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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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个路口到我家近吧,但也还得走个十分钟左右。

    现在是人家好心送我回家,那我肯定不能再骂他了。

    而且我总觉得刚才我好像有什么事儿想问,给他一岔忘了问了,就好难受地回想着。

    气氛一时有点过于安静。

    他起了个话头,又回剧本上去:“我是大概两年前吧,写过一段时间剧本杀。那时候已经玩了不少剧本,高质量的差不多玩完了,老遇到低质量本子,气得我开始自己写。当时是往剧本杀网杀的软件上投稿,报酬不错的,评分高的话一本保底是五千。”

    我霎时两眼放光:“那不是一个月写三本就有一万五了?”

    他:“没有正经工作的话,确实可以这么搞,但总不能把人生学习能力最强的几年都用来做这个——万一哪天这个行业垮了怎么办。我基本上是每个月写个一本出来,大概也因为写得够慢吧,作品总是在好评榜上。所以如果你们一直玩贵的本子,那玩到我写的真是一点都不奇怪,我写的都卖得挺贵的。”

    “那你应该挺出名吧?”我顺口问他,“你笔名叫什么?也是安非他命吗?”

    他看了看我:“那你能告诉我你的笔名吗?”

    告!辞!

    让他看我的,还不如把我凌迟处死。

    我是从高中毕业开始写网文的,年少轻狂时多少留下了一些黑历史,真让他看见了估计能把我嘲讽到地底下。

    我:“不了不了,让我们的友谊就停留在三次元吧。”

    其实心里想着回去之后查一下《醉暖阁》的作者不就得了。

    他也没逼我,倒是了一句我没想到的话:“其实对于我来,看见自己两年前写的东西,也挺想死的。”

    这倒也是。

    我想起了卖艺不卖|身的花魁,以及门对门开的青楼和药铺。

    想起这些都是陈先生写的,我就开始努力憋笑了。

    但比起这些还有我更想吐槽的事情:“所以你是怎么想到把其中一个角色安排成王八精的?”

    他:“就是写着写着心情不好了。现在看来倒是这个剧本的点睛之笔。”

    我点你大爷。

    他伸手在自己后脑处摸了一把:“那时候我出了场车祸,切除了脾脏。写这本时我在住院,还恰巧得到了我当时的前女友闪婚的消息。她也就是在我出车祸前两天跟我提的分手,结果我人还没出院她就已经结婚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这么着急,想着或许她和我在一起时,就已经有其他更靠谱的交往对象了——然后这个本子就写得有些放飞自我了。以出轨的美丽花魁为主角,别人可能都以为作者把自己代入成了花魁求而不得的郎中,但其实并不是。”

    他:“我一直把自己代入的,都是那个被背叛、被杀死的丑陋鲛人。”

    他总是这个样子,跟我话着着就开始自言自语:“反正这个剧本就这么写出来了,但后来情绪走出来之后我也明白,人家当时未必就是劈腿了。以我的条件,当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结婚对象,人家可能本身就是谈着玩玩。她不过是想清楚了,恋爱是一码事,结婚是另一码事而已。我还挺希望我妹妹以后也能这么洒脱的。”

    我一下子心里特别堵。

    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他这人在我眼里一直是位比较优秀的先生。

    不止是因为长得好看,还因为他确实教了我很多东西。

    当然也不排除是因为他大我四岁,从而形成了年龄层压制,但这世上确实有很多男人到死都是个混蛋,不管怎么他还是在27岁活成了一个清醒且善良的人。

    他为了帮好友涵涵的忙,开始教我公众号运营的相关知识——哪怕我们分别隶属两个K12教育机构,有着绝对的利益冲突。

    涵涵也夸奖过他,他是一个要把工作做到极致的人。

    在这个连集到敬业福都难的时代,成为一个真正敬业的人,还挺难得的。

    他也很有责任心,显然已经将抚养妹妹看作自己分内的事,虽然这本不该是他的责任。

    或许也是因为长期照顾妹妹吧,导致他对女孩子都挺温柔——

    因为觉得思思过年不回家很可怜,所以赴了购物平台的约。

    对自己的那些前女友也没有苛责,反而表示可以理解。

    包括对我,就算平时对我呼来喝去的,也会在这种时候绕路送我回家。

    如果这是在写,留一点时间给我思考对白,我会设计出很多话来,让他不要觉得自己很差劲,希望他坚定自己的优秀。

    但是现实中没那么多时间给我琢磨台词,我只能忠于自己最本原的人设:“对不起,我不太会安慰人。”

    他很无所谓地耸耸肩:“这都过去很久了,我就随口一,没什么要安慰的。要不是又看到这个剧本,我都记不起来这些破事儿了。”

    我跟他并排走着,心里百转千回、天人交战,最终还是下定决心问出了那句混账话。

    “陈先生,”我,“你介意我用你的形象写个吗?”

