这个名号,往后怕是也不能提了。

    好在为了应急,他手上是惯常有一笔款子的。银行里也有些余额,可以供他支取,用化名买下一间公寓。

    遭遇如此大的不幸,旁人都要替他捶胸顿足。但廖海平却心平气和,甚至隐隐觉得,这未尝不是一场解脱。

    唯一挂念的,就是下落不得而知的姜素莹。

    当然想要找到她并不算困难,但如今真的在了一个城市里,情况却变得棘手起来——在哪里见面,如何见面,见面又该怎么办,一系列问题搅成一团,就连果断如廖海平,都有些举棋不定。

    二爷一向有他的考量,春红自然也有自己的。

    此时宁静的公寓里,骤然响起一句:“二爷,我斗胆问一句。您为什么不让我告诉太太,您也在上海呢?”

    是春红忍不住开口。

    她是真的不明白,好不容易捡条命回来、也能和姜姑娘团聚了,二爷干嘛要避而不见?

    这太不像他的做派了。

    廖海平回过神,有那么一会儿没有做声。之后他道:“还没到时候。”

    既然主子没到时候,那就是没到。

    春红就算再心急,也只能瘪了下嘴:“那我明天还是先跟住太太,随时等二爷吩咐。”

    简单的计划敲定完成,老孙操着破锣嗓子,从厨房里冒头骂起春红:“差不多就行了,就你话多。豆腐我热好了,你快端去!”

    春红躬身走了。

    人还没进厨房,已经被老孙拉着嚼起舌头:“你今日真见着太太了?她还什么别的没有?”

    看来这位是非得听到点虐恋情深的典故才成。

    “还能什么啊,太太都以为二爷没了!”

    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讲起悄悄话,给静谧的屋子平添几分热闹气息。

    室内温热,外面寒冷。玻璃上蒙了一层雾,叫人看不清方向。

    廖海平把右胳膊在桌上摆平,试着蜷起手来。一次,两次,三次。每回到一半时,指头就收不起来了。

    到底是拖得太久,哪怕皮肉长了大半,依旧落下些残疾。别筷子和笔了,以后能不能握枪都得另。

    眼前又现出被击穿时的场景——血肉飞出去,十指连心,一动就骨头缝里疼。叫人恨不得换一种活法,干脆把手剁掉算了。

    但廖海平肉|体上承受着苦痛,心里却觉得畅快。因为高桥只来得及伤了他的手,而他一枪断了对方的肠子。

    猎猎火场中,四叔看见高桥死在地上,顿时吓得裤子哩哩啦啦都尿透了,哀求的起劲。

    恐怕贪生怕死才是本能。但有的人天生少了些触感,须得真的死过一遭,才能觉出些不同。

    廖海平也许算是后者。

    太阳落山,公寓的电灯被“啪”的拉起来,远比油灯亮的多。廖海平眯起眼睛,很快就适应了这亮度。

    新世界有新世界的好处,就如同活着有活着的好处。变故来的太快,叫人眼花缭乱,却也逼着人思考,往外面走。

    热好的豆腐端上了桌,老孙分得一碗,按老规矩猫在墙角吃了,被烫的龇牙咧嘴。

    廖海平却没有忙着下箸,一方面是左手不大便利。而另一方面,是他不算再心急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

    翌日。

    姜素莹抬手看了一眼手表,下午三点刚过。

    眼瞅要到和春红约定好的时间,她把教学用的课本收好,装进布包,向讲台下的学生们:“今天就到这里吧,放课。”

    女学生们瞧出她急着要走,于是没大没的起趣来:“密斯姜今天恁的这么着急,是不是有爱人来接您呀?”

    完自己先害臊了,于是相互闹起来,嘻嘻哈哈,满脸通红。

    姜素莹听了,停了脚步,回身温声道:“我没有爱人,只是一个女性朋友。不过你们倒是提醒我了——记得把八十六页背好,明天我要随堂考。”

    “密斯姜,饶了我们吧——”

    “刚刚是谁胡八道的,还不快去给密斯姜赔罪!”

    身后响起一片天真的长吁短叹,叫姜素莹忍不住扬起嘴角,往外走的脚步都轻快起来,不多时就到了校门口。

    西郊大学原是教堂改的,门口立着一樽圣母像。雕刻师大抵没留过洋,因此圣母脸圆肚胀,很有点弥勒佛的模样。

    而此时那座不伦不类的雕塑下面,正立着个焦灼等待的人影。

    “太……姜姑娘!”春红一激动,差点秃噜嘴了。

    ——廖海平是不让她当着姜素莹的面,叫“太太”这个称呼的。春红总感觉那一子弹把二爷得魔怔了,不知道这又是什么讲究。

    姜素莹笑意盈盈的开口,断她的胡思乱想:“我和学校过了,你随时都能来试工。”

    “那我是不是可以每日都能见到您了?”

