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此章可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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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五不知道从哪里捉来一直毛毛虫,按道理来,女孩子都应该是怕这种生物的。

    可老五偏偏是一个例外,例外过了头。

    “你们看,”老五拿着毛毛虫走向男生堆里。

    一个十岁左右的男生走过来,“你不怕吗?”

    “我不怕,你看。”老五着将毛毛虫身上的毛全部拔掉了,“没有毛的毛毛虫。”

    知道妹妹爱玩,王索秋索性就不管她,和弟弟两个人学习。

    秋后是春,春后还是秋,一年年,一岁岁。

    几人学毕业了。

    “娘,我知道,我不上学了。”王索秋抱着自己的书包,眼里竟是不舍,“我不去了,弟弟好好学,知道了吗?王海。”

    王海点点头,“嗯。”

    初中,王海知道家中是为了自己一个人,努力学习。

    天不亮就爬到房顶,红枣树的枝丫就要伸延到这里,王海盼望着将来有一天,这颗枣树可以覆盖半个房顶,这样就可以随便摘枣子吃。

    农村人的赶集是一场热闹的事情,尤其是在过年前。

    不管家里穷到那种地步,大伙都要在集市上买一些年货。

    王海跟着韩书芳一起来到集市上,看到了像拳头一样大的石榴。

    “娘,我想吃这个。”

    “行,给你买。”韩书芳挑了几个大一些的石榴。

    黄色皮干枯着,看起来就知道这石榴是家里自己种的,一年到头就长了几个的才拿来买。

    农村人家中过年的时候总是要“请各路神仙”,但是韩书芳从来不买对联。

    在嫁给王胜之前,韩书芳学习过书画,家中的福字,对联都是她自己写的。

    原本靠这个手艺还可以挣一些钱,但是对联这种东西在她心里是有一种魔力。

    她不愿这样的福气留在他人家中。

    “娘,你看这个。”王海指着一幅画。

    山水画,瀑布从山顶直冲向悬崖,大雁在悬崖上高飞,一轮红日冉冉升起。

    回到家,姐姐们围了上来,“王海,你们都买什么了。”

    王海拿出那幅画。

    “哇,好漂亮。”

    “好漂亮,这里还有字呢。”老二指着右上角的一首诗。

    尽管老五上学的时候没好好学习,但是毕竟是认识几个字。

    “我告诉你这是什么。”

    老五的手指按着画,“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知道这是谁写的吗?像你这样没上过学的一定不知道,”老五的仰着头,鼻孔要冲到天上,“这是唐代著名大诗人李白写的。”

    王索秋忍不住笑了,“这明明是王之涣写的,你这个白痴。”

    “我是李白就是李白。”

    “王之涣。”

    “李白。”

    王海声的,“五姐,这就是王之涣的。”

    “李白,就是李白,你们两个欺负我,我要告诉娘。”

    这场闹剧终究被制止了。

    王索秋因为欺负妹妹,从集市上买回来的石榴没有留给她。

    的人睁大眼睛望着,口水流个不停,她还没有吃过石榴,这是她第一次和石榴这么近距离接触。

    咫尺……

    高中的时候,姐姐们一个接着一个的嫁人。

    贫困的孩子总是异常的努力。

    王海考上了省内的一所知名大学。

    在上大学的前夕,韩书芳将已经嫁了人的王索秋叫回了家。

    “秋,你弟弟要上大学了。”

    王索秋自从知道了弟弟的事脸上的笑从来有没有消失,“咱家也出了一个大学生。”

    “你看,你们一个个的嫁人,你姐姐们都有了孩子,老五也有了,只剩你一个。”

    听到她的话,王索秋心里有一股寒意生出。

    韩书芳手在火炉上取暖,“家里的第一个大学生,总不能没钱上学,你散了吧。”

    王索秋兴致勃勃的表情死死的冻住了,不过片刻,又立刻恢复原样,“嗯。”

    第一段婚姻以失败告终,夫妻和睦,瑟瑟和鸣,什么相濡以沫终不敌现实。

    五个姐妹中她是最后一个结婚的。

    排行老四,却被老五超了前。

    那个和老五一起玩毛毛虫的男生。

    两人一起从学毕业,两人暗生情愫。

    刚刚成年的老五要死要活的非要跟着他远走高飞。

    韩书芳不忍心看最的女儿一次次崩溃,在邻居异样的眼光里同意了。

    结婚后,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儿子,第三年就不见了踪影。

    那个曾经和老五一起玩耍,一起好去世界上看看的男人离开了他。

    没有离婚,没有再见,没有一句离别的话,只是消失了。

    不知人在何方,不知前路在何方。

    孩子的脸上逐渐有了他父亲的身影,大大的酒窝,不需要刻意的去笑,话的时候就会显现。

    同他的父亲一样,一张帅出天际的脸,收获了同村许多少女的心。

    孩子从在韩书芳的家里长大,看着他的一张脸,心里是又爱又恨。

    王海大学毕业后直接上了研究生。

    王索秋已经算是将近三十,韩书芳托媒人帮忙。

    “秋,这男的也算是可以,比你了七岁,”韩书芳将人的照片拿给他。

    “丘旭,这个姓很少见。”王索秋随意道,对她来哪一个人,是谁,多大,这些都不重要。

    一个结过婚的老女人还有人要,已经是难为人了。

    结婚一年,两人生下一个儿子。

    “秋,你叫什么名字好。”