    他看起来很平静:“做个反派?”

    我摇摇头:“是男主。”

    他有点笑笑的:“你写你的呗,还问我干吗?”

    我:“不问就写感觉不太尊敬。而且我写的……未必都是好事。”

    “你活得这么细还不得把自己累死。”他得倒坦然,“莫言写《红高粱》,上来就是‘我父亲这个土匪种’,《丰乳肥臀》的原型也是他母亲。艺术来源于生活吗,以涵涵为原型的人物在我的里都死了三回了。”

    听他这么,我终于了却了一桩心事,大大地松了口气:“那就太好了。我还怕你会生气。”

    他瞄了我一眼:“意思是,如果有人用你的形象写,你会生气?”

    这倒是我从来没想过的:“倒是不会。但我也没什么好写的吧。其实是这样的——那天在楼梯间不是看到你前女友了吗?我就想稍微从涵涵那里套点八卦出来,结果没想到一套套多了,我一下子什么都知道了,就觉得挺对不起你的。我想我要是再拿你写,可能就有点恶劣了。”

    我抬头看看路灯,眼睛一眯,暖黄的灯光就发散成无数光线,像极了一朵大大的曼珠沙华。

    我突然心血来潮:“哎,这样吧。作为交换,我跟你讲一讲我的事。”

    他看了我一眼:“你不是自己没什么可写的吗?”

    “是啊,”我,“所以我只能给你讲一个有点无聊的故事,也是我之前的人生中唯一的一条感情线。”

    “你谈过恋爱?”他看起来有些惊讶,用视线把我扫描了一下,“挺难想象的。”

    “不不不,谈倒是没谈上,”我,“但是我有喜欢的人,已经喜欢了十年了。”

    *

    “你还记得第一次跟你玩剧本杀时,和我一起的那个姑娘吧?就是那个面瘫侍卫。”

    他回忆了一下:“那个N大核物理系研究生?”

    “对对对,”我连声道,“她和我是初高中同学,常年占据全校第二头衔。而那个全校第一,就是我的暗恋对象,人送外号‘学神’。”

    我进一步解释:“虽然现在‘学神’泛指成绩好到超神人,但当年这个词还不是一个网络流行语,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外号。这导致我现在听到别人‘学神’这个词都颤颤的,因为对于我家乡的我们那届学生来,学神就是他,他就是学神。他统治了我们那一届整整六年,从初一到高三,第一名永远是他。”

    “所以我这人真的超级‘智性恋’的,而且慕强。我写过的所有男女主都必须聪明,什么性感、可爱、帅气,对于我来,在聪明面前都一文不值。”

    他幽幽地看着我:“那你写本不容易啊,你还得想着怎么让角色聪明。”

    “嘿嘿,”我笑笑道,“我初中时也不错的,好的话年级前一百,差一点时也就一百多名,在班里没跌出过前十。我当时记叙文写得老好了,几乎每次写作文都会被印成范文全班传阅,也差不多是那时候开始喜欢在本子上写。

    所以当时我应该算是班上文艺女生的代表吧,很受欢迎。学神那个时候也公开过喜欢我,搞得就连我和他的作业本偶然放在一起,都会引起一片起哄。

    所以初中那三年,我们其实是双向喜欢的关系。

    那确实是很开心的三年啊。现在回忆起来,那个班级、那个操场,都能蒙上一层七彩泡泡滤镜。

    但是那三年,我应该是没有给过他哪怕一丁点回应。”

    这是我第一次跟除了妈妈以外的人提及这段暗恋,连硕硕都不知道。

    在我一时兴起决定告诉陈先生时,我也没想到这段往事到这儿,竟这么涩嘴巴:“就初中女生吗,多少有点别别扭扭的。可能是不好意思,可能是爱面子,可能是实在不知道初中生之间的恋爱能做点什么,也可能是因为我妈老给我灌输‘早恋的话学业就完了’这种思想。

    结果就是,全班都以为他单恋我三年。但实际上,他喜欢我三年,我喜欢了他十年。

    我倒也没怪过谁,我知道这段缘分是我自己作没的。

    当年我老觉得初中生之间谈恋爱什么也做不了,我妈也根本不可能批准我周末随便出去玩,所以就当是错误的时间遇到了对的人吧。

    我想着就这么暗暗地互相喜欢,就已经很开心了。

    我甚至还有一种特别奇葩的想法,觉得等我长大了一定会去喜欢别人,所以没必要为这种事多纠结。

    但是没想到一晃眼到如今,十年都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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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

    写惆怅了。

    这条路真长,跨了三章。

    今日双更!20:00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