    “当然。”

    “太好了!”

    ……

    姜素莹先前倒是没觉出来,春红是一位实干家。

    自这位进了饭堂,每天中午只要姜素莹一出现,她便张罗着要多一勺肉,生怕姜素莹饿瘦了。就连放学后,春红也要摘了围裙和她一起往家走,美其名曰:“我现在孤零零的,就剩姜姑娘一个亲人了,您可不能抛下我。”

    瞧瞧这话的,多推心置腹。

    眼瞅年关将至,学校里的功课算不上很繁琐。姜素莹便也乐得分享一些精力给春红,甚至邀请她在不忙的时候,来教室里旁听——这学期姜素莹开了一门阅读鉴赏课,内容生动有趣,是十分适合她的。

    春红连忙摆手:“上课的都是大学生,我字都不识一个,哪里听得懂。”

    “你不是爱听故事么?前天才讲的《谈瀛录》,就是你先前听过的。”

    “啊,我还记得呢。是一个叫格朗台的人,跑去全是马的国家,然后闹出大乱子了。”

    “那人叫格列佛,去的是慧骃国。”姜素莹笑着纠正,“不过你的没错,就是那个故——”

    话到一半时,她突然停住了。

    因为这个话题似乎又让她回到了天津那间密不透风的院落。

    屋里燃着凄惶的油灯,而她一页页翻阅书籍,恨不得逃进幻想的世界中。

    当时的心绪无比是逼仄的,如今站在日光下、呼吸起自由的空气,回过头再看看,一切都像是假的。

    兴许“时过境迁”四个字,的就是这么一档子事情。

    春红看不懂姜素莹的心境,单是随口道:“我这记性真是不行,听完就忘记了。”

    姜素莹回神,的和气:“你要是认字,就不会忘得这样快。哪怕是忘了,重读一遍就能温习了。”

    她顿了顿,突然又想起什么:“春红,你想识字么?”

    ……

    日子水似的往前淌,廖海平也没闲着。

    他按时服了几周药,伤口愈合的快了很多。于是在自觉精力恢复的第一刻,便抛下老孙和春红,开始在租界区悄悄走动——有了天津的命案在身,须得低调行事,不能带太多人手,引人耳目。

    廖海平是想看看有没有继续做生意的可能。

    而机会的大门对于有准备的人来,总是敞开的。

    有新认识的商人介绍他走船,方便不压货。只不过眼下谨慎要紧,既然要翻身,得做的干净又漂亮才成。

    所以回家的路上,廖海平都在思量。

    而他揣着满满的心思进门的时候,听到的却是激烈的争论声。

    “两撇一横念作’大’。人背着担子,就是大。而少了这一横呢,就念作’人’。”春红正和老孙掰扯。

    “胡,什么背着担子的,哪有这个典故。”

    “是太太今天教我的,不信你问太太去!”春红急了,见着二爷回来,连忙请教起主子,“二爷,您是么?”

    “是。”廖海平温声。

    他觉得姜素莹讲的没错。

    有了沉重的担子,便被驱使着、总想做出一门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没了身上沉重的枷锁,行事自由了,方才算得上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有血有肉。

    只不过这道理了也没用。

    须得经历过了,才懂。

    ……

    一转眼,就要过年了。

    家家户户张灯结彩,空气里满是新的生机。

    上海不比天津那般寒冷,冬天水也不会冻住。听大年夜江上有放花灯的,造型千奇百怪,好看极了。

    老孙和春红都是头一回在南方过年,颇有些好奇。想去凑个热闹,又怕二爷着恼,提也不敢提,一直吭吭哧哧的憋着。

    廖海平虽不爱凑热闹,但也看到了报道,于是淡声道:“去就是了。”

    ——从前在天津的时候,每逢过年,主子也会派一些红包。奴才们磕了响头,上几句吉利话,便能领上半天假期。所以春红和老孙想要趁晚饭的功夫出去逛逛,无论是按新规矩还是旧传统,都算不得什么大事。