    邱旭同王索秋一样,都是学毕业,虽然在当时已经算是知识分子,但是看过的书,认识的字,开过的眼界都不是很足。

    王索秋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听夫子三国故事,对曹丕尤为敬佩。

    “曹丕他字子恒,不如,儿子就叫子恒吧。”

    “子恒,丘子恒,好。”邱旭抱着儿子,“子恒,看看爸爸。”

    王索秋直接上手,“看什么看,儿子睡觉呢,给我,你上一边玩去。”

    时间是一种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人人都想得到。

    王索秋两夫妻做了一点生意,算将丘子恒放在他外婆家,也就是韩书芳的身旁。

    刚刚会跑的丘子恒一直跟着外婆生活。

    韩书芳仍旧像教自己孩子一样教导丘子恒。

    “三字经,学过吗?”韩书芳拿过一个薄薄的书。

    看到内容“人之初,性本善”丘子恒就想起来,“学过,学校老师教过,不过只有一点点,没有这个多。”

    “那你就开始背吧。”

    韩书芳周围已经带过许多个孩子,先是老大的三个闺女,又是老五的那个儿子,老二的孩子时不时的也过来看看。

    王索秋结婚是王海考上研究生那一年结婚,是所有女儿中最晚的,所以丘子恒是隔代最的。

    “子恒,过几天舅舅要回来了。”韩书芳。

    丘子恒从来没见过他,“舅舅?”

    一直以来,所有人眼中,包括王索秋都认为王海是一个神童一样的角色。

    王索秋很早之前就跟丘子恒,你舅舅多厉害,在哪里上班,那里的人都是科学家。

    “你舅舅带着你舅母一起回来。”韩书芳的眼里止不住的笑。

    丘子恒,“嗯。”

    韩书芳想起前两天邻居的话。

    “你们家丘子恒是不是有点问题,怎么都不话,有没有带他去医院看看。”

    其实他这话的时候,丘子恒刚好在旁边。

    哪一个孩子都受不了这样的话,从此以后丘子恒就更不愿话。

    尽管没有见过舅舅,丘子恒心里依旧是非常兴奋。

    听舅舅是从大城市回来的,带了一个城里的媳妇。

    那个大城市是全国最发达的地方,雾市。

    这样老式的房子自然是不能用来接待儿子的女朋友。

    五个女儿,除了老五每个人平摊,将西边的房间重新粉刷,然后粘上瓷砖。

    自己和王胜在老屋睡觉。

    丘子恒在门外扒着,这就是城市里的人吗,她头上的东西是什么?是花吗,真好看。

    “子恒,过来。”王海招招手,“这是你舅母。”

    丘子恒眼睛发亮,只有这一个仙女,舅舅的话全是耳旁风。

    “叫舅母啊,这孩子。”王索秋。

    丘子恒被推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舅母。”

    果然,声音也像仙女。

    舅舅带回来的吃的全部都在东边的房间,丘子恒跟着韩书芳偷偷吃着。

    “你看,这个事你舅舅带回来的特产,烤鸭,问一下,香不香。”韩书芳撕下一块。

    “香。”丘子恒跳起来。

    “我告诉你怎么吃,要放上酱料,用饼卷着吃,来尝一口。”

    “好吃。”

    被外婆带来开灶比吃到烤鸭还要开心。

    下一辈的人太多,一人一口都不够分,所以,韩书芳才藏起来。

    丘子恒享受着美味,突然发现自己看惯了的画上还有字。

    “外婆,那个墙上写的是什么?”

    “你自己看看。”韩书芳也知道,墙上的字是繁体字,也许丘子恒是可以猜出来的。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没几天,仙女就和舅舅回到雾市了。

    丘子恒很长时间没见过这样漂亮的人。

    直到后来,外婆家邻居也来了客人,看到那个人,丘子恒才知道,什么是仙女。

    这辈子只有这么一个仙女了。

    那样精致的孩子,丘子恒总是想去碰一下,就一下,每次要成功的时候都会被人断。

    丘子恒总是不由自主的去亲近他。

    大人们都笑了。

    “这丘子恒哪是不会话,是没遇见让他开口的人。”

    听他姓夏。

    夏,和我一样,我是秋。

    夏右翎。

    丘子恒特意查字典,鸟翅和尾上长而硬的羽毛。

    所以,鸟儿是靠翎才能飞起来的,翎……

    后来,夏右翎走了,外婆也走了。

    舅舅在雾市安了家,生下一个女儿。

    两人都是研究人员,没时间照顾孩子,将韩书芳和王胜接了过去。

    “你娘真是要去享福了。”

    “享福了。”

    老有所安,丘子恒也认为外婆这辈子就在雾市安家了。

    一年,两年,三年……十年……十六年。

    享福……

    如果在生病的时候还要半夜爬起来给儿子做饭是享福的话。

    如果一个年近八旬的老人摔跤后休息两天还要扶着墙做家务是享福的话。

    如果一年三百三十天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道路上接送孩子是享福的话。

    如果……

    十六年了。

    韩书芳被送了回来。

    在她看来,自己是功成身退。

    冬天对于每一个老人来都是残酷的。

    韩书芳回到了自己生活了一辈子的地方,尽管在城市里待了十六年,心里牵挂的地方只有一个。

    十六年的房屋已经破旧的容不下人,当初装修给儿子女朋友,现任儿媳的房间也是空唠唠的。

    韩书芳搬到了那个房间,走之前这个房间还没住人,她原本想的是,不定儿子什么时候就回来了,要留着。

    不过现在她也没这个想法了,白白的墙面上灰尘一扫即可。

    几个女婿帮忙重新翻新了房顶,安装上彩钢瓦。