    过年嘛,图的就是个高兴。越是一团和气,越是体面,才能有个好彩头。

    有了廖海平这句恩准,春红松快下来,全天都兴高采烈的。

    大年三十那天,她备好饺子,又特意先跑去医院对面的当铺,取了些磺胺送回公寓。看着廖海平吃好,才和老孙出的门。

    而这一复杂的操作下来,难免让人头发昏、放松警惕。以至于春红压根没有注意到,在回公寓的路上,她身后还跟着一个人。

    那个人不是别人,却是姜素莹。

    姜素莹原本是去医院探望张怀谨,想和他一起吃顿年夜饭。没成想这位老同学的父亲也专程从天津赶过来,要和儿子一起过年。

    姜素莹没有扰人家亲人团聚的道理,于是过两句话,便主动离开了。

    独自过年未免有些孤独,所以她并不急着回家,而是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想要呼吸一点热闹的空气。

    来也巧,从医院出来后不久,她就看到了春红。

    对方从当铺出来,一脸行色匆匆,连她的招呼声都没听到。姜素莹一时调皮性子起来,干脆跟了上去,准备拍一拍春红的肩膀,狠狠吓上她一跳。

    怎么又闹起亏空?我的话都不做数了么——她原本是想这么开玩笑的。

    结果这一路悄悄尾随,姜素莹却有了意外收获。

    春红熟门熟路进去的地方,位于戈登路上。那公寓豪华,一看就租金不菲。春红明明安居在大杂院里,又怎么会和这样的场所扯上干系呢?

    除非她认识了什么富贵的人物。

    一想到这里,姜素莹心里隐隐腾起一个奇怪的猜测。只是这猜测太过荒诞,她起初是不信的。

    但很快,她亲眼看见了老孙的身影。

    活的、活生生的老孙,从一间房门里走出来,粗着嗓子对春红抱怨:“上海这鬼天气,湿哒哒难受极了。要是晚上掉起雨点子,会不会把花灯给灭了?”

    “有的看就不错了,还挑三拣四!”

    姜素莹急急的躲进楼道拐角,听见春红和老孙起嘴仗,一同消失在新年的空气里。

    眼下只剩下她了。

    四面八方的墙向她挤过来,整个心灵都被巨大的谜团所占据。春红为什么要撒谎?老孙为什么没死?

    如果老孙没死的话,那么……

    不能再往下想下去了。

    明明应该走的,但姜素莹却死死盯住那扇公寓的大门——刚兴许是老孙出来的着急,门并没有锁死,只是虚掩着。所以只需轻轻一推,一切谜底便能揭晓了。

    这诱惑太过强大,如同潘多拉魔盒,没人能够抗拒。

    姜素莹犹豫再犹豫,最后还是伸出手。

    吱呀,门开了。

    屋子里亮着灯,宽阔舒适。客厅当中一张木桌,旁边有一把椅子,上面坐着一个人,姿态端正。他听见动静,警惕的抬起头。恰巧姜素莹也望向他,两个人看进彼此眼睛里,皆是一愣。

    如同漫天礼花炸裂,坠落一地烟火,叫人眼前全是星星点点的亮,鼻间是尚未散去的浓雾。

    姜素莹忘不掉那双桃花眼,忘不掉那颗眼角痣,忘不掉那双玉似的手。

    廖海平竟然没有死。

    她看见廖海平了!

    还等什么,跑!

    姜素莹反应过来之后,心脏剧烈狂跳,几乎马上就要转身夺门而出。但就在她准备行动的时候,却又停了下来。

    因为这次明显和先前不同。

    廖海平的目光只是轻而浅的扫过她,微微颔首,算是礼貌的过招呼。不仅没有试图拦住姜素莹,甚至都没有算拦她。

    他把注意力重新移回到面前的餐桌,用左手握住筷子,不大利落的从盘中夹起一只饺子。饺子皮太滑,像是一尾鱼,轻轻一碰就从两根木头中间溜走。

    廖海平试了两次,都没有成功。虽然筷子叉进肉馅里就能吃到食物,但他的教养不允许他这么做。

    此时门大敞着,廖海平沉默的放下了箸子,任由风从门外吹进来,寒凉入骨。

    啪,啪,啪,窗外响起炸裂声。

    姜素莹惊慌的听了几秒,突然意识到那不是枪声,而是鞭炮一串接着一串响起来,震得玻璃都一起轰鸣着。

    “过年啦——”

    街头巷尾有孩子们跑了过去,吵闹着要起压岁钱,几乎盖过鞭炮声了。空气里全是甜和欢乐,无穷无尽的欢乐。

    而在这一片欢天喜地的闹腾里,廖海平只是独自坐在餐桌前。半明半暗的光在他脸上,自顾自隔开一个时空。

    他是如此平静,却也是如